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和對手結盟
病中的盛宣懷收到李鴻章的電報後,先對目前的形勢詳細分析了一下,認為欲保自己,必先保唐廷樞、徐潤。當此危急關頭,隻有三人站在同一條戰壕裏,才能躲過迎麵而來的飛矢。他把自己關在辦事房裏,開始一邊回憶一邊為唐廷樞寫辯詞。凡有記不清的數目,便由鄭觀應出麵去招商局查核。
辯詞曰:一、王先謙奏參:唐某頓起私念、營謀交通、挾詐漁利,旗昌虧折股票每百兩僅值五十兩一款。查輪船招商局係唐廷樞於同治七年間,見洋商壟斷居奇中原,商賈坐受淩辱,因與現今出使美國容道員閎及吳、郭兩部郎聯稟前兩江督憲曾侯相,擬議集資購辦輪船,奉批以裝貨攬載為第一義,以運漕辦公為第二。乃事未舉行,曾侯遽騎箕尾,所上章程稟牘南洋有案可稽。迨同治十一年朱道員其昂,複取唐某等前論,仿其意旨,稟蒙傅相允準奏請設局,由商自行招股試辦,其盈虧在商,利害官不與共有,可調劑者為商護持之,以敵洋商之爭抗,收回中國之利權。開創立法本為至善,並委派唐廷樞入局經理,攬載貨物,是因熟悉洋務,可杜洋商之猜忌;習於貿易,可為華商之階梯;廣於招來,可聯股商之聲氣,所集股資數十萬,皆唐廷樞暨現今總辦上海局務之浙江候補道員徐潤二人勸募所集,股本之人皆其戚族,已分名下亦各有巨資,自運自營無所用其私念。盛道宣懷係續派赴局相助,勾稽於役奉公常時在外。在局五員,其盛、朱兩道需次直省,南北遠離,葉道員廷眷告病奉母,屢邀不出,不得已局務隻由唐、徐二人專理為任,以免因公者兼顧不遑,畏難者養尊為重,任勞任怨,人所共知。如謂唐、徐交通或難怪其虛揣,若盛道徒掛在局銜名,又何交通之有!言官不察惑於旁論,曷足服人。至謂旗昌虧折股票,百兩僅止五十兩,此乃摭拾言之,未能指出因何虧折,無殊泛論。其旗昌股票,光緒元年尚值一百三十兩,有簿可查,是年與太古一鬥,遂跌至百兩,又為招商局一擠,再跌至七八十兩,二年春間,至低行市曾跌至六十五兩,亦隻有半月之期,夏間又提回七八十兩,均有報單班班可考。言官斷以僅值五十兩,是從何說得來,不妨指明質證。且股票漲落因生意之盛衰而定,並非按輪船置本而算,若照輪船置本而算,旗昌元年年底結賬,輪船十七號,除折耗核實價銀一百四十萬餘兩,各碼頭棧房七十七萬兩,另我躉駁小輪船等船機器鐵木等料,煤斤盡可雜用各物價值數十萬兩,均經刊印賬目分送有股之人及登入日報,鑿鑿可憑,言官根柢不知,遂成紙上空談。
詭稱商局賠虧六七十萬兩一款。
二年春間,商局所欠莊款果有七十萬之多,緣當時雲南一案未結,商情唯惑,未能踴躍附股。且生意一道有往來掛欠水腳者,自應分別通融,俟其歸結,未便追呼,而局中需用孔殷,銀根吃緊,遂形轉動艱難,並非賠虧之項,有賬可查。
唐廷樞等款本並不歸公,即以此項私自收買旗昌股票一款。
當日稟請傅相發款濟需,係光緒二年六月在煙台之事,朱、盛、唐、徐四人均麵陳會稟,盛、朱旋奉差回滬辦理吳淞鐵路一案,唐亦隨陳荔秋星使進京,至十月底方回上海,所撥各款五十萬兩均係徐潤一人經領,何日領出,何日付給,如何分還莊款,均有賬簿一絲不紊,徹底可查。則是唐廷樞等既未領銀兩,即無收買旗昌股票,可知果有其事,上海萬商雲集之地,豈能瞞人耳目,直待今日始為言官舉發,既能舉發,而向何人買受,托何人經手,言官亦應指明,以期水落石出,方服人心。
旗昌原本二百二十餘萬,已虧大半一款。
言官隻知旗昌原本百二十餘萬,卻不知該公司由同治元年至十三年所得餘利百餘萬盡加在船本身上,所以同治十二年該公司結賬存本三百餘萬,光緒元年結賬除折耗之外,亦有三百八十餘萬,言官何稱已虧大半,從何得此數目,實所不解。
所領帑銀百萬兩,實即劃歸伊等前收股票抵作十成之銀扣算入已一款。
此即誣稱以五十萬買收股票,又添設一層疑竇,而將所領公款牽涉扣收入已,其意似擬隻買股票,猶商人謀利益,必誣作扣收,謂之侵挪,始可加以營私字樣,以便照貪墨之吏一同科罰,言官未必如此巧險,但不免為人所愚耳。殊不知前之撥款五十萬後,領帑銀百萬,皆係徐潤一人經手,亦莫不條分縷晰,含混毫無。
唐廷樞等計圖脫身遂邀江蘇道員葉廷眷接辦一款。
查商局係唐廷樞與朱其昂創始,費多少艱辛,方能立足,日見擴充,況巨股大半經手招來,乃欲作脫身之計,是何居心,即有其心而經手未請,傅相亦能允準,股商亦難允從,其所以邀葉入局者,因(光緒)四年春夏朱其昂病故,漕務乏人經管,知葉曾任江蘇佐貳薦升州縣捐職道員,曆練官商,如辦理朱故道事務當必合宜,故力請傅相奏派運漕兼會辦攬載一切,不為不推誠相待矣。倘存私念,何致引人襄助,如計脫身又何力任招嫌也。
各時值二百五十萬一款。
查局本公款百九十餘萬,商股九十餘萬,前挪莊款及掛欠旗昌銀百餘萬,共計四百餘萬兩,而各項時值,經曆載每年總結賬內,如果以少作多,瞞官易,瞞商難,八年以來豈商人默無一語?乃言官所說抵作價值,雖商情不致搖惑,得毋見笑於外邦,非所以維實足以撓敗。
各輪船原價九萬,現作十五六萬,共付七八萬者,現作十三四萬,將侵虧銀加攤於碼頭輪船房屋各值之上一款。
查輪船初置所無,後來加添名為添置,應加入置本賬算,初置既有後來改修,名為修理,應在生意賬上核除,乃不易不理。其有頂受旗昌舊船,原係舊船有舊船之價,頂受後將舊船改修煥然一新,自當即問該船時價所置,不問舊船置本幾何,亦係一定辦法,且所添告件,所修各船,均有細賬可查,有經手人可問。至船身之堅否,馬力之多否,價值之昂否,必須裝船之人方能核準,決非外行者所可深悉,其所劾將侵虧之銀加派一層,卻不知何所見而雲然。
洋商新船每所酌提少許,以補輕船價一款。
查生意好,除提官利尚有盈餘,自然酌提以輕資本,如商局第六第七兩條之辦法是也。若生意不好,除官利外,已無餘積,則無從酌提,乃現成章法人人所知,但視生意盈虧為準,不能另作定章。
外欠數十萬公款,百九十餘萬均不能歸還一款。
前數年外欠莊款,乃旗昌不下二百萬,逐漸清償,今隻得數十萬,先係還外款,後還公款,以恤商難也。現今公款百九十餘萬已蒙傅相奏準,由今冬起指實運漕水腳分年撥還,屆時自當遵繳無誤,何以不能歸還。
葉廷眷接辦至四年底,此半年中餘銀四五十萬兩,五年正月至六月亦餘銀五六十萬兩一款。
葉廷眷係四年六月蒙傅相奏派到局,經唐廷樞在津將應辦一切事宜,披瀝肝膽相商,渠均以為然。豈其七月回滬,因見頭緒繁多,擔荷甚重,轉生疑忌,圖將關係卸清,逢人告以局勢難支,並自上條陳於南北洋大臣,力求補救之法,無如所上條陳係能說不能行之事,所以未能邀準。外間聞葉廷眷以局中之員而虞事不可靠,遂至存項者紛紛來提,莊款者紛紛追討,徐潤支撐不住,日日函商彌補,此四年九月內之事也。當時唐廷樞正在開平創辦礦務,蒙傅相喚來津責以辦理不善,因力白葉之過慮,並保局勢可興,遂另籌整頓章程,呈錄鑒察,仍令廷樞回滬,按照所擬辦法務歸實際,故於九月返申,會同徐潤先將莊款布置妥當,然後收歇船廠,以節修理之糜;酌限各廠開銷,以省經費之浩,商令各局承包,以期切已而踴躍。有生財之處,無不設法開拓,有可樽劃之處,莫不設法講求,各局董各船主無不先後邀至總局麵商,直至五年正月方將厘定各款陸續舉行。當整頓之時,葉頗不以為然,及至五年六月底結賬,渠見確有成效,乃無他言。葉自四年七月到局,八月即赴江西稟辦東漕未準,回滬之後並未經辦一事,胸中亦無一策,惟自十一月至五年二月在滬專管收兌江浙漕米,頗覺認真,三、四、五月在津交兌亦臻平妥,六月回滬即具稟告病,至今未出。綜計實在局中自四年七月起至五年六月止,辦漕數月,並未經涉輪船攬載事宜,此葉廷眷到局如終實在情形也。折內所稱年底餘銀四五十萬,五年六月餘五六十萬,固屬浮開,而不知所以居為葉廷眷經辦之功,殊堪詫異。
若葉廷眷一手經理計至六年,可將虧折補足一款。
葉廷眷當時告病,廷樞尚謂其心殷將是不遑,因海運遠離於今日,言官以甫經入局一年之人,輒謂非由葉一手經理不能扭虧,始知其居心實欲獨自經理。至於六年可補足虧折為善,殊不知公款現今奏準隻分五年撥還,較六年更早,既將公款拔清,又何虧折之有!窺葉之意,尚願一手自主,則非唐等希圖脫身可知。然果能勝任與否,固須南北洋大臣批準,亦要眾商悅服,方於局務有裨。
辯詞寫好謄清,盛宣懷先抄錄了兩份,一份派身邊的人連夜急送開平礦務局唐廷樞,一份放在貼身的護書裏,以備李鴻章或朝廷隨時問詢。
三天後,盛宣懷估計唐廷樞已經收到了辯詞,這才把辯詞原文交電報局發給李鴻章。
唐廷樞收到辯詞後,見盛宣懷在盡全力保護他,他也毫不含糊,馬上也為盛寫了篇辯詞,公開為盛解困。唐廷樞為盛宣懷寫的辯詞原文如下:
謹查光緒二年招商局結欠各戶銀五十二萬餘兩,三年分添進‘江寬’、‘江永’、‘豐順’、‘保大’四船。是年六月遂至結欠各戶銀八十餘萬兩。七月煙台之役,約章添設通商口岸起卸處所,傅相益欲護持商局,旋允唐道等所請,酌撥公款五十萬兩,由唐道等領回滬局,並非盛道經手。其款何日具領到局,何日付還各戶,應查局賬及錢莊底簿,自能合符。其時並無歸並之議,局員詎敢挪此五十萬之款,不歸公賬私買旗昌股票。且股票如有人買,例須注冊,自可查旗昌底簿核對,是否有此巨款交易事,如有其事,應即追查何人所為。盛道於八月內辦結鐵路案件,即稟明前赴湖北礦局,此項領款悉交徐道經收,而盛道無從交通挾詐漁利之情形也。
及至十一月,徐道親至武穴,與盛道會商,旗昌情願歸並,機不可失,盛道當即同赴江寧,而朱道業已先至,同謁沈文肅公,商同具稟:以旗昌公司等甘心歸並,其至中國開辦最先,船隻既多,碼頭尤便,氣勢稱盛,爭衡獨力,請即乘機歸行,毫無疑義等語。十五日回至上海,即由唐道與旗昌議價,於十八日定議。並將生意利弊,逐層具稟。請撥官本百萬。沈文肅公會集司道籌議,權度理勢,查明核辦。李傅相批牘內亦言此為中國收回利權大計,自應官商合力經營,以期持久。是傅相並無駁斥不準之意。大臣於關係時局興廢要舉,行止自有權衡,在屬僚分應隨時獻替,而豈容詭辭慫恿。此歸並旗昌實係由盛道主稿稟商南洋之情形也。
旗昌公司單開原本二百五十餘萬兩,唐道再三理論,讓至於二百萬兩,另外漢口、九江、鎮江、寧波、天津各碼頭,洋樓棧房及花紅二十二萬兩。其時盛道意欲議減數萬兩而不能允。該公司碼頭棧房船塢鐵廠地勢扼要,工程堅固,躉船駁船以及浮存物資甚多,照原開一百餘萬兩,折實九十萬兩,毫不吃虧。此外輪船十七號,新舊參半,照原價一百四十四萬兩,折實一百三十萬兩,通扯每號不及銀八萬,雖明知買舊不如造新,然念旗昌入中國為第一公司,根深柢固,若不稍寬其價,豈有甘心退讓,商之同股諸人,皆願如此辦理。是旗昌原本並未己虧大半,唐道等亦非仍按該洋行原本銀數開報也。
至所領公款銀百萬兩,係由唐道等分別領交徐道領收,按期付給旗昌。查十二月初十日,付銀二十萬兩,正月十六日付銀六十萬兩,正月十九日付銀二十萬兩,即此款也。尚因不敷應付,商由盛道先向熟悉錢莊挪墊現銀二十二萬兩,交與徐道經手,此皆有局賬可查,有收據為憑,斷不能絲毫扣算入己也。
旗昌原本二百數十萬,後以盈餘滾存四百餘萬,其時該公司股票莫不爭受,逮招商局太古與彼爭跌水腳,旗昌本頃,仍虧剩二百數十萬,人尚慮其時毛一日,故股票肯讓者甚多,而肯受者絕少。是年十一月十三日奉批,十五日到滬,十八日係外國年終,即行成交,兩三日從何收買。且歸並洋行,通國皆知,即有變者斷無肯讓者矣。蓋未經批準之前,局員無從預算買票,而既批準之後,股東決不肯減價舊售,此旗昌股票,局中無收買之情形也。
歸並之後,局勢開拓,天津長江各口攬載,商局已居十成之七。惟因太古、怡和,又複跌價嚐試,水腳少收,四年正月,連失“江長”、“厚生”輪船兩隻,以致稍有折磨,不見歸並之效。是年夏間,以朱道其昂病故,添派葉道接辦漕務,並奏委入局總理。乃葉道到滬,即具稟局中船隻碼頭一切,隻應折作本銀二百五十萬兩,又稟懇添發官帑、及運漕展期、長江運鹽三事。稟上,均礙難準行。葉道乃赴江鄂辦漕,不複兼顧局事。而上海各莊,聞新總辦所議,局本須折去一半,相率疑懼搖動,幾全決裂,徐道飛函來津請援,唐道亦焦急萬分。中外論者,莫不謂歸並旗昌,以致尾大不掉,盛道獨持定見,以為歸並之效,曆久自見。遂邀集丁臬司、鄭道、朱道、唐道籌商整頓之策,即與唐道先後回滬,各錢莊方始放心。並由唐道整頓各局棧船隻章程,葉道自江西回,即不謂然。盛道許可先行署押。五年春,葉道乃赴直專辦漕務,與英故道十分齟齬。於八月間回滬,自此便不蒞局,迭次具稟告退。盛道於八月內到津,另辦直隸地方公事,有時或蒙上憲垂詢招商局公事,從未有一言提及葉道。且盛道既不能專局務,尤無排擠葉道之理,此盛道於招商局既未計圖脫身,亦無所用其把持排擠之情形也。
至招商局盈虧,全歸商認,與官無涉,己於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奏明在先,所借官帑,並已於本年奏明,由該道運漕水腳分年扣還。蓋招商局盈虧,雖悉歸商股,仍必聽官節製,如各國輪船公司,但有由官保護之,而無由官剝削之也。傅相始終力持官督商辦之議,實欲使利則歸商,權則歸官也。官帑歸清之後,如果商股大有餘利,自可查照前案,酌量令其補繳子息。目前該局雖有餘利,而船隻日舊,亟須任其遞折,以固根本。倘盡索其所得之利,悉歸諸官則該局立見傾跌。至謂葉道經手所餘,僅有節省漕糧數萬兩,豈能足敷歸官。近請將五年應歸官款提銀一百萬兩購辦鐵甲船,商局之款分還各省,而鐵船之費仍須派諸各省,自不及徑行移緩就急,此與商局並重。倘商局幸得先清官本,其後等有餘利,亦當照章按股均派,斷不能悉充唐道等私囊。此不得謂庫帑供伊等坐利化私之用也。
總之,盛道於招商局創議章程於先,竭力扶持於後,代人受過,撫已無慚。但望局務振興,未嚐計及自己之名利也。七年以來,並未經手銀錢,所領公款,無不隨時交付徐道查收。應得薪水花紅,亦從未支付,即朱道分給之辦漕公費,每年二千四百兩,亦經奏明捐給‘福星’難員家屬。至於歸並旗昌一節,議價交盤,雖係唐道一手經理,而毅然主其成者,實係盛道一人,及今以思,少一旗昌勁敵,而太古、怡和皆俯首議和。江海攬載,每年收銀二百數十萬兩,己失之利權,己收大半,未及三年,旗昌欠款一百萬將次拔清。通局船價,僅折成二百二十四萬兩,各口碼頭棧房一百零九萬兩。公款自本年為始,即可按年分還,成本愈拔愈輕,利息愈做愈厚,局麵愈展愈開,初未能逆料其成效如之神速。識者原其成效之所自來,以不僅在葉道節省漕務經費二三萬兩,而在旗昌歸並之大端也。第思局務利鈍仍在人為,似未可因稍見成效頓開傾軋之風。夫一身之毀謗何足借,獨惜招商局辛苦經營而成之局,不免遊移爭讓而敗之也。招商局之成敗何足懼,而尤懼中國富強之舉,豪傑皆聞此而寒心!外人皆知此而訕笑也。竊亦不敢謂招商局用人辦事盡能得當,但宜隨時查察,考求實在,不宜迭次興波,徒使市麵不時局便有洋商乘機傾擠也。謹略。
從唐廷樞的辯詞中可以看出他的精明之處:凡觸及關鍵的地方非常含糊,筆墨都用在枝節上。“七年以來,並未經手銀錢,所領公款,無不隨時交付徐道查收。應得薪水花紅,亦從未支付,即朱道分給之辦漕公費,每年二千四百兩,亦經奏明捐給“福星”難員家屬。至於歸並旗昌一節,議價交盤,雖係唐道一手經理,而毅然主其成者,實係盛道一人,及今以思,少一旗昌勁敵,而太古、怡和皆俯首議和。江海攬載,每年收銀二百數十萬兩,己失之利權,己收大半,未及三年,旗昌欠款一百萬將次拔清”。唐廷樞說出這樣的話,盛宣懷不僅無過,反成了挽救招商局的大英雄!
唐廷樞把辯詞寄給李鴻章的同時,自然忘不了給盛宣懷也抄送一份。
第四節湖廣總督翻臉了
兩篇辯詞先後抵津,李鴻章看後不動聲色,馬上把起草奏折的師爺傳進來,把鄭藻如、劉端芬、李光銳三人查賬的結果全部交給他,命他快速草擬出一篇查複招商局參案的折子。
李鴻章交代了應該注意的事項,表明了自己的觀點。
折子初稿擬出來後,李鴻章整整修改了兩天,這才命譽稿師爺譽抄清楚,當日拜往京城。
查複招商局參案折很長,足足一萬餘字,主要是替唐廷樞、徐潤、盛宣懷三人辯解。折子先談了委派鄭藻如赴滬會同劉瑞芬、李興銳查看賬目的情況,又講了收購旗昌時盛宣懷是否受賄的問題:“此事雖盛宣懷、徐潤、朱其昂先至金陵請示,而各項價值均由唐廷樞與旗昌行主麵議,即係兩家自行成交,並無居間之人,焉有中金之理。盛宣懷於畫押之日,已赴湖北礦局,並未在場。所有商局應付旗昌價銀二百二十二萬兩,均已陸續交付明白,不但有合同收字為據,且各次付銀係西洋彙豐銀行代收,一付一收,針孔相對。又有商局、旗昌、彙豐三處賬簿可憑,若有分文花紅支付商局經手之人,盡可查詢旗昌行主調核。”
在折子的最後,李鴻章理直氣壯地請求朝廷:“盛宣懷早經到直候補,局務已不與聞。其會議收買旗昌,乃去一大勁敵,洵屬借賓定主之謀。劉瑞芬等稟複,亦謂其具有遠見,於商局不為無功。該員與唐廷樞等既無侵帑害公、把持排擠情事,均應請旨免其置議。唐廷樞熟悉中外語言文字,船務商務與徐潤辦有成效,應仍責令唐廷樞、徐潤實心經理,由臣等隨時稽查督飭。”
對唐廷樞、徐潤二人,李鴻章與劉坤一的觀點基本一致,但對盛宣懷的態度卻截然相反。
劉坤一的複奏進京後,恭王就已經暗吃了一驚。他無論如何都想不明白,這麼大的一樁事情,劉坤一為什麼要單銜複奏。是他沒有讀懂聖旨嗎?是他故意要這麼做嗎?還是在招商局這件事上,兩個人出現了巨大的分歧,不能達成統一,隻能各自上折?恭王把劉坤一的複奏悄悄壓在了自己手裏,他想等李鴻章的複奏進京後再一同遞上去。
李鴻章的複奏終於姍姍抵京。一覽之後,恭王更加吃驚,其他幾位軍機大臣也大嚇了一跳。
此時的軍機大臣共有六位,分別是:恭親王奕、兵部尚書滿人寶鋆、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漢人李鴻藻、戶部尚書景廉、戶部尚書漢人王文韶、太子太保二等恪靖侯東閣大學士左宗棠。因左宗棠自打進京後就一直在病中,因此常在軍機處議事的隻有恭王、寶鋆、李鴻藻、景廉、王文韶五人。又因五人當中李鴻藻與王文韶是漢官,漢官依例是不拿權,真正辦事的實際隻有恭王、寶鋆、景廉三位滿人。
見李鴻章與劉坤一各說東西,依著寶鋆的主意,幹脆把兩個人的複奏都遞進宮去,任憑慈禧太後決斷。但恭王卻不同意,他的理由是:“如果太後問起軍機處的主意,本王該怎麼說呢?不是等著挨罵嗎?”
景廉眼珠一轉,馬上又想出一個主意:“稟王爺,現在和俄國的交涉還未見分曉,法國又在越南大動幹戈,我們也沒必要為了一個招商局大傷腦筋。幹脆,把唐廷樞、徐潤還有盛宣懷,連同旗昌的船主、康白度,全部傳進京來問話,真相不就大白了嗎?”
恭王不滿地瞪了景廉一眼,說:“你分明是老糊塗了。旗昌的船主是美國人,我們傳他,他就能進京嗎?還有他的那個康白度,就是王先謙說的什麼買辦,也不知跑到了哪裏。還有,把唐廷樞、徐潤召進京師,招商局還辦不辦?把盛宣懷傳過來,津滬電報怎麼辦?”
一見此路不通,寶鋆馬上又獻上一計:“稟王爺,既然李少荃和劉峴莊意見分歧,我們不如從京裏直接派個人過去,偷偷地查一查,下官不信查不明白!”
恭王擺了擺手:“直接派人不妥。直接派人,說明朝廷對南北二洋都不信任,兩個人的矛盾會更深。”
許久不說話的王文韶終於憋不住了,他幹咳了一聲,說:“少荃與峴莊意見分歧,主要還在盛杏蓀身上。現在的關鍵是,旗昌洋行到底有沒有徐文達這個人?他是怎麼認識王先謙的?王先謙認識洋買辦?我不信。”
一聽這話,景廉馬上接口:“是啊是啊,王先謙他怎麼會結識徐文達呢?”
李鴻藻氣嘟嘟地說道:“李少荃和盛杏蓀都不是什麼好人。依著下官,他們全該千刀萬剮!勾結洋人,大辦什麼洋務,我大清這幾年都變成什麼樣了。禍國殃民,禍國殃民!全該死!”
恭王想了想說:“實在不行,我們就奏請太後,把李鴻章的複奏抄寄給劉坤一,看他怎麼說。”
寶鋆、景廉急忙附合:“王爺這個辦法好,王爺這個辦法好啊!”
兩篇複奏一起遞進宮去,慈禧太後果然在晚飯前把幾位大軍機召進宮去,直接問:“你們是怎麼想的呀?”
恭王答:“稟太後,臣等會商了一下,想奏請太後恩準,把李鴻章的折子抄寄給劉坤一,讓劉坤一拿出個意見來。”
慈禧太後反複權衡了一下,說:“這樣吧,把劉坤一的折子抄寄給李鴻章,再把李鴻章的折子抄寄給劉坤一,著他們逐條複奏。劉坤一一到兩江就與李鴻章鬧意氣,他怎麼就不體恤一下朝廷的難處呢?劉長佑進京了,他與劉坤一是叔侄關係。恭王啊,你下去和劉長祐說一說劉坤一和李鴻章的事,讓他給劉坤一寫封信,勸勸他,讓他別再和李鴻章鬧了。現在俄事未了,法國又在越南構釁我邊防,海防陸防都吃緊哪!窩裏鬥怎麼能行呢?”
恭王下來後,先打發人把兩廣總督、來京彙報邊務的劉長佑傳進王府,密囑其回到寓所給叔叔劉坤一寫封信,勸他不要和李鴻章把關係鬧僵。
劉長佑聽出了話音,知道朝廷對自己叔叔不滿,回寓所後就在燈下趕寫了一信,把太後和王爺的話都寫上,勸叔叔不要和李鴻章過不去,給自己和家人惹麻煩。
劉長佑把信連夜發走。
劉長佑的信和李鴻章的折子幾乎同一時間擺到劉坤一的案頭。讀過折子後,劉坤一憤怒了。他把信、折舉在手裏,當著許多幕僚的麵說道:“明明是李少荃包庇劣員,怎麼倒成了我和他鬧意氣?我這位老侄也開始犯混,他也不問清楚,就寫來這樣一封信!”說完之後,就從官廳走進簽押房,不久又把起稿的師爺傳進去,分明是要和朝廷爭上一爭。
劉坤一此次上折,幾乎把李鴻章的折子全盤推翻。
劉坤一在折中寫道:“劉瑞芬等查明盛宣懷所得花紅係旗昌於賣價二百二十二萬兩內,每兩抽出五厘作中金,盛宣懷等孽孽為利,無讓而不取之理。”談到收購旗昌,劉坤一認為:“旗昌原來籌建時用去二百餘萬兩,行用十數年,仍以二百餘萬賣出,招商局竟然接受買下。收買旗昌後,局麵愈寬,糜費更巨,一年之內濫支至數十萬兩,駭人聽聞。”劉坤一在折子後請求朝廷傳旗昌買辦徐文達詢之,定可真相大白。折子的最後,劉坤一仍堅持原觀點:“將劣員盛宣懷革職逮京嚴加問罪。”劉坤一原想親自向徐文達詢問,哪知胡雪岩從打上次見過他後,再未在兩江露麵,杳如黃鶴。
劉坤一多次派人去尋,至今未果,隻好請求朝廷傳詢徐文達。
把折子發走,劉坤一又給李興銳寫了一信稱:“招商局一案,譯署仍著弟與合肥調取卷宗賬簿,查明有無私得洋人中金。不知此等中飽事決無可能留下字據。譯署無非借此敷衍了事,不值一笑也。”劉坤一仿佛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