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庵譯萃》,標“劄記小說”,譯者署名“上海知新室主人”“上海知新室主人周桂笙”“周桂笙”“新”等。初載《月月小說》第1-5號、第7號、第8號、第10號、第16號、第19號,光緒三十二年九月十五日(1906年11月1日)至三十四年七月(1908年8月)印行。共計六十七篇,入選《新庵譯屑》者五十九篇。
(三)《自由結婚》,標“劄記小說”,署“上海知新室主人譯述”。載《月月小說》第14號,光緒三十四年二月(1908年3月)印行。同題四篇,均入選《新庵譯屑》。
(四)散作十題十一篇,除《儉德》一篇選自《新庵隨筆》(載《月月小說》第3號)外,未見在報刊上發表,可能是周桂笙新增譯作。
在《新庵譯屑》九十題九十四篇譯作中,吳趼人加評者三十二篇(大多在《新小說》《月月小說》發表時所加,隻有極少數是在編輯《新庵譯屑》時增評。其中對《自由結婚》四篇加以合評,以一篇計)。此外,原《新庵譯萃》中有一篇《歐洲糖市》(載《月月小說》第8號),也附吳趼人的評語,而《新庵譯屑》漏收,今為之補入。如此,《新庵譯屑》總計為九十一題九十五篇,其中吳趼人加評者三十三篇。至於吳趼人評語的署名,則在《新小說》和《月月小說》登載時署“檢塵子”,而結集為《新庵譯屑》時已改為“趼人氏”了。
本卷收入時以上海古今圖書局《新庵筆記》中的《新庵譯屑》為底本,校以《新小說》和《月月小說》所載,並加以新式標點。
《譏彈·送往迎來之學生》,作者署名“新”,篇末評語署名“偈”。載《月月小說》第2號,光緒三十二年十月十五日(1906年11月30日)印行。
《新庵隨筆·禁煙不製藥》,原題《禁煙當先製藥》,作者署名“新庵”。吳趼人加有眉批,署“趼人氏注”。載《月月小說》第6號,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十五日(1907年3月28日)印行。後周桂笙將《新庵隨筆》與《新庵譯屑》合編為《新庵筆記》(1914年8月上海古今圖書局出版),《禁煙當先製藥》篇改題《禁煙不製藥》,將吳趼人的眉批改置於篇末。以上兩篇,附於《新庵譯屑》之後。
《新庵諧譯初編》,分一、二兩卷,卷一收《一千零一夜》《漁者》兩篇,卷二收《貓鼠成親》等15篇。署“上海周樹奎桂笙戲譯,南海吳沃堯趼人氏編次”。光緒二十八年孟夏(1903年5月)上海清華書局出版。首冠吳趼人序及周桂笙自序。本卷據上海清華書局本點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