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德黑蘭,夜宿Laleh旅館
到伊朗才幾天,我們隊伍裏的女士、小姐都已叫苦連天了。
這兒白天的天氣很熱,嚴嚴地包裹著頭巾確實不好受。她們有的是導演,拍攝時要在大街上跑來跑去地指揮;有的節目主持人,要隨時隨地對著鏡頭又說又笑;有的是記者,聽到或看到什麼立即要掏出筆來唰唰記錄;有的還兼總管,需要大聲地召集人員、點菜付款、叫出租車——她們竟然都要把頭發、耳朵、脖子全都蒙起做這一切,其間的艱難和有趣,自可想象。
她們在公共場所奔忙完了,一頭衝上吉普車就把頭巾解下來想鬆口氣,立即聽到有人敲窗,扭頭一看,敲窗者正比畫著要求女士把頭巾重新戴好。一位女士心中來氣,搖下窗來用英語對那人說:“我是在車內,不是公共場所!”那人也用英語回答:“你的車子有窗,所以還是公共場所!”
那就戴好吧,車子開到一家從老板、廚師、侍者都不是中國人的“中國餐館”,女士們見到大紅燈籠和紅木窗格,覺得這已是中國地麵,總可以解下頭巾了吧,沒想到剛剛動手,兩位侍者就快步上前,輕聲喝令不可造次。這下女士們急了,大聲說:“這是中國餐館!吃中國餐沒法戴頭巾!”一個白胡子老頭出來,搖了搖手,算是這次赦免了,看神情他是老板,這麼做隻是為了賺錢,我們幾個女士頓時歡呼起來。其實,這頓飯質劣價昂,但她們一直為這個小小的勝利興奮著,每一口都吃得津津有味,誇張地鼓動著沒有遮掩的咀嚼中的腮幫,順便用手擼一下頭發。
但這畢竟隻是一個小機會,絕大多數時間還必須老老實實戴上。她們這些女子哪裏受得了如此委屈?於是成天在我們麵前喊壓抑。我們雖然也曾有過幾分竊喜,故意神態放鬆地在車窗下逛來逛去,但同情之心還是占了上風,在行車途中盡量順著她們,覺得這是男士們可以自由瀟灑的代價。我們的五輛吉普車都裝著對講機,行車途中時時可以作全隊交談。一位女士冷不丁地說,前麵山上這朵烏雲真好看,話音未落,所有男士齊聲呼應:“真好看,好看極了!”另一位女士指著路邊的小樹說:“這好像是蘆葦。”大家又異口同聲:“蘆葦,當然是蘆葦!”態度之好,終於使女士們疑惑起來。
其實,我們的女士隻包了一塊頭巾,車下滿街的伊朗婦女完全是黑袍裹身,嚴格得多了。對這件事,外來人容易產生簡單的想法,覺得這兒的婦女太可憐了,需要有一次服飾解放,理由是這樣的服飾禁錮了婦女的身心自由,遮蓋了婦女的形體美,阻斷了現代的社交活動和國際交往。這種想法雖有一定道理,但從文化人類學和民族生態學的眼光來看,並不公平。我想,除了中國古代裹小腳,有些土著穿鼻、撐頸等明顯帶有生理傷殘的習俗應該廢棄外,對於一般的服飾文化沒有必要樹立一個統一的衡量標準。記得以前我曾在《一個王朝的背影》中討論過清初清末漢族士大夫在“毀我衣冠”的問題上所產生的嚴重心理掙紮,可見此事關及一種曆時悠久的文化尊嚴,比簡單的“服飾解放”深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