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解決工資問題可以分為:四每個股東出資把欠款補上;五把所有不必要的辦公設備以及其他物品賣掉,無論如何先解決一部分等等。
假設我們主張第五種意見,我們就應該聯合第四種意見和第三種意見。其實,從本質上說,上述三種意見的人都是主張給工資的,如果股份還不夠,那我們就應該聯合第二種意見中的部分人,也就是:“先不給農民工”這種意見種的部分人。
之所以是部分人乃是因為:這種意見與我們的意見在原則上不同,我們的聯合,應該是有保留的聯合。聯合的總策略是:利用各種條件,說服其中的一部分人改變自己的意識。一定要告訴他:首先,你這是違法;其次,你那是歧視。
對於第一種意見的人我們沒有必要進行聯合,要做的應該是討伐。
2.分化反對者
反對者的情況不一而足,有的是對我們的意見不理解、不了解;有的是傷害了他們的某種利益;有的是對我們中的某些人有成見等等。
以上麵的例子為例,第四種和第三種意見的人也反對我們的意見,經過仔細的考慮和觀察,我們明白了其中的原因。第四種意見的人認為我們的意見效果太慢,賣掉辦公設施能有多少錢,不能夠解決問題的實質。第三種意見則是因為,他們種的一部分人是屬於這些辦公設施的擁有者。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對於反對意見的方針就是:把這兩種反對意見進行分化,細致的歸結出哪些人是這兩種意見的支持者。然後就要有針對性的進行說服。
我們之所以主張賣掉辦公用品,完全是因為目前股東們都很困難,沒有辦法籌集資金。對於第三種意見,我們就該仔細的分析出他們最關心哪類辦公設施,對於這些辦公設施可以先不去碰它。
跟這兩種人進行了有效溝通後,我們就應該集中力量反對第一種和第二種兩種意見的人。
3.對自己的底牌進行保密,讓對方充分表達,尋求破綻
在開會的過程中,某些有利於我們的情況也許會出現,不必要馬上就展現出來,可以暫時的保密。當雙方的爭論到達一定程度的時候,突然拋出,這樣可以使對手慌作一團。
4.攻惡毋太嚴,教善毋太高
即使我們知道對方反對我們的目的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能夠當眾揭穿他們。否則這樣會因為徹底的與對方決裂,造成日後工作的不便。同樣在提案或動議中,我們也不能讓所有人看我們的方案太好了,好到不能“理解”。例如,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當人獲得了生存和發展的需求後,自然要追求令人尊重的需求,因此,他們要求較好的辦公條件和出行工具,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5.時機未到,絕不讓步
我們提出的動議不可能完美無缺,同樣別人的反對意見也不是一無是處。因此,我們麵對反對意見自然應該考慮到會有這種情況。因此可以將動議的難度提高,在辯論的過程中除非對方已經露出了疲憊的態勢時,我們方可進行讓步。因為此時的讓步是最小的讓步。例如,
6.最聰明的人是最老實的人
在麵對各種各樣的反對意見中,我們會遇到被別人質問住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可以天馬行空的回答,也可以用無可奉告來說,但最好的辦法就是實話實說。如果對方恥笑你,你可以向會議主持人提出抗議,讓會議主持人對付他。在這個時候,如果你有時間,就可以找到被質問住的原因,積極地想出處理辦法。
7.以忍求進,以屈求直
中國的先人早就創造出了“委曲求全”和“上善若水”這兩個詞彙。麵對對方多多進逼的態勢,我們可以不必去理睬,采取守勢,對方即使說出難聽的話,自己也不必反擊。有時會議主持人會因為各種正當的原因,沒有及時阻止。我們也不必對主持人進行抗議,仍然是微笑麵對對方。特別是當我們的議題在很多參會人員看來是非常合理的情況下。我們這樣做,將會產生“廣泛的同情”。如果利用得當,我們將把原本反對我們議題的人,也因為對方對我們的同情或欽佩,而爭取到自己的方陣來。
8.看到對方的錯誤不要馬上反擊
對方如果顯露出各種問題,無論形式上的還是實質上失誤,不必急於反擊而要仔細考慮是用圍點打援,各個擊破的方法;還是鉗製正麵,主攻側翼的方法;還是聲東擊西,留頭斬尾的方法;還是有時直進,有時迂回等等具體反擊措施。
【實戰練習】好了。實踐時間到了。現在,請再體會一下上文中的內容要點,完成下列問題的思考及行動訓練。
1.想一想
如果麵對正常的反對意見,我們應該采取什麼辦法來應對?
2.選一選
下麵的言論中,你認為哪些是正確的言論,哪些是錯誤的言論?說明理由?
(1).我們應該時時刻刻的為組織的興衰考慮,做到議題的盡善盡美。
(2).對於我們的反對者,應該采取窮追猛打的方式。
(3).對於我們的議案,我們應該綜合平衡,全麵安排各方的利益。
(4).對於反對者,我們的態度是不計前嫌,迎合他們的利益訴求。
3.訓練提高。請問在麵對競爭對手的時候,怎樣具體運用圍點打援,各個擊破的方法;鉗製正麵,主攻側翼的方法;聲東擊西,留頭斬尾的方法;有時直進,有時迂回的方法。
參考答案
想一想。如果是正常的反對意見。我們應該采取兼聽、虛懷、自我改造到的方式來對待。正確的意見,堅決吸收;對於有些刻薄的言論,可以當作沒有聽到,或者說些笑話帶過去。對於如果有正確的有錯誤的反對言論,我們可以采取抓住本質,大處著眼的方法。
選一選。四種思想全都不完全正確。第一種言論,雖然從理論上說是好的,但實際工作中卻無法辦到,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的為了各自的利益而爭奪,如果我們過於理想化,則很可能被別人看成別有企圖,群起而攻之。第二種言論,適用於反對言論過於露骨的表現出自己的利益或損害公司的利益。第三種和第四種言論其實都是有害的,雖然我們的議題不免會有自己的利益訴求,但是我們的利益訴求應該是在符合組織利益前提下,而不是在其他人的利益訴求下的利益訴求。
訓練提高。圍點打援,各個擊破的方法:主要是當發現對方言論中有一個很容易擊破的點後,緊緊圍繞著它進行攻擊,對於其他的問題隻是應付。待在這一點上獲得大會的認可後,開始對其他方麵進行各個擊破。鉗製正麵,主攻側翼的方法:對於對方主體錯誤不進行追究,專門對一些不重要的方麵,例如反對者對自己進行了攻擊。等對方向我方認錯之後,氣焰立刻就會下去,這時再全麵針對發言主體進行進攻。聲東擊西,留頭斬尾的方法:對於反對意見,不必理睬,而是采取主動修正的方法,在修正意見中,吸收對方的好處,然後在辯論中對對方主體言論進行批駁。有時直進,有時迂回的方法:主要是針對我們可以立刻辯駁的明顯錯誤,進行直言不諱的批評;對於暫時不能尋找突破口的,則或暫時隱言不發,或表示讚同,待找到具體應對方法之後,在突然襲擊。
第四節 會員行為不當的處罰
關鍵詞 處罰 適當 原則
學習作用 雖然對於參會人員的不當行為應該有懲罰措施,但是懲罰措施的級別應該設定,否則會因為過重或過輕而引起各種阻礙會議進行的情況。
思想來源 《羅卜特議事規則》第三編①
任何組織都會出現一些,因為各種原因而造成的會員危害會議或組織的行為出現,對他們如何處罰則是我們應該仔細思考的事情,如果處罰失當,則會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甚至危害會議進行乃至組織生存的事情。
深入理解
在開會的時候也會有人出現各類行為,如果任由情況發展,肯定會危及會議的進展甚至組織的存在。因此我們為了組織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就要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罰,那麼應該如何處罰呢?什麼樣的情況應該處罰呢?
①《羅伯特議事規則》第三編的內容大部分對於本節有效,隻是一些具體的懲罰手段對於經濟性會議並不適合。例如第68節宗教法庭的權利,因為我國自古宗教權力都服從於政府權力,而且世界上的大部分國家都已經不承認所謂的宗教法庭。對於第69條審理團體的會員和第70條傳召,在現實生活中,經濟性會議沒有那麼複雜,例如傳召中可以強製會員到場,經濟性會議則沒有這個可能,如果施行,反而要在法律上碰到棘手的問題。
因此,本節再認真理解了第三遍內容的基礎上,結合經濟性會議的特點和目前法律問題,進行了有效的補充。
1.處罰的決議一般需要半數通過
在我們的各種會議中,隻有很少數的問題需要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一般的決議隻需要簡單多數通過就可以了。除龐雜的會議例如議會以外,在開會的時候一般有三種情況需要我們進行處罰。
無故兩次不出席會議人。不出席會議的情況也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不能說出理由。一般情況下,隻要能說出令人信服的理由,不出席會議不應該受到譴責。
發言違反禮貌,損害其他人的人格權和名譽權。對決議的爭辯中,這種問題可能會無心的出現,但即使是無心的舉動也必須受到譴責,否則每個人都可以說:“對不起,我是無心的”。“無心的”不能成為不受處罰的原因。
違反議事規則,不服主持人糾正,妨礙會議秩序。這種情況有也同樣會出現,辯論得過了頭,也許會有失理性的事情出現。例如我們看到足球比賽後,某個球員因為犯規受到裁判的處罰,球員勃然大怒,向裁判的臉上唾了口吐沫。球員說:“我不是故意的,隻是當時受情緒的控製,我身不由己”。規則則會這樣說:“對不起,你已經冒犯了裁判,不管你當時受什麼控製”。
2.處罰的一般形式
處罰要根據情況而定,有些問題不是很嚴重就應該有諒解心,采取一般的處罰形式,如果過於嚴格那麼同樣會造成諸如會員不敢說話、會員離心等情況的發生。處罰的一般形式主要包括三種。
口頭警告。對於輕微違反大會規則的情況,會議的主持人和監察人員可以用口頭警告的形式,告訴對方遵守規則。
將姓名以及他的行為列入會議記錄內。如果對方在口頭警告下仍然不能遵守紀律,檢查人員可以提請會議主持人把此行為記錄在會議記錄內。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的某種“汙點”被記錄在案,特別是對那些有很強名譽感的人,因此這種行為是對於一般會員很有效果的懲罰措施。
停止出席權一次。如果對方仍然不能履行規則,檢查人員可以提請主持人員“停止出席權”一次,也就是讓此人立刻離開會場,但這並不妨礙他下次參加會議的權利。同樣這種情況仍需要記錄在案,每個人來開會的目的就是為了表達自己的看法,不讓他出席就剝奪了他表達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一般的人會讓自己的行為向自己的目的妥協,並有所收斂。
3。處罰最嚴重的情況是開除會員資格
在我們上述所舉的三種情況中,它們的等級不同,同樣在某種情況下,它們的嚴重程度也有不同。同樣針對這三種情況,我們的三種處罰方式都進行了,而某些人仍然在固執的犯錯誤。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證會議的進行、組織的權威性,會議的主持人就需要對會員采取最嚴重的處罰形式:開除其參會資格甚至會員資格,具體到公司來說就是開除其工職。
處罰決定應該告知當事人和其他會員。會議的議題往往帶有很強的利益爭奪,很多人會自覺不自覺地進行著阻礙會議進行的行為,對於這種行為如果不進行製止的話,會議將很難進行下去。但無論怎樣處罰都要告知當事人,如果當事人有不同意見,則可以向大會進行申訴,通過全體大會表決來確認或撤銷處罰措施。
處罰決定應該告知組織內其它成員或社會公眾。對於這兩項重大決定,對於組織來說應該向公眾告知,防止利用某種身份騙取組織內其它成員或大眾對他們的信任。但需要注意,向公眾公告,隻應以這樣的說辭“某人自動離職”“某人因為深造原因或身體原因而辭職”等等。不能告知其真正原因,否則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控告這種行為。
處罰決定不能被用於指控當事人。一個團體的處罰決定是為了保護自己,如果達到了保護自己的目的,你就沒有權利再向前進一步了。如果你處罰的人犯了罪,你的處罰決定也不能代替法院宣布對他的處罰,更不能向公眾宣揚當事人的“罪過”。要知道:任何人是否有罪要經過法院才能決定。
【實戰練習】
1.想一想
有些會議因為審議內容的特殊,例如“如何才能遏製惡意收購?”,參加會議的人員主要有管理層和股東。這些內容往往是秘密文件,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對於會議的決議有什麼特別的保護措施?如果有人泄密,將如何處理?
2.選一選
某公司的股東會議上作出了一項決議:更換公司的兩名監事,新任的兩名監事其中之一為職工代表,其一為股東單位派來的某人。請問下麵的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說明理由?
(1).股東會議沒有權利更換監事。因此是錯誤的行為。
(2).股東會議有權利更換董事,因此是正確的行為。
(3).股東會議有權利更換監事,但不應該由股東單位人員派人。
(4).股東會議有權利更換監事,但職工代表不應由股東會議決定。
3.情景演示。
請模擬一場會議,選擇出會議的主持人後,選舉出一個關於行為規範的委員會,用來專門處理違紀的會員。然後你組織對這名主持人進行各種阻撓,看看主持人會對你們有什麼樣的處罰?
參考答案
想一想。秘密文件應該由秘書保存,如果公司有秘書處,則由秘書處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會議決議。蓋印、固封、編定號數等措施進行完畢後,如果需要送給董事會或者某些人作為決議案讓其確認,應該讓其簽收,可以當時讓其觀看並確認後立刻收回,在會議進行中任何人不得把機密文件帶出會議室。如果商量的問題已經發生。例如已經有公司開始了惡意收購,商討好措施後,有必要對外界表明態度,需要召開新聞記者招待會。那麼如何召開以及稿件宣講的內容和發言人必須遵守的保密內容,都應該由會議進行審議後才能對外宣講。
違反規定對外宣講者最輕處罰是進行行政處罰,例如罰獎金或降職等;嚴重者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選一選D股東會會議作出由股東單位代表出任公司監事的決議,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而作出的由公司職工代表出任公司監事的決議不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應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因此應該選擇第四項。
第五節 會議表決原則
關鍵詞 結束辯論 表決 原則
學習作用 在表決中我們應該照顧各種情況,如果我們不能根據議題的性質來決定表決的方式,那麼會議的決議將是沒有效力的或者是有害的。
思想來源 《羅伯特議事規則》第六條①
在會議中會出現多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如何判定哪種方法最有效或最合理?判定的標準就是表決。但是因為日常生活中問題有許多種不同的情況,表決的形式就應該有多種形式。
深入理解
表決的原則是表決時應該遵循的基本法,如果破壞了它,無論表決的結果是什麼都應無效。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表決的實際選擇。
當以下情況出現時,就代表了表決應該開始。
當問題的解決方式已經討論出,不論解決的辦法隻有一種或多種都已經不會再有其他形式的時候,我們就需要結束辯論。
如果時間緊迫,問題性質不允許再有過多的時間進行辯論,必須要趕快決定解決辦法。例如據可靠消息,競爭對手將要在今夜九點召開記者招待會,對外公布自己的研究成果。而成果中很大一部分是針對我們的產品中的某些不足,而這些不足將導致消費者對我們的產品產生極大的抗拒。
①表決的形式多種多樣,羅伯特時代並沒有出現現代化的表決器,因此它的重心在於:如何讓表決更公正。國與國的國情不同,羅伯特並沒有反對鼓掌作為一種表決方式,但是鑒於國情的不同,本書反對鼓掌作為審議性會議表決方式的一種。本書又對具體情況下采用什麼表決方式進行了係統性的歸納,對於《羅伯特》一書的相關知識進行了升華
我們該怎麼辦?而目前已經到了八點四十分。這種時候解決辦法已經有了。那就是“堅決不承認並予以反擊”或者“答應故意透露消息的競爭對手總經理的要求,退出對方的核心市場並答應永遠不再進入”。
在以上情況下會議的主持人就應該結束辯論,立即進行表決。
1.表決的原則
表決的原則很簡單,基本上大家也都知道,但如果仔細體味這些原則,你將會發現,略微的變動原則順序也會產生不同的效果。
表決意見分別統計,棄權票對結果不起作用。參會人員對於一個議案的態度分為三種情況:同意或者否決或者棄權。對於表決結果隻有同意或者否決才起作用,棄權不計算在內。大多數表決方式在表決時要有先後順序,也就是說,或者請同意的先舉手或者請否決的先舉手。有一些表決方式諸如投票表決就沒有這個順序的差別。但在統計時,無論有無表決順序,在統計時都要分別統計,棄權票雖然對結果不起作用,但也要統計。在公布結果時,三者都要說明。支持票多少多少,否決票多少多少,棄權票多少多少。棄權票也可以不公布但需要統計出來,與支持和反對相區別封存。
在尚未正式表決前仍可以重起辯論。如果審議性質的會議並非是上麵說的兩種情況,隻是因為會期接近了,我們才決定表決。雖然已經宣布表決開始,但是因為某些特殊情況的發生,或者某位參會人員想到了更好的解決方法,參會人員可以請求發言,會議的主持人應該允許發言,這時進行表決的決定自動作廢。
議案的相關利益人如果是某個人原則上不參加表決。在決定開除某人參會資格的時候,將被開除人不能夠參加表決。但是如果議案中牽涉的不是一個人而是某些人,那麼某些人也應該可以參加表決。如果不這樣的話,提議案方為了增加通過的幾率,會把自己不喜歡的人全都寫上,這些人都喪失了表決權,那麼議案的提出方將很輕易的達到自己的目的,表決的意義也就不存在了。在現實生活中,具體牽涉多少人的情況不參加表決;還是不論多少人被牽涉,牽涉人都參加表決可以由章程來確定。
表決評價的確定應隨著議案的性質改變。表決的評價可以分為簡單多數以及三分之二通過和四分之三通過三種主要方式。簡單多數就是過一半多一票同意。後兩種通過就是需要符合法定人數下的全體參會人員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人員同意。但在實踐中,友協組織往往規定通過某項決議要求全體人員的四分之三,其實這樣做是不妥當的,因為這基本上排除了通過的可能。
2.表決過程中的各種情況
明白了上述表決的原則,我們深入的探討表決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情況。首先,就是會議主持和秘書的問題。
會議主持人員和秘書的作用。在公司組織的各類審議性會議中,會議的主持人員肯定是參會人代表,但秘書未必是參會代表,其他工作人員則基本上不是參會代表。在這種情況下,會議主持人可以參加表決,也可以不參加表決。秘書和某些工作人員如果是參會代表,例如大會成立的“服務小組”的領導者,他本身是參會代表,但受大會委派而負責為大會進行服務,但這並沒有剝奪他的代表權利。他對於大會的議案的所有權利仍然有效,因此他也有權利參加表決。
表決結果的宣布。宣布結果的一般形式是:“某某動議表決已經完畢,投票總數為A票;同意票數為B票;否決票數為C票;棄權票數為D票;表決正式通過或否決”。目前在大型的複雜的會議上,電子計票方式已經代替了會議主席的這一任務。但為了表示對會議莊嚴的尊敬,會議主持人同樣應該宣布結果。一般可以簡單的宣布“某某動議經過表決,(停頓)決議通過!”。
對表決結果的質疑。如果有人對這個結果表示懷疑,他可以提出意見;說出理由後,會議的主持人將把懷疑的理由交給大會,讓大會決定是否支持他的懷疑。
3.表決的正式結束
經過表決後,會場上沒有人對結果表示異議。那麼會議主持人就應該詢問。“各位股東(代表),對表決結果有無異議?”,在此後,略微停頓一下,可以環顧四周。如果沒有人表示反對,即表示對這一結果表示認可。會議主持人在這時就應該宣布:“對於會議的表決在場股東(代表)並無異議”。
這個時候,這一動議的表決正式結束。開始進行第二項議題的審議。從會議主持人宣布對表決無異議後,任何對此項表決提出的異議都被視為無效。
如果確實表決之後出現了特殊情況,需要對議題進行修改或撤銷,可以作為特殊議題提出,經過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可以進行重新表決或審議。但一般情況下,這種幹擾會議成果的動議,隻能是對同一議題提出一次。
【實戰練習】
1.想一想
公司的股東會進行決議時對於公司章程的修改應當采用何種決議才能通過?
2. 選一選
某次股份有限公司的臨時股東大會,發出了一份會議通知。列明的議題有關於公司運營情況的說明、公司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利潤分配和分紅方案的批準等。但在進行過程中,董事會動議進行增選董事和彌補虧損的股份額度擴充。請問下列意見,哪個是正確的,為什麼?
(1)不能進行增選董事和可以進行彌補虧損的股份額度擴充。
(2)可以進行增選董事和彌補虧損的股份額度擴充。
(3)不可以進行增選董事和不可以進行彌補虧損的股份額度擴充。
(4)可以進行增選董事和不可以進行彌補虧損的股份額度擴充。
3.訓練提高。請問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權利除了上麵的法律規定之外,還有什麼權利?請一並將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法定的應該有的全部展現出來,並對二者進行比較。
參考答案
想一想。公司大體上可以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法律上對於要求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者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其他問題則可以通過公司章程來進行約定。
選一選。選擇(3)根據公司法規定臨時股東大會,不能夠對以下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訓練提高。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法定的權利包括。表下為一般的權利。
股東大會的權利
董事會的權利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審議批準董事會、監事會或者監事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的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報告
製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製訂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製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修改公司章程
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製定公司的基本管理製度。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一般應該有的權利如下。
對清算人進行選舉和解聘以及報酬;對董事和監事以及管理人員提出訴訟,在訴訟時可以選擇或監事會或董事會或他人代表公司提起訴訟;對董事和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違法或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調查;締結或變更或終止管理層簽訂的契約;出租或讓與部分營業額或資產等。
第六節 會議表決方式
關鍵詞 表決原則 注意 方式
學習作用 表決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是哪一種最好呢?這句需要仔細的品味,特別要注意國情和公司的企業文化。
表決方式多種多樣,但每種方式都對應著一些具體的情況。如果某些問題采用了不適合的表決方式,那麼最終的解決方案則有可能不是最合適的方案。
深入理解
會議的目的就是為了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而表決將決定用什麼辦法解決問題。表決方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辦法選擇的好壞。表決的方式多種多樣,很難說哪種形式最好,但是如果確定某種具體的形式,那麼就有一個最好的表決方式問題。
1.表決方式都有哪些
表決的方式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增加了一些類型,例如《羅伯特議事規則》時代還沒有表決器,而如今已經出現了表決器。但除了這一新形式外,其他的並沒有太多變化。我們按照討論問題的重要程度,由低到高對表決進行了排序,主要形式如下。
口頭表決。口頭表決也叫聲決,提出動議後必須有附議才能進行表決,附議其實也是一種簡單的表決。附議的時候說一聲:“我附議!”,就可以了!
舉手表決和起立表決。這兩種形式用於比較簡單的議題。隻要是需要計算人數的議題出現,就應該采用這兩種形式了。會議主持人可以說:“對於某項議題,讚成者請舉左手或右手”或說:“對於某項議題讚成者請起立”。這時秘書或者專職計票員就應該統計票數,統計完成後向會議主持人報告。這時會議代表才能或放下手或坐下,對於反對意見也如此作為。最後,會議主持人宣布最終的結果。
投票表決或表決器。投票表決分為記名投票和不記名投票。簡單的會議可以采用紙條的方式,或者寫上同意或否決;或者寫上被選擇人員的姓名。
唱名表決。以上這些都是普遍應該用的表決方式,在具體的生活中,因為各種問題的限製,往往會出現一些特殊的表決方式,有些適合有些則不適合。
如果某項表決因為議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需要討論,可以進行唱名表決。應用過程是:經一名或多名會員提議,並得到了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的讚同,當然具體的附議人數可以視情況而定。到達法定人數後,這項決議可以不經過討論和辯論,由會議的主持人直接交付表決。出席人在聽到點名時,應該起立並說出是讚成還是反對也或是棄權。如果點名的時候沒有應名,會議的主持人和唱名人員應該再唱一次,但唱名次數不能超過三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