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營銷合同範本大全(2 / 3)

實際麵積與暫測麵積差別超過暫測麵積的±%(包括±%)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麵積調整。

3.。

第六條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於該商品房屬於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後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後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

第七條付款優惠。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八條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麵交付甲方或彙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名稱,帳號:):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

3.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

4.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

5.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

第九條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換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計(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其餘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天內付清。

第十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計算。逾期超過天後,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十一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年月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需的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

3.。

第十二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利率計算;自第個月起,月利息則按利率計算。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後日內書麵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書麵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天後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出具的書麵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用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

2.;

3.;

4.;

5.;

6.;

第十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後,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製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製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牆麵保修月;

2.地麵保修月;

3.頂棚保修月;

4.門窗保修月;

5.上水保修月;

6.下水保修月;

7.暖氣保修月;

8.煤氣保修月;

9.電路保修月;

10.保修月;

11.保修月;

12.保修月;

13.保修月;

14.保修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乙方購買的房屋僅作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麵積承擔義務。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消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簽訂的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麵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天,由甲方向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理人:(簽章)代表人\/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於簽於

附件一:

房屋平麵圖(略)

附件二:

裝飾、設備標準

1.外牆:

2.內牆:

3.頂棚:

4.地麵: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台:

9.電梯:

10.其他:

七、二手房銷售合同範本

買方(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區。

2.房屋套型,建築麵積平方米,結構樓層,用途。

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總計房價億仟佰拾萬千百拾元整。

(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東:西:南:北:(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交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後,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計元的定金或元的預付款,其餘%,計元價款則交××房地產交易中心代存,代辦完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乙方將房屋騰空並連同該房屋有關圖紙、資料、房屋鑰匙等交給甲方後,甲、乙雙方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由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書麵證明領取售房餘款。

(五)甲、乙雙方互相監督,不得隱瞞買賣成交價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其稅費按規定各自繳納。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並由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簽章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違約方還應承擔產權轉回已繳和應繳納的稅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銷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並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其他決定事項:

1.;

2.;

3.;

4.。

(九)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存份,乙方執存份,××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存份。

買方:

姓名(簽章):

現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電話號碼:

登記人:

共有人:

代理人:

賣方:

登記人:

共有人:

代理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年月日

八、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銷售合同

買方名稱:××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聯係人:

電話:

傳真:

賣方名稱:××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聯係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

2.產品描述

產地:

型號:

規格:

3.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上述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第二條合同價款

1.單價及總價

單價:

總價:

2.供貨價格

A.在同等產品中,我方願按最低優惠價格提供產品給貴單位;

B.按照標書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采購量”後享受的優惠價格執行。

3.價格調整

每一個季度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如價格調整浮動至4%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麵方式通知。預期通知的將計為下一個季度(個別產品除外)。

4.執行更新價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麵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後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5.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第三條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種方式支付。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驗收,每個季度(或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發票及甲方訂單,經甲方將產品訂單與產品驗收單對照核實後,確認發生費用與乙方提供的發票相符,甲方按實際發生的一個季度(或月)貨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貨款總額的%)即人民幣(¥);乙方負責將設備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設備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即人民幣(¥);餘款(貨款總額的%)即人民幣(¥),作為質保金待設備質保期滿後一周內支付。

第四條包裝及運輸

1.乙方應為商品提供適宜商品運輸的包裝方式,產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裝上應注明防潮、防濕、防震、防鏽、忌粗暴搬運,對於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及由於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鏽損,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2.乙方負責無償將商品運送至甲方訂單所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商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商品進行檢驗並辦理相關商品移交手續。商品移交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交貨地點、交貨期限

1.交貨地點:

2.交貨時間:

注:一般送貨時間為一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上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或以最短時間將對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第六條檢驗

1.貨到後,甲方按訂單內容收貨,產品的規格型號均以訂單要求為準,對於使用單位要求更換規格型號的情況,乙方必須通過物產管理部采購管理室的同意後更換,對於清單外的產品按照招標書的要求以“達到一定采購量”的價格出售給甲方。

2.甲方收到產品的同時填寫一般產品采購驗收單,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同時驗收單複印一份給乙方。季度(或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

3.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於增加的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4.對於應急采購產品按甲方對產品的要求,乙方保證在8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七條質量保證

乙方保證所提供所有產品為投標書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符合標書中之規定的標準。如果產品質量與投標書的標準不符,乙方應負責更換;如更換後仍不能達到招標書規定標準,甲方有權退貨。

第八條售後及其他服務

1.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時內進行退換,對於退換貨的情況雙方需做好驗收記錄,以備結算時對賬。

2.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係人和聯係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每批訂單將指定專人負責跟單送貨,送貨人應佩戴公司標誌,遵守相關的規章製度。如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安排人員跟單送貨;作好送貨情況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換送貨人員而耽誤退換或補貨等的及時性。

3.將采用電子商務係統功能模塊實現更多用戶自助功能。

第九條環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諾所提供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產品瑕疵

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性能、數量及重量做出準確和全麵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換貨必須全新並符合招標書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性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責任,甲乙雙方應本著信守合同、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有關事宜。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4.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將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或未按約定時間送到全部產品(經甲方允許可以延期送的產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

5.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與招標書規定不符,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麵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的內容。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隻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後生效,並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麵糾正通知,違約方應於收到書麵糾正通知之日起30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由於嚴重的水災、火災、地震、政府政策調整等和其他公認的不可抗力或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合同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但應在72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隨後的十天內通過掛號信郵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給另一方,作為不可抗力的證明。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不可抗力事件後,繼續履行合同職責。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可暫時停止執行合同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雙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第十四條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須為書麵形式。

注:以傳真、電報通知的必須同時以掛號及特快專遞再行通知。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2.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3.爭議處理期間除正在審理的部分以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麵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共6頁),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九、建材訂貨合同

甲方(需方):

地址:郵編: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供方):

地址:郵編: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產品名稱規格及型號質量單價總價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第三條驗收方法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

4.運輸費: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罰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後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第()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訂立合同人:

甲方:(蓋章)

經辦人:

負責人:

電話:

開戶銀行賬號:

乙方:(蓋章)

經辦人:

負責人:

電話:

開戶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

十、汽車銷售合同範本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