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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畫師,於天青便讓他的副手王之問到辦公室裏來談事。王之問以為是接著討論衛生廳案的調查報告,不料於天青卻提起了省交通廳廳長秦萬明的事,問他是否有所了解。如果不了解,那就一起向分管領導請示一下,看看以前是否插手過秦的案子,是否積存了一些重要的線索。再或者,到信訪室了解一下,看看那邊是否有過初核材料。

王之問耐心地聽於天青說完那麼多的“是否”,便用右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架,微笑著說:巧了,我在調到重案室來之前,就插手過秦萬明的案件。不過,說起來慚愧,省紀委幾個案件檢查室辦過不知道多少成功的案件,但也有少數失敗的案件,而秦萬明案件就是最失敗的案件之一。好多年前,當秦萬明還是擔任副廳長兼省公路局局長期間,就有很多人給省紀委寫信舉報他的問題,有的說他利用工程發包以及資金撥付的權利大肆收受賄賂,盡管說得有鼻子有眼,但都缺乏能夠上得了手的有力證據。後來,終於收到一封較為可靠的,說秦萬明收了某家具銷售商的一套進口家具,價值數萬元。省紀委立即派人去查找那個家具銷售商,可不知是誰走漏了風聲,家具商竟然一夜之間消失了,再也無蹤影可尋。更丟人的是半年後的事,因為省裏新建的某高速公路路段出現塌陷事件,省紀委很快查出了當初公路招投標過程中的一個陪標串案,同時有線索表明,該公路工程的承包商曾經給秦萬明送過巨款。省紀委為此立了案,並由王之問當時所在的三室負責主辦。王之問帶人去查,發現承包商已加入了法國國籍,長年在世界各地跑生意。特別是在秦萬明案發的消息傳出來後,他再也不敢回中國了。鑒於跨國案件查辦過程中的種種司法阻礙,這個案子後來一拖再拖,最終省紀委撤了案。在省紀委立過案的眾多案件中,絕大多數都是查得有聲有色、有結有果的,如果因為證據不足撤案,那對辦案人員來說,真的是很丟臉的。

省交通廳紀檢組的同誌也搜集了不少群眾反映,在省紀委了解情況時,曾多次作過秘密彙報。大致的情況是,交通廳機關的老同誌聽到不少傳聞,說秦萬明在上海、廣州、深圳等地置辦了多處房產。甚至有人說秦萬明還在外地買下大片土地,辦了什麼企業,等等。有個老同誌曾經當麵問過秦萬明,直言不諱地希望他潔身自好。而秦萬明呢,聽到這些傳言則是哈哈一笑,說是真金不怕火煉,隻要身正就不怕影斜,隻要行得端就不怕人議論。從秦萬明的態度看,他顯得比較大度,對機關裏的傳言並不計較。

在於天青辦公室裏,王之問補充說,秦萬明還曾在廳黨組的組織生活會上說,他相信組織,如果有問題,組織會來查清楚的,如果沒問題,組織也會澄清的。

於天青說,憑我個人的嗅覺分析,秦萬明這人肯定有問題,而且問題還不小。你想,他在工資還是幾百塊錢一個月的時候,就一次性收下了業務單位的八萬元,這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哪。而且,他收進十萬,退出兩萬,像是在給人家回扣似的,手法老道,很高明。你想,這像是第一次受賄的樣子麼?

王之問答,不像,如果他真這麼做,應該是經常受賄的樣子。一般受賄的人都是循序漸進的,並非一開始就那麼貪的。開始時可能隻拿幾百幾千,再是幾萬,到了拿十萬幾十萬的時候,已經是個大貪老貪了。

於天青說,所以我覺得,秦萬明的案子有搞頭。我們不妨從舊雜誌上的這篇文章著手,先找梅遇新取證。

王之問問,那柳眉兒這邊,要不要動手?

於天青說,先不急,等梅遇新開口以後,再找柳眉兒不遲。

經委領導同意,於天青和王之問一行來到F省紀委請求協助找尋梅遇新。F省紀委紀檢監察四室主任老厲帶於天青等人到梅遇新所在的建設工程公司找人,據公司辦公室主任介紹,該公司已在幾年前轉製,現已成為梅遇新的私人企業。但是,很不巧,梅遇新這段時間都不在公司。老厲要求辦公室主任馬上撥通梅遇新的手機,手機撥通了,可是過了一會兒,等老厲想親自與他通話時,卻再也不通了。顯然,梅遇新心裏有鬼,不想見紀委的人。

“真是豈有此理!”老厲脾氣不小,惱火地瞪了一眼辦公室主任。可是,又不便多說些什麼。這時,於天青過來對辦公室主任說:“如果再接通電話,讓他和厲主任聯係,說我們有事找他。”同時,又向老厲使了個眼色,老厲明白其中的含義,就帶著大家先行告辭。

上了車,於天青對老厲說:“這個梅遇新也真是,難道他知道我們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