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對兩個重要問題的探討(1 / 3)

《中國文學史》reference_book_ids\":[7244845389633817634]},{\"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78,\"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140,\"start_container_index\":78,\"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133},\"quote_content\":\"《中國文學史》reference_book_ids\":[7244845389633817634]},{\"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78,\"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80,\"start_container_index\":78,\"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73},\"quote_content\":\"《中國文學史》reference_book_ids\":[7244845389633817634]},{\"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78,\"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140,\"start_container_index\":78,\"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133},\"quote_content\":\"《中國文學史》reference_book_ids\":[7244845389633817634]}],\"2\":[{\"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2,\"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302,\"start_container_index\":2,\"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298},\"quote_content\":\"《明史》reference_book_ids\":[7263389533612280872,6867020882879974407]}],\"35\":[{\"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35,\"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169,\"start_container_index\":35,\"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165},\"quote_content\":\"《明史》reference_book_ids\":[7263389533612280872,6867020882879974407]}]},\"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上麵,我們對張獻忠一生的主要活動作了論述,對張獻忠所領導的大西軍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上麵的論述還不夠,還有兩個重要問題需要作比較深入的研究。一是關於“張獻忠屠四川”;二是有關研究張獻忠的史料問題。

一、關於“張獻忠屠四川”

長期以來,“張獻忠屠四川”的種種記載和傳說在各地流傳。在不少史籍中,張獻忠被描繪成一個有聲有色的殺人魔王,是一個不分男女老幼、士農工商,甚至自己的兵將妻妾,都是要屠戮殆盡的。種種汙蔑、醜化之辭,真是偽造到了難以想象的地步。如“張獻忠之破蜀也,赤地千裏,殺戮無遺,至塞井夷灶,焚屋伐木,蠶叢數百縣,無一草一木一雞一犬存者。積屍至與峨眉齊。流血川江,數百裏不絕。”王家楨:《研堂見聞雜錄》。張獻忠為什麼要如此呢?據說是因為“賊嗜殺成天性……一日不流血滿前,其心不樂。”《蜀碧》卷三。殺了多少呢?各種數字都有,諸如在重慶殺人三百萬,在成都殺人五百萬,在四川殺人七億五千萬,等等。連非常熟悉明代戶口數字的《明史》的作者,也公然在書上寫著張獻忠在四川“殺男女六萬萬有奇”!踐踏了明代全國人口不過七千萬,四川人口不過三百多萬的史實。今天,我們很容易判斷,這些都是地主階級對於農民起義的無恥汙蔑。但是,我們不能僅僅以“不值一駁”來對待,而必須花一番功夫,盡可能地恢複曆史的本來麵目,方能得到能夠令人信服的結論。

“張獻忠屠四川”“八大王剿四川”等說法由來已久,流傳很廣。特別應當指出的是,反動階級不僅用最大限度的卑鄙手段來醜化、汙蔑張獻忠,而且還惡毒地通過攻擊張獻忠來進一步攻擊我們黨所領導的工農紅軍。比如,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蔣介石的一些文化嘍囉為了攻擊川北的通(江)、南(江)、巴(中)根據地的紅軍隊伍和蘇維埃政權,曾在對張獻忠加以大肆汙蔑之後,緊接著這樣寫道:“嗟乎!自赤禍糜爛蜀北,三年於茲,所過城市,再望為墟,屠戮之慘,勝於黃虎。”民國重修《廣元縣誌》卷二十《武備》。因此,全麵地、深入地研究關於“張獻忠屠四川”的問題,駁斥反動階級的種種讕言,不僅是解決一個重要的曆史問題,為古代農民革命的英雄辯誣,而且也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列寧曾經教導我們:“談一般‘暴力’,而不分析區別反動暴力和革命暴力的條件,那就成了背棄革命的市儈,或者簡直是用詭辯來自欺欺人。”《無產階級革命和叛徒考茨基》,見《列寧選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70頁。他又說:“我們馬克思主義者既不同於和平主義者也不同於無政府主義者,我們認為必須曆史地(根據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觀點)研究各個戰爭。曆史上常常有這樣的戰爭,它們雖然像一切戰爭一樣不可避免地帶來種種慘禍、暴行、災難和痛苦,但是它們仍然是進步的戰爭,也就是說,它們有利於人類的發展,有助於破壞極端有害的和反動的製度(如專製製度或農奴製),破壞歐洲最野蠻的專製政體(土耳其的和俄國的)。”《社會主義與戰爭》,見《列寧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68頁。列寧的這些論斷,是我們研究和評價戰爭與暴力問題時應當首先明白的指導思想。

明末農民大起義是為了反抗封建統治者長期的、苛虐的剝削和壓迫而爆發的一次轟轟烈烈的農民革命戰爭。大西軍在這樣的一場殘酷、激烈、你死我活的鬥爭中必然要使用革命暴力,要殺人,這是十分自然的,是任何一次革命戰爭都會出現的現象。正如毛澤東同誌所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毛澤東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18頁。但是,由於長期以來反動階級對曆史的有意歪曲,張獻忠的身上被蒙上了厚厚的汙垢。解放以後,史學界在這方麵做過不少有成績的工作,但張獻忠的身上仍然蒙著灰塵,使我們一直到今天還不太容易看清楚曆史的真相。為了將這一重要問題搞清楚,筆者打算從以下幾個方麵來研究有關“張獻忠屠四川”的問題。

首先,我們要駁斥所謂“賊嗜殺成天性”之類的謬論。張獻忠作為大西軍的統帥,是絕不會、事實上也決不是胡亂殺人的。雖然我們今天不可能見到真實反映張獻忠有關事跡的可靠史籍,但就從現有史籍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一些事實:劉獻廷說,“餘聞張獻忠來衡州不戮一人,以問婁聖功,則果然也。”劉獻廷:《廣陽雜記》卷二。明末著名學者顧炎武也記載,張獻忠在常德“不妄殺人,惟宗室無得免者”《明季實錄》附蒼梧兄《酉陽雜筆》。。進入四川之後,總是先用“招降牌”招降各地光緒《巫山縣誌》卷三十二《藝文》。,明令“但能殺王府官吏,封府庫以待,則秋毫無犯”穀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七。,因而各州縣望風而下,甚至射洪縣“百姓開門迎賊”光緒《射洪縣誌》卷十七《外紀》。。如果按那些所謂”屠戮殆盡”的記載,上麵這一些事實都是無法解釋的。

上述事實,看來不多,但絕非偶然,而是張獻忠的一貫作風。因為,大西軍同所有的農民革命隊伍一樣,素來就有著良好的紀律。對於大西軍的軍紀,在封建文人的筆下總是加以抹殺或歪曲的。但隻要是曆史上存在過的事實,無論如何也難以完全掩蓋,從以下幾個方麵,是可以證明這一問題的。

(一)張獻忠所率領的農民軍,從鳳陽分兵時的幾萬人到入川建國時已發展到大約六十萬人之眾,就是入川之後,“應募入伍者,尚不下數萬”《紀事略》。大西軍經常受到人民的支持和歡迎,甚至明朝的統治階級自己也不得不承認人民群眾是“喜於從賊”的。《崇禎長編》卷二。這些事實,應當是大西軍有著良好軍紀的明證。這方麵情況,我們在前麵已經作過介紹,此不重複。

(二)張獻忠在四川時,不少的史籍都攻擊他如何殘暴,殺人無數,似乎是毫無軍紀,糟不可言。可是在《荒書》和《客滇述》中卻又明明白白地記載著這樣一件事:明末的綿州舉人郝孟旋投降了大西軍,本著量才錄用的原則,張獻忠任命他做大西政府的上川南道,駐於雅州(今雅安)。順治二年(1645)十一月,郝孟旋反水,他殺害了在雅州的大西軍軍政人員,投到明軍殘部曹勳、範文光營中,將他原來統率的地主武裝加以改編,恢複明軍旗號。可是,剛一改編,就因“行營軍久困”而“入雅州大掠,街市為之一空”。這件事很說明問題。郝孟旋的這些“行營軍”地主武裝在投降大西軍時,雖然其心不軌,但不得不約束於軍紀,暫時受“困”。當他們一投入明軍營中時,就馬上解脫了束縛,因“久困”而“入雅州大掠”。這難道不證明了大西軍有著嚴格的軍紀,而明軍才是燒殺搶劫的隊伍嗎?

(三)我們還可以從張獻忠犧牲以後,大西軍轉戰滇黔時期的活動中來了解一些情況。由於張獻忠是地主階級的死對頭,他們寫書時,當然不大可能去寫張獻忠的軍紀,而著力於發揮其“屠戮”的種種謊言。張獻忠犧牲後,大西軍聯明抗清,李定國、孫可望等都成了永曆王朝的台柱,在封建文人的筆下,也就有可能留下一些比較真實的記載。但筆者認為,同一支大西軍在張獻忠犧牲前後,其紀律、作風不會有很大的變化,從李定國的軍紀中可以看到幾年前大西軍的一些情況。順治九年,即明永曆六年(1652),李定國的部隊有五條明確的軍紀:“一不殺人,二不放火,三不奸淫,四不宰耕牛,五不搶財貨。”詳郭影秋編著:《李定國紀年》,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108頁。這同幾年前大西軍的軍紀,應當有一定的關係。

(四)最後,我們必須看看說明大西軍在四川時紀律嚴明的鐵證——大西驍騎營都督府劉禁約碑。此碑現已不存,拓片原為已故金石學家陸和九先生收藏,現藏中國曆史博物館。由於原碑剝蝕嚴重,拓本不清,故從陸氏題跋起,多年來一直將“驍”字誤讀為“”,筆者過去在文章中也曾沿襲此誤。最近蒙楊繼堃老師提示,筆者找到原拓本的照片,仔細諦審,可以肯定不是“”而是“驍”。“驍騎營”見於文獻,常駐川北,其指揮官就是後來當了可恥叛徒的劉進忠。此外,過去一直將“以憑梟示”之“示”誤讀為“首”,亦應更正。這件極為珍貴的禁約碑是張獻忠在成都建國之後所頒布並刻之於石的。雖然這隻是驍騎營這一部分大西軍的禁約(關於大西軍的編製見第四章第二節),但其中完全可以了解整個大西軍的紀律之嚴明了。禁約全文如下:

大西驍騎營都督府劉禁約

(上缺)悉。本府秉公奉法,號令森嚴,務期兵民守分相安,斷不虛假。仰各驛鋪(缺)約法數章,如有犯者,照約正法。特示。

一、不許未奉府部明文擅自招兵。擾害地方者,許彼地士民鎖解軍前正法。如容隱不舉,一體連坐。

一、不許往來差舍並閑散員役,擅動鋪遞馬匹兵夫,查出捆打。

一、不許坐守地方武職擅受民詞,違者參處。

一、不許假借天兵名色擾害地方。該管地方官查實申報,以憑梟示。

一、不許無賴棍徒投入營中,擅輒具詞詐告,妄害良民,違者捆打。

一、不許守□文武官員擅娶本土婦女為妻妾,如違參究。

大順貳年叁月日

禁約規定的六條紀律是嚴格而明確的,沒有更多解釋的必要。應當注意的是禁約還具有以下的特點:其一,給了廣大人民以監督權,即“許彼地士民鎖解軍前正法”。其二,在戰亂期間特別強調了“不許假借天兵名色”“不許坐守地方武職擅受民詞”和不許“具詞詐告”,這證明大西軍在執行紀律方麵已有了較多的經驗教訓。其三,有了明確的懲處的標準,如“參究”“參處”“捆打”“梟示”“連坐”等。由這幾方麵完全可見張獻忠所統率的大西軍的軍政紀律是如何的嚴格、細密和準確。封建文人多年來連篇累牘的謊言在這塊寶貴的禁約碑麵前,當然是不攻自破。

從上述四個方麵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相信,大西軍是有著嚴明的軍紀,是絕不會胡亂殺人的。這種情況並不是什麼偶然現象,而應是農民革命軍的一種本色。毛澤東同誌說過:“農民的眼睛,全然沒有錯的。誰個劣,誰個不劣,誰個最甚,誰個稍次,誰個懲辦要嚴,誰個處罰從輕,農民都有極明白的計算,罰不當罪的極少。”《毛澤東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18頁。當然,大西軍不能和現代的農民革命相比,明末的四川也和現代的湖南不同,但毛澤東同誌這種分析的基本精神,筆者認為對古代農民革命仍然是適用的。我們在前麵曾經分析過,張獻忠在四川的確存在過打擊過寬,懲罰過重的情況,存在著“罰不當罪”或者“玉石俱焚”的情況,但這是次要的。從整個農民起義軍來看,窮苦農民組成的農民軍是絕不可能對廣大的窮苦農民采取殺戮的手段的。我們還可以看看這樣一個有趣的記載:明朝政府用來鎮壓農民軍的官軍中,有很多是從農村中強迫抓來當兵的窮苦農民,有的甚至就和農民軍將士相識。他們戰場上見麵時,就放下武器,“拱手寒溫,贈人事,寄家信,委以財物牲畜”戴笠、吳殳:《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二。。農民軍對待敵營中農民出身的兵士尚能如此,對一般人民群眾的態度更是可想而知了。

我們說張獻忠有嚴明的軍紀,不亂殺人,但並不是不殺人。就是在戰場之外,也必須要使用暴力。張獻忠在四川時,不再是過去那樣高速流動,而是駐了兩年多,和地主、官吏麵對麵地鬥了兩年多。這是一場尖銳激烈的,甚至是十分殘酷的階級鬥爭。“階級鬥爭尖銳化的國家裏,——世界一切國家都是如此——正和偽君子及空談家的主張相反,沒有恐怖手段是絕對不行的。”《論糧食稅》,見《列寧選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30頁。這個道理是顯而易見的。問題在於我們應當站在無產階級的立場上,用階級觀點去分析,看張獻忠所使用的暴力是對付誰的?他殺了些什麼人?保護了些什麼人?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張獻忠率領大西軍轉戰全國近二十年,每至一處,對王府、宗室、官吏、地主鄉紳等一貫進行堅決鎮壓。如在成都時,“遣使四出,趨地方官員及鄉紳朝見。百姓藏匿官員者淩遲,鄉紳不來朝見者亦如是。其求朱姓更急。”顧山貞:《客滇述》。這類記載很多。他們所痛恨和打擊的,是“文臣、奸盜、詐偽、貪汙、狼籍及迂儒執見者”《平寇誌》卷十一。。在封建文人所撰寫的各種史籍中,除了漫無邊際地大吹“屠戮”的空話之外,能夠具體地寫出被殺者的姓名的,找不到幾個窮苦百姓的名字,而連篇累牘的都是些“殺賊”的官吏,“不屈”的生員之類。費密在《荒書》中大書什麼“不論男女幼小,逢人則殺……千裏無煙,空如大漠,書契以來所未嚐有也”之後,有小注一行,原來所謂“屠盡”也者,是以“城中縉紳之家”被殺了多少為依據的。這豈不是又明白地告訴人們,張獻忠究竟是殺的什麼人嗎?

崇禎十三年(1640)春,張獻忠由夔門入川,縱橫馳騁於四川大部地區,到第二年初方才出川。在農民軍的帶動和鼓勵之下,四川人民紛紛奮起,向封建統治階級展開了激烈的鬥爭,形成為始自彭縣、遍及全川的轟轟烈烈的“除五蠹”鬥爭。所打擊的“五蠹”,就是“一曰衙蠹,謂州、縣吏胥快皂也;二曰府蠹,謂投獻王府關於投獻,見第一章第二節。,武斷鄉曲者也;三曰豪蠹,謂民間強悍者也;四曰官蠹,謂縉紳家義男作威者也;五曰學蠹,謂生員之喜事害人者也。捶擊死與糜爛鼎釜、活埋土中者無算。生員不與焉。”《荒書》;《續編綏寇紀略》卷一。從這裏,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出農民起義在四川所打擊的對象,全是些眾目所視、眾手所指的害人蟲。

與對待地主階級的態度相反,對窮苦人民,那是完全以兄弟相待,加以保護的。除了我們在前麵已經論述的情況之外,還可以看到以下一些事實。據簡州(今簡陽)人傅迪吉回憶親身的經曆說,順治元年(1644)大西軍入川,攻下簡州後,“七月初四日,發兵謂之打招安,隨後即委偽都司吳、偽吏目田下鄉招安。每人給以印信‘西朝順民’四字,載在背上,兵不敢犯。”《五馬先生紀年》。很明顯,大西軍的政策是有區別的,凡是農村中擁護大西政府者,均可得到保護。另一個親曆者劉了庵的傳記寫了這樣的內容:“甲申(1644),獻賊犯蜀。六月,破重慶……時避難而死於多財者實繁有,徒先生(指劉了庵——引者)以貧獲安。及喟然歎曰:‘快哉,貧乎!是亂世之寶也。’”乾隆《巴縣誌》卷十三《劉了庵先生傳》。這個記載很能說明問題,“貧者”就可獲安,“多財者”才去“避難”。李馥榮記載川東、川北的情況說:“利於賊者,無聊窮人、背主黠仆,賊與此輩氣味相投。或遇平日濟人饑寒之家,善禦奴仆之主,此時虜入營中,還有人代為方便,少受磋磨。若平日準人子女,謀人田產,此輩乘此機會利於投賊,賊亦利其內應,硐寨一破,恣所欲為。”《灩澦囊》卷一。後來張獻忠在成都時,還明令各地奴仆告發其主人,於是“刁奴悍仆稍有私憾於主人者,恣意首告,死者日積。”《續編綏寇紀略》卷一。並且,他們還“戕滅其主,起而相應”《蜀碧》卷四。。上述材料雖然經過了某些渲染,但我們從中完全可以看出,張獻忠對於“窮人”“奴仆”的態度與對待地主豪紳的態度是迥然不同的,這就是張獻忠在長時期中對待不同階級的不同的立場。認清這個問題,是討論“張獻忠屠四川”問題的關鍵。當我們分清了張獻忠殺了些什麼人,又保護了些什麼人之後,我們就不會再受過去史籍中種種謊言的蒙蔽,就會認清事實的真相和實質,從而就會肯定這種正義革命的暴力。正如毛主席在經過調查和科學分析之後所說的那樣:“無數萬成群的奴隸——農民,在那裏打翻他們的吃人的仇敵。農民的舉動,完全是對的,他們的舉動好得很!‘好得很’是農民及其他革命派的理論。”《毛澤東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17頁。

上麵,我們作了一些概括的論述。下麵,我們把反動階級過去大肆宣揚的“張獻忠屠四川”的幾個具體的事例進行具體的分析,看看事實的真相。

張獻忠入川,據各書記載,首先就是所謂“屠重慶”。我們就從重慶開始。

當張獻忠率領大西軍舉著“澄清川獄”的大旗勢如破竹地攻入四川,包圍重慶時,是力圖用和平手段解決戰鬥的,曾派使者入城說降,明令“歸誠則草木不動”。但是這種希望為頑固的守城明軍拒絕,所派說降的使者亦被殺害。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張獻忠才下令用武力攻破重慶,進行了一場激戰。《灩澦囊》卷二。據《蜀碧》等書之載,破城之後,“自瑞王以下死者萬人”。這個數字當然是大大誇大了的。在這個大大誇大了的數字中包括些什麼人呢?包括:(一)戰鬥中頑抗不降的明軍,而“官兵降者不殺”劉石溪:《蜀龜鑒》卷二。。(二)捕獲和俘虜的明朝官吏,據記載,“獻忠坐操場,拘集文武各官。時各官多魚(易)服求生,賊懸重賞,購百姓認之。各官遂無得脫者。”民國重修《巴縣誌》卷二十一。(三)因躲避李自成農民軍而從陝西逃到重慶來的瑞王宗室及其大批隨從。“王之奔自漢中也,關南道陳羽白與之俱,隴西士大夫多挈妻子以從。故衣冠死者甚眾。”《綏寇紀略》卷十。(四)重慶本地的“五蠹”之類的地主鄉紳。這就是在官僚地主集中而又經過了激戰之後的重慶據說“死者萬人”的真相。此外,對於一些頑抗不降的明軍俘虜曾給予割耳鼻或斷一手的懲罰,然後逐出重慶,借以向各州縣打算頑抗的明軍示威,並未將他們處死。

其次,是所謂“屠成都”。張獻忠率軍逼近成都時,同攻重慶之前一樣,也曾派人說降,但被龍文光、劉之渤等人拒絕,說降使者亦被殺害,張獻忠才用武力攻破成都。據比較可靠的記載:“陷成都,蜀王合宮被難,巡撫龍文光暨道、府各官皆死之。檄諸紳於成都,皆見殺。懸榜試士,士爭赴乞生。複以兵圍之,數千人鹹振筆挾策以死。”《罪惟錄·列傳》卷三十一。並無任何“屠城”“屠民”可言(關於殺士問題,將在下麵討論)。可是其他一些書籍卻又大書特書在成都的“屠戮”,記載又十分雜亂。但是有以下幾點事實是基本一致的:(一)大西軍攻入成都以後,蜀王朱至澍等自殺,其他高級官吏如劉之渤等被殺了一大批。(二)大西軍攻入成都之前,成都已是“兵懈城守,民懷去誌,多攜家口輜重日夜出奔,內外一空。其守兵潛遁者,亦以萬計。”《紀事略》。可見人已不多。張獻忠入城之後,曾集士民於城外的中園,據說是“欲屠之”。但因其他原因,有的說是因孫可望等將領進諫,有的說是因天上出現一物如龍尾下垂。總之,並未有屠城之事。後來在川南和川西組織明軍和地主武裝同大西軍作戰的明軍將領楊展和曹勳,就都曾在農民軍破成都時被俘,又都被驅至中園,據說,“俄而龍掛雲中,賊以為己瑞,釋民不殺。眾俱走,展、勳亦走。勳還雅州,展歸嘉定。”《野史無文》卷九。從楊展、曹勳二人的經曆,可證所謂屠民於中園之事是不確的。(三)大西政府曾調集各地的宗室、官吏、鄉紳等到成都,的確殺了不少。鎮壓反革命的工作也是一直進行的。上述這些情況,應當說是合乎情理的,也是完全必須的。至於其他一些漫無邊際的“成都已無民矣”,“成都一空,悉成焦土”之類記載之不可信是極為明顯的。因為也就是這些書籍,在寫了“成都一空,悉成焦土”之後,又寫了明軍和清軍在成都的種種活動,寫了成都還有不少居民,寫了清軍如何在成都屠殺百姓,等等。這就自己揭穿了自己在前麵編造的謊言。

第三,各書皆載張獻忠在成都“屠戮”生員、士子,而且寫得有聲有色。這件事,也應當搞清楚。

這裏,我們首先應當了解,當時的這些生員並非都是什麼白首寒窗、非禮勿動的讀書人,多數都是騎在農民頭上的鄉紳土豪。明末著名學者顧炎武曾經分析過,明末的生員十有七八是不學無術的,隻是因為“一得為此,則免於編氓之役,不受侵於裏胥,齒於衣冠,得以禮見官長而無笞捶之辱。故今人願為生員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據顧炎武估計,一縣之生員占有全縣田地的十分之一以上。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是出入公門,把持官府,結緣胥吏,武斷鄉裏。“小有所加,則曰是殺士也,坑儒也。百年以來,以此為大患。”因此,“生員之於其邑人,無秋毫之益而有丘山之累。然而一切考試科舉之費,猶派取之於民。故病民者,生員也。”《亭林文集》卷一《生員論》。很明顯,明末的生員大多是土豪劣紳或為土豪劣紳效勞的知識分子,是農民革命軍必然加以打擊的對象。

張獻忠入川建國之後,“其初,固無意於屠儒也。”《蜀龜鑒》卷二。由於大西政府需用文職人員,還特別舉行了鄉試和會試。據傅迪吉的回憶,順治二年(1645),“獻賊開科取士,變八股為策論。吾州入學若幹,中舉若幹,進士若幹。未幾,賊又以為不得真材,仍複設科,是一年內兩科舉也。一時舉人、進士固多,而狀元、榜眼同出一州”《五馬先生紀年》。。錄取的士子都分任了大西政府和各州縣的文職官員。但是,從全川來看,卻有大量的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即“諸生”們堅決與大西軍為敵,四處破壞大西的地方政權,進攻駐於各地的大西軍。如“張獻忠僭號,兵過敘(州)。宜賓諸生魚嘉鵬、諸生李師武、義勇彭明揚夜砍其營,得印綬,被擒殺”光緒《敘州府誌》卷三十三《人士》。。又如,“範瑜,總督子,邑庠生。為流賊脅至成都,同庠生劉玉發共通官兵”光緒《敘州府誌》卷三十三《人士》。。在各地組織地主武裝與大西軍作戰的諸生們更多,如雅州朱俸尹、鄭延爵《蜀龜鑒》卷二。、綿竹胡國柱《蜀龜鑒》卷三。、邛州葉大賓《蜀碧》卷四。、南充樊明善、王景啟民國重修《南充縣誌》卷九《人物》。、順慶鄒簡臣、趙司鉉光緒《潼川府誌》卷二十一《人物》。、夾江黎應大同治《嘉定府誌》卷三十四《人物》。、宜賓張文燦《灩澦囊》卷二。、江安羅文燦《灩澦囊》卷三。……雅州生員傅元修還在天全等地四處聯絡,與傅元覽、張士麟、唐默、鍾之綬、胡大生、洪其仁、洪其信等八個生員一起,糾集明軍殘部曹勳等人在滎經擁立明蜀王侄子、鎮國將軍朱平檙為“蜀王”,用以“號召義兵”與大西軍對抗。顧山貞:《客滇述》。貢生冉琳還四方奔走,與在遵義設幕府的南明政府的王應熊、樊一蘅取得聯係,組織川南各地的地主武裝,成為與大西軍為敵的一股重要力量。《灩澦囊》卷三。順治二年(1645),大西軍又在川北門戶朝天關查獲到了成都生員顏天漢等人通書勾結清軍的證據。《綏寇紀略》卷十;《平寇誌》卷十一;《蜀碧》卷三。這一係列事實,使得張獻忠對這些反動頑固的地主階級知識分子不得不采取嚴厲的鎮壓措施。於是大西政府再次開科,“懸榜試士”。由於前次開科取士曾錄取了不少人為官,所以各地的生員,特別是那些存心破壞的生員們紛紛來到成都,“諸生遠近爭赴”。大西政府先將赴考生員集中在玉局觀,以後移居青羊宮(或說大慈寺)。一方麵進行考試,一方麵由各州縣學官對這批士子進行調查。這些士子在青羊宮時,不少人繼續進行破壞活動,有的“夥謀不軌,殺監守之兵,乘夜奔逃”;有的“黑夜造反,震驚都城”《紀事略》。。這時,大西政府才派兵將他們全部拘禁。經過幾個月的審查之後,才“照牌點名,出,殺之於江。”見《荒書》;《蜀龜鑒》卷三。關於開科取士的時間和經過,各書記載眾說紛紜,僅時間就有六種說法,目前還不可能有明確的結論。筆者初步將時間定在1645年,有待進一步研究。很明顯,這是一次有計劃有步驟的審查和鎮壓反革命的行動,絕非什麼“屠盡全川生員”,“筆塚如丘山”。《蜀亂》一書的作者歐陽直本人就參加了這次科考,他非但未曾被殺,還被大西政府取用,留在軍中辦事。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