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於天青知道,溫正顯自以為聰明,自以為交待了紀委也拿他沒辦法。可是,他看錯人了。這個案子到了於天青手裏,就休想溜走。不論是港商台商還是法商德商,他都有辦法找到他們。上次查南州市一個副市長的案子,也曾經涉及到外商,不也同樣取了證,定了罪了嗎?
於天青一邊聽溫正顯得意的胡吹海聊,一邊想好了取證之道。南州是全國有名的僑鄉,在境外闖出名堂的人比比皆是。這些人的名單,都在南州市政協主席金林奇的手裏。他將繼續按照以往的思路,請金林奇出馬,讓他們為溫正顯的問題舉證。而且,他還想到了更遠的一層。
於天青和王之問等辦案人員繼續給溫正顯施加壓力,最後,甚至直接點到了香港商人何春交待材料中幾句關鍵內容,使溫正顯再也無法掩藏自己的問題了。於是,他便承認了在與何春合資成立香港旗得公司並開發九龍城花園項目中,收受何春總計十幾萬元人民幣的錢物,並違規將巨額資金打入何春賬戶的行為,使國有資產遭到了嚴重損失。由於何春的亞洲公司已經破產,南州國信公司至今仍有三千餘萬元人民幣資金無法追回。
溫正顯可憐巴巴地說:“我在南州市政府工作和省國信公司工作期間,犯下了嚴重的錯誤。在與香港公司合作期間,本來應該按合同付款的,由於何春利用了我,我收受了各種錢物後,沒有嚴格把關,把不應支付的錢提前支付給他了。何春怕我資金不到位,又以購物名義送給我一萬美元。我在收受錢物,包括紀念幣、勞力士手表後,自己如果不替人家辦事,覺得對不起人家。因而放棄了原則,做出錯誤決定。”
溫正顯的案子基本了結後,於天青便立即找到了南州市政協主席金林奇,向他通報了溫正顯交待出關於旅法商人羊女士和台灣商人饒女士向行賄的事。於天青道:“金主席,我也實在沒辦法,隻好再請你出馬了。你要是不幫我,溫正顯的案子就不成功了,至少有一大半是不成功的。”
金林奇道:“出馬是可以,隻是,我怕找了她們以後,會影響南州的投資環境啊,傳出去不太好。”
於天青苦口婆心地做金林奇的工作,要他最後再幫一次。金林奇沒辦法,隻得給旅法商人羊女士打了電話,羊女士果然還在國內,正和丁鬆、閔大春等省領導一起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呢。
於天青和金林奇馬上趕到華僑飯店,找到了羊女士。在寒暄了一番之後,金林奇向她介紹了溫正顯的近況,要他在溫正顯的問題上作個證。於天青也開始了政策宣傳,盡量說服她為溫正顯受賄的事作證。
令人遺憾的是,不管金林奇和於天青如何做工作,羊女士還是堅持說沒有這回事。她說:“我和溫正顯雖然有過來往,但除了送給他一些小紀念品外,從來就沒有給他送過錢。”於天青說溫正顯本人都已經交待了。羊女士聳了聳肩,道:“嗯,那我就不知道了。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問出來的。如果他真是這麼說的話,那麼連我都感到吃驚。因為我確實沒有做過這些事。”然後,羊女士接了一個電話,對兩位先生道:“對不起,非常抱歉,你們的省長丁鬆先生請我出席一個招待會,我得補補妝。如果還有什麼的話,我們下次再談,好嗎?”
金林奇隻得拉了拉於天青的衣角,向羊女士客氣地告別。
於天青道:“真沒想到,竟然碰了一鼻子灰。這個女人真老練,她似乎對中國反腐敗工作很有研究,說實在,我也拿她沒辦法了。”
金林奇道:“我早就說過了,這樣找她不好,你非要讓我來。以前那兩個外商和她不一樣,她是僑領,是頭麵人物,連省領導都對她那麼親熱,一般的人她根本就不放在眼裏呢!”
於天青帶著極度的失望回去了,覺得這還是第一次把案子辦砸了,想想真有些不甘心。
有一天,他向常委高玉鳳談起饒女士的事。高常委在談了一些案件線索後,偶然地談到了台商饒女士的情況,說:“最近聽人反映,這個姓饒的女人走私生意做得很大,她買通了南州海關,有人甚至說她是在和南州海關關長項根榮合夥做走私生意呢。”
於天青覺得這裏麵有搞頭。在接下來的幾個月時間裏,於天青會同省紀委其他辦案室的同誌,集中力量查處了南州海關關長項根榮的案子。
當時已經有明確線索的是,項根榮與港商柳華勾結,形成了貓鼠同盟的走私關係。但是,對於饒海雲走私的問題,隻有一些傳聞和懷疑,並沒有明確的證據。為此,於天青再三做項關榮的思想工作,要求他實事求是,把饒海雲的事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