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文化源遠流長,而廣大鄉村則是滋生培育中國傳統文化的根源和基因,體現人們的生存意義和生活質量。正是因為“鄉村”一詞本身所體現出的濃濃的文化味道,在本書中,我們采用了鄉村文化⑤這一表述,而不是農村文化。
(二)文化與鄉村文化
1.中國人的文化認知
人總是文化的人,人的世界在某種意義上就是文化的世界。對於文化的認識,基於地理、經濟、社會等原因,西方社會和東方文明多有不同。從詞源比較來看,西方語言中的culture和漢語中的“文化”還是有一些差異的:culture在初期主要是耕耘、栽培和種植的含義,後來逐步引申出對人的性情的陶冶和品德的教養;而中國的“文化”從一開始就專注人的精神修養領域,強調“以文教化”。
最初,“文”與“化”兩個字各有其義。“文”的本義是指各色交錯的紋理。對“文”作解釋較早的是《易經·係辭下》,其中有這樣一句話:“物相雜,故曰文。”這裏主要是用“文”來表示動物身上的紋理。後來,在此基礎上,“文”字又有許多引申意義。比如,引申為文字、文章。在此基礎上又引申為詩詞曲賦、禮樂製度、法令條文、精神修養,在禮樂製度和修養的基礎上還引申為美、善、德行之義,這就與現代人理解的“文化”一詞的意義最為接近。“化”的本義為改易、生成、造化,主要指事物動態變化的過程。如《莊子·逍遙遊》“化而為鳥,其名曰鵬”,其中的“化”即指變化。《周易·係辭下》“男女構精,萬物化生”中的“化”即生成。以上“化”指事物形態或性質的改變,在此基礎上,後來又引申為風俗、風氣教化等。“化”字的引申義與現代人理解的“文化”一詞最相近的是“教化”,也即倫理德行的化成,如“潛移默化”。將“文”、“化”同時出現在一部文章的最早典籍,我們可以追溯到《周易》“賁”卦《象傳》中所說的“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即指天道自然規律,“人文”則指人文社會規律。而“文化”作為一個完整的詞彙出現則是在西漢劉向的《說苑指武》,其中有“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當文化與“武力”相對應時,指文治教化;它與無教化相對應,則表征一種狀態。可見,在古代中國,文化的功能在於教化,以文化物,以文化人,以文化社會。
近年來,我國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文化”這一概念進行了界說和解讀。例如,從文化哲學的角度,張岱年將文化分為廣義文化與狹義文化。他認為:“一般把社會生活分做三個方麵:一是經濟,二是政治,三是文化。廣義的文化包括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的全部內容,是人類在社會生活中所創造的一切;次廣義的文化指與經濟、政治有別的全部精神生活的成果;狹義的文化專指文學藝術。”⑥我國文化學者許嘉璐也將文化進行了廣義與狹義之分,他認為:廣義文化指的是人類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的所有成果,狹義文化是指人類所創造的精神成果。在此基礎上,他把文化分為三個層級:一是表層文化,又稱為物質文化;二是中層文化,又稱為製度文化,包括風俗、禮儀、製度、法律、宗教、藝術等;三是底層文化,又稱為哲學文化,就是人們個體和群體的倫理觀、人生觀、世界觀、審美觀。費孝通先生也把文化分為三個層次,即器物層次、組織層次和精神層次。器物層次即生產工具、生產條件等;組織層次則包括政治組織、生產組織、國家機器等;精神層次主要是指價值觀念。馬克思主義認為,文化應該具有廣義的內涵,是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統一。不僅包括精神領域內的生產實踐和成果,而且包括人們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進行的生產實踐,還包括人們在改造自然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物質財富,更包括人們進行上述活動所發揮的主觀力量。由此可見,對於文化的理解有必要站在廣義和狹義的角度進行區別界定。基於此,本書采用了廣義的文化內涵,即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或一群人共同具有的符號、價值觀、社會規範,以及它們的物質形式。就此意義,文化不單純是觀念意識與思想方法等精神領域的問題,它熔鑄在人類總體文明的各個層麵以及人的內在規定性之中,構成社會運行的內在機理,自覺地左右著人的各種生活實踐、社會交往,並從深層製約著社會的經濟、政治等領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