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武器的防護
化學武器的防護可采用集體防護和個人防護2種方法。
集體防護。化學武器的集體防護,主要是利用永備工事和野戰工事。永備工事有掘開式和坑道式兩類,它們均配備濾毒通風係統、洗消設備和生活保障設施。野戰工事主要是塹壕、交通壕、單人掩體、崖孔及掩蔽部,它們也要安裝掩蔽門、過濾器和通風裝置。
個人防護。化學武器的個人防護,主要是利用防護服(包括衣、褲、圍裙、靴套等)、防毒麵具。隔絕式防護服不能長時間穿著,夏季還易使人中暑。透氣式防毒服的生理性能遠比隔絕式佳,可長時間穿著作戰。美、俄等國軍隊還配發防毒油膏、個人消毒盒、消毒劑乳液等個人防護器材。
簡易防護。對於毒劑的突然襲擊,戰地人員隻能因地製宜,利用地形、地物和現有器材(如口罩、濕毛巾、眼鏡、手套等)進行簡易防護。
藥物防護。對化學毒劑的藥物防護包括受毒劑襲擊或通過染毒區前,服用防毒藥物;出現中毒症狀時,立即注射解毒針劑;用藥物清洗皮膚、胃腸等。
越南戰爭中的化學戰
1961年至1973年間,越南人民進行了反對美國侵略和西貢傀儡政權的武裝鬥爭。美國從1961年春季開始,向越南南方派出軍事專家和特種部隊。1964年6月,美軍直接參戰的兵力達到9萬人。隨著戰爭的逐步升級,到1969年4月,美軍兵力增加到54萬餘人。在這場持續了10餘年的戰爭期間,美軍動用了除核武器以外的各種現代武器裝備,包括大量使用各種化學武器。
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早在1965年初就指控美國和南越軍隊使用了許多殺傷性毒劑。1965年4月5日,河內廣播電台聲稱,10周之前,美國在富安省的一個小村莊投下了類似第一次世界大戰時使用過的“致死性的窒息性毒氣”。
法國記者報道,1966年3月美軍在代號“白翼行動”中,空中機動部隊曾對越軍一個營使用了3000枚裝有畢茲的手榴彈。另有報道說,1968年5月在厚義省邊和及建江省周城,1969年2月在南越的北部地區,1970年2月在承天省,美軍都使用過失能劑畢茲。越南軍人中毒後產生昏睡等症狀,遭到攻占陣地的美軍的槍殺。
不僅如此,西方報紙上也出現過一些關於美軍在印度支那儲存神經性毒劑並進行了試驗性使用的報道。例如,1970年5月《紐約時報》的一篇報道說,一名前美國軍官在1967年和1969年間曾見到過儲存在邊和空軍基地的神經性毒劑沙林。1970年8月,瑞典《每日新聞報》從西貢發出的一篇電訊報道說,1969年夏季,美國特種部隊進行了一次代號為“紅帽子行動”的試驗活動,將一係列神經性毒劑維埃克斯裝置空投到“胡誌明小道”的整個試驗地段上,以測定這種武器所造成的地麵汙染的殺傷能力。由南越人和美國人組成的一個五人小組負責對試驗結果進行評估。這個小組是雷奧爾特上校指揮下的第五特種兵團一個特別部門下屬的“B—57”分遣隊。在“紅帽子行動”開始幾個星期之後,有關的情報就被泄露給北越人了。“B—57”分遣隊的一個越南成員泰克傳被認為是可疑分子,隨後這個人就奇怪地失蹤了,人們懷疑他可能被人謀殺了。雷奧爾特上校和其他7名人員因犯有謀殺罪的嫌疑而被控告,但後來這項控告因證據不足於1969年8月被撤銷。
美軍在越南戰爭中,除使用人員殺傷劑之外,還廣泛使用了西埃斯一類的刺激劑和所謂的“植物殺傷劑”。據說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植物殺傷劑就開始引起軍事方麵的興趣,但真正把這類毒劑用於戰爭,卻是美國在越戰期間開創的先河。植物殺傷劑是主要作用於農作物和森林等的化學物質。根據它們對植物的不同作用可分為三類:第一類為落葉劑或枯萎劑。它們或是影響某些木本植物或落葉樹的正常落葉機理,或是使樹葉幹枯、萎縮、易脆,以至被風或雨脫落。第二類為除莠劑,它們能將植物毒死。第三類是土壤貧瘠劑。它們可以使良田變得不再適合植物的生長。這些物質大都可以作為農藥使用,它們或被用來清除田間雜草,或用於調節植物生長,或用於便利農作物的收獲和儲藏。美軍在越南戰場上使用的植物殺傷劑有藍色劑、紫色劑、白色劑和橙色劑,但主要是橙色劑。它能滲入植物葉片的蠟質層,破壞植物生長,使之在一至數周內落葉。美軍使用植物殺傷劑的目的:一是破壞當地的農作物,以減少遊擊隊的糧食供應,從而影響其生存;二是使天然密林的樹葉脫落,破壞遊擊隊的隱蔽條件,改善垂直和水平能見度,有利於美軍空中和地麵的作戰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