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僖公九年夏,(僖公和宰孔、齊侯、宋子、衛傳、鄭伯、許男、曹伯)在葵丘會麵,重申過去的盟約,彼此修好,這是合於禮的。
齊桓公下拜受胙
周天子派宰孔賜祭肉給齊桓公,說:“天子正忙著祭祀文王、武王,派我賜給伯舅祭肉。”齊桓公正要跪拜謝恩。宰孔說:“天子還有別的命令。天子讓我對您說:‘因為伯舅老了,加之對王室有功,賜爵一等,不用下拜。’”齊桓公回答道:“天子的威嚴近在咫尺,小白我怎敢貪得天子‘不下拜’的寵命?如果那樣做了,恐怕就要在下麵顛墜跌倒,給天子帶來羞辱,怎敢不下拜?”於是從台階上下來,跪拜,又登上台階,接受了祭肉。
【寫作方法】
此文短小精悍,文字雖然簡短,主要人物齊桓公的形象卻很鮮明。周天子的使節宰孔賜給桓公祭肉的時候說“無下拜”,可桓公說道:“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說完後,文中用了四個字“下,拜,登,受”,桓公以禮答謝周天子的情形躍然紙上。此文不過百字,卻四次提及“天子”,五次說到“下拜”,可見此文目的在於宣揚諸侯要遵守禮法。清人唐介軒評價此文“小小文字,有尺水興龍之勢”。
陰飴甥對秦伯
【題解】
晉國、秦國同為春秋中期的強國,兩國因爭霸中原而矛盾突出。公元前645年,晉國和秦國在韓原(今陝西韓城)交戰,結果晉國戰敗,國君晉惠公也成了秦人的階下囚。事後,秦穆公主張兩國和解,晉國於是派陰飴甥去秦國講和。此文寫的正是陰飴甥出使秦國之事。
【原文】
十月,晉陰飴甥會秦伯,盟於王城。
秦伯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繕以立圉也[1]。曰:‘必報仇,寧事戎狄。’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國謂君何?”對曰:“小人戚,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小人曰:‘我毒秦,秦豈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歸君。貳而執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館晉侯,饋七牢焉[2]。
【注釋】
[1]圉(yǔ):晉惠公太子姬圉。[2]七牢:古代招待諸侯的禮節,牛、羊、豬各一為一牢。
【譯文】
魯僖公十五年十月,晉國的陰飴甥拜見秦穆公,雙方在王城訂立盟約。秦穆公問:“晉國國內的意見一致嗎?”陰飴甥回答道:“不一致。普通百姓以失去國君為恥辱,並且為戰死的親人感到深深的悲傷。他們不怕多征賦稅,想要整軍備戰以擁立圉做國君,說:‘一定要報仇,寧可屈從於西北外族。’君子愛戴國君而且知道他的罪過,他們也不怕多征賦稅,想要整軍備戰來等待秦國的命令,說:‘一定要報答恩德,死無二心。’國內因此意見不一。”秦穆公問:“國內認為國君的命運將會如何?”陰飴甥回答說:“普通百姓很是憂傷,說是國君不會被赦免了;君子就很看得開,他們認為國君一定會被放回來。普通百姓說:‘我們對待秦國太狠毒了,秦國豈能放國君回來?’君子說:‘我們已經知道罪過了,秦國必然放國君回來。背叛時就捉拿他,服罪了就釋放他,沒有比這再寬厚的仁德了,沒有比這再威嚴的懲罰了。服罪的人感懷仁德,有背叛之心的人畏懼懲罰,通過這一次的事件,秦國就可以稱霸於諸侯了。幫助惠公做了晉君而不使他安定,廢去惠公的王位而不再立他為晉君,這樣一來就會把讓晉人感懷的恩德變為他們胸中的怨恨,秦國大概不會這樣做吧?’”秦穆公說:“我正是這樣想的。”於是改用賓館來招待晉惠公,並饋送了牛、羊、豬各七頭,表示尊敬。
【寫作方法】
穆公的兩個問題看似漫不經心,實際是暗藏玄機,不過陰飴甥沒有誤中圈套,他說晉國有“小人”與“君子”兩類“不和”的觀點,但這不是說晉國發生了內亂,而是表達了晉人複仇的決心和對秦國送還晉惠公的期待。陰飴甥的這番話委婉曲折,看似無心,其實是針鋒相對。此文剛柔並濟,平和中見突兀,婉轉中見奇崛,是一篇妙絕的外交辭令。
子魚論戰
【題解】
宋襄公想成為春秋霸主,他曾請求楚國糾合諸侯推選他為霸主,沒想到在盟會上被楚人俘虜,不久被釋放。公元前638年,宋襄公率兵攻打依附於楚國的鄭國,由於他不聽大司馬公孫固的勸告,一再錯失戰機,最終戰敗於泓水。
【原文】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1]:“天之棄商久矣[2],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
及楚人戰於泓[3]。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4]。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5],不禽二毛[6]。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7],隘而不列,天讚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耉[8],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誌,鼓儳可也[9]。”
【注釋】
[1]大司馬:掌管軍政的官員。[2]天之棄商久矣:宋國是商朝的後裔。[3]泓(hónɡ):即泓水名,在今河南柘城西北。[4]門官:指國君的衛隊。[5]重(chónɡ)傷:再一次傷害。[6]禽:通“擒”。二毛:指頭發花白的人。[7]勍(qínɡ)敵:強勁有力的敵人。[8]胡耈(ɡǒu):老人。[9]儳(chán):不整齊。
楚、宋泓之戰
【譯文】
楚國攻打宋國來救鄭國。宋襄公將要應戰,大司馬公孫固勸諫說:“上天拋棄我商國已經很久了,主公想要複興,這是得不到寬恕的。”宋襄公不聽。
宋軍與楚軍戰於泓水。宋軍已經擺好陣勢,楚軍還沒有全部渡河。司馬子魚說:“敵眾我寡,趁他們沒有完全渡河,請下令攻擊他們。”宋襄公說:“不行。”當楚軍已經全部渡河,但尚未擺好陣勢,司馬子魚又請求攻擊。宋襄公說:“不行。”等楚軍擺好了陣勢,然後才開始攻擊,結果宋軍大敗,宋襄公大腿受傷,衛隊也被殲滅了。
宋國人都埋怨宋襄公。宋襄公說:“君子不傷害已經受傷的人,不捉拿頭發花白的人。古人作戰,不在隘口處阻擊敵人。”我雖然是已然亡國的商朝的後代,但也不會攻擊沒有擺好陣勢的敵人。子魚說:“主公並不懂得戰爭。強大的敵人,因為地形的狹窄而擺不開陣勢,這是上天在幫助我們,這時候對其加以攔截然後攻擊他們,不也是可以的嗎?就算是這樣還怕不能取勝。況且今天這些強悍的楚兵,都是我們的敵人;即使是碰到老人,捉住了就把他抓回來,何況隻是頭發花白的人!對士兵講明恥辱,教導作戰,是為了殺死敵人。敵人受了傷但還沒有死,為什麼不能再次攻擊使其斃命?如果是因為憐憫那些受傷的人而不想再次加以傷害,那還不如開始就不要擊傷他。同情年長的敵人,還不如向他們投降。用兵講求抓住有利的條件和時機,那麼即使是在險阻隘口的地方打擊敵人,也是應該的;鑼鼓響亮是為了振作士氣,那麼攻擊沒有擺開陣勢的敵人也是可以的。”
【寫作方法】
寫子魚論述戰爭的時候,文中多用四言句式,同時又夾雜著五言、六言,這樣寫既賦予文章整飭感,又銜接得當,使全文一氣嗬成,感情充沛。同時,子魚的辭令中多判斷句式和反問句式,從“勍敵之人”一直到“阻隘可也”,三個反問句、五個判斷句,強調了子魚所說的打仗應以取勝為先的觀點。反問句和判斷句交叉使用,層次鮮明,言辭有力,讀起來酣暢痛快。
寺人披見文公
【題解】
公元前625年,晉國大臣呂甥、郤芮密謀縱火燒死晉文公。宦官寺人披得知此事後,求見晉文公。寺人披此前曾兩次刺殺文公,文公不想見他。後經寺人披一番合情入理的辯白,文公才答應接見他。寺人披告訴文公呂甥和郤芮的陰謀,這才避免了一場禍亂的發生。
【原文】
呂、郤畏逼[1],將焚公宮而弑晉侯。寺人披請見[2]。公使讓之,且辭焉,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3],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製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眾,豈唯刑臣[4]!”
公見之,以難告。晉侯潛會秦伯於王城[5]。己醜晦[6],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
【注釋】
[1]呂、郤(xì):即呂甥、郤芮,二人都是晉惠公的親信舊臣。[2]寺人:即後世所說的宦官。[3]袪(qū):衣袖。[4]刑臣:宦官的自稱。[5]秦伯:指秦穆公。王城:秦國地名,在今陝西大荔東。[6]己醜:三月二十九日。晦:陰曆每月的最後一天。
【譯文】
呂甥、郤芮因為害怕受到迫害,要放火焚燒晉文公的宮殿以殺死晉文公。寺人披請求進見,晉文公派人責備他,並且拒絕接見,說:“在蒲城發生的事情,國君命令你第二天到達,你立刻就到了。後來我陪同狄國國君在渭水邊上打獵,你為了惠公前來殺我,惠公命令你三天到達,你兩天就到了。雖然有國君的命令,何至於如此迅速?那隻袖子還在,你走吧!”寺人披回答道:“我認為君侯此次回國,已經明白了君臣之間的道理。如果還沒有明白,那麼就又有災難要臨頭了。國君的命令是不可違背的,這是古代的製度。為了除去國君所厭惡的人,自己有多大力量就要盡多大力量。至於國君厭惡的人,是蒲人還是狄人,對我來說有什麼相幹呢?現在君侯即位,難道就沒有在蒲、狄時那樣的禍事了嗎!齊桓公把管仲箭射自己帶鉤的事放在一邊,而讓他來輔佐自己,君侯想要改變這樣的做法,還用煩勞您下命令嗎?離開晉國的人會很多,難道隻有我一個受過宮刑的小臣嗎?”
寺人披見文公
晉文公於是接見了他,寺人披把將要發生的災難告訴了文公。晉文公偷偷地到王城去會見秦穆公,商討這件事。三月的最後一天,晉文公的宮殿起了火。呂甥、郤芮沒有找到晉文公,於是跑到黃河邊上,秦穆公將他們誘捕後殺掉了。
【寫作方法】
由於寺人披曾參與刺殺晉文公,所以晉文公不肯見他,這樣寺人披就麵臨著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即如何能讓晉文公接納自己。於是他先以“君命無二”、“唯力是視”為自己辯解,說以前的舉動不過是聽從了君王之命,罪不在己,以圖為自己洗脫刺殺晉文公的罪名;繼而他又舉出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的故事,以管仲喻指自己,以齊桓公暗指晉文公,目的是為了說服晉文公應不計前嫌,這樣一來,晉文公的介懷之心大減。通過這兩層自辯,寺人披既表達了自己的忠心,又使晉文公改變了態度,可謂一舉兩得。此外,寺人披還以“行者甚眾”、“又將及難”、“其無蒲、狄乎”來暗示文公,若是文公不能盡釋前嫌,那就會導致禍患。寺人批言辭平緩卻隱藏機鋒,從中也可見到他識時務、曉利害的特點;而他所說的“君命無二”、“唯力是視”反映了他的反複無常。
介之推不言祿
【題解】
晉國公子重耳曾在外流亡三年,介之推一直追隨他左右,有一次還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為重耳充饑。後來,重耳返回晉國,登上了王位,他就是晉文公。晉文公為表彰有功之臣,對他們進行了封賞,唯獨介之推沒有獲得封賞,而他也沒有主動向文公邀功。此文通過介之推與母親的一番話,表現了介之推耿介廉潔的情操。
【原文】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1]。
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2]?”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汝偕隱。”遂隱而死。
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3]。曰:“以誌吾過,且旌善人。”
【注釋】
[1]祿:祿賞,賞賜。[2]懟(duì):怨恨。[3]綿上:介之推隱居處,在今山西介休東南。
【譯文】
晉文公獎賞跟隨他逃亡的人,介之推不求爵祿,而賞賜爵祿的時候也沒有考慮到他。
介之推說:“獻公有九個兒子,隻有君侯還活在世上。晉惠公、晉懷公沒親近的人,國外、國內都厭棄他們。上天還沒有想讓晉國滅亡,所以晉國一定會等到賢明的君主。能主持晉國祭祀大典的人,不是君侯又能是誰呢?這實在是上天要立他為君,而那幾個人卻認為是自己的力量所致,這不是欺騙嗎?偷別人的財物,尚且叫做盜竊,何況是貪上天之功以為是自己的力量所致呢?下麵的人把自己的罪過當成是正義,上麵的人又獎賞他們的奸欺,上下相互蒙蔽,難以和他們相處。”他母親說:“你為什麼不也去請求賞賜呢?就這樣死去,又能怨恨誰呢?”介之推回答說:“明知錯誤而去效仿,罪過就重了。況且我已口出怨言,不能再吃他的俸祿了。”他母親說:“也要讓君侯知道一下此事,怎樣?”介之推答道:“言語,是用來表白自己的。自身將要隱退,哪裏還用得著表白?這樣做就是想要求得顯達了。”他母親說:“你能夠這樣嗎?我同你一起隱居吧。”於是便隱居到死。
晉文公尋訪他們不到,就把綿上作為他的封田,說:“用這來記錄我的過失,並且表彰善良的人。”
【寫作方法】
介之推母親一共說了三句話,第一句說“盍亦求之?以死,誰懟”,表麵上看起來,是對介之推行為的不理解和埋怨,實則在此處埋下一伏筆;第二句說“亦使知之,若何”,態度則和緩了許多;當兒子表示“身將隱”時,她才表達了自己“與汝偕隱”的心意。介之推所以能夠隱居山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母促成的。三句文字味道不同,卻能從中看出介之推母親的深邃智慧。
展喜犒師
【題解】
公元前634年,齊孝公派兵征伐魯國。此時,齊桓公雖已故去,但齊國國力依舊不容小覷。魯國害怕齊國,就派大臣展喜作為使者去犒勞齊師,說退齊孝公。展喜不辱使命,成功解了魯國之圍。
【原文】
齊孝公伐我北鄙[1],公使展喜犒師[2],使受命於展禽[3]。齊侯未入竟,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4]。”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懸罄[5],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6],股肱周室[7],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8],太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9]。’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
【注釋】
[1]我:指魯國。[2]展喜:人名,魯國大夫,展禽的弟弟。[3]展禽:姓展,名獲。[4]執事:原指君主左右辦事的人,實指齊孝公,這裏是客氣的說法。[5]懸罄(qìnɡ):器中空。形容屋內空空,一無所有,貧窮之極。[6]周公:周公旦。大公:薑太公。[7]股肱(ɡōnɡ):帝王左右輔助得力的人。[8]載:指盟約。盟府:古代掌管盟約的官府。[9]率:遵行,遵循。
【譯文】
展喜犒師
齊孝公領兵攻打我國北部邊境,魯僖公派展喜去犒勞齊軍,讓他先向展禽請教犒勞時的辭令。齊孝公還沒有進入我國國境,展喜就出境迎上去,說:“我們的君王聽說您親自出動大駕,將要屈尊光臨敝邑,於是派遣我來犒勞您的侍從。”齊孝公問:“魯國人害怕嗎?”展喜回答道:“小人害怕,君子就不怕。”齊孝公說:“房屋像懸掛的磬,四野空無青草,憑什麼不害怕?”展喜回答說:“憑借先王的遺命。從前周公、齊太公均是周朝股肱之臣,兩人協力輔佐成王。成王慰勞他們,賜他們結盟,說:‘世世代代的子孫都不要互相侵害。’這個盟約還保存在盟府裏,由太師掌管著。桓公因此而集合諸侯,解決他們間的糾紛,彌補他們的過失,救助他們的災難,這樣做是為了顯揚齊國君主過去的職責。到了您即位,諸侯們盼望說:‘他將會繼承桓公的功業吧!’我們因此不敢聚眾而加以防衛,說:‘難道他即位剛九年,就丟棄了先王的遺命,廢棄了自己的職責嗎?他把先君放到了什麼位置啊?我想您必然不會這樣。’我們是靠著這個才不害怕的。”齊孝公於是領兵回國了。
【寫作方法】
在本篇中,展喜的言辭共有三處。第一處言辭為第二處言辭做鋪墊,是下文的引言;第二處言辭中的“小人恐矣”對照齊侯“魯人恐乎”的問題,展喜采取先揚後抑的方法,剛上來先放縱齊侯,使其驕傲自大。後麵一句“君子則否”給齊侯潑了一盆冷水,這樣既避免了針鋒相對,又能化被動為主動,扭轉所處的不利形勢。同理,針對齊侯“何恃而不恐”的問題,展喜在第三處言辭中又以“君子則否”應答。展喜為何說“君子則否”呢?原因有兩個,一個是魯人“恃先王之命”,周公和薑太公也曾立下“世世子孫,無相害己”的誓言,這是借先祖的權威告誡齊侯不要僭越先人的規矩。第二個是各國諸侯欽佩齊侯的威望,希望齊侯能“昭舊職”,也就是成就霸業,這是為了用“霸主”的名分鉗製住齊侯,使他不敢做出過分之舉。透過這些話語,我們能清晰地看出展喜的機智與善於揣摩別人心理的個性特點。
燭之武退秦師
【題解】
公元前632年,晉國和楚國大戰於城濮,結果楚國大敗,晉國的霸業完成。在城濮之戰中,鄭國曾協助楚國一起攻打晉國,而且晉文公年輕時流亡到鄭國,受到冷遇,所以文公把新仇舊怨加到一塊,於兩年後聯合秦國討伐鄭國。鄭伯聞訊後,派燭之武麵見秦穆公,勸他退兵。燭之武不負所托,勸退了秦師。燭之武之所以能說退秦師,依靠的就是四個字:利害關係。
【原文】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1],秦軍氾南[2]。佚之狐言於鄭伯曰[3]:“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夜縋而出[4]。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鄭亡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5]。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6]。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7],共其乏困[8],君亦無所害。且君嚐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9],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10],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
秦伯說[11],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12],乃還。子犯請擊之[13]。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14]。因人之力而敝之[15],不仁;失其所與[16],不知[17];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注釋】
[1]函陵:地名,在今河南新鄭縣北。[2]氾(fàn)南:氾水之南。[3]佚之狐:人名,鄭大夫。[4]縋(zhuì):係在繩上放下去。[5]執事:指代秦穆公。[6]薄:削弱。[7]行李:外交使者。[8]共:通“供”。[9]封:疆界。[10]闕:損害。[11]說:通“悅”。[12]杞子、逢孫、楊孫:三人都是秦國大夫。[13]子犯:晉國大夫。[14]微:非。夫人:指秦穆公。[15]敝:損害。[16]所與:盟國。[17]知:通“智”。
【譯文】
晉文公和秦穆公聯合圍攻鄭國,因為鄭國曾對晉文公無禮,並且對晉國有二心,暗地裏依附了楚國。晉軍駐紮在函陵,秦軍駐紮在氾南。佚之狐對鄭文公說:“鄭國處於危險之中,如果能派燭之武去見秦穆公,那麼前來征討的軍隊一定能撤走。”鄭伯聽從了他的建議。可是燭之武卻推辭說:“臣壯年的時候,尚且不如別人;現在老了,做不成什麼了。”鄭文公說:“我沒有能及早地任用你,如今形勢危急才來求你,這是我的過錯。然而鄭國滅亡了,對你也有不利的地方啊!”燭之武於是答應了。
當天夜裏就用繩子將燭之武從城上吊下去,(燭之武)進見秦穆公說:“秦國和晉國前來圍攻鄭國,鄭國已經知道要滅亡了。如果鄭國的滅亡對您有好處,那就煩勞您手下的人把鄭國滅掉。隔著別國而想把遠方的土地作為自己的領土,您知道這是難以辦到的,何必要滅掉鄭國而增加鄰邦晉國的土地呢?鄰邦的國力雄厚了,您的國力也就相對削弱了。假如放棄滅鄭的打算而讓其作為您東方路上的主人,秦國使者往來,鄭國可以供給他們所缺乏的東西,對您也沒有什麼害處。況且您曾有恩於晉君,他答應過把焦、瑕二地給您作為報答,然而,他早上渡河回到了晉國,晚上就在那裏修起了城牆,這您是知道的。晉國哪有滿足的時候?等它在東邊把疆土擴大到了鄭國,就會想擴張西邊的疆土。如果不侵損秦國,如何能取得土地?秦國受損而晉國受益,請您仔細斟酌吧。”
夜縋而出
秦穆公聽了很高興,就與鄭國訂立了盟約。並派杞子、逢孫、楊孫駐守鄭國,自己率領大軍回國去了。子犯請求晉文公下令攻擊秦軍。晉文公說:“不行。假如沒有那個人的支持,我到不了今天。借助了別人的力量而又去損害他,這是不仁;失掉自己的同盟國,這是不智;以混亂代替聯合一致,這是不武。我們還是回去吧!”於是晉軍也撤離了鄭國。
【寫作方法】
燭之武的話可分作兩層:一層是以“亡鄭以陪鄰”的道理告訴秦伯滅鄭不僅對秦國無益,反而有害,這是曉以利害;二層是追憶秦、晉多年來的恩怨,指出二者之間的矛盾。更難得的是,燭之武在文中八次提到“君”,好像是處處為秦國著想,增強了語言的親和力和感染力,拉近了自己跟秦伯的關係,這是一種十分高明的攻心之術,難怪秦伯聽後會“悅”了。
蹇叔哭師
【題解】
公元前628年,一代霸主晉文公去世。秦穆公見文公已死,便想乘機爭霸中原,於是派兵攻打鄭國。大臣蹇叔極力反對,理由是秦國與鄭國相隔千裏,即使軍隊能到達鄭國,也一定會疲憊不堪。但秦穆公不聽勸阻,結果中途遭到晉軍伏擊,幾乎全軍覆沒。此文寫的是蹇叔在秦軍出師前的勸諫辭令,以及無力阻止後“哭師”的情形。
【原文】
杞子自鄭使告於秦曰[1]:“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2]。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之所為,鄭必知之。勤而無所,必有悖心[3]。且行千裏,其誰不知?”公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4],使出師於東門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公使謂之曰:“爾何知?中壽[5],爾墓之木拱矣!”
蹇叔哭師
蹇叔之子與師,哭而送之,曰:“晉人禦師必於殽[6]。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後皋之墓也[7];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風雨也。必死是間,餘收爾骨焉。”秦師遂東。
【注釋】
[1]杞子:秦國大夫。[2]蹇(jiǎn)叔:秦國大夫。[3]悖心:怨恨之心。[4]孟明、西乞、白乙:三人都是秦國的將領。[5]中壽:約在七八十歲上下。[6]殽(yáo):通“崤”,山名,在今河南洛寧縣西北。[7]夏後皋:夏代天子,名皋。
【譯文】
秦國大夫杞子從鄭國派人告訴秦國說:“鄭國人讓我掌管他們國都北門的鑰匙,如果偷偷派兵前來,鄭國唾手可得。”秦穆公為此訪問蹇叔。蹇叔說:“勞動軍隊去襲擊遠方的國家,我沒有聽說過。軍隊辛勞,精疲力竭,遠方國家的君主又有所防備,這樣做恐怕不行吧?我們軍隊的舉動,鄭國必定會知道。使軍隊辛苦奔波而無所得,軍隊一定會產生叛逆的念頭。再說行軍千裏,誰會不知道?”秦穆公拒絕接受他的意見,召見了孟明、西乞和白乙,讓他們從東門外出兵伐鄭。蹇叔哭著送他們說:“孟明啊,我看著大軍出發卻看不見他們回來了!”秦穆公派人對蹇叔說:“你知道什麼!如果你隻活到六七十歲就死了的話,現在你墳上的樹該長到兩手合抱粗了!”
蹇叔的兒子在軍隊裏,蹇叔哭著送兒子說:“晉國人必定在崤山抗擊我軍。崤有兩座山頭:南麵的山頭是夏後皋的墳墓,北麵的山頭是周文王避風雨的地方。你們一定會戰死在這兩座山頭之間,我就在那裏收你的屍骨吧!”秦國軍隊接著就向東進發了。
【寫作方法】
蹇叔所說的三段言辭,以及他在此期間一哭再哭的表現,是層層推進、逐步加深、漸次明朗的寫法,也預示著這次戰役的結果必將是秦國大敗,為結局埋下了伏筆。總起來說,這篇文章層次分明,條理清晰,精彩的言辭對話深刻表現了人物的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