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說:“鄭莊公在這件事上的做法合於禮。禮是治理國家、安定社稷,使百姓有所秩序,使後代受益的東西。許國,是因不合禮法才去討伐它,服罪了就寬恕它,度量自己的德行後才與人相處,衡量自己的力量後才做出舉動,看清形勢才行動,不連累後代,可以說是懂得禮了。”
鄭莊公戒飭守臣
【寫作方法】
鄭莊公的言辭委婉曲折。他一會兒為許國考慮,一會兒又為鄭國算計,語語放寬,字字放活。文中三次提到“天”字,莊公想表達的意思是,事情的成敗,完全取乎於天,而他隻是順應天意罷了。更妙的是,後麵又用了四個“乎”字,莊公吞吞吐吐,表麵上看是心口相商,實際是精明至極,從中可見莊公一代奸雄的形象。
臧哀伯諫納郜鼎
【題解】
公元前710年,宋國的太宰華都殺死了宋國大臣孔父嘉,占有了他的妻子,之後又殺害宋殤公,立宋殤公的兒子公子馮做了國君。這年三月,齊、魯、鄭、陳四國承認了華都的新政權。華都為拉攏四國,就向四國行賄。其中,魯國得到的賄賂是郜鼎。魯國大臣臧哀伯擔心魯國接受郜鼎不合禮,便向魯桓公勸諫,指出這是“非禮”的行為。
【原文】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1],納於大廟。非禮也。
臧哀伯諫曰[2]:“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3],大路越席[4],大羹不致[5],粢食不鑿[6],昭其儉也。袞、冕、黻、珽[7],帶、裳、幅、舄[8],衡、紘、[9],昭其度也。藻、率、鞞、鞛[10],鞶、厲、遊、纓[11],昭其數也。火、龍、黼、黻[12],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鍚、鸞、和、鈴[13],昭其聲也。三辰旂旗[14],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洛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15]。
周內史聞之[16],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注釋】
[1]郜(ɡào):國名,在今山東城武東南。[2]臧哀伯:魯國大夫。[3]清廟:即太廟。[4]大路:天子祭祀時用的車。越(kuò)席:蒲草席。[5]大羹(tài):古代祭祀時用的肉汁。不致:不放調味品。[6]粢(zī)食:此處特指祭祀用的穀物。[7]袞(ɡǔn):古代帝王及上公穿的繪有龍的禮服。冕:古代帝王及上公所戴的禮帽。黻(fú):古代祭服的蔽膝,用熟皮做成。珽(tǐnɡ):古代帝王所持的玉笏,又稱大圭。[8]幅:即纏腿的布。舄(xì):重木底鞋(古時最尊貴的鞋,多為帝王或大臣穿)。[9]衡、(dǎn)、紘(hónɡ)、(yán):古代冠冕上的四種裝飾品。[10]藻、率(lǜ):古代放置圭、璋等玉器的墊子。鞞(bǐnɡ)、鞛(běnɡ):刀鞘和刀鞘上近口處的飾物。[11]鞶(pán)、厲:古代衣服上的大帶。遊(yóu):通“旒”,旌旗上的飄帶。纓:馬鞅。[12]火、龍、黼(fǔ)、黻(fú):古代禮服上所繡的花紋圖案。[13]鍚(yánɡ)、鸞、和、鈴:古代車馬旌旗上的四種響鈴。[14]三辰:指日、月、星。旂(qí)旗:有鈴鐺的旗子。[15]公:這裏指魯桓公。[16]內史:周朝官名,掌書王命等事。
【譯文】
魯桓公二年夏四月,魯桓公從宋國取得原屬郜國的大鼎,並安放在太廟裏,這是不合於禮的。
臧哀伯諫納郜鼎
臧哀伯勸阻說:“做人君的,應該發揚美德,阻塞邪惡,以此來作為百官的榜樣,還怕有所缺失,所以還要宣揚美德以昭示子孫。因此太廟用茅草蓋成,大車用薄草席做墊子,肉汁不調五味,主食不用精米,這樣做是為了表明節儉。禮服、禮冠、蔽膝、玉笏、腰帶、裙子、裹足、鞋子、橫簪、瑱係、帽帶、頭巾,這些是用來表示等級製度的;玉器的墊子、刀鞘的裝飾、束衣的布帶、下垂的大帶、旌旗的飄帶、馬鞅,這些是用來表示尊卑等級的;衣上畫火、畫龍、畫黼黻,這些是用來表示貴賤的花紋;用五色來象征天地四方,是為了表明車服器械的顏色;用各種各樣的鸞鈴來點綴車馬旗幟,是為了表明各種聲音;將日月星辰畫於旗上,是為了表明光彩。講求美德,就應該節儉而有法度,升降而有等級,用文彩和器物來記錄它,用明亮的聲音來發揚它,以此來為百官樹立榜樣,百官因此警醒恐懼,不敢輕視綱紀法律。現在您廢棄道德而炫耀有違禮法的行為,把人家賄賂的器物置於太廟之中,把它明明白白地置於百官麵前,如果百官也跟著這樣做,您又能懲罰誰呢?國家的衰敗,是由為官者走入邪路開始的。為官者喪失道德,是由於自恃被寵信而明目張膽地接受賄賂。郜鼎置於太廟之中,什麼樣的明目張膽接受賄賂能比這更甚呢?周武王打敗商朝,將九鼎遷到洛陽,正義之士還有所非議,何況把象征著違背禮法、表明叛亂的賄賂器物放在太廟之中,這怎麼能行呢?”隱公不聽。
周朝的內史聽到了此事,說:“臧孫達在魯國一定會後繼有人吧!君主違背禮製,他沒有忘記用道德來加以勸阻。”
【寫作方法】
文章開門見山,指出魯桓公“納鼎”是“非禮”的行為,這樣就奠定了此文基調,讓讀者對作者的觀點一目了然。臧哀伯的辭令一正一反,他一則說“昭徳塞違”,連用七個排比,告訴桓公應當發揚“儉、度、數、文、物、聲、明”等美德,可謂氣勢不凡;一則說“滅德立違”,連用三個反問,說明“納鼎”的壞處,言語犀利,直刺要害。
季梁諫追楚師
【題解】
公元前706年,楚武王出兵侵略隨國,假裝派使臣薳章與隨國和談,隨國也派了權臣少師去議和。楚國大臣鬥伯比建議楚武王故意懈怠軍容,以麻痹少師。少師回國後,告訴隨侯楚國軍容不整。隨侯便想攻打楚軍,這時大臣季梁及時製止,他勸隨侯不要輕舉妄動,又闡述“民為神主,先民後神”的道理。隨侯最終聽取了季梁的意見。
【原文】
楚武王侵隨,使薳章求成焉[1],軍於瑕以待之[2]。隨人使少師董成[3]。鬥伯比言於楚子曰[4]:“吾不得誌於漢東也,我則使然。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彼則懼而協以謀我,故難間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小國離,楚之利也。少師侈,請羸師以張之。”熊率且比曰[5]:“季梁在[6],何益?”鬥伯比曰:“以為後圖,少師得其君。”王毀軍而納少師。
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誘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道大淫。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7],信也。今民餒而君逞欲,祝史矯舉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8],粢盛豐備[9],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謂民力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瘯蠡也[10],謂其備腯鹹有也。奉盛以告曰‘潔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11],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香,無讒慝也。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12],親其九族,以致其禋祀[13]。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庶免於難。”
隨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
【注釋】
[1]薳(wěi)章:人名,楚國大夫。成:講和。[2]瑕:春秋時隨國地名。[3]少師:官名。董成:主持講和之事。[4]鬥伯比:楚國大夫。楚子:指楚武王。[5]熊率(lǜ)且比:人名,楚國大夫。[6]季梁:隨國賢臣。[7]祝:掌管祭祀的官。史:掌管祭祀時記事的官。[8]牷(quán):毛色純一的牲畜。腯(tú):肥壯。[9]粢(zī)盛(chénɡ):古代盛在祭器內以供祭祀的穀物。[10]瘯(cù)蠡(luó):疥癬。[11]醴(lǐ):甜酒。[12]五教:指儒家所宣揚的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種倫理道德標準。[13]禋祀:此處泛指祭祀。
【譯文】
楚武王侵入隨國,一麵派薳章去和談,一麵在瑕地駐軍等待。隨國派少師主持和談。鬥伯比對楚武王說:“我們在漢水東邊一直不能得誌,是我們使它這樣的。我們擴大我們的軍隊,整頓我們的軍備,憑借武力去逼迫別國,那裏的國家因為害怕我們而聯合起來對付我們。在漢東諸國中,隨國最大。隨國要是自高自大,就必然拋棄小國。小國離心,我們就可得利。少師這個人很驕傲,請把我們的軍隊裝成疲弱的樣子以助長他的驕傲之氣。”熊率且比說:“有季梁在,這樣做有何益處?”鬥伯比說:“以後再來對付他,少師正受到隨君的信任。”楚武王把軍容搞得亂七八糟來接待少師。
少師回去,請求追擊楚軍。隨侯想要答應他。季梁勸阻道:“上天正在幫助楚國,楚軍的疲弱,是在引誘我們,君侯急什麼呢?臣聽說小國之所以能夠抵抗大國,是因為小國有道,大國無道。所謂道,是忠於百姓而取信於鬼神。居高位的人思考如何讓百姓受益,此為忠;祝官史官真實無欺的言辭,此為信。現在百姓饑餓而國君放縱私欲,祝官史官虛報功德來祝告鬼神,我不知道這樣是可以的。”隨侯說:“我祭祀用的牲畜毛無雜色而肥壯,祭器裏的黍稷豐盛完備,為什麼不能使神靈信任?”季梁回答說:“百姓,是鬼神的主人。因此聖明的君主總是把百姓的事情辦好,而後才去侍奉神靈。所以奉獻犧牲時禱告說‘牲口又大又肥’,是說百姓的財力普遍富足;是說他們的牲畜肥大而且繁殖旺盛,沒有疾病;是說他們的牲口充足而且品種完備。在奉獻黍稷時祝告說‘飯食幹淨而豐盛’,是說春夏秋三季沒有災害,百姓和睦,收成很好。奉獻甘甜的美酒時祝告說‘上好糧食釀成的美酒’,是說上級和下屬都有美德而沒有邪惡的心思。講到祭品的馨香,是說沒有讒佞奸邪的小人存在。所以致力於農事,完善倫理規範,與親族關係緊密,用這些來進行祭祀。因此百姓和睦而鬼神降福,所以行動就能成功。現在百姓各有心思,鬼神沒有主人,君侯雖然獨自獻上豐盛的祭品,又能有什麼福降呢?君侯還是先整頓政事,加深和兄弟國家之間的友誼,這才近乎於免除災難。”
隨侯害怕,從而修明政治,楚國因此而不敢前來攻打。
【寫作方法】
楚國君臣本來是想通過示弱誘使敵人驕傲,可大臣熊率且比卻給他們潑了一盆冷水,一句“季梁在,何益”為全文埋下了伏筆。下文寫少師、隨侯中計,照應前麵的“羸師以張之”,也跟主要人物季梁形成對比,襯托了他的高明。而季梁的辭令也是對“季梁在,何益”的回應。本文前後照應,結構頗為巧妙。寫季梁擅長辭令,又多用排比、判斷等句法,如“奉牲以告曰……博碩肥循……而無違心也”一段話,就是糅合了兩種句法,這樣語言便如行雲流水一般,讓人目不暇接。文末隻簡單一句“隨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側麵烘托了季梁的賢明,“懼”和“不敢”二詞乃傳神之筆。此文多處轉折,筆力雄健,有山立海飛之勢。
季梁勸諫隨侯
曹劌論戰
【題解】
公元前684的長勺之戰,是我國古代戰爭史上以弱勝強的經典戰例之一。本篇講述的是魯人曹劌在戰前與魯莊公就是否可以作戰而進行的論辯,在作戰過程中通過把握時機克敵製勝的精彩指揮,以及他是如何通過戰場細節判斷敵情,從而做出追擊敵軍的正確決定。
【原文】
齊師伐我[1]。公將戰。曹劌請見[2]。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3],未能遠謀。”遂入見。
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4],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5],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6],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7],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長勺[8]。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9],曰:“可矣。”遂逐齊師。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10],故逐之。”
【注釋】
[1]我:指魯國。[2]曹劌(ɡuì):人名,魯國人。[3]鄙:目光短淺。[4]專:獨自享用。[5]犧牲:指古代供祭祀用的豬、牛、羊等牲畜。玉帛:玉器和絲織品。[6]孚:為人所信服。[7]屬:類。[8]長勺:魯地名,在今山東萊蕪東北。[9]軾:古代車廂前麵供人手扶的橫木。[10]靡:倒下。
【譯文】
魯莊公十年春,齊國軍隊前來攻打魯國,莊公準備迎擊。曹劌請求進見。他的同鄉人說:“大官們會來謀劃的,你又何必參與其間呢?”曹劌說:“大官們見識短淺,不能深謀遠慮。”於是進見。
(曹劌)問莊公憑什麼來作戰。莊公說:“衣著吃食的享受,不敢獨自享用,必然分給別人。”曹劌對答道:“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百姓是不會跟從您的。”莊公說:“祭祀用的牛羊玉帛,從不敢虛報,必說實話。”曹劌說:“小的誠實不能使神靈信任,神靈是不會賜福的。”莊公說:“大大小小的訴訟官司,雖不能一一明察,但一定做到合情合理。”曹劌答道:“這屬於為百姓盡心辦事的行為,可以憑這個條件打一仗。作戰時請讓我跟隨您一起去。”
曹劌論戰
莊公和他同乘一輛兵車。(魯軍)與齊軍交戰於長勺。莊公將要擊鼓進軍,曹劌說:“不可。”齊軍擊鼓三次之後,曹劌說:“可以擊鼓進軍了。”齊軍大敗。莊公又要下令追擊,曹劌說:“不可。”他下車看了齊軍戰車的輪跡,又登上車前的橫木瞭望齊軍撤退的情況,這才說:“可以了。”於是齊軍進行了追擊。戰勝以後,莊公問他其中的緣故。曹劌回答說:“作戰靠的是勇氣。擊第一通鼓的時候軍隊的士氣便振作了起來;擊第二通鼓的時候士氣開始減弱;等到擊第三通鼓的時候,士氣就枯竭了。敵人的士氣枯竭而我軍的士氣旺盛,所以能夠戰勝他們。大國難於捉摸,恐怕藏有伏兵。我看到他們戰車的輪跡雜亂,望見他們的旗子倒下了,確實是在敗退,所以才下令追擊他們。”
【寫作方法】
此文前後對照,首段中的“遠謀”為全文埋下一處伏筆,而後麵每一部分都對這個“遠謀”進行對照和回應,可見,“遠謀”乃是全文之骨。
此文以曹劌為重心,段和段之間層層推進、環環相扣,既突出了重點人物曹劌的形象,又烘托出“遠謀”的主題。所以,全文是一個相互聯係、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
齊桓公伐楚盟屈完
【題解】
春秋早期,齊國在桓公治理下,成了東方一大強國。此時,南方的楚國也漸漸興起,實力不容小覷,是齊國爭霸中原的勁敵。魯僖公四年(前656),齊國討伐蔡國成功,繼而攻打楚國。楚國派使節屈完跟齊國和談,雙方最終訂立盟約。這樣,楚國避免了一場戰爭,而齊國也成就了自己的霸業。
【原文】
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1],何故?”管仲對曰[2]:“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3]:‘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4],北至於無棣[5]。爾貢包茅不入[6],王祭不共[7],無以縮酒[8],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複,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複[9],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於陘[10]。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11]。師退,次於召陵[12]。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穀是為[13]?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何如?”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14],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15],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16],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
屈完及諸侯盟。
【注釋】
[1]虞:料想。[2]管仲:名夷吾,字仲,齊國大夫。[3]召康公:周文王的庶子姬奭。太公:即薑太公。[4]穆陵:齊國地名,即山東臨朐縣的穆陵關。[5]無棣:齊國地名,在今山東無棣縣一帶。[6]包茅:成捆的青茅。[7]共:通“供”。[8]縮酒:古代祭祀時,捆束包茅立於前,灌酒於茅束,酒滲而下,視為神飲,名為縮酒。一說為濾酒去掉渣滓。[9]昭王:周昭王,在位十九年,因擾害百姓而被船民設計淹死。[10]陘(xínɡ):山名,在今河南偃城東南。[11]屈完:楚國大夫。[12]召陵:楚地名,在今河南郾城東。[13]不穀:不善。諸侯對自己的謙稱。[14]徼(yāo):求。[15]綏:安撫。[16]方城:山名,在今河南葉縣南。
【譯文】
魯僖公四年春,齊桓公率領諸侯的軍隊侵入蔡國,蔡軍潰散,(諸侯軍)繼而又去進攻楚國。楚成王派使者來到軍中說:“君侯居住在北海,我居住在南海,就是牛馬發情相逐也不能到達彼此的疆土,想不到君侯卻到了我們的國土上,這是什麼緣故?”管仲回答道:“從前召康公命令我們的先祖太公說:‘五等諸侯和九州之長,如有罪過,你都可以討伐他們,以便輔佐周王室。’並賜給我們先祖可以討伐的範圍:東至大海,西至黃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你們應進貢的包茅沒有繳納,使天子的祭祀缺乏供應,沒辦法縮酒拜神。我為此前來征討。昭王南巡到楚國沒有回去,我特此前來查問。”使者回答道:“貢品沒有送去,這是國君的罪過,怎敢不供給呢?至於昭王南征未返,君侯還是到水邊去問吧。”於是齊軍繼續前進,駐紮在陘地。
諸侯結盟
夏,楚成王派屈完前往諸侯軍中求和。諸侯軍向後撤退,駐紮在召陵。齊桓公讓諸侯的軍隊擺開陣勢,與屈完同乘一輛戰車檢閱軍隊。齊桓公說:“諸侯們前來難道是為了我嗎?不過是為了繼續與先君建立友好關係罷了,你們也同我建立友好關係如何?”屈完回答說:“承蒙您的恩惠,為我們的國家求福,有勞君侯收納我們的國君,這也是我們國君的願望。”齊桓公說:“我用這樣龐大的軍隊去作戰,誰能夠抵擋得了?用這樣的軍隊去攻城,什麼樣的城池不能攻克?”屈完回答道:“君侯若是以仁德來安撫諸侯,諸侯誰敢不服從於您?君侯若是使用武力,楚國有方城山可以作為城牆,有漢水可以作為護城河,您的軍隊雖然龐大,恐怕也沒有用。”
於是,屈完和諸侯訂立了盟約。
【寫作方法】
此文的一大特色是人物的說話技巧。齊相管仲一上來就說出討伐楚國的兩大理由,即“貢之不入”和“昭王南征而不複”。楚國使節當即承認,不向周室進貢是自己的過錯,這樣一來可讓對方的怒氣先消去一半;對於後麵那個牽強附會的理由,楚使也敢於反駁,以“昭王之不複,君其問諸水濱”作為回答,可見他並非一味服軟,而是藏鋒芒於話語之中。
⊙文史知識
周昭王南征楚國
周昭王南征楚國而不返,據大冶居民說,昭王曾到過銅綠山與白雉山,死於銅弛山與大冶城之間的天子湖。一說昭王死於與天子湖相通的沔江。《帝王世紀》:“(周昭王)船至中流,膠液始解,王及祭公俱浸水中而崩。”此為鄂氏族對周王的報複:土著舟人以食白雉誘昭王,然後以膠船送之,使其在天子湖至沔的水域中溺死。還有《楚辭·天問》佐證:“昭王成遊,南土爰底,厥勝維何?逢彼白雉。”大冶白雉山因以得名。
宮之奇諫假道
【題解】
公元前659年,晉國第二次借道虞國去攻打虢國。虞國大臣宮之奇向虞君痛陳利害關係,勸說虞君不要執迷於宗族觀念,寄希望於神靈保佑。虞侯不聽,晉軍在滅虢之後順便將虞滅亡。“假道滅虢”成為我國古代軍事謀略的一個重要內容,而“輔車相依,唇亡齒寒”的樸素思想更具有恒久不變的深刻戰略意義。
【原文】
晉侯複假道於虞以伐虢[1]。宮之奇諫曰[2]:“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玩,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3],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4]。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於盟府[5]。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6],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7]。’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8]。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冬,晉滅虢。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
【注釋】
[1]假道:借路。虞:國名,在今山西平陸北。[2]宮之奇:虞國大夫。[3]輔:指麵頰。車:指牙床。[4]昭:宗廟裏神主的位次。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於始祖之左方,稱“昭”;三世、五世、七世位於右方,稱“穆”。[5]盟府:掌管盟誓典策的官府。[6]桓、莊:桓叔、莊伯,分別為晉獻公的曾祖和祖父。[7]翳(yì):語氣詞。[8]臘:冬至後第三個戌日祭祀眾神。
【譯文】
晉獻公又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宮之奇勸諫道:“虢國,是虞國的外圍。虢國滅亡,虞國必定會跟著滅亡。晉國的野心不可助長,別國的軍隊不可輕忽。一次借路已經過分了,難道還可以再來一次嗎?俗話說‘頰骨與牙床互相依靠,嘴唇沒有了,牙齒就要受寒’,這就像虞國和虢國互相依存的關係一樣。”
虞公說:“晉國,與我是同宗,難道會加害於我嗎?”宮之奇回答說:“太伯、虞仲,是周始祖大王的兒子。太伯不從父命,因此沒有繼承王位。虢仲、虢叔,是王季的兒子,做過文王的大臣,有功於周王朝,他們獲得功勳的記錄還藏在盟府之中。現在晉國既然連虢國都想滅掉,對虞國又有什麼可愛惜的?況且虞國與晉國,能比桓、莊兩族與晉國更親近嗎?晉君愛護桓、莊兩族嗎?桓、莊兩族有什麼罪過,卻遭殺戮,不就是因為近親的勢力威脅到自己嗎?親族由於受寵而對自己產生了威脅,尚且殺了他們,何況國家呢?”
虞公說:“我祭祀鬼神的祭品豐盛而幹淨,鬼神必然在我們這邊。”宮之奇回答說:“我聽說,鬼神不會隨便親近哪一個人,隻有對有德行的人才去依附。所以《周書》上說:‘上天沒有私親,隻輔助那些有德行的人。’又說:‘祭祀用的黍稷不算是芳香的,隻有美好的德行才是芳香的。’又說:‘人們進獻的祭品相同,而鬼神隻享用有德之人的祭品。’如此看來,非有道德,則百姓不能和睦,鬼神就不會享用祭品。鬼神所依托的,隻在於德行罷了。如果晉國攻取了虞國,用發揚美德的方式來使祭品真正地發出芳香,鬼神難道還會吐出來嗎?”
虞公不聽,答應了晉國使臣的要求。官之奇帶領他的族人離開了虞國,臨行前說:“虞國等不到年終的祭祀了。虞國的滅亡,就在晉軍的這次行動中,晉國用不著再次發兵了。”冬天,晉國滅掉了虢國。回師途中,駐軍於虞國,於是乘機滅掉了虞國。捉住了虞公。
【寫作方法】
宮之奇一上來直接點出“虢亡,虞必從之”的道理,這樣就在開篇處布了一個險境,起到了渲染氣氛的作用。當虞君說出與晉國同宗的理由以後,情勢稍緩,但宮之奇以一句“將虢是滅,何愛於虞”,將險絕的氣氛再次烘托出來。對於虞君“神必據我”的謬論,宮之奇引用《尚書》的典故,指出人君要敬鬼神而遠之、重仁德而親民,這樣虞君的借口便顯得蒼白無力了。但是,虞君到底是沒有聽宮之奇的勸告,宮之奇說:“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也。”這是一句委婉的話,雖然沒直接說晉國就要滅虞國了,但字字都透著殺機,也照應了後麵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可見宮之奇有先見之明。此文先論勢,次論情,再論理,層次井然。
齊桓公下拜受胙
【題解】
公元前651年,齊桓公和諸侯會盟於葵丘,曆史上稱為“葵丘之盟”。周天子也派代表出席了這次會盟,承認齊桓公為中原霸主。此文所寫的就是周天子派使臣封賜桓公時的情形,它重點描寫齊桓公受封時的言行,表現出桓公尊周守禮的情態。
【原文】
會於葵丘[1],尋盟,且修好,禮也。
王使宰孔賜齊侯胙[2],曰:“天子有事於文武[3],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拜。孔曰:“且有後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4],加勞,賜一級,無下拜。’”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於下[5],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注釋】
[1]葵丘:齊國地名,在今河南蘭考。[2]王:指周襄王。宰孔:周天子使臣。胙(zuò):祭祀時用的肉。[3]天子:指周襄王。[4]伯舅:周王室是與異姓諸侯通婚的,所以尊稱他們為伯舅。耋(dié)老:年老。[5]隕越:顛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