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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是一件非常複雜的工作。思想工作也不是說得對就能說得服人家的。為什麼?比說項根榮協助一些不法商人走私的事,按理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隻要他能夠說出來,就可以得到從寬處理。可事實是卻不一定如此。比如說,現在紀委根本還沒有掌握他與饒海雲的證據,隻要自己不說出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說出來,饒海雲又送了他多少多少賄賂,這筆錢加進去,豈不夠他在牢裏坐上一輩子的?因此,現實生活往往是--“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於天青知道項根榮的想法,他必須想出得力的招數說服他,還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來真正的關心幫助他。從而使他交代出更多的問題,讓更多的人受到法律的製裁。

由於柳華的案子讓他背負了上百萬元的賄賂款。項根榮肯定不想再多事,不想再從其他案子裏挖出更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自然是客觀存在的,隻要認真查,遲早會出來的。於是,他找到項根榮,耐心地勸道:“項根榮,據我們所知,你和饒海雲之間,也同樣有貓鼠同盟關係。我們希望你認清形勢,爭取一個好的態度,盡早把這個問題說清楚。”

項根榮遲遲不語,最後還是一句:“沒有的事,我根本不認識什麼饒海雲。我的事,隻是限於柳華而已。”

於天青道:“門不要關得那麼早。既然我點了題,這個問題你是遲早都要說的。要是一點真憑實據都沒有,一點查清的希望都沒有,我也不會給你出這個題目。”

項根榮說:“可我真的不認識這個人。於主任,我總不能冤枉人家吧?”

於天青就拿出了已經掌握的部分線索,當然這些線索隻能證明項根榮與饒海雲有密切的聯係。比如,照片,錄像,談話記錄,等等。看到這些事實,項根榮又沉默了,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省紀委掌握了哪些證據,接下來不知道會發生哪些更糟糕的事情。

項根榮始終扭扭捏捏,於天青一會兒耐心解釋,一會兒細心觀察。最後琢磨出一點,就是項根榮之所以不肯說,並非存心要與紀委過不去,而是怕自己越說問題越重,最後害得自己牢底坐穿。即便紀委給以從寬處理,可畢竟自己說出了很多的問題,從寬也是有個界線的呀。從寬處理不是免予處理呀。

在這種情況下,辦案人員就得曉之以利,讓被談話對象減輕思想包袱。更重要的是,辦案人員不能欺負老實人,便宜了負隅頑抗者。為了這個案件,他得做許多方麵的工作,並且要將現在的有關政策作必要的變通。

於天青對項根榮說,隻要你把饒海雲的事說了,我們一定從寬處理。我說到做到。你要你開口,有這樣幾條好處:一是當作立功處理。饒海雲目前對我國經濟發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我們也正在調查她的問題。如果你提供了確鑿的證據,使她得到法律的製裁,我們一定會給你報功。從而,使你在其他方麵的問題得到從寬處理。二是把你與饒海雲的事從寬處理乃至免予處理。你與饒海雲的關係,你知我知,大家心知肚明。這些年來,她給了你不少錢。對這些經濟上的不正當往來,你必須一件件說清楚。但是我可以告訴你,隻要你實事求是地說了,我保證你主動交代出來的這些問題,一律從寬處理。對於可上可下的問題,一律不作處理。甚至連退贓都免了,算是對你立功的獎勵吧。對於確實比較嚴重的,比如明顯受賄的款項,我們也一定從寬,有些方麵隻作收受禮金處理,退繳贓款了事。

項根榮聽於天青說著說著,眼睛睜得大大的,不想漏掉任何一句。

於天青繼續道:另外我想強調的一點是,如果你再繼續猶豫,我們就不對你抱希望了,我們將通過其他途徑查處你和饒海雲的問題。到那個時候,可上可下的問題一律從嚴,可定受賄可定禮金的一律按受賄處理。而且認定你態度惡劣,對抗組織調查。不要說判無期,判你死刑都綽綽有餘。這不是我嚇唬你,你自己考慮清楚。現在不是我於天青一個人在調查你,是省紀委在調查你。你如果搞對抗,也不是對抗我於天青一個人,而是對抗省紀委這個組織,這個集體。我於天青的力量薄弱,省紀委的力量是強大的,是不可抗拒的。你說呢?當我們下決心要把你和饒海雲的事調查清楚之後,我們肯定有這個能力查清楚,是不是?早說,爭取個好態度,從寬處理;遲說,一切都將後悔莫及,我們將從嚴從重處理,嚴懲不怠。

於天青講了一條又一條,說了一款又一款,把道理說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