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2 / 3)

同樣,康梅也像每次照顧完他之後一樣,說了句磨破耳朵繭子的老生常談:“唉,給你說了多少遍,這種酒局能少去就少去,能少喝就少喝,身體最重要。”

誰知,黃建安這次並沒有像往日那般敷衍賠禮,說著“放心吧,下次肯定不喝”的話哄騙康梅,而是莫名一句氣話戧起聲來。

“身體重要?你知不知道,對於男人什麼最重要?不是身體,是——麵子!”

麵子?

為了麵子就要逞能,不能喝也要繼續傻拚?

“我說的麵子,不是逞能拚酒,那不叫麵子,叫應酬。”黃建安的嘴皮在酒精的作用下,不是很利索,但還是一副要和康梅掰飭清楚的架勢。

“我說的麵子,是男人的尊嚴,是男人在自己心愛女人心中的地位!”

康梅知道,自從蕭航回國,黃建安就被一種說不出口的不安全感包裹著。而這種不安全感,責任不在黃建安胡思亂想,而是她的種種無心之失。

康梅心底隱隱自責,默默蹲在床邊,手指溫柔地輕撫著黃建安的頭發,安慰著他:“傻瓜,你在我心中,最重要!”

“少來!我沒醉,我也不傻。你知道今兒酒局上咱班那個碎嘴子老方也去了,你說他算什麼東西,連他現在都敢借著碰酒的機會擠對我,說我一定要抓緊時間幹票大生意,賺多多的錢,這樣才能和蕭航勉強有一拚,這樣才能在你康梅麵前樹立起男人的光輝形象。不然的話,蕭航這一回國,我這幾年的心血肯定隻會來個雞飛蛋打,竹籃打水一場空……”

黃建安還在酒勁中,說到憤然處,猛地一抬胳膊,重重擋開了康梅的手。

康梅沒個提防,一個重心後仰,坐在了地上。好在剛才蹲在床邊,雖然摔了個屁蹾,倒也沒有傷到。

“建安,老方你還不知道,他這人最見不得別人好,嘴裏有哪句正經話?”

康梅重新起身,坐到床沿。

“建安,你若是不放心,咱們……結婚吧。”

“結婚?結什麼婚?我黃建安要是想娶那個女人,是要這個女人真心愛我,而不是同情我、可憐我,才和我結婚。”

“你想多了,我是真心愛你,想和你過一輩子。”

“你想了?我現在倒不想了!”

黃建安不知說的是氣話還是酒話,反正讓康梅心中一涼。其實,對於康梅來說,這些年黃建安一直盡心照顧著自己和弟弟,但是卻總也不開口求婚,這也是她現在這個不尷不尬年紀的一樁心事。

她曾經旁敲側擊地問過黃建安這個話題,按照黃建安的說法,剛談戀愛的時候,他的事業還不穩定,沒錢結婚。後來事業開始有序發展,卻沒時間結婚。這其實也是許多都市男女的切膚之痛,就這麼耽擱著最終給耽誤了。

可是,這一年來,黃建安的生意開始逐步有些起色,雖然不算實力雄厚的大公司,但也是殷實富足的小老板。康梅原本盼望著早點正式組建家庭,而黃建安卻開始一而再,再而三地逃避這個話題。

有些感情,早步入家庭,這個婚也就結了;而有些感情,慢慢地,激情也就沒了。不知不覺間,少了激情卻有了親情的兩個人麵臨著尷尬的兩難境地:往前一步,心不願;往後一步,心不甘。

康梅終於忍不住,追問著:“你是不愛我了嗎?”

“愛?”黃建安酒話說痛快了,現在已經有些昏昏欲睡,“也許,從一開始我就不該愛你。從一開始,咱們仨就都錯了。”

“你這話什麼意思?”康梅感到一種無助的墜落,像窗外的黑夜一般,無聲地可怕。她緊緊抓住黃建安的胳膊,似乎隻有這樣,才能不被吞噬。

“走開!”黃建安再次胳膊猛地一揮,將康梅從床沿邊甩推到地上。

這一次,康梅沒有那麼幸運,一種疼痛穿刺全身。

黃建安翻了個身,竟然在酒勁中睡了過去。

半晌,康梅默默起身,床上的男人已然鼾聲陣陣,她輕輕拉開了厚重的窗幔,佇立窗前,渾然不覺胳膊肘被磕破,鮮血一滴滴落在了地板之上。

無聲,如這黑夜一般……

公開選拔校長助理的公告,已經派到各個院係。

孟吉凡看著案頭的公告文件,戰鬥終於要打響了。

這次的院長助理選拔非同一般,等明年的校長換屆後,說不定能直接隨著校領導班子整體調整,自動升級半格,晉級副校長職位。

蕭航敲門進來找孟院長簽字,孟吉凡迅速關閉了電腦裏正在填寫的競聘材料。

“蕭老師,聽說你申請了省社科發展基金會的青年學者計劃項目?”孟吉凡如春風般和藹。

“對!”蕭航對今日孟院長的熱情有些意外,也感慨孟吉凡真是消息靈通。

“出結果了嗎?怎麼樣?”

“沒通過。”

“哦?以你的條件,怎麼回事兒?”孟吉凡精挑細選了一種“我要替你鳴不平”的語氣,趕忙擺出一副關心下屬的姿態,“沒關係,你還年輕,機會以後多得是,我也會幫你留意。”

蕭航勉強笑了笑,對他這種討厭“無味社交”之人來說,連“謝謝領導關心”這樣的客套話都懶得說。

“前陣子,你剛加入咱們課題組,很多具體事務不太熟悉,所以我安排你先做了些外圍的事兒,希望你申請省社科發展基金會的項目不是因為這些瑣事的原因吧?”

“孟院長,你想多了。主要是我想要做些自己更感興趣的科研工作罷了。”

“我知道,你對科研很認真。所以,我還有個課題,想給你一個機會……”

還沒等孟吉凡說完,蕭航趕忙打斷:“謝謝孟院長好意。不過,白校長有個國家級團隊課題,邀請我加入課題組,最近時間精力上實在沒有辦法同時做太多項目,若不能全心投入,對你,對課題,都是種不負責任。”

“喲作用,小子,拿白校長壓我?”

孟吉凡心裏嘀咕,嘴上卻說道:“嗯,白校長的課題規格高,學術價值高,社會影響力也大,你能有這個機會,要好好幹,在參與課題研究的同時繼續學習,提高自己。”

簽完字,蕭航轉身要走,孟吉凡卻一掃往日拒客千裏的樣子,竟然主動關心起蕭航的生活、教學、前景等方方麵麵,扯東問西,一副想要促膝長談的架勢。

蕭航不太習慣這些沒有實質內容的談話,他還太年輕,不懂得有些官場套話,雖然無聊,卻非無效!

至少,在孟吉凡眼裏,絕非無效。

聊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聊”本身,是一種態度。

這種態度傳遞的信息,比實際內容要大得多。

可惜,這一切在蕭航眼裏隻有四個字——廢話連篇。

“蕭老師,沈校長找你。”教務秘書走了進來。

“沈校長?找我?”蕭航納悶,沈諍究竟找自己何事?

“對。他秘書沒有你電話,打電話到咱管理學院辦公室,讓幫忙通知一聲。”

蕭航正盼著盡早離開孟吉凡辦公室,抓住機會:“孟院長,您要沒別的事兒,我就先過去一趟。”

孟吉凡揮揮手,禁不住泛起嘀咕:這小子,不簡單,吃過白校長家的便飯,坐過沈校長的專車,這個邀請他參加課題組,那個找他去辦公室,莫非他有什麼我不知道的背景和關係?

越是有權的人,就越容易屈從於權力,這是因為他們曾用手中權力為別人開過綠燈走過後門,完成過規則之外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所以更加堅信關係的法外之力,也因此更加熱衷於搞關係。

一個年輕人,普通教師,剛參加工作就能擺平兩位最有實權的校領導,這層關係,我可不能錯過。

想起曾經冷落過蕭航,孟吉凡背後一陣冷汗……

其實,孟吉凡想得太多了,蕭航在沈校長那裏的待遇很糟糕。

他已經在沈諍辦公室外被晾了十幾分鍾。

蕭航心裏琢磨不透,是你沈校長讓人找我來的,怎麼我一敲門,你又說有個重要電話要回,讓我先在門外等一等?

蕭航哪裏知道,這是一種官場手段,像極了現代版殺威棒!犯人剛帶到縣衙,先來一通暴打,挫挫你的銳氣。沈諍此舉,異曲同工!

門內傳來一聲召喚,蕭航走了進去。

沈諍隔著又寬又大的辦公桌,詢問起青椒會的一些情況,似乎專程找蕭航來就是要了解青年教師的所需所想。

蕭航一一作答,不卑不亢,隱約覺得事情應該沒有這麼簡單。

果然,聊完青椒會,沈諍擺出校領導的姿態,鼓勵蕭航好好幹,不要辜負學校對他們這些青年教師的期許與厚望。

“學校是個象牙塔,被稱為最後一片淨土。這麼珍貴的環境裏,我希望你可以靜心科研,潛心學術,把心思放到該放的地方。多少師者皓首窮經,著作等身,搞學術是一輩子的事業,切忌想著走捷徑,投機取巧,到最後害人也會傷己。”

末了,沈諍有意無意說了一句,“你還年輕,出成果就在這幾年,所以對待感情一定要慎重,不要受其拖累耽誤了學術研究,得不償失。”

話裏有話,明槍暗箭,蕭航聽明白了,這是敲打自己不要抱著不良目的接近沈墨,否則後果很嚴重。

蕭航隻能苦笑,還說學校是象牙塔,從我工作第一天到現在,複雜的人心,沒一天比社會上消停。

“沈校長放心,教學科研都是我分內之事,我從未放鬆過對自己的要求。至於感情私事,沈校長日理萬機,我哪敢再勞您費心。”都是文化人,打些不見硝煙的嘴仗,蕭航也還應付的來,“我家雖不是富貴之家,可父母從小就教育我,男人一定要頂天立地,走捷徑投機取巧的事兒,我還真沒放在心裏過。”

沈諍眼皮一抬,瞄了眼蕭航:“是啊,當父母的都不容易,生個男孩怕他沒了骨氣,生個女孩怕她受了欺騙,不是父母多心,是這個社會確有道德缺失之人,所以你我做老師的,任重道遠啊。”

話雖軟綿綿,暗藏的小刀子嗖嗖地在蕭航與沈諍之間交相閃射,這就是文化人的江湖!

蕭航離開後,沈諍看著辦公桌上的全家福舊照,柔情地輕撫著相片中的亡妻,喃喃自語:“放心,我一定會保護好咱們的女兒!”

有些事,沈諍可以保護;有些事,卻隻能沈墨自己處理。

比如,胡昊辰!

生日午餐鬧得不快,沈墨意識到自己與胡昊辰是價值觀上有區別,真的不合適,可畢竟將近一年的感情,豈能說斷就斷。

一本期刊,讓沈墨最終下了分手的決心。

起因還是蕭航的課題申報事件,沈墨好奇胡昊辰究竟和期刊編輯做了何種交易,就查找了課題申報成功者的相關資料。由於獲批者隻有五名,很容易就找到其中一位的就職單位是某核心期刊。

沈墨買了該期刊最新一期,找到了胡昊辰的文章,一看之下,對胡昊辰再無任何僥幸挽回之心:原來,胡昊辰文章的內容完全就是上次去默守正家拜訪時,默教授的那番真知灼見。

記得當時沈墨還勸說默教授將談話內容整理出版,胡昊辰卻鼓唆默守正不要著急撰寫論文,原來已經做好了剽竊準備。

如果說,前期的所有爭論還隻是價值觀認知不同,這次的論文剽竊便是實實在在的人品問題。

胡昊辰卻不以為然,口口聲聲天下文章一大抄,默教授隻是隨口說了這些內容,並沒有形成具體文字,後續的整理擴展是我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根據《知識產權法》的有關規定,隻保護“形式”,不保護“思想”,所以這篇文章的版權應該屬於我,何錯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