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會決定對某項動議進行討論後,會出現很多種不同的修正案。如果這時會議麵臨終結,或者本屆會議的本次會議將要終結,或者因為還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討論,或者因為對這項修正案的意見爭論很大,如果不把它擱置起來,就會導致會議的僵持,這時我們就可以把它提交給委員會。
這個委員會可以是臨時性的委員會,這主要是針對本屆會議多次會議的情況,而且多次會議都是在同一時間段先後開會。動議派生出來的問題就是討論委員會的人數以及如何任命以及何時完成任務等等。這些都是可以修正的,項目修正可以不經過辯論,直接進行表決,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節省時間。
提交委員會修正的動議詞是“我動議把關於某某問題的修正提交給某某委員會處理”。讓他在會議閉幕後第二屆會議召開前,由這個委員會進行討論和修正,在第二屆會議上這項問題將作為優先處理的問題在會議上進行討論。如果沒有常設的委員會,在會議上會議的主持人可以動議設立這樣一個機構,經過投票表決後機構開始運作。
【實戰練習】
1.想一想
如果在會議的進行中,遇到如下情況,應該如何處理?
在某次會議上,某甲提出一項動議:“堅決開除消極怠工的人員。”,麵對這樣的動議,某乙堅決反對。辯論的結果是,某甲指責某乙:“哼,我知道你是什麼人。懶惰無比!第一個就應該開除你這個蛀蟲”。某乙也冷冷一笑:“呸,某甲。你這個馬屁精。你怎麼不說說工人為什麼消極怠工呢?”
2.選一選
在某次會議上,人們正在討論“如何對員工進行獎勵?”,當主管財務的負責人說,“恐怕目前沒有辦法進行獎勵,我們的現金如今非常緊張。三個月前,我們進行了一次大型的市場營銷活動,目前還拖欠相關支持單位的費用呢!沒有辦法呀!我建議撤銷這條動議。”。下麵是關於財務負責人動議的意見?你認為,那條意見是正確的?說明理由。
(1)財務經理說的對,應該撤銷這條動議。
(2)財務經理說的對,但不應該撤銷可以進行修正。
(3)財務經理說的不對,不應該對這項動議進行撤銷,但可以修正。
(4)財務經理說的不對,應該對這項動議繼續進行討論。
3.訓練提高。根據上麵我們提出的修正動議的方法,請對下麵的動議進行修正。“為整肅紀律,我們動議開除消極怠工的工作人員”。
參考答案
想一想。在這種情況下,會議的主持人應該首先對某甲進行批評。然後點出某乙不應該跟著某甲也錯。以錯對付錯,無論結果如何都是錯的。會議主持人緊接著就應該借著某乙的話說下去。“某乙,你剛才說的非常對。我們應該找到消極怠工的原因,那請問你認為有哪些原因呢?”。在這種情況下,某乙就會把自己的想法說出,如果是正確的,應該吸收,對某甲的議案進行修正。如果發現員工消極怠工的原因不在於員工,就應該撤銷議題,針對消息怠工的原因,展開如何解決這個原因的討論。
選一選。財務經理說的不對,因為動議隻是針對“如何獎勵員工”。並沒有指出具體的表現形式。獎勵包括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多種形式。公司的財務狀況緊張,可以不進行物質獎勵,但精神獎勵往往更重要。同樣也沒有必要對這條動議進行修正,限定它的範圍。如“如何對員工進行精神獎勵”,公司雖然財政緊張,但隻要你想對員工進行物質獎勵辦法總是有的。比如適當的減少某類不必要的辦公用品,可以把它們當作福利發給被獎勵的員工。但一定需要注意,物質獎勵的物品千萬不要有大的瑕疵。我們隻是簡單地舉了一個例子,也許我的辦法並不合適,但辦法隻要想,總會有的。
訓練提高。
增加或插入某些詞句或段落:為整肅紀律,我們動議開除消極怠工的工作人員,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老員工要適當考慮”。
刪除某些段落:“動議開除那些有意消極怠工的工作人員,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老員工要適當考慮”。
刪除某些詞句而插入其他詞句: “為整肅紀律,我們動議開除消極怠工的工作人員,但我們提議應該在上浮工資10%的前提下”。
用同一題目的另一議案或段落“代替”待決的一個:“為解決消極怠工問題,應該上浮工資10%”。
第四節 反對不同意見者的動議提出原則
關鍵詞 反對 方法 原則
學習作用 在本節的討論中我們將根據各種情況,製定出各種反對措施和方法以及應用的原則。這樣我們就可以有效地保護我們的利益訴求。
思想來源 《羅伯特議事規則》第十三節、十四節、十五節、十七節、十八節、十九節等①
在會議中反對某人提出的動議非常正常,會議的目的就是為了集思廣益。每個人的見解不同,更能激發出最合適的解決辦法。但是我們不能因為為了反對而反對,所以在對某個動議進行反對的時候應該注意某些規則。
深入理解
反對某項議題是為了更好的解決問題,為了更好的讓大會有效地進行,為了更好的達到自己的利益訴求。反對某項動議的情況多種多樣,因此我們反對的措施也應該是多種多樣。下麵我們將介紹各種反對動議的應用條件,首先就是針對遲遲不能進入會議主題的情況。
1.進入當天議程
在某些固定會議召開前,會議的議題已經由上屆會議或會議的常設委員會確定了當天的議程。由於某種原因會議遲遲不能進入當天的議程,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會議有搗亂分子。由於審議性會議商討的問題涉及到某些人的重大利益,他們可能采取一些措施來拖延會議的進行。會議的主持人和參加者除了分清誰是會議滋事者並采取對應措施外,可以要求“進入當天議程”這一動議。
①本節內容吸取了《羅伯特議事規則》中的營養,每個標題都是一個明確的動議名稱。這些動議不單單是自己可以運用,持不同意見者也可以運用。每一動議運用的條件和適宜情況都作了清晰的講述,並對《羅》進行了有益的補充。
“要求進入當天的議程”這項動議不需要附議。會議的主持人隻需提問“我們是否進入當天的議程”。這時這些搗亂分子自然會反對,隻要搗亂分子不是多數派,那麼大會就可以把他們的言論擱置在一旁,進入以前預定的問題並進行討論。會議的主持人此後就宣布議題程序,隻要對於每項議題是否審議達到多數,搗亂分子的行為就不能得逞。
會議偏離議程。由於每個人的思維方式的不同,會議參加者往往會脫離原議題而增加其他議題。例如,當我們討論“是否進行並購某公司”時,由於爭論雙方的激烈,反對方提出了“更換管理層”的動議。這時會議就偏離了軌道,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可以提請“進入當天議程”來重新討論是否“進行並購某公司”。
2.對這個動議提出申訴
我們可以對某項我們反對的動議進行申訴,運用它主要在於我們目前無法用正當的理由來反對它,隻能暫時推遲它,利用時間差來思考如何反對,如何找到有效的反對理由。
因為申訴問題屬於附帶動議,所以它優先於產生它的問題,也就是說對於它的討論優先於我們反對的那個動議,這件附屬動議也許是我們反對動議的某一個部分,甚至跟這個問題沒有絲毫的聯係。例如我們的反對者在發言中失禮了,他在發言時說了不該說的話,例如他貶斥了主動議人;或者反對者違反了發言規則,例如不該他發言等等。
申訴問題不需要動議,但需要附議,得到附議後,由會議的主持人來決定申訴的理由是否正當。會議主持人應該說明自己判決的理由,如果有人對會議主持人的判決提出異議,那麼就需要對申訴進行表決。
在表決申訴的時候,隻能針對申訴本身,而不應該針對其他事情。
申訴表決如果判定我們失敗,我們還有機會拖延時間用於思考問題,我們可以提出 “重新考慮”的動議。
3.對這個動議提出“反對考慮某一問題”動議
反對考慮某一問題需要有前提條件,那就是必須在對它進行辯論之前。也就是當動議人剛剛提出主動議的時候,主持人詢問是否接受的時候,我們提出這項動議。“反對考慮某一問題”不需要得到附議,也就是說任何一名會員都可以對它提出“反對考慮某一問題”。例如,某人提出“為了還清銀行貸款,公司管理層準備出租辦公大樓”。一名董事站起來說“我反對考慮出租辦公大樓”。這時會議的主持人員就應該問大家“大會要不要考慮出租辦公大樓呢?”,如果否決,就代表動議或提案被否決。在整個會議期間被否決的動議都不能再考慮。
我們對這一動議的解釋可以包括:這個動議與我們今天討論的無關、這件動議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論影響大會進行等等。
4.規則的暫停
規則雖然非常重要,但確定規則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完成會議,如果出現特殊情況,規則反而會阻礙會議的進行,這時就需要對規則進行更改或者暫停。例如,當我們發現大會之所以對我們的意見持反對意見,原因就在於我們沒有係統地對我們的意見進行講解,之前的說明並沒有說的問題的本質。而這個問題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說清楚,然而本公司的會議規則中有 “每人發言時間不能超過五分鍾”的規定,並且我們已經用完了我們的發言次數。這時我們就可以利用“規則暫停”來進行再次的說明。
因為這項動議不能辯論,不能修正,不能有附屬動議,對它的表決也不能重新考慮。因此,對於反對者的要求是:我們的動議能否被大多數人認可。它運用的條件是在同一次會議上,不能兩次為了同一目的而停止規則,它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數參會人員的同意才能得到應用。
5.把反對動議擱置在桌上
擱置桌上動議屬於附屬動議中的第一優先動議,它服從任何優先動議或附帶動議,它不能辯論、不能修正,因為它沒有比它更優先的附屬動議,所以對它的表決也不能重新考慮。除非會議表決需要重新考慮它,但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票數。
這個動議的目的是推遲某一議題,隻要有多數人支持不能“從桌上拾起某個問題”或“現在就考慮某個問題”,我們就可以壓製對方的議案。
當對方受到反對後,提出了對該動議進行修正並且已經交付給大會後,我們提出對修正案“擱置在桌上”,那麼不但使修正案,就是主動議本身也一同被擱置在桌上了。
6.推遲到某一天
它服從於任何優先或附帶動議以及擱置桌上和以前的問題的動議。應用這一動議的時候,我們需要對某一天進行仔細的思考,因為如果對方不同意隻能是對時間進行辯論,而不能對推遲本身進行辯論。這個動議需要三分之二才能夠通過,因此,我們需要找到比較多的同盟者才可以達成目的。推遲並不代表徹底否定對方的動議,推遲的時間也是不能超過本次會議的會期。
7.無限期推遲
無限期推遲的優先權隻高於主要問題和特權問題,它等同於廢除主動議,但它的主要目的在於完全排除在某次會議中討論某個問題,之所以不采取廢除措施,是為了顧及主動議提出者。因對這個問題不能修正,如果對方想反對我們,隻能通過“以前的問題”這一動議形式。
8.廢除
廢除沒有任何優先,它隻能是針對主動議,它不需要附議。它可以針對任何問題進行反對,即使是大會已經經過表決同意了的決議。
【實戰練習】
1.想一想
在一次會議上,我們正在討論“公司經理的工作報告”。公司經理和某董事發生了爭執,原因是某董事對公司經理關於一年來運營成本中的日常開支一項的總體費用提出了質疑。並且質疑公司經理在自己女兒結婚時使用公司的各類車輛接送,並且讓部分食堂工作人員去幫忙致使職工三餐受到影響的行為,以及經理收受屬下和客戶的禮金行為進行了批評。公司經理一聽非常不屑。並且反擊說某董事經常帶領自己的家小,在公司的客戶招待室進行大吃大喝。
會議主持人對於二人的爭論認為“背離了正在討論的事項,因此要求進入當天議程。”,請問會議主持人的行為是否必要?
2.選一選
對待別人的動議時不應該有如下的哪些思想?為什麼?
(1)這個人真討厭,隻要是他的動議我就反對。
(2)這個人的動議雖然不好,但對我沒有什麼妨礙,不去理睬它。
(3)這個人的動議,雖然可恨,但卻主要打擊了我的對頭,我坐山觀虎。
(4) 哼,這次會議我本來就不想召開,管他呢,我去睡覺。
3.訓練提高。請根據上麵的內容,總結一下具體的反對方法和應用。
參考答案
想一想。會議主持人的行為有必要。雖然公司經理和董事的爭論並沒有脫離會議正在討論的議題。但是公司經理的運營狀況報告往往有許多內容,會議對此一項進行沒有辦法證明的討論是沒有必要的。但是公司經理和某董事的問題不能輕易的帶過去。會議可以通過一份決議,對上述兩種行為進行調查。調查結果交由董事會進行處理。如果是非公務消費則將由公司經理和董事分別進行補交費用。即使董事是大股東也要如此,因為這樣做傷害到了小股東的利益。
選一選。這四種想法都不正確。會議應該是對事不對人;動議雖然沒有傷害自己的利益,但既然它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就更應該以組織的利益為重;為了反對自己的主要競爭者,當然在某些時候可以采用這種方法,但是既然已經看出這個動議明顯的不好,就應該以組織的利益為重;對會議的召開如果有想法,可以不參加會議,但是既然參加了會議,就不能做幹擾別人的事情。否則大會會對你進行處罰。
訓練提高。對於本次提高訓練,我們應該注意,不應該把反對方法加入進來,本節談的主要是關於反對的原則,主要是從組織的利益考慮,而方法卻帶著權謀思想,往往兼顧自身利益的成分較多。因此,總結隻能是針對上述七種具體原則。
第五節 動議被反對甚至否決是的應對方法
關鍵詞 反對意見 應對方法 反擊措施
學習作用 當遇到反對我們建議的情況後,我們如何應對將是關鍵,如果措施不當,少數反對者可能就會成為多數者,這樣我們的利益訴求就無法得到保證。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反對情況進行了解,並適當采取某種正確的方式。
思想來源 《羅伯特議事規則》第十七節、二十六節、二十七節①
動議被否決的情況雖然不是動議人所希望看到的,但是動議人應該明白這也是正常的現象。特別是當這個動議破壞了某種利益平衡的時候,如果動議正確,就應該思考如何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有什麼應對的辦法。
深入理解
動議遭到反對的情況很正常,每個人的思考方式都不同,再加上利益訴求的不同更會出現這種事情,因此不必慌張與氣惱。我們的應對方式主要是:區分反對者多還是少,兩者的應對方式並不相同。
當遇到我們的意見遭到反對的情況,首先要擺正自己的心態。
其後就要思考,我們的動議解釋是否清晰、我們的動議是否太“高尚”,例如“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我們是否把對方的利益剝奪得太多,而給與補償得太少,這就遇到了“攻人之惡,毋太嚴,要思其堪受”,總而言之,我們應該明白“教人以善,毋過高,當使其可從”,建議太好了就成為了壞建議。
最後認清反對者的人數,找到恰當的應對方法。
①自己的意見被別人反對是件很傷心的事情,特別是當我們的意見是在毫不利己的情況下,為了公司的利益提出的“最佳建議”。這就涉及到心態問題。
《羅伯特議事規則》告訴了我們應對的辦法,本書則認為首先是心態問題,其次是認清對手的勢態,最後選擇應對辦法。一定要注意第四節的八個動議同樣適用於這種情況。
1.保持良好的心態
在會議上我們遭到反對,應該首先承認大家都是為了更好的解決問題,隻是我們的解決方式不同而已。應該認真的考慮他的建議,如果正確就吸收;不正確也不能立刻攻擊,而應該跟他首先進行認真溝通。
如果反對者仍然一意孤行並且有阻礙會議的行為,我們應該要求會議主持人提醒他注意。如果提醒注意後反對者仍然如此,這時我們就需要會議的主持人維持會場秩序,對反對者實施相應的懲罰。
2.反擊措施
當我們的正確動議遭到了反對,反擊的措施仍然可以有許多種,主要分為遇到了反對、遇到了強烈反對、遭到否決三種情況。
起初我們可以針對對方的反對意見采用“反對考慮某一問題”、“把某一問題擱置桌上”、“把某一動議推遲到某一天”、“無限期推遲某一動議”這四類方式進行反擊,四類應對措施上一節已經介紹,在此不再贅述。
如果我們遇到了強烈的反對,我們就可以采用自己提出修正動議的形式做妥協。當反對力量大於支持我們的力量時,為了動議不致遭到否決,我們可以自己動議把我們的動議“擱置在桌上”、“推遲到某一天”甚至“無限期推遲”。
如果我們的動議遭到了否決,我們還可以提出“重新考慮動議”、“進行動議的再提”。因為大多數的動議形式我們已經在上一小節介紹了,在本小節我們主要介紹重新考慮動議和動議的再提。
3.動議的再提
當我們的意見被否決或被對方壓製後,雖然原則上將不再討論我們的問題。但是如果我們能夠在會議結束前,爭取到部分人士的支持。特別是爭取到原先反對者的認同,我們就可以進行動議的再提。
動議再提本身特點。動議的再提本身有一個限定條件,也就是動議的再提本身應該有利於改變事物的狀態。如果不是改變事物的狀態,那麼它將不能應用。例如,我們的動議是“將某一問題擱置在桌上”,結果我們的動議失敗,反對者動議將這個問題提交給委員會的動議也失敗了。這時,我們就可以提出“動議的再提”。因為這個時候,某一問題已經懸在了半空,應該如何處理回到了零起點上。所以,我們就可以進行動議的再提。
如果我們的動議失敗後大會正在對某一問題進行考慮,或者我們在動議失敗後反對某一問題的動議也被否決了,這時我們再提出“將某一問題擱置在桌上”無法施行。因為這樣我們將回到第一次提出“將某一問題擱置在桌上”的情況,如果這種情況發生,我們的會議將永遠圍繞一個問題在辯論。
4.重新考慮
在提出重新考慮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以下一些問題。我們應該能夠證明“重新考慮”動議的會員是原案議決時參加投票了的會員,並且沒有發言或在表決中反對過原決議案。“重新考慮”動議應該有聯署人員,人員的數量可以根據會議的大小而規定。
“重新考慮”動議的時間。在某項問題經過表決後,另一項問題還沒有提出前我們可以動議“重新考慮”要求對一個問題重新考慮。在這種情況下,對於那個問題的以前的辯論會自動消失。如果重新考慮的動議內容是不能辯論內容,那麼重新考慮這一動議本身不能辯論。
如果重新考慮的動議被通過,主持人應該宣布對重新考慮的問題本身進入再次討論,這時記錄人員應該把這個行為記錄在案,無論記錄方式是詳細記錄還是要點紀錄都要記錄在案。
當會議一但對本次會議的主要議題或是議題的修正案進行了表決,在同一次會議上原則上就不再討論它們,但是這並不說絕對不可以再進行討論。例如我們可以通過“重新考慮”動議進行討論,隻是這項動議隻能提請一次。但是如果我們對於重新考慮已經進行了修正,那麼就可以再進行重新考慮。
重新考慮動議的運用條件。提出此項動議的參會人員必須保證自己是多數派,或者通過各種措施能使得自己獲得多數派的支持,隻有在此兩種條件下才能使用這一動議。因為這一動議的實施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同意。重新考慮動議的應用範圍比較廣泛,隻有休會、擱置桌上、從桌上取出討論、停止規則等肯定性表決的動議不能使用。
如果某項動議已經開始實施了,則重新考慮動議不能應用;對於表決結果的重新考慮,隻能在表決結果沒有形成正式的記錄時方能應用;如果某項動議正在討論中則不能提出對某項動議的重新考慮,也不能對其他動議提出重新考慮,隻能等某項動議討論表決完成後才能動議重新考慮。
5.撤銷動議
如果經過上述努力,我們的動議仍然不能夠獲得通過,我們就需要考慮取消這一動議,這就涉及到了撤銷動議的原則應用。撤銷動議屬於附帶問題,他的優先權排在優先動議之後。所以說如果當大會進行討論某一問題的時候,原動議人希望撤銷自己提出的動議,除非支持某一動議的人利用優先問題、動議反對考慮某一問題、申訴原提議人違反優先次序或發言禮節等申訴動議之外,原決議可以被撤銷。它不必經過辯論可以直接撤銷。
【實戰練習】
1.想一想
在一次會議上,新加入者小劉發現:在會議進行中,別人提的動議都很容易的獲得了通過。唯獨自己剛一提出某項動議,就被許多人否決了。小劉非常的生氣,他認為這是老會員在針對自己?請問如果你作為會議主持人你應該怎麼辦?
2.選一選
上麵的情況為什麼會出現?請說明你認為的原因。
(1)小劉因為是新進入者,並不熟悉會議的具體情況,並不熟識其他參會人員,造成了某種不必要的錯覺。
(2)小劉是新加入者,老會員在欺負他。
(3)小劉的動議有問題,人家是對事不對人。
(4) 有人策動對小劉的打壓,讓他盡快地加入到某個利益集團。
3.訓練提高。請重點考慮一下,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主動放棄我們的動議?主動放棄動議是否代表著我們的失敗?
參考答案
想一想。作為會議的主持人,應該對每一位新進入者給於足夠的關注。如果發現有人是在針對小劉,應該迅速給與保護。對於小劉的動議,若有輕微的違反規則,可以進行提醒,但千萬不要批評。對於小劉反對過激的言論要立刻給與批評,對於小劉的過激言論可以進行適當的批評,但要肯定其優點。
選一選。上述四種情況都可能發生。
訓練提高。在下列情況下,應該主動放棄自己的動議。一雖然有效,但對於組織的發展不利。二我們僅得到了可憐的支持。三我們的動議本身有嚴重的問題。四客觀環境已經變化。五如果我們不放棄自己的動議,組織將會發生分裂。主動放棄動議永遠不代表著失敗,因為放棄自己提出的動議隻是一種方法。我們還可以利用其他形式,再提出雖然某些形式不同,但內容實質相同的動議。
第六節 解決群體性思維
關鍵詞 群體性 原因 解決
學習作用 解決群體性思維對於會議的開展和進行,甚至組織的健康成長都非常有作用。這種作用既有好的一麵,又有壞的一麵。
思想來源 根據社會現實和其他書籍進行的補充①
群體性思維的出現將是極其危險的問題,它代表著組織產生了某種病症,如果不及時的處理將會使組織變成一窪死水。群體性思維是指參加會議人員無論針對什麼問題,往往都選擇同樣一種思考方式或解決辦法。
雖然群體性思維有著各種各樣的危險,但仍然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群體性思維出現在:企業初創時期、規模較小的階段、某種特殊問題出現的時候,這種群體性思維不失為一種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深入理解
雖然群體性思維在凝聚力上有著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不好的一麵。例如“永不服輸”這種精神,如果是在“不識時務”的前提下,那將是非常可怕的一種精神。特別是對於市場情況瞬息萬變的公司來說,這種情況更應該注意,對於一個組織來說“多種聲音的存在”往往是一種比較好的情況。因為,這種情況下,人們有一種選擇的權利。
即使選擇失敗了,在對經驗進行總結的時候,也可以針對為什麼沒有聽取其他聲音而進行分析。如果“唯一的聲音”存在著,則很難對自身的問題進行思考。因此,“唯一的聲音”應該極力避免。那麼群體性思維都有什麼表現形式呢?
①“群體性思維”並非一無是處,它主要適用於某類特殊條件,也就是說在常態下它是不適宜的現象。本節最大的特點是:在如何打破“群體性思維”這一點上,進行了非常係統地介紹,這是本節的獨到之處。
1.群體性思維出現的形式
群體性思維的辨別其實很簡單,它的主要特點就是:整個組織思想的同一或相似。它的具體表現形式就是:會上大家都選擇沉默、處理方式都比較極端、大家都希望統一步驟、大家都反對或支持某一種情況或處理方式。
在這四種情況中,大家都選擇沉默還有幾種變異形式,諸如大家都說些無關緊要的話、遇到問題總是聽領導的、到表決的時候都選擇舉手同意。
判斷有無群體性思維不是以這四種形式為唯一判斷標準,應該判定在某一個時期內這種形式是否反複出現。這一段時期往往是以一年之內或者三次會議以上,為考核的時間區間。
知道有群體性思維是件很簡單的事情,在許多情況下,會議的組織者或主持人往往希望出現這種情況。這不是開會而是一種權謀,既然我們這本書的目的是為了探討出一條更有效率的開會辦法和解決問題的途徑,我們就應該把它看成是件極其危險的事情,應該細細的品查它出現的原因。
2.群體性思維出現的原因
群體性思維出現的原因,無外乎四大原因。
權力等級思想。光輝與黑暗永遠是並存的兩個兄弟,中國將近六千年的曆史進程中產生了許許多多的好思想。諸如“天人合一”,但是同樣也有“人定勝天”的浪漫主義狂想。“官本位思想”一直影響到今天的人們。有的公司老板初創時期可以和大家同甘共苦,但是企業變大之後就變了。當以前的朋友問他,“你怎麼會這麼想”時,他也許會不屑的回答:“你的思想是因為沒有處在我現在的位子上,我要全盤考慮。”。權力等級思想的表現形式有:聽不進不同意見、對於不同意見的人善於搞權謀、對於事務處理總是妄自尊大、唯我正確等等。
參會人員選擇錯誤。參會人員選擇錯誤主要是參會人員都具有同一的利益訴求,例如你選擇都是銷售部門或都是宣傳部門或都是生產部門。最可怕的是你選擇的都屬於同一利益小集體。
參會人員對團結的理解有偏差。參會人員的理解偏差主要是針對這樣一種信條:組織內人員之間的互信非常重要,團結的氣氛越濃厚,成員們就越會自由和公開的表達自己的不同意見。
雖然這一信條並沒有根本錯誤,但對這一信條絕對化的人,忽略了團結並不等於所有事情都相同,團結是一種思考的過程,並不是思考的目的,我們開會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
開會的目的是為了團結也有可能。例如我們的公司管理層有著嚴重的對立情緒,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召開審議性的會議基本上是對雙方對立情緒的彌合提出辦法。但這一種形式畢竟特殊,如果開會的目的總是為了表現團結,那麼除了對立這一問題以外的其他問題怎麼才能找到最佳的解決方式呢?
對於問題的思考,任何人都會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會議總是追求某種表麵的團結,那麼就會讓一些有不同看法的人,因為自己的意見肯定不受歡迎而不會提及。這樣我們也就喪失了一條真正的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長期以往會議將成為一種表麵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