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全書135卷,包括本紀19卷、誌39卷、表4卷、列傳73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由於《金史》有比較完整的《實錄》以及相關史著為依據,元初以來又經幾次修撰,實際上是經營已久,與宋、遼二史倉卒成書不同,故在三史之中號稱最善。
《遼史》、《金史》都在書末附有《國語解》,內容是對少數民族語言的官製、宮衛、部族等進行簡略注釋,以便讓讀者能明了其義。這是兩史的獨特之點,很有益處。
024《元史》為何受到學者非難
《元史》是記述元朝史事的紀傳體史書,成書於明朝初年。
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元朝滅亡,朱元璋下令編修《元史》。洪武二年,以宋濂、王祚總裁、汪克寬等16人為纂修,開史局於南京天界寺,進行編寫。從洪武二年二月到八月,用188天的時間,修成順帝以前各朝的曆史,共159卷。
接著,明朝政府派歐陽佑持等12人到全國各地征集順帝一朝的資料。洪武三年二月重開史局,仍由宋濂、王祚任總裁,但纂修人員作了大幅度的調整,這一次纂修共15人,隻有趙塤曾參與第一次工作,其餘都是新人。八月書成,共53卷,曆時143天。
前後兩次修成的文稿經過統一加工,共210卷,本紀47卷,誌58卷,表8卷,列傳97卷。兩次開局共曆時331天。
該書由於倉促成書,又出於眾人之手,留下了不少錯誤,受到許多學者的非難。主要問題是隨得隨抄、不加剪裁,前後重複、羝牾;蒙文、漢文的譯改失實,有的竟與原義相反;照抄案牘,有的有姓無名、有職無名;史料中沒有廟號的皇帝改寫時弄錯不少;纂修者對前代和元蒙典章製度不熟,出現錯誤。所以,清代史學家嘲笑“修《元史》者,皆草澤腐儒,不諳掌故”,因此下筆“無不差謬”。
其實,《元史》在保存史料方麵不僅不比別的正史差,而且有超出之處。元代十三朝的實錄和《經世大典》失傳,其部分內容賴《元史》得以保存。《元史》的本紀和誌占全書一半,雖不合正例,卻起到了保存史料的作用;列傳部分對於蒙古、色目人的記錄也遠較其他史書詳盡。因此,《元史》仍是我們今天了解、研究元代曆史的極其珍貴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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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是記述元代曆史的紀傳體史書,民國柯紹態撰。此書是眾多新修元代史之一,當時的民國大總統徐世昌曾命令將其列為正史。
《新元史》的主要價值,在於將明、清以來關於元史研究的成果加以綜合整理,彙編成一部組織係統較為嚴密的史書。它糾正了《元史》缺漏史實、詳略不均、重複羝牾、錯訛失實等不足,但未能補正的部分仍然不少。而且由於它隻是直錄舊著原文,未作進一步的融會貫通,所以全書筆調頗不一致,甚至時有謬誤分歧之處。至於史料價值,卻反不如舊史。
025《明史》,官修史書中曆時最長的一部
《明史》,全書共332卷,包括本紀24卷、誌75卷、表13卷、列傳220卷,另有目錄4卷,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曆史。
清朝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設立明史館,纂修明史,因國家初創,諸事叢雜,未能全麵開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為監修,開始纂修《明史》。於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後定稿,進呈刊刻。從第一次,開館至最後定稿刊刻,前後經過九十多年,是官修史書曆時最長的一部。
《明史》體例多有不同於前代正史或其他史書者。《曆誌》中的圖表,簡便易明,為過去所未有;《藝文誌》隻記述明代著述,不同於前代正史《藝文誌》的曆朝並錄;在表的部分,較前代諸史增加了《七卿表》;另專門立有《閹黨》、《流賊》、《土司》等列傳,突出記述了明代的主要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