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講:寫作訓練隨談 (班訪二)(2 / 3)

從大家寫來的文字中,我發現個別的篇章用語不夠規範。這屬於方言未化的小疵。有的雖然沒有這樣的毛病,但裝飾詞、限定詞用得太多了。狀語部分應該大大壓縮。隻有這樣,動詞和名詞的效果才能充分發揮出來。不然,它們被形容詞的葉子遮住了,就少了一些力量。有人可能有個誤解,認為狀語多一些可以更華麗—可是總體上卻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把它們去掉,修剪一下,最後的結果是清新幹淨,簡練多了也生動多了。

需要注意的是,和狀語部分不同的是,有些字和詞是不能隨意省略的,比如名詞和動詞。在寫作中,往往要把生活當中的一些話省略很多,這個省略是為了簡練。好的省略會造成一個很大的思想空間,也更凝練。隻要通順、方便讀者閱讀就可以了,這才是好的。但是有些省略是不自覺的,而是缺乏文字訓練的緣故。這能夠看出來,是不自覺的、個人習慣了的某種表達缺失。這就造成了混淆。

還有更細部的一些問題,它在寫作人看來是同樣重要的。可能因為一些稿子是在課堂上完成的,比較匆忙,字比較潦草了一點。這不是大問題,注意一下就可以了。另一個問題稍微大一點,就是標點:有些句子寫到某個地方就用鋼筆按一個點,有的連句號都很少用;有的通篇直到結束,到了最後才有一個句號。許多地方不分逗號、頓號和句號,隻是戳了一下。

標點在漢語寫作中是特別重要的,它與一個字具有同等的地位。可是現在有的博士生都不會正確地使用標點,很成問題。某個機構要召用三個文秘人員,從名牌大學裏找了幾位博士,連同幾個研究生,算是優中選優了。可是經過現場測試,他們的語言都沒有過關,甚至不能寫出通順的文字。標點不會用,“的、地、得”分不清,基本上不會使用分號和頓號—在他們那裏,後兩種標點大約都可以廢掉了。

寫作要重視標點的使用。為什麼寫稿子的人要用稿紙呢?一個方框一個方框的,這除了排版的需要,還因為句子到了應該斷開的時候,標點是要占一個格的。這提醒人們要明白,標點和文字是同一個級別的,是同等分量的,所以給它們的待遇都是一樣的,都要占一個格。別看那麼小的一個標點,仍然要給它一個格,要非常慎重地、好好地把它填進那裏麵。剛才說現在好多人不會用頓號和分號了,隻會用逗號和句號了,其實有時候連省略號也不會用了。這說明他們沒有過嚴格的語言文字的訓練。這要求我們細而又細,工於經營,在每一句話結束的時候都要明白為什麼停頓,以及停頓的時間,還有其中的意味和效果。要知道這一切,要了然於心。這個停頓,與下一句構成了什麼關係,這些要迅速地在腦子裏過一遍,因為這是作文中的一次判斷。如果這一次停頓和下一次停頓構成的是分句間的並列關係,那麼這兒就要用分號。如果這一次停頓是分句中的諸項排列,那就要用頓號。有的句子結束時不僅是停頓,還有堅決、決絕、決意、幹脆等類似的語氣,可以用感歎號。在一個複句完成時的間隔和停頓,通常可以用句號。

有人該用句號的地方偏愛用感歎號,這說明他很衝動。可以試著把所有的感歎號都換成句號,那讀起來是什麼感覺?會覺得很艮,很內斂,力量縮到了裏麵—文章的衝動性小了,深思熟慮,主意加強了。從這些方麵來看,標點像文字一樣重要。

寫作密度的要求

用稿紙寫作還有一個作用,就是計算字數方便。比如稿紙每一頁是三百字,寫滿了一張,我們就知道這三百字完成了。為什麼要計算字數?因為我們一般都要掛記自己工作了多少,並且要掌控內容的“密度”。作家對於這三百字是有要求的,所以一般的稿紙都是三百字一張,通常在這些字數裏要有一些確定的東西存在,它們有或沒有,作者心裏要有數。比如寫了一頁紙,這裏麵空空的不行。三百字裏麵總要有一些閱讀刺激點,要靠它讓讀者興奮起來。這個興奮可能是來自幽默、來自一個細節、來自特殊的詞序調動—總之得有興奮點。一般的專業寫作者,這裏主要是指純文學寫作,三百字裏麵起碼要有一兩處興奮點。不然就是失敗的寫作,因為沒法吸引讀者讀下去。

可見這個三百的字數比較好把握,好控製。寫完了這一頁,裏麵該有的東西都要有。比如說應該讓讀者興奮一兩次,這既是閱讀的必要,也是對作品的密度要求。通俗文學一般不需要這樣,通俗文學主要講究大的情節調度,語言密度可以相對小一些。

當然我們也不必過分機械地理解。太機械了會顯得可笑。可是這對初學者來說又未必不是一個方法、一種嚴格的訓練要求。進入“化境”的人不會理睬這些,但我們這兒講的是開始和初步。如果隻是無要求地寫下去,盡興而已,這樣的訓練並不好。能有個大致的量化,特別是在文章(小說)密度方麵,掌控起來就會好得多了。這樣的習慣是可以一點點養成的,一旦養成了,以後就可以不再管它,那時就會自然而然地將文字的密度掌握在這個標準上。

現在我們閱讀一些文學作品,常常覺得清湯寡水,內容稀薄,言之無物,主要原因就是它的密度不夠。一部純文學作品成功與否,一個最要緊的指標就是看語言藝術的密度。我們在這裏把其量化,看來是機械和笨拙的方法,但是卻有重要的意義。三百頁的篇幅裏要求有一至二處讓人興奮的點,也是根據一般的閱讀接受規律來確定的。有人可能問:如果再多些呢?比如三到四處或五六處不行嗎?那樣不是更好嗎?也不一定,因為任何事物都有個度的問題,也就是說並非越多越好。想想看,三百字裏到處是類似的“興奮點”,那麼讀者一直讀下來,是不是要給這頻頻的刺激弄得麻疲?這裏有個適當的、張弛有度的問題。

最終是不是能夠寫好這三百字,當然是作者的才華所決定的,是作為人的情懷趣味所決定的。這好像不是一種方法和技術。但我們既然從技術層麵上來講它,就要從這個角度闡明和確定一些問題。我們要從某種規定性的意義上告訴大家:純文學小說作品一般要達到這樣的語言藝術密度。

作者是否具備這樣的意識當然是不一樣的。這是從寫作實踐或閱讀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如果我們找到一些好的範本、一些傑出的文學作品,似乎就可以印證這一點。

寫作的自由與流暢,也是心理放鬆的結果,作者必須要回到這樣的狀態,否則創作過程就會受阻。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關於密度方麵的要求和訓練,隻是一般的警示性提議,是訓練的要求,它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忘掉—不過忘掉了,也並不等於沒有。

討論:

訓練的目標/詩與思

有人問:一篇小說要拿獎項,通常會有怎樣的要素和標準?這倒難以回答,因為一般來說它是沒有標準的。任何作品都有可能獲獎,所以說我們可以放棄這個追求—也就是說,不能為了得獎才去寫作。

寫作是為了什麼?任何工作都應該有自己的目標。為了賺錢?為了教育別人?為了娛樂民眾?為了取悅自己?為了個人的心靈?是的,我們一邊問,一邊也就接近了自己的目標了。

寫作的最高目標,還是為了自己的心靈。心靈欣悅了,滿足了,高興了,也就達到了最終的目的。如果寫出一些文字來,連自己的心靈都不應允不高興,那麼世俗的獎賞再高一些也算不得成功。

寫作可以有許多目的。得獎或是一種—正因為目的之不同,我們的工作才有了高下之別。好的小說家沒有為了得獎去寫作的,也不會為了娛樂別人去寫作。把娛樂當成目的,那是通俗小說家的任務,比如說言情小說、武俠小說、曆史演義小說、官場譴責小說等等,大致都是這樣。

通俗文學屬於曲藝的範疇,與快板、相聲和評書等差不多。好的曲藝作品有很高的藝術性,為大眾服務。這裏在講曲藝跟雅文學的區別。廣義地講,通俗小說也屬於文學,有文學的成分,比如它也要用語言文字表達,也要追求情節和塑造人物,這些要素都有了。但是通俗小說的內核部分不是“詩與思”,而是娛樂所需要的一些元素,如故事情節的曲折等。

一般來說,純文學既不提倡為得獎去寫作,也不鼓勵為娛樂大眾去寫作,更不要為了賺錢去寫作。剛才講了,要為自己的心靈寫作—為一個非常苛刻的自己去寫作。怎麼苛刻?就是自己嚴格起來,讓作品給予自己極大的生命滿足感。抱著這個目標去寫作,走到最後往往就是進入了“詩與思”—即通常說的純文學或雅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