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正式外交機構 在明朝中央政府機構中,專門設立了掌管出使外國的行人司。這個機構最初設於明太祖國祖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下設行人一名,官階九品,左右行人各一名,從九品。不久,又將行人改為司正,左右行人改為左右司副,增設行人345人,明太祖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調整各司品秩,升行人司為正七品衙門。明朝的皇帝對行人司的工作十分重視,洪武大帝朱元璋曾專門傳諭行人司各官:“凡為使臣,受命而出,四方之所瞻視,不可不謹。孔子曰:行已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爾等當服膺是命言。縱情肆欲,假使命而作威作福,虐害下人,為專朝延之辱矣。自今或捧製書,或奉命出使,或催督庶務,所在官吏淑慝,軍民體戚,一一谘詢,還日以聞,庶不負爾職也。”(《明太祖實錄》卷一三八)
明朝皇帝一開始就自認為周邊乃至更遠的國家都是自己的藩屬國。對於它們,明朝政府是具有統治權力的。而這種統治權的表現則是由朝廷給其國王印綏冊詔,授大明曆法。藩屬定期向明朝納貢以表其忠心向忱。剩下的就該是明朝政權作為天朝大國所要履行的庇護之責了。
基於這種認識,從朱元璋開始,明代曆朝皇帝都對所謂的“藩屬國”表現出眷眷柔情。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朱元璋開列了十五不征夷國。這十五國大部分在東南部,計有朝鮮、日本、大琉球、小琉球、安南、真臘、暹邏、占城、蘇門答臘、西洋、爪哇、諡亨、白花、三佛齊、浡泥,並將這一方針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朱元璋在聖諭中說:“四方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來撓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犯,亦不祥也。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致傷人命,切記不可。”(《皇明祖訓》“箴戒章”)
這種不許用兵海外的友好舉措,無疑對發展中外關係大有好處。不以強淩弱,消除了各國對中國皇帝的恐懼心理。十五不征夷國政治方略的確定,加之不斷的遣使宣慰,在海外各國樹立起了明朝皇帝寬厚仁和的良好形象。
宣慰四方 明王朝建立伊始,便非常重視與周邊各國的交往。洪武大帝朱元璋多次派使臣赴西域、波斯、東南亞各國宣慰,在洪武年間,明政府對亞非國家派出的使節大約有57次,講明明之對外政策,勸其來貢,使被元末動亂隔斷的中外交通重新恢複。
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給安南的詔書中,就表明洪武新朝“方與遠邇相安無事,以共享太平之福。”次年(公元1369年),朱元璋又派遣使臣赴高麗、日本、安南、占城、爪哇等國,宣告遣使的目的:“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各安其所。又慮諸番僻在遠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諭,鹹使周知。”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又派呂宗俊等赴暹羅,派趙述赴三佛齊,派張敬之往浡泥,派郭征到真臘等國。朝鮮是同中國關係最密切的友好之邦。早在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明廷就贈送該國《六經》、《四書》、《漢書》、《通鑒》等經史圖籍,這是文化上的交流,並告其國王要行政令、築城郭、修武備、重農耕。明太祖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高麗要求派遣留學生入明朝太學讀書,朱元璋說:“入學固美事,但涉海遠,不欲者勿強。”既表明歡迎的態度,也指出外國人士學習漢族文化,要出於自願,不能勉強。
洪武初年,朱元璋在給暹羅國王的詔書中,對該國多次派使者來華深為讚賞,稱讚國王哆羅祿的內外政策為“內修齊家之道,外造睦鄰之方”,必定能使國家“永為多福”。
當時,明朝不僅與鄰國友好相處,對鄰國之間的矛盾和武裝衝突,也希望能以和平方式得到解決。例如中越兩國人民,在曆史上有悠久的傳統友誼。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朱元璋遣官攜帶《大統曆》及文綺、紗羅等贈送占城。次年,朱元璋又遣使往祀其山川,表示對鄰國的尊重。同時,安南也跟明朝互通使節,並約定三年一朝,“且定使者毋過三四人,貢物毋厚。”意思是明朝政府但願與鄰國保持友好關係,在禮節上應當從簡。洪明太祖武四年(公元1371年),安南與占城發生戰爭,占城王要求明朝援助武器,明廷答複說:占城與安南都是明朝的友好鄰邦,希望雙方和平相處,即日罷兵。明朝不肯援助武器的主要理由是:正當“兩國互構,而賜占城,是助爾相攻,甚非安撫之義”。明朝政府出發點是希望雙方早日停止戰鬥。一直到明太祖洪武十二年 (公元1379年),占城國使者來華時,朱元璋還一再致意,希望占城能真正同安南修好。朱元璋給占城和安南雙方的書信中,表明明朝的和平友好態度。朱元璋說:“占城上言,安南出兵,連年侵境。朕未知實否。今為爾兩國言之:和睦鄰境,乃保國善道。各守其封疆,各安其人民。……若各不安分,構怨交兵,縱其君長身雖無損,害及生民,又何利乎?”
又如,琉球群島上的琉球國,三王(山北王、山南王、中山王)互相攻伐。朱元璋於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致書三王,勸其罷兵息爭。書中說:“邇使者自海中歸雲,琉球三王互爭,於農業少廢,人命頗傷。朕聞之不勝憐憫。今因使往複琉球,特諭王體上帝好生,息征戰而育下民,可乎?”語氣是和平的、說理的,坦率地表明作為友好鄰國的誠心勸告。
又如鄰邦日本,一衣帶水,兩國的友好關係曆史悠久。洪武初年,沿海頻頻發生倭警。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明朝政府派行人楊載至其國,“詰以入寇之故”。日本國王懷良“不奉命,複寇山東,轉掠溫、台、明州旁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後來又發生“胡惟庸謀逆,欲借日本以助力。”對此,明朝除加強沿海防務外,日本仍然是“不征之國”。蘇門答臘的三佛齊國,洪武年間因“胡惟庸謀亂,三佛齊逐生異心,……肆行巧詐。” 朱元璋說:對付這樣一個“蕞爾之國”,明朝隻要派一名偏將,率十萬之旅,加以討伐,真是“易如反掌”。這是它“自取滅亡”。但明朝政府並沒有這樣做,一再申明,明朝君主是“以仁義待諸番”,三佛齊仍然是明朝的“不征之國”。
洪武時期的外交政策,有利於國與國之間的互相了解和信任。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朱元璋在《諭祭暹羅國王敕》中說:“朕自即位以來,命使出疆,周於四維,曆邦國,足履其境者三十有六,……大國十有八。”這是明初對外友好關係的光輝成就。
八方朝貢 浡泥國曾是加裏曼丹島上一個曆史悠久的古老國家,在我國史籍中多有記載。唐高宗總章二年(公元669年),其國派“貢使”前來中國,這是兩國國家間正式交往的開始。此後往來不斷頻繁,到了宋朝,達到了頂點。大宋太平興國二年,浡泥國國王向打派遣了一個政府代表團出使中國,受到了大宋王朝的熱情接待。大宋元豐五年(公元1082年),浡泥國王又一次遣使來華。
朱元璋建立了明王朝以後,不斷向周邊國家遣使宣慰,召其來貢。對浡泥國當然也不例外。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八月,明朝派監察禦史張敬之和福建行省都事沈秩出使浡泥國,力圖恢複隔斷了幾百年的交通。二人於第二年四月抵達浡泥國,受到國王馬哈沙漠和丞相王宗恕的接待。中國使者向國王說明了中國的現狀,“皇帝撫有四海,日月所照,霜露所墜,無不奉表稱臣”,勸其遣使中國。而浡泥國國王卻以“地瘠民貧,愧無奇珍以獻”為由推托。 中國使者表示:“皇帝富有四海,豈有所求於王,但欲王之稱藩,一示無外爾。”至此,馬哈漠沙國王決定派遣亦思麻逸等四人隨中國使者至京。臨行前,馬哈沙謨國王要以金佩刀、吉貝布為贈,為中國使者“毅然辭之”,使國王深受感動。浡泥國使團於明太祖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八月十五日抵京。第二天,朱元璋接見了他們並賜宴於會同館。
浡泥國朝貢隻是各國紛紛朝貢大明王朝的一個縮影。明初的對外友好關係是通過雙方派遣使者互訪,外國“朝貢”方物,明朝“賜賚”禮品的方式進行的。中國使者出國,攜帶皇帝詔書及文綺、金銀、瓷器等珍貴手工藝品,奉贈各國國王,並祀其國之山川,表明對各國領土的尊重。外國使者奉國王命令來華,以“朝貢”的名義帶來本國的方物。“朝貢”是當時外交上的一種禮節;互相贈送禮物,表示兩國間的禮尚往來。《明史》載有“番王朝貢禮”,當外國使者會見明朝君主時,“皇帝問使者,來時爾國王安否?”接著“皇帝又問爾使者遠來勤勞”,然後使者進方物。這些“方物”,大多是亞非地區的珍禽異獸和土產。如渤泥國的貢品有頂鶴、孔雀、龍腦等;三佛齊國有黑熊、火雞、五色鸚鵡、犀牛、白猴、丁香等;暹羅國有馴象、六足龜、珊瑚、安息香、蘇木、胡椒等;占城國有象、象牙等;蘇門答臘國有寶石、瑪瑙、水晶、龍涎香、胡椒等;忽魯謨斯國有麒麟、獅子、珍珠、寶石等……。這些“明月之珠,鴉鶻之石,沉南龍速之香,麟獅孔翠之奇,梅腦薇露之珍,珊瑚瑤琨之美”,都是與一般人民的物質生活無甚相關的玩賞物和奢侈品。明朝對外國的“賜賚”是極其優厚的,如明太祖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給占城、暹羅、真臘等國,每個國家都送同樣的一份厚禮——織金文綺三十二匹,瓷器一萬九千件。明太祖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占城來朝貢,朱元璋“嘉其誠,賜賚優渥”。總之,為了建立和平友好的關係,明朝政府采取“厚往薄來”的原則,並不期望外國進貢大批珍品。明太祖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明朝商定:高麗、占城、安南、瑣裏、爪哇、浡泥、三佛齊、暹羅、真臘等國,都是三年一貢,所送貢品隻要十匹布足矣,不需要每年都派使者來華。洪武七年(1374年),朱元璋對中書省臣說:“西洋諸國,素稱遠番,涉海而來,難計歲月。其朝貢無論疏數,厚往薄來可也。”洪武十六年(1383年),朱元璋又對禮部大臣們說:“諸蠻夷酋長來朝,涉履山海,動經數萬裏。彼既慕義來歸,則賚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懷柔之意。”明朝並沒有通過朝貢關係,企圖得到外國更多的物質利益,因為這根本不是唯利是圖的商業貿易,而是外交上禮節性的活動。明朝對待貢使和番商是有區別的。明初實行海禁,“惟不通商,而止通貢”。也就是說,不許沿海豪民私自下海經商,隻許外國貢使來華,把“商”和“貢”嚴格分開。明朝沒有也不可能依靠外國進貢的方物來擴充財源,相反地,真正得到好處的是海外各國。朱元璋早就說過,各國“雖雲修貢,實則慕利”。
當時外國使者,由於羨慕中國的絲綢、磁器等優秀傳統手工藝品,並有利可圖,往往攜帶私物前來中國,與民間進行交易,以換取中國的手工藝品。明朝為了優惠外國使者,這是許可的,並且不作為商品貿易看待,不抽商稅。洪武初所訂的“番王朝貢禮”中,就規定外國使節私人所帶的“番貨”,欲與中國交易者,官方給高價收購十分之六,其餘任其在民間互市,不抽商稅。官方以高昂的代價,收購這些私貨,完全是表示優待。如每百斤胡椒,要給貢使二十兩白銀,比原價高出數十倍。
皇帝欽賜外國詩 文治和武功兩手並重,這是衡量帝王賢否的重要標誌。朱元璋武功的卓越是眾所周知的,勿庸諱言。同樣他在文治方麵也很突出。他的身後都留下了數量可觀的禦製詩文。在這些禦製詩文中,是否有他們與外國人交往的記錄呢?回答是肯定的。
朱元璋年輕的時候,曾在皇覺寺出家為僧,因此他對佛教有著特殊的感情。做了皇帝以後,自然也崇敬佛教。他曾詔征東南戒德名僧,在南京蔣山大會開法會,親自和群臣一起頂禮膜拜。對僧人自然另眼相看,對來自外國的僧人也不能不注意。他曾做過一首詩,名為《天竺僧》,是專寫一名來自印度的僧人的:
比丘乾竺來,情思脫禍胎。
去鄉十萬裏,飛錫不塵埋。
宵晝觀孰大,無時不常懷。
立誌無上等,必欲精神諧……
我們無法考證這位印度僧人姓字名誰,但可以肯定的是朱元璋和他必是有過一番接觸,建立了一定的感情的。
朱元璋出身貧寒,沒有受過正規教育。但他很好學,做了皇帝仍然如此。他對日本風俗的關注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日本有一個僧人叫絕海中津,於公元1368年來到中國學習禪宗和鑽研詩文,在中國居留了十年之久。公元1376年,朱元璋在大內武英殿召見了他,顧問日本遺跡。當談到關於徐福的傳說時,朱元璋詢問日本是否真有徐福的祠堂。絕海中津便作了一首詩作答,詩中說:
熊野峰前徐福祠,滿山藥草雨餘肥。
隻今海上波濤穩,萬裏好風須早歸。
朱元璋得知日本真有徐福祠,非常高興,便和了一首詩賜給絕海中津:
熊野峰高血食祠,鬆根琥珀也應肥。
當年徐福求仙藥,直到如今更不歸。
絕海中津得到了這首禦製詩,如獲至寶。帶回日本後,世襲珍藏。
明太祖漢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日本南北朝懷良王派嗐哩嘛哈出使中國,受到朱元璋的接見。其間,朱元璋向喧哩嘛哈問起日本風俗,他便作了一首《答大明皇帝問日本風俗》的詩作答:
國比中原國,人同上古人。
衣冠唐製度,禮樂漢君臣。
銀甕篘清酒,金刀膾紫鱗。
年年二三月,桃李白陽春。
據說,朱元璋看了這首詩,“惡其不恭,絕其貢獻”。因為嗐哩嘛哈竟當著朱元璋的麵把自己的國家與大明帝國相提並論,認為日本事事同中國一樣,嚴重損傷了這位天朝大國皇帝的自尊心。但從中也不難看出,朱元璋為了製定適度的外交政策,是不放過任何學習機會的。
生平最得意之事
一統天下,創大明不世之基業
明太祖朱元璋的統一戰爭,是以北伐中原、攻下元大都開始,以平定遼東結束的。
元順帝至正二十五年(公元1365年)至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朱元璋先後消滅了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陳友定等割據政權。除了四川明玉珍的夏政權和廣東的何真兩個小割據勢力以外,南方的大片土地全在朱元璋的掌握之中。元順帝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十月,朱元璋命令徐達、常遇春率領二十五萬大軍,由淮河流域進入河北,開始了奪取中原的北伐。
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二月,北伐軍平定了山東,接著分兵兩路,水路並進,奪取河南,先後攻克了歸德、陳州、許州等地。四月,元朝梁王阿魯溫投降,河南平定。馮國勝等人又率軍攻克陝州、潼關,阻斷了駐紮在關隴地區的元朝大將李思齊、張思道等人與元朝廷的聯係。至此,元大都已失去了屏障和外援,陷入弧形的包圍之中。五月,朱元璋親自督戰,部署進攻大都的戰役。閏七月,徐達、常遇春率軍北上,攻克臨清,不久攻克德州。二十七日,攻克通州,迫近大都。元順帝聞報大驚,在夜裏帶領後妃太子倉皇逃往上都。八月二日,北伐大軍攻克大都,元朝在中原的統治宣告結束。
明軍占領大都後,隨即向山西、陝西、甘肅進軍,消滅元朝的殘餘勢力,先後打敗擴廓帖木兒,收降李思齊,擊走張良弼等。明軍又攻克上都,元順帝北走應昌。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元順帝死於應昌,其子愛猷識理達臘繼位。不久,明軍攻取應昌,又大敗擴廓帖木兒,愛猷識理達臘由擴廓帖木兒擁護退居和林,史稱北元。以後到大明惠皇帝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鬼力赤殺掉北元主坤帖木兒自立,改稱為韃靼可汗,北元至此遂絕。
元順帝之子愛猷識理達臘退走漠北後,雲南尚為元梁王把匝刺瓦爾密所據,遼東仍在元將納哈出等控製之下。此外,四川地區還有一個夏政權存在。明太祖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朱元璋遣將征四川,夏主出降。明太祖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朱元璋又遣將征雲南,元梁王把匝刺瓦爾密敗死,於次年全定雲南。明太祖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朱元璋再遣將攻取遼東,元將納哈出歸降。至此,全國統一事業基本完成,朱元璋心滿意足。
在這以後,明朝的版圖基本確定。
生平最痛心之事
傾力培養太子,無奈朱標早逝
朱元璋從小就沒有受過什麼教育。朱元璋自己說:我在幼年時家貧,父母雙亡,無錢求師學習,兄弟力耕於田畝之中;更進入佛門,以致聖人賢人之道,一概無知,幾乎毀了一生。加入紅巾,當上頭目,特別是有了一定地位之後,才越來越感到讀書的重要。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朱元璋曾有言:“古先聖賢立言以教後世,所存著書而已。朕每觀書,自覺有益。嚐以諭徐達。達亦好學親儒生,囊書自隨。蓋讀書窮理,於日用事務之間,自然見得道理分明,所行不至差謬。書之有益於人也如此。”在這樣的理念指導下,朱元璋對兒子們的教育特別看重,尤其是對作為自己皇位繼承人的太子朱標下力更多。
朱元璋當上吳王後,朱標就被立為世子,跟著宋濂讀經。朱標的另一位老師是孔克仁,他自洪武二年(公元13699年)奉命為諸王子講經。
除了讀經,朱元璋也注意讓朱標了解各種世事。元順帝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朱標還隻有13歲,朱元璋就要他去臨濠省墓,還對朱標說:商高宗小時候親自在外勞動,周成王早就聞聽《無逸》的訓導,都知道小民的疾苦,所以在位的時候就很勤儉,為有名的守成之主。你生長在富貴人家,習慣於安逸。現在要你外出到周圍郡縣去,去看看山水,走走田野。這樣的話,就可以因為道路險易不同而知道鞍馬勞頓,觀察市井百業而了解衣食艱難,體察民情好壞而懂得風俗美惡。到了祖先居住的地方,還要訪求父老,尋訪我起兵時的那些事情,牢記在心,這樣可以知道我創業的不容易。
朱標被立為皇太子後,一些官員建議仿照元朝的做法,以太子為中書令。朱元璋不以為然,認為元代太子屬下官僚自成係統,與廷臣容易產生摩擦,下令考察曆代官製,選擇有功勳德行老成之輩及新進的賢德之人兼領東宮事。於是,李善長、徐達以下文武官員都兼任太子屬官。朱元璋的解釋是:因現在軍事行動沒有停止,我如果有事外出,必定是太子監國。假使另外設立一套班子,你們這些文武官員有事應該奏明太子,太子一旦與你們意見不合,你們必然歸咎於那些太子的屬僚引導,容易產生嫌隙。朱元璋還說明:之所以要在太子身邊設置賓客、諭德等官員,而且挑選名儒擔任,是為了輔助太子養成德性。朱元璋強調,以前周公教成王了解軍事,召公教康王指揮軍隊,這是居安思危、不忘武備。因為繼承大位的君主,生長富貴之家,習慣於安逸,不懂軍旅之事,一朝有緊急情況,就會罔然不知所措。周公、召公的話,你們都要好好領會。
明太祖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朱元璋下令:政事要事一並報告太子處理,然後再上報到他那裏。
讓朱元璋始料不及的是,他精心培養的朱標,行事居然與他大相徑庭,倒是有其母之風。父親獨斷專行,心狠手辣;兒子卻為人友愛,心地仁慈。
親兄弟之間,朱標也多所維護。朱標的二弟秦王在明太祖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就藩西安,過失較多,被朱元璋召回應天,想要削藩。朱標為之說情,才被放回國。三弟晉王在明太祖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就藩太原途中鞭打廚子徐興祖,此人曾長期侍奉朱元璋。當朱元璋聽說此事後,怒不可遏地說:我率領群英平定禍亂,從來不事姑息。獨獨這個廚師徐興祖服侍我二十三年,一直沒有打罵過,你小子知不知道?經朱標勸說方才息怒。晉王在藩國也多有不法,不時有人告發他謀反,朱元璋聽信了。又是朱標流著淚勸說,直到朱元璋回心轉意。
對待堂兄朱文正、表兄李文忠,以及朱元璋的養子沐英等,朱標也是如同兄弟一般。他們幾個都是朱元璋得力助手,但也會有犯錯誤的時候。朱元璋對此總是毫不留情。而朱標知道後,總是回去告訴母親馬氏,讓她從中勸解。
盡管朱標行事與朱元璋不相類似,因為是嫡長子,還是很得朱元璋喜愛。也許正是因為在朱元璋眼中,朱標顯得過於柔弱,他的文臣武將們才遭到凶狠的殺戮。朱元璋為了開導太子,曾拿來一根滿是棘刺的樹枝放在地上,命太子去拾取。太子麵有難色。朱元璋就教訓說:“有棘刺的樹枝你不取,我替你削掉棘刺怎麼樣?”太子十分聰明,明白朱元璋之意,但並不以為然,委婉地勸諫父皇朱元璋說:“上有堯舜之君,下有堯舜之民。”言外之意是為君不能殘暴。朱元璋十分惱怒,隨手抄起一把椅子向太子砸去。這故事說明朱元璋坐上龍椅之後,把功臣視為棘刺。朱元璋深知:取天下要在馬背上,守天下要在馬下。狡兔死、走狗烹,天下一統,用不著武臣,朱元璋為了子孫的安全,就要向他們開刀。
朱元璋對於選擇什麼地方作首都,一直有些想法。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八月,朱元璋要朱標去關中考察。朱元璋吩咐兒子:天下山川隻有秦地號稱險固,你去看看那裏的風俗人情,兼帶慰勞一下那裏的父老子弟。
朱標出發後,朱元璋不放心,派人告訴朱標:你昨天渡江,雷聲忽然在東南方響起,像是為你作前導,這是威震的征兆。但是一旬以來久陰不雨,應該引起警惕,舉動宜謹慎,要嚴加防範,還要施仁布惠,以挽回天意。
朱標此行總算沒有出什麼婁子,還向朱元璋獻上陝西地圖交差。然而,之後朱標就生病了。就是在病中,朱標還勉力寫了份奏章,陳說他對建都的看法。
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四月,朱標去世,朱元璋一番心血白費。朱標的去世對朱元璋來說,這個打擊太大了!於是,朱元璋又立朱標長子朱允炆為皇太孫。一切都要從頭來過,最令朱元璋擔憂的,是朱允炆的年齡太小了。
千秋功過
廢相分權,精明治國;大興冤獄,誅殺功臣
廢相分權,精明治國 朱元璋很早就注意到占領區內的政權建設。
元順帝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六月,朱元璋率軍攻下太平後,即改太平路為太平府,設置了太平興國翼元帥府,自領元帥事,召陶安參幕府事,李習為知府。第二年三月,朱元璋攻占集慶,他又改集慶路為應天府,稱吳國公,置江南行中書省,自領總省事,置僚佐,並在轄區內設置府、州、縣官,在江南建立了他領導下的政權係統。
其後,經過八年征戰,朱元璋的轄區進一步擴大,湖廣行省、江西行省也納入了朱元璋的版圖。因而,朱元璋又在元順帝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春正月,改稱為吳王,建立中書省,設置左、右丞相管理行政,左、右都督執掌軍政,禦史大夫執掌監察。並於地方建置行中書省、府、州、縣等地方行政機構和主管地方軍事的行都督府,基本上確立了後來的明朝政權的組織規模。
建立明朝後,朱明王朝的政治製度仍沿元朝舊製。中央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中書省下設六部,各部設尚書、侍郎。地方設行中書省,置平章政事和左右丞。中書省是“百司綱領,總率郡屬。”凡事必先“關白”丞相,然後奏聞皇帝。行中書省總管一省民政、軍政和司法。
不久之後,朱元璋即發現丞相和行中書省的權力過大,決心加以改革。明太祖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朱元璋廢行中書省,在全國陸續設置了13個承宣布政使司,同時又設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管一省民政、司法和軍隊。
布政使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從二品;左右參政,從三品;左右參議,從四品,均無定員。布政使掌一省之民政,主要責任為傳布朝廷命令、考核屬下官員和征收賦役。參政、參議分守各道,掌管糧儲、屯田、水利、撫民諸事。布政使司下又設府、縣二級地方政權,長官稱知府、知縣。
提刑按使司設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僉事,正五品,均無定員。按察使負責本省刑獄與監察。
都指揮使司,管轄本省衛所,負責軍務,設都指揮使一人,正二品,是省最高軍事長官。
都、布、按並稱三司。三司的設立,一方麵使地方機構職權趨向專一化,從而加強了辦事效能;另一方麵,由於三司地位平等,雖共掌一省政務,但互不統屬,分歸中央有關部門管轄,從而有效地達到了權力製衡,加強了中央集權。
明太祖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朱元璋設通政使司,長官稱通政使,主管章奏出納和封駁,稍奪中書省的“關白”之權。第二年,朱元璋又下令凡奏事不得先“關白”中書省。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以“謀不軌”罪名殺左丞相胡惟庸,罷中書省,拆中書省之政歸六部,以尚書任天下事。六部尚書執行皇帝命令,直接對皇帝負責。六部即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設尚書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下置各司設郎中一人,正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
吏部下轄文選、驗封、稽勳、考功四清吏司。尚書掌天下官吏選授、封勳、考課之政令,以甄選人才,讚天子治。
戶部下轄浙江、江西、湖廣、陝西、廣東、山東、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廣西、貴州、雲南十三清吏司。戶部尚書掌全國戶口、田賦之政令。十三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領所分兩京、直隸貢賦及諸司、衛所俸祿,邊鎮糧餉,並倉場鹽課、鈔關。
禮部下轄儀製、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尚書掌天下禮儀、祭祀、宴饗、貢舉之政令。
刑部下轄浙江、江西、湖廣、陝西、廣東、山東、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廣西、貴州、雲南十三清吏司。尚書掌天下刑名及徒隸、勾複、關禁之政令。十三司各掌其分省及兼領所分京府、直隸之刑名。
工部下轄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尚書掌天下百官、山澤之政令。
明以前曆代中央輔政體製是丞相製。其基本權力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決策權,一是行政執行權。丞相既“掌承天子”,直接擁有一定的決策權;又“輔助萬機”,作為百司首腦,主持對決策的實施。朱元璋的廢相,對此結構作出了一大變更,行政執行權歸屬六部,決策權則全部收歸皇帝手中。因而,皇帝的權力大大加強。
政治上集權的同時,朱元璋在軍事上也實行“分權製衡”。明初基本的軍事力量是衛所軍。衛所設有衛指揮、千戶、百戶等官。洪武初年,由大都督府的大都督節製中外諸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分領在京衛所和在外都司。都督府所管僅是兵籍和軍政,不能直接統率軍隊。軍官的選授權在兵部,而軍隊的調遣和最高指揮權則在皇帝。打仗時,兵部奉旨調兵、任命總兵,發給印信。戰後,總兵官交還印信,士兵回歸原來衛所。這樣,兵部、都督府、總兵官都不能獨專軍權。
監察是中國古代政治生活中的一個重要內容,明太祖朱元璋將它視為其政權的三大支柱之一。朱元璋即吳王位時便設置了禦史台,設左、右禦史大夫和禦史中丞等,以鄧愈、湯和為禦史大夫,劉基、章溢為禦史中丞。朱元璋指出“國家立三大府,中書總政事,都督掌軍旅,禦史掌糾察。朝廷紀綱盡係於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卿等當正已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縱奸,毋假公濟私以害物。”
建國後,朱元璋即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監察機構。明太祖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罷禦史台。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朱元璋置都察院,設左、右都禦史,左、右副都禦史,左右僉都禦史。“都禦史職專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凡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陳憲、希進用者,劾。遇朝覲、考察,同吏部司賢否陟黜。大獄重囚會鞫於外朝,偕刑部、大理讞平之。其奉敕內地,拊循外地,各專其敕行事。”
都察院下設浙江、河南、廣東、廣西、山東、北平、山西、陝西、湖廣、福建、江西、四川十二道監察禦史。各道監察禦史的職責為察糾內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麵劾,或封章奏劾。軍隊行動則監軍紀功,各以其事專監察。並且對禦史台出巡有具體要求,明代禦史官秩不高,但權力很大,職權行使,頗有雷厲風行之勢,並且權限範圍極廣,每一禦史都有權對內外所有機構、官員進行彈劾,並直接對皇帝負責。
除都察院係統外,對應於中央六部,朱元璋還創立了擁有獨立監察權的六科給事中,六科即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各科均設都給事中一人,左、右給事中各一人。給事中,吏科四人,戶科八人,禮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六科職責為掌侍從,規柬、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六科給事中的創置,對於地位和職權都已提高的六部,起著鉗製的作用,同時也分解了都察院的監察權。都察院和六科之間有一定分工,但並不絕對。給事中同禦史之間,亦可互相糾劾。
明代的司法機關較前代也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其中央司法機關的刑部、大理寺和擁有一定司法權的都察院與前代不同。明代,刑部掌審判,大理寺則一般不再掌管審判,而專掌複核。因審判歸刑部,事務性工作大增,因而刑部規模也相應擴大,由前代的四司擴充為十三清吏司,分別受理地方上訴案件,以及審核地方上的要案和審理中央百官的案件。明代對罪犯的處罰分死、流、笞、刑、徙幾等,刑部有權處理流刑以下案件,但定罪以後,須將罪犯連同案卷送大理寺複核。死刑案件必須奏請皇帝批準。刑部的審判和大理寺的複核均須接受都察院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