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擔心這樣的作品無人問津,即沒有商業價值。這又在關心錢和市場了,關心受眾,關心工作的世俗效果。我們的回答是,也隻有雅文學的寫作才會擁有最多的讀者。因為在漫長的時間之河裏,最後留下的還是特殊的、有必要保存下來的、有深刻藝術和思想含量的作品。商業寫作,編來編去無非就是誰殺了誰、誰把誰打死了、誰愛上誰、誰把誰騙了,是這些在不停地重複。這就會有雷同感,沒有保留的價值。雅文學作品卻要在時間的長河中經受淘洗,留下來,讓一代又一代人閱讀。
目標和方向決定了訓練,也決定了今後的專業高度,所以這裏要講。
細致與否不在於篇幅/技能訓練
有人認為,短篇小說由於篇幅的限製,沒法寫得很細致,所以才要平鋪直敘。其實細致的描述同樣可以存在於較小的篇幅裏。
因為篇幅小才要寫得粗率,這個看法是不對的。寫得是否細致不在於篇幅,而在於技能和具體需要。有時候很小的一段話也可以寫得很細致。這要看個人的觀察能力和表達的心機。要有文學心機,不要粗粗地講一個故事、一個場景算完,而是要抓住機會將它寫足。如果有需要,那就細細地描述出來。
反過來,有時候即便是幾十萬字的長篇,如果情節或其他原因要求粗線條地勾勒,作者也不宜過細地寫出。這是個詳略得當的問題,而不是篇幅的問題。我們可以找到很多寫得極為細致的短篇小說,甚至是一兩千字的小小說。
有人做寫作訓練,曾試著寫出一些片斷,如小說的細節,或是景物,或是對話—就是這區區幾百字的片斷,也寫得細致入微,栩栩如生。
總之要養成深刻的洞察力,要掌握精雕細刻的技能。
關於人稱問題/全知視角及其他
有人認為用第三人稱寫起來更容易,而第一人稱很方便。那就讓我們分析一下,看看它們各自的優劣。第三人稱的小說是最多的,因為作者可以擁有一個全知的視角,即“他”如何如何,寫起來障礙更少。但這同時也帶來一個問題,就是這種全知視角的可信性:“他”的事情作者怎麼知道了?從接受上來看,這就成了一個問題。在讀者的接受心理上,這個問題需要解決。比如作者寫了“他”怎樣想,“他”的心理活動,作者就多少有點“越位”了,因為作者沒有無所不能的透視功能,不可能什麼都了如指掌。
可是很多作家不在乎這個,他們隻是放手寫去,充分利用了這個人稱自由。我們隻好認可:這是一種文學形式賦予作家的權力。不過這種權力太大了,又讓人不安。作家具有了超人的能力,比愛克光和無線電、比竊聽器等所有現代器材更有威力—他們可以知道筆下人物的一切,幾乎沒有限製。可是這似乎缺乏說服力—讀者之所以還在讀,就因為提前在心裏為自己做了設定,提醒自己“這是小說”。他們隻好在規定的、虛構的前提下去閱讀和接受。如此看來,第三人稱的小說有個先天的毛病:不可信。為了克服這個毛病,現代作家們十分克製自己的“全知視角”,並不濫用這種權力。所以他們在極為自由的情形下,卻會做得小心翼翼。由此可見,今天的第三人稱已經不是我們想象的那麼自由了。
第一人稱,即“我”怎麼怎麼。這類小說起碼在接受這個層麵上是說服人的。比如我寫日記,我給朋友講一個故事,“我”的出現就很自然很舒服。“我”看到什麼想到什麼,聽到了什麼,都是很自然的。這就不需要那個設定的“虛構”前提了,一切都如真實發生的,作者與讀者之間的關係是自然而然的。
這裏有一個問題,就是“我”的出現、“我”的講述需要一個理由。如果突然就以第一人稱講起來,講個沒完,也會很別扭:講給誰?為什麼要講?一個作者以“我”的口吻講了一大本,這麼多文字總得有個著落、有個緣由。就是說,作為“我”,做了這麼多的事情、說了這麼多話,要有一個合理的接受對象才好。因為讀者會問:你為什麼要把這麼多東西講給別人聽?想想看,一本書印出來,書裏寫的是“我怎麼、我怎麼”—那個“我”又有什麼必要把自己的東西展示給別人?既然是自己的故事,又為什麼要把它印出來?這樣一來,它又像第三人稱那樣,帶來了同一個問題,即讓閱讀者回到那個設定的前提:這是一些虛構的文字、是小說。
可見這同樣會令人不安。所以有的小說家就假托一個開始,找一個講述的理由,然後再放手地大講一通。比如說書的前麵有一段話:“我要把這些東西寫出來,給你聽或者交給你”;“請你代我把這些文字轉給某某”……類似的一段話。這一來邏輯就順了,下邊講再多的東西都可以,因為他事先交代了本書的來由。就用這樣的方法,他把第一人稱帶來的若幹難題給解決了。
如果在書的前邊不做這樣的說明,而是在書的當中有結構上的巧妙處理,同樣也能解決這類問題。
人稱的問題看起來很大,實際上對一個長期從事這個專業的人來說又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作家三個人稱都會使用,而且會找到一個得心應手的,從而把表述的障礙降低到最少。如果我們注意到“我”為什麼要把這些東西印出來的問題、“他”的所有事情作者是怎麼知道的問題,那麼敘述就會有某種自覺性,這或許是需要注意的。
談過了第三和第一人稱,再談第二人稱。三種人稱在表現上各自都有局限。第二人稱是“你”,“你”如何如何,這個“你”又指了誰?為什麼是“你”?最初好像會有一種突兀感。如果沒有目標地“你”如何如何,讀來也是相當不舒服的。
要解決這個問題,一如對待其他人稱的辦法,就是在敘述中處理妥當,一開始就把講述對象明朗化。講述的邏輯關係確立了,其他一切也就理順了。總而言之作者在創作時先要有一個人稱的選擇,這個選擇要有利於這部作品的講述,即工作的方便,無非如此。
現代寫作中,有的作品可以將不同的人稱混用一番,表現出一種現代自由。但這是很難的,不易為初學者掌握。
題目產生在寫作之前/世界要有光
“是先有了內容再起題目,還是先有一個名字再去寫這篇作品?”可能怎樣都可以。因為每個人的習慣不同,許多人作品早就完成了,可還是沒有書名,長時間為這個苦惱。而另一些不是這樣,盡可能要有了書名才去寫一部書,他的所有工作都要圍繞一個題目去進行。當然偶爾也有這種情形:作品寫完了還沒有題目,反複閱讀,想找一個能夠體現內容的名字。
有個朋友認為,小說既然是用文字構築的一個世界,那麼這個世界最需要的是什麼?是太陽,太陽要把整個空間照亮。就是說,這個世界要有光。題目就是這個世界的光源。沒有太陽的世界是昏暗的。好的題目應該有足夠的能量、熱量和光明,它使你的世界活起來,萬千生命都生長向上。這個世界的每一個角落,所有的文字,包括每一個標點、每一個段落,都是圍繞著這個太陽旋轉的。
題目可以蘊含無數的意韻,有無限詮釋的可能,它不僅是概括了你要講述的故事、還代表了你心中的意境和思想。如果你想寫一部一萬字的小說,那麼這個題目就需要這些文字來表達和說明。所以題目在暗中規定了作品的長度和內容、還有色澤以及其他。由此可見,沒有題目,就等於一切都沒有著落,我們無法工作下去。
構思好了一部小說,它大致上的色彩、人物、情節都朦朦朧朧地有了—但就是找不到一個好的題目。這時候作者會是十分苦惱的。他會想,這個意境和故事,這一攤子,用個什麼題目才能統領起來、輻射出去?這就好比一場戰鬥,要找一個大的統帥,不然這支隊伍就散掉了。戰鬥中這個班、這個連的部署,營和團的運動,全都要想好。去掉了統帥,這個戰役就沒法打了。這兒,題目又像是一個總的統領者。
我知道的很多作家,寫作前必須把題目想好,特別是長篇和中篇,沒有題目他不會去寫。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