張恨水(22)(1 / 1)

女孩姓胡,出生在重慶的一個江邊小鎮,父親是一個靠挑水過活的窮人。四五歲時她被拐賣到上海,給一個楊姓人家當了丫鬟。楊家搬到北平,她也來到北平。一次,她不堪忍受毒打從楊家逃了出來,在巡警的指點下來到貧民習藝所。

張恨水從王勃的名句“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取“秋霞”二字為女孩取名胡秋霞。他先將胡秋霞寄養在一對老夫婦家中,兩人培養出感情後,才辦了婚禮。

胡秋霞悉心照料張恨水的生活,使張可以安心工作,這之後,張恨水迎來了他創作的第一個高峰期。張也手把手地教她讀書識字,到《春明外史》連載時,胡秋霞已經可以看小說了。

張恨水名噪京城後,楊家人慕名前來攀親,認了胡秋霞做養女,說這樣可以提高她的出身門第,方不辱沒大作家張恨水;又帶了許多金銀首飾,送給他倆剛出生的女兒;還接胡秋霞回家,說是回娘家走走親戚。

後來,張恨水根據胡秋霞的生活經曆,創作了長篇小說《落霞孤鶩》。小說出版後,立即被上海明星電影公司看中,於1931年拍成了電影,由胡蝶主演。張還將楊家人認胡秋霞做女兒一事寫進了另一部小說《金粉世家》,見第九十八回“院宇見榛蕪大家中落,主翁成骨肉小婢高攀”。

胡秋霞隻是粗通文墨,她與張恨水之間缺少張恨水向往的那種才子佳人式的浪漫。而楊家經常讓胡秋霞去打牌,有時胡還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張恨水很是失落。

1928年,張恨水遇到了一位美國留學歸來的才女,二人互生愛慕。才女提出,如果張恨水想和她結婚,必須先和胡秋霞、徐文淑離婚。張恨水覺得一旦離婚,胡、徐將失去生活的依靠,於是他毅然揮劍斬斷情絲。

接下來,張恨水遇到了其一生的愛人周南。胡秋霞很是憤怒,她鬧過,想過離婚,撕碎了以前所有的照片。有一天,胡秋霞趁張恨水不在家,打上周南家門,把玻璃都砸掉了。但在婆母和家人的勸說下,為了三個幼小的兒女,她最終還是妥協了,常常借酒澆愁。

胡秋霞對錢看得很淡,張恨水給她的私房錢,她從不會自己享受,張恨水辦《南京人報》時,她毅然拿出2000元大洋幫助張購買印刷設備。

抗戰時期,張恨水在重慶,胡秋霞和家裏人被留在了安徽老家。由於戰爭,張恨水寄錢隻能寄到金寨,每次胡秋霞都要趕兩百多裏山路冒著危險把一家人的活命錢取回來。張恨水老家的人對胡秋霞的評價是,很像一個俠女,“愛勞動,膽子大,心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