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民俗·禮儀(3)(2 / 3)

趣味鏈接:在古代,男女之間什麼樣的行為才符合“禮”的要求?

《禮記·曲禮》對男女之間的行為規定很嚴格,包括男女之間不能雜坐,不能同用一個衣架、毛巾、篦梳。叔嫂之間不能隨便搭話,庶母不能給洗衣,男女內外有別,連談話的內容都要被梱(門限)分開。甚至出嫁後返家探親的姐妹與兄弟之間也不能同席而食。

029“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是什麼意思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語出《孟子·盡心上》。窮,指在仕途上不得誌;達,指在朝廷居於高位。意思是說,一個人若有幸參與朝政,就應造福於天下百姓,這是積極的人生;若不能實現治國平天下的抱負,那麼退而修身,潔身自好,也不失為一種積極的人生觀。

儒家入世的主要方式是參政,稱“學而優則仕”,“治國平天下”,但即使是學富五車的孔子、孟子,從政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孔子周遊列國,碰壁無數;孟子則以布衣終老。人生閱曆的豐富,讓這些先哲們對人生有了更透徹的了解。

孔子雲: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又雲: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孟子提出“獨善其身”與“兼善天下”,則是對我們正文的精煉概括,是對孔子人生觀的補充。“兼善”(也作“兼濟”)是進,“獨善”屬退,進退有據,人生設計雖不同,然均不離儒家聖賢之道。

030古人如何“服喪”

服喪是指為死者守喪的禮儀。指事辦完後,親屬還要在一定時間內在衣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方麵遵守一些特殊的儀節,以示哀悼。

服喪時,最重要的是服製,即守喪期間的服飾以及期限。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規定有“五服”,對於期限,古代禮製因死者對象不同而有相應的服喪期限,這些期限往往不十分確定,處在變動之中。其中,以“三年之喪”為最長。

三年守孝有著特殊重要的地位,其淵源可追溯至上古,《尚書》中記載:“帝(堯)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殷高宗)乃或亮陰,三年不言。”《禮記·三年問》載“三年之喪”為“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為服喪三年釋義。

《孟子·萬章》甚至記載了這種禮儀的頂真延續:“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此後曆朝曆代,凡涉及守喪儀製幾乎無不提“三年之喪”。

趣味鏈接:奔喪

奔喪,意思是從異鄉回家奔赴親喪。《禮記》有奔喪篇,注雲:“奔喪者,居於他邦,聞親喪奔歸之禮也。”

因為在他鄉聽到親人逝世的消息,急於返鄉,所以稱其回歸為“奔”,並有“匍匐奔喪”之語,以形容其趕時間,內心焦急之情溢於言表。

一般辭典對“奔喪”的注釋,也大都為“聞父母之喪而奔歸”。

031古人“守製”的生活是怎樣的

守製就是居喪服孝,是孝子居喪期間在衣食住行方麵必嚴格遵守的一種製度。這種製度要求守製者的日常生活一切簡,要像苦行僧一樣地過苦日子,不能享樂,並以種種自虐和壓抑人性的極端方式來體現所謂的孝道。

所以居喪也叫“丁憂”或“丁艱”。丁父憂又叫丁外艱,丁母憂又叫丁內艱。以下從衣食住行四個方麵來看看孝子守製時的日常生活是如何一切從簡和自虐的。

衣。親人初死,服孝者就應除去華麗的服飾而換以素淡的衣服。大殮之次日就要換上正式的喪服,“五服之人,各服其服”。服期內一般還不能洗澡,不能剃頭,不能更換衣服等。

食。飲食必須嚴格節製。父母初終的三日之內,孝子不能飲水也不得進食,必須空腹盡哀。大殮之後方可少量食粥。居喪期間隻能吃缺鹽寡味的粥飯,禁食瓜果菜蔬,更不要說酒肉了。

住。住處必須簡陋,不得奢華,未葬之前,應在中門外先搭個茅棚作為起居處,謂之倚廬。“寢苫枕塊”,睡草席枕磚頭泥塊,身穿孝服守於廬中,深居簡出不與人來往,睡覺也要和衣而臥。下葬之後,則於墓旁搭棚而居,謂之墓廬。居廬守製期間不得與妻妾同房。

行。居喪期間停止一切娛樂活動,嚴禁娶婦嫁女,訪親會友也要受到限製,更不允許接受推舉或參加科舉去做官。漢律規定,“不為親行三年服不得選舉”;隋唐時有父母之喪的也是絕對不能去應舉的,其他尚可酌情而定;北宋時竟嚴到緦麻之喪也不得參加科舉了。

032“奪情”現象是怎麼回事

做官的如果碰到親喪,一般就應立即辭去官職回家守製。但若情況特殊則可有所變通,這就是守製中的“奪情”現象了。

奪情猶奪服,就是終止守製,指官員不能回家去服孝卻要留在朝廷裏辦公。在正常情況下,官員遇到父母之喪是必須去職回家守製的,但遇到特殊情況如軍事需要或政務需要的時候,該守製的官員就必須在崗而不能回家守製,甚至在家守製的官員也會被召回強令出仕,這就叫奪情,後者也叫起複。

因為從封建主義的倫理來說,君臣之義是大於父子之情的。這正如孫權所說的:“孝父母是禮,忠君國是義,國家有事則殺禮以從,以義斷思,盡節為先,先公後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