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領導的時間管理(2 / 3)

從管理當局的角度來看,也許4日工作製最說明問題的特征是,它似乎具有不同的短期和長期效果。剛開始推行時,緊縮工作周會取得其讚成者所宣傳的許多有利結果,如更高的士氣、更少的不滿意、更低的缺勤和離職流動率,等等。但是,大約一年以後,這些優點有許多就逐漸消失。員工接著開始抱怨工作太疲勞,將工作與他們的個人生活協調好太困難。領導者也會發覺有許多弊病,如要求更嚴格的工作進度安排,經常需要對工作日中8小時之外的工作時間支付加班費,及在協調工作方麵通常存在一定的困難。而且,領導者仍然規定員工應該幾點來上班,幾點下班,因此緊縮工作周方案並沒有給工人增加多少自由,尤其是在挑選他們適合的工作時間方麵。

2. 彈性工作時間

彈性工作時間是要求員工每周工作一定的時數,但在限定範圍內可以自由地變更工作時間的一種時間安排方案。一天的工作時間由共同工作時間(通常5—6小時)和環繞其兩頭的彈性工作時間所組成。例如,不算1小時的午餐休息時間,核心的共同工作時間可能從上午9點到下午3點,而辦公室開放時間實際上為上午6時到下午6時。在共同工作時間核心區內,所有的員工都要求來到工作崗位,但在這一核心區段前後的剩餘時間,員工們被準許作集中、靈活的安排。有些彈性工作製方案還準許累積額外的工作時間,從而每個月內可以騰出一整個自由日。彈性工作製的效果如何呢?大多數證據都支持其有利的方麵,如減少缺勤率、提高士氣、增進工人的生產率等。例如,有一項研究發現,在所調查的公司中,彈性工作製使拖拉現象減低了42%;士氣提高39%;生產率增加33%。對這種結果的解釋是,彈性工作製可以使員工更好地根據個人的需要安排他們的工作時間,並使員工在工作時間安排上能行使一定的自主權。其結果是,員工更可能將他們的工作活動調整至最具生產率的時間內進行,同時更好地將工作時間同他們工作以外的活動安排協調起來。

彈性工作製也是有其缺陷的,特別是對領導者工作的影響方麵。它會給領導者對核心的共同工作時間以外的下屬人員工作進行指導造成困難,並導致工作輪班發生混亂。當某些具有特殊技能或知識的人不在現場時,它還可能造成問題更難以解決,同時使管理人員的計劃和控製工作更為麻煩,花費也更大。另外,像百貨商店的營業員、辦公室接待員、裝配線上的操作工,以及與組織內外的其他人有關聯的員工,彈性工作製通常就是不可行的方案。

3. 職務分擔

職務分擔方案是最近在工作時間安排上的一大創新。它允許兩個或更多的員工分擔原來一周40個小時的工作。這樣,比如,一個人可能從上午8點幹到12點,另一個人從下午1點到5點接著幹這份工作。

管理當局為什麼會讚成職務分擔的想法?因為它使組織可以在一個既定崗位上吸收更多的員,招聘到不可能提供全日製服務的熟練人員。例如,退休人員和有學齡的員工,對於全日製崗位的要求可能不太適應,但卻可以承擔與其他人一起分擔這項職務的工作。此外,職務分擔還能促進生產率的提高,因為職務分擔都通常比正常的全日製員工具有更好的出勤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