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福山在《曆史的終結及最後之人》的“代序”中說,獲得認可的欲望(權利)隻是一種“保護人們可以豐富自己並滿足其靈魂中欲望部分的私人領域的手段”。福山關於“曆史的終結”的觀點,是建立在自由和平等這兩塊現代民主製度的基石上的。他稱“沒有任何人類社會製度可以更好地滿足這種渴望,因此曆史不可能再進步了。”在福山看來,個人的幸福並不隻關係到欲望的滿足,它更多地應該被理解為人與人在相互交往中的一種精神上的感受,而這種感受之所以被認為是一種幸福,就在於它與普遍的相互認可有關。
幸福是在“提升自己的生存價值”與“實現自己的生存價值”的審美過程中得到實現的。
工作就是人生。工作的真正意義在於它能實現人生的價值。幸福源於價值,價值承載於事業。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實踐並實現其人生價值的人,再輕鬆、再休閑也不一定享有真正意義上的幸福感。人生需要事業支撐,成就事業就是成就人生。沒有價值的人生其所謂的幸福也終將虛無縹緲。
一份調查數據表明:55.06%的受訪者表示工作收入隻能解決溫飽問題,17.260/0的受訪者表示通過工作收入能幫助實現自己的理想。17.96%的受訪者認為工作給自己帶來了充實感,讓人生變得有意義,僅有9.71%的受訪者從工作中獲得了成就感,實現了自我價值。
所以,如果你的工作是你覺得有意義的、有價值的,你就是快樂的、幸福的……
工作的過程更加幸福
關於幸福,從前有一個關於青鳥的傳說。在一片森林裏隱藏著一隻能為人帶來幸福的青鳥,因此就有很多人傾其所有,在風和日麗的季節或在淒風苦雨的日子裏毫不氣餒地去追尋它。在那片密林裏,青鳥總是時隱時現。後來有一天,一個筋疲力盡的男人終於在一條小溪邊捕獲了它,然後心滿意足地進入了夢鄉,不想醒來後那隻鳥居然變換了顏色,變成了一隻普通的鳥,那人因此便氣絕而亡。
幸福不是目標,它對於那些刻意追求幸福的人而言往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如同那隻傳說中的青鳥。但生活中很多人卻在追求幸福的過程中,忽視了幸福本身的含義和工作的真正意義。
有一個喜歡安靜的老人獨自生活了很多年,他非常習慣於這種生活,可是有一天這種生活被一群孩子打亂了。社區的一群孩子放學後都到這位老人的房子周圍玩耍。他們大聲尖叫、嬉笑,老人被他們的吵鬧聲弄得寢食難安。不久,這位聰明的老人想出了一個好辦法。他對那些孩子說:“如果你們每天都到我這裏玩,我每天給你們5元錢。”那天,每個孩子都得到了5元錢。在這以後,越來越多的孩子聚集到老人的房子周圍玩耍。可是有一天老人沒有出來,自然所有的孩子都沒有得到錢。第二天老人還是沒有出來,心急的孩子們終於敲響了老人的家門對老人說:“既然你不再給我們錢,我們以後再也不到你這裏玩了,並且告訴我們的朋友都不到你這裏玩了。”老人勝利地笑了。
很多人都會認為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金錢能夠滿足人們的需求,為了滿足自己得到5元錢的渴望,孩子們不斷重複老人要求的行為,而當有一天沒有得到錢,自己的需求沒法得到滿足時,人們自然就認為應該結束這些行為。
從這個故事還能領悟到另外一個角度的寓意:玩耍嬉戲是孩子的天性,是孩子的最大樂趣,這是一種能夠帶給孩子愉悅感受的自發行為,但是經過老人“5元錢”刺激物的誘惑,孩子們玩耍嬉戲的行為目標發生了改變。嬉戲玩耍從開始獲得愉悅感受的自發行為,變成了獲得5元錢而重複的行為,這也恰恰反映了金錢等外在刺激物的誘惑力——既能強化你的目標行為,也能改變你原有的行為目標。
從這個故事進一步引申,會發現其實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中也存在這種“目標異化”的現象:一個人工作的目標是為了獲得幸福的生活,但是往往為工作所累,不僅無法從工作中發現樂趣,甚至還因為緊張忙碌的工作和追求事業的發展而放棄了生活中能夠帶來幸福感受的要素,如愛情、家庭、休閑娛樂等,結果為了幸福而不懈努力的工作,最終卻離幸福越來越遠。
奧爾德斯?赫胥黎說:“幸福不是通過有意識的追求獲得的,它通常是其他活動的副產品。”工作與幸福緊密相連,工作的過程就是充分享受快樂的過程。
有這樣一個小故事,很耐人尋味。一天,屢遭煩惱的幾個年輕人請教大哲學家蘇格拉底: “我們為什麼尋找不到快樂呢?”蘇格拉底沒有回答年輕人的問題,而是對他們說:“你們先幫我造一艘船吧。”幾個年輕人隻好暫時把尋找快樂的事放在一邊,邊學習技術邊造船。不久之後船造好了,就在大家乘船遊湖歡歌時,蘇格拉底問:“你們現在快樂嗎?”幾個年輕人異口同聲地回答:快樂極了!”蘇格拉底告訴他們:“快樂就是這樣。它往往在你為一個明確的目標忙得無暇他顧的時候突然到來。”
快樂不用尋找,它就在我們的工作中,隻是我們沒有被單獨地提問快樂與否,沒有發覺自己此時此刻就在快樂之中而已。
奧勒留說:“幸福存在於一個人真正的工作中。”早上上班,路上堵車,從車縫裏左穿右行一路小跑趕到公司,終於沒有遲到,感到幸福;工作中,解決大大小小的事情,一天下來沒有出現差錯,感到幸福;聽到了領導的表揚或客戶的讚許,感到幸福;同事之間產生了誤會,趕緊解釋,誤會消除了,照樣能感到幸福。雖然這些都平平淡淡,但隻要你願意,就能從中感受幸福。盧梭說:“真正的幸福不是一些事實的彙集,而是一種狀態的持續。”以陽光的心態做好每件事,幹好每一天,並使之成為一種常態,這樣盡管顯得平凡,但這種平凡卻是一種真實的幸福。幸福不是一件穿給別人看的外套,也不需要靠別人的眼睛來評判,隻要自己覺著是,幸福就正伴隨著你。
法蘭克爾博士說:“幸福是成就感。要享受幸福,就必須製定目標。”你如果仔細推敲,一定會讚同這種說法。世界上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幸福絕不可能從天而降,幸福也不會因物質而產生。幸福的生活大都來源於成就感。因為隻有實現了許多既定的目標,你才能感覺有成就感。放開去想,幸福就是在正確目標引導下的追求過程。
每一個人的幸福,存在於追求實現正確目標的行動之中。有目標,就必然形成心理期望,有期望就有動力,有動力就有行動,有行動就感到充實,不為人生虛度而煩惱,這就是幸福的真諦。當然,幸福感與目標的實現值是成正比的,要獲得幸福,必須確立符合自己實際的目標。
目標定位太高,就成了好高騖遠,結果隻能是期望值越高,失望越大,幸福便不再與你同行。
幸福蘊藏在每天的工作、交往中,伴隨著每項工作的完成而到來。它洋溢在我們每天勤奮工作和獲得收獲的每一點喜悅中,體現在每項全心投入的工作所帶來的那種精神充實與成果創造中。美國著名的工業家、慈善家安德魯?卡耐基說過:“如果一個人不能在他的工作中找出點‘羅曼蒂克’來,這不能怪罪於工作本身,而隻能歸咎於做這項工作的人。”
快樂工作是一張享受
人對工作的態度有三種:
第一種,工作是苦差事;
第二種,工作是養家糊口的飯碗;
第三種,工作是人生一種偉大的享受。
有的人每天愁眉苦臉,討厭手中所做的工作,視其為懲罰,於是這些人的人生就是一場漫長難熬的苦役……有的人每天高高興興,熱愛他所做的一切,視其為享受,於是他的生命就是一支悠揚動聽的歌謠……你呢?是選擇前者,還是選擇後者?
美國科羅拉多州某工廠大門上有句標語:“如果你愛自己的工作,你就是它的主人;如果你恨它,它就會成為你的主人。”成為工作的主人,它就能給我們帶來無限快樂。被稱為“發明大王”的美國著名科學家和發明家愛迪生對工作的快樂有深刻地體會:“有些人也許覺得發明創造帶來的金錢是對熱愛工作的人的回報。但是對我自己而言,我可以肯定地說不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莫過於小時候,我什麼都沒有,但是我開始考慮怎樣才能改進電報,我用簡單的設備和粗糙的器械進行實驗,那個時候我是最幸福的。而現在,我有了自己所需要的所有實驗器械,我是自己的主人,我繼續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回報,但主要的樂趣並不是享受經濟上的成功,而是享受工作過程本身。”
愛迪生隻受過兩年家教,沒有受過正規教育,他的智能從哪裏來?來自他對研究的熱愛。有一次他在火車上做研究,不小心把黃磷掉在地板上,地板燒了起來,列車長一怒之下打聾了他一隻耳朵,但他還繼續研究。他不是被人逼迫而去研究,也不是為了要賺錢,他是因為喜愛而研究,於是他成了大發明家。他的發明是為興趣而發明,工作本身就是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