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還是跟原來的一樣,槍用……紅色緞子布包裹,外麵用報紙包著,再放進黑色的背包裏裝著。”
“買槍時,範日焱給了你幾發子彈?”梅笠急促的語言,像支利箭射過來,還沒等溫雞崽回過神來,又提出第三個問題。
剛才的問題,就問得溫雞崽膽戰心驚,他前麵已經就槍的問題已經作了陳述,莫非這裏有其他情況,他不知道怎樣回答,隻好照原來的話回答。現在又來了問子彈的問題,讓他驚遽,他假裝沒聽清,呆呆地望著梅笠。
梅笠沒重複剛才的問話,而是用犀利的眼神與之對視。溫雞崽不得不低下頭顱供述:“範日焱給我槍時,一共5發子彈。”
“5發子彈,開了兩槍,還有3發子彈到哪裏去?”
“試了兩槍,還有一發子彈不知掉落哪裏去了。”
還槍是用什麼布包裹的,溫雞崽確實記不清了。
聚眾鬥毆結束,他見自己的心腹牛猛牯哼著“紅旗飄飄打勝仗”小曲回來,因為自己急著要去會騷雞公,讓牛猛牯進屋擦槍包裹好。牛猛牯擦拭了剛才參加戰鬥的槍,為討好主人,順手拿出另外一支火力不甚強的槍也擦了起來,擦拭兩支槍後包裹時兩塊緞子布分別包錯了,原先是紅色緞子布包的換成了黃色緞子布。外麵都用報紙包好,然後套上黑色的塑料袋。
溫雞崽回來,把那支剛參加戰鬥的殺傷力強的來福式槍藏在衣櫃裏,把那支不好的槍放在外麵。訊問他時,他不知道牛猛牯擦槍調換了包裹的布。
範日焱在溫雞崽被捕的前5天,從道上一位朋友那裏聽到消息,警察正在全力追捕“1·18”聚眾鬥毆案犯。他想自己是買賣槍支人,也難逃脫幹係。打了N個電話也沒找到溫雞崽,後來通過賭場上的一位朋友才得到溫雞崽新換的手機號碼。
他問溫雞崽你那兩支槍打算怎麼辦?
溫雞崽說:“我把那支差的來福式槍還給你。”
範日焱這個老江湖一聽有戲了,說:“溫雞崽,當初兩支槍一共12萬塊錢。現在你退差的我,好的你留下,這支差的我今後怎麼賣給別人?”
“聽我說,差的槍退還你,也不要你退一分錢。”
“你的意思讓我用這支差的頂包。”
“是。你用這支差的槍去公安頂包,就說這支槍是你賭場欠錢太多,用於抵押,在我處借了10萬塊錢,子彈你也不要說給了我20發,隻說10發以下,這樣你不存在買賣槍支彈藥,我也不存在非法持有兩支槍的情節嚴重的問題,怎麼樣?”
溫雞崽上了江湖的賊船怎麼下得來呢,原先的雄心壯誌,就是要在黑道上稱王稱霸,沒有槍,怎麼行,他不想失去眼前的這把好槍,摸了又摸,這槍是心頭肉,槍杆子裏麵出王道,他舍不得。為了眼前逃避罪行或者為了減輕罪行,也為了今後東山再起。他想出了一個自以為是兩全齊美的辦法。
“可是可以,不過如果公安不放過我,要拘留我,怎麼辦?”
“不會的,你投案自首本身就有立功的表現,上交的又是一把打獵的槍,再怎麼樣都不會拘留你的。”
“那說不定,公安又不你家開的店,你又不能保證。如果公安真的要拘留我,那我家不是要花好多錢找人疏通關係,取保候審才可以出來。再說如果我在看守所時間一長吃不消,說出了你還有一支槍怎麼辦?”
溫錦哉也懂點法律知識,知道自己兩支槍在身,不管怎樣都自己非法持有槍且屬於犯罪情節嚴重,而且帶槍作案,一旦捉住,不僅坐牢還要坐長時間的牢。
“焱哥,你的意思是……”
“溫雞崽,這年頭,按你說的辦我是要付出代價的。除非再給我一點錢作保證,才行。”
溫雞崽明知道,這小子在敲他的竹扛,到了這個份上,忍痛,隻好問:“那你要多少錢?”
“兩萬塊一分不少。”
“行,兩萬就兩萬,明天下午4點到溪水鄉溪水村土豆組後麵走馬嶺,我把錢把槍一起交給你,另外當麵再祥細談談,統一口徑。”
晚上,溫雞崽把供養的心腹牛猛牯叫到跟前,講了與範日焱白天對話的情況。牛猛牯說:“他敢借機宰我們,那就把他抹了算了,然後我帶槍逃走,你拿這支差的頂包不就得了。”“我也是這個意思,所以我叫他明天到後麵山上取槍取錢,你作好準備,明天把他做了。”
另天中午,溫雞崽和牛猛牯早早的來察看地形,選擇了下手的地方。誰知,下午4時,範日焱打來電話,說他有事,來不了,請溫雞崽把錢和槍包好放到村裏小雜貨店裏的女店主處,到時他派人來取,說完關了手機。
其實,範日焱奸滑,怕溫雞崽暗害他,臨時改變了還槍地址。
溫雞崽知道碰到了個老油子,沒轍了,大罵一聲:“婊子崽”,悻悻地帶著牛猛牯下山,在村裏小雜貨店裏,將錢和槍放在一個包裏交給了一位女店主。
當天晚上,範日焱和溫雞崽通了話,告訴他槍和錢收到了,並說一定會按他的意思帶著這支槍去公安投案自首。溫雞崽警告他:“如果泄了密,不管我在號子外麵還是進號子出來後,將一定追殺你和你的全家。道上的規矩,你懂!”範日焱則保證遵守江湖規則,決不泄露溫雞崽還有一支槍的秘密,就這樣兩人簡單的統一了口徑。
範日焱拿了這支槍還想去做買賣,在老婆在尋死覓活下,在父母的威逼下,不得不帶著這支槍走進了派出所投案自首。當然他始終不敢講出溫雞崽還有一支槍和賣給20發子彈的秘密。
梅笠是審判長,他知道自己的審判離不開案件的材料,隻能在這些材料上查證屬實,隻有依據這些材料或者補充進一些新的材料對照法條進行判決。自己不是神仙,不可能知道溫雞崽和範日焱買賣槍支的幕後交易和盟約。換句話說即使自己是神仙,是千裏眼,順風耳,能掐算,能聽到,能看到與案件相關的秘密,但案件材料上沒有反映的,自己斷然不能遊離,因為自己是法官,就必須依附於法律的窠臼。
他要通過抽絲剝繭的辦法對這些案件的材料辯偽求真,並且沿著蛛絲馬跡,尋找出與案件關聯的重要事實,經過證實,以此作為定案的根據。
他揚起了法槌宣布,休庭20分鍾,法警帶第二被告人退庭。
休息時,梅笠與合議庭的成員,把公訴員李軍軍,被告人的辯護人羅律師,還有其他幾位出庭的律師叫到另外一個沒有人的審判廳,開了碰頭會。
他說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就槍而言,除了槍支買賣交接事實不清,存在五個不對頭外,還有一個重要的事實,這就是對槍的確認缺少重要人馬雪林沒有專門的證實材料,因此需要法庭專項調查確認,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合議庭的黃庭長、張小鬆當即表態,同意。
公訴員李軍軍也表示讚同,其實他也注意到了槍的事實問題,他之所以在起訴書裏沒有把非法持有槍支罪單列起訴而是與聚眾鬥毆並在一起訴,就是因為槍的事實混亂,再加上還有其他的難言之隱。現在梅笠提出了有根有據的問題,他臉上也不由自主的泛出了一陣青一陣紅。辯護人的羅律師,對合議庭的意見也提不出相反的看法,隻好點頭。
其他的幾位律師沒意見。
梅笠說“李副檢長,你是公訴人,下麵訊問槍的問題還是你來。”
“行,不過與槍有關聯的在押庭審的被告人最好都訊問一下,如何?”
“好。就這麼定,大家休息一下,馬上開庭。”
梅笠與李軍軍向洗手間走去,邊走邊說:“如果辯認的這支槍不是案發現場的那支槍,那,……。”
李軍軍知道梅笠的意思,說:“那你就當庭宣告,由於公訴人員發現此案件有的證據需要補充偵查,特此延期審理。如果辯認還是與原來的相差不大……。”
“那就繼續審理。”
倆人心有靈犀,但並沒有違規違法。說著說著,倆人到了洗手間小解。
李軍軍對著窗戶說:“剛才溫錦哉就是從這裏跳下去的。”
“是呀,這家夥蠻厲害的,我不開兩槍,這家夥早跑了。”梅笠說。
“是你開的槍?”
“對呀。把他給震住了。如果這家夥逃脫了,要是還藏匿了槍支,再拿出來禍害人,那可就麻煩了。”
梅笠隻是順著常理說,並不是所指。李軍軍聽著,表情嚴峻,心裏沉重起來,對梅笠說:“你先走,我要抽口煙,再過去。”
梅笠看了看旁聽席,胡副書記和萬蘭不在了,剛才審訊溫錦哉沒有注意他們何時離開。現在眼不見萬蘭,注意力更集中了。他高揚了法槌:“下麵對‘1·18’聚眾鬥毆案的槍支問題進行法庭專項調查,帶第一被告人劉基弓上庭。”
“請公訴人開始訊問。”
被告人劉基弓的回答與對辦案偵察員所講的以及與上午的訊問回答基本一致,沒有新的內容。
第三被告人肖阿浪上庭。回答李軍軍有關槍的訊問與在看守所對辦案偵察員所講的一樣。
“帶第三被告人退庭,帶第四被告人馬雪林上庭。”
李軍軍訊問的模式與剛才一樣。
馬雪林陳述與在看守所交待的差不多,當然隱瞞了自己追殺李容容的經過,也隱瞞了劉基弓現場指揮開槍的事。
那天鬥毆時馬卵子就在騷雞公身邊。牛猛牯在左,他在右。騷雞公命令牛猛牯開槍,他聽得清清楚楚。這些事實,他與騷雞公在事後攻守為盟,不管什麼情況下包括砍殘李容容的事打死也不說。
他們被捕後,遵守了同盟的諾言,相互隱瞞,直到他們一起走在法庭時,也沒有材料能證明。
對於這些沒有材料的事實,公訴人李軍軍當然不知道,他還是圍繞著槍的主題訊問。
“你見過這支槍沒有?”
“見過,是一支來福式槍。”馬卵子的回答與向偵察員問訊時交待的一樣。
“槍有多長?”
“五六十公分。”
“槍管是什麼顏色?”
“黑色。”
“槍托也就是槍把是什麼顏色?”
“是黑色。”
“你再說一次,這槍托是什麼顏色。”梅笠接李軍軍的問話,從審判席上發了響亮的聲音,不啻一聲驚雷,整個審判大廳都有震感。
馬卵子不禁一顫,低頭回答:
“槍托的顏色是……是黑色的,黑亮亮的。”
“你為什麼這麼肯定?”李軍軍接著訊問,並沒有因為梅笠的插話而冷場。
“那一天早上,溫雞崽把我叫到賭場的一間沒有人房子對我說,這把槍怎麼樣?我說,這就是你說的要買的槍嗎?他說是呀,叫我看看,我拿在手上摸了一下,遞還他說:我不看了,你說好就行了。他拿了槍在瞄準,並說這一支槍威力好大,隨後,他的心腹牛猛牯來,他對牛猛牯說,好好保管,不要叫任何人動,槍不離人,人不離槍,有事才拿出來。”
“你看清這把槍沒有?”
“看清了。”
“審判長,請求展示槍支的幻燈片請被告人馬雪林辯認。”
梅笠沒有按照原先審判長的腔調“準予”,而是脫口而出說出了個“好!”因為馬雪林的辯認對槍真偽的證明至關重要,疑點即將要浮出水麵了。
“被告人馬雪林你看到的槍是不是這一把?”
“槍的……樣子長短一樣,外型一樣,就是槍把的顏色……不太對,這個是栗色,那把槍的槍把比這把要黑,是烏黑的。”
“你肯定嗎? ”
“肯定。”
馬卵子在這裏所說的與在看守所交待的有不同之點,就是“槍托的顏色不相同。”此外他還“拿槍在手上了摸了一下。”這兩句話對涉嫌非法持有槍罪的問題需要補充偵查延期審理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
“帶第四被告人退庭,帶第五被告人盧別醉上庭。”
同樣李軍軍的訊問還是原來的格式。
同樣盧癟嘴法庭上的陳述跟向辦案偵察員供述的沒有兩樣也沒有新的內容。不過盧癟嘴還講到了當天打架龔疤頭負槍傷逃到縣城,與他分了手,再也聯係不上,消失得無影無蹤。
最後,“帶第五被告人退庭,帶第二被告人溫錦哉上庭。”
“被告人溫錦哉,你‘1·18’聚眾鬥毆交給牛震宇的槍是什麼樣的槍?”
“來福式槍,與銀行押鈔地差不多。”
“是不是這支槍?”電視屏以及牆上幕布展示出了公安移交來的槍的幻燈片。
“是, 是這一支。”
“審判長,訊問完畢。”
“帶第二被告人退庭,本庭就槍支的專項調查到此結束。”
李軍軍說:“審判長,由於‘1·18’聚眾鬥毆案中出現了敲詐勒索和“涉黑”的證據以及槍支問題出現了不同的證言證詞,需要補充偵查,特此,建議延期審理。”
梅笠與合議庭成員商議了一下,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根據最高法院《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二十三條,根據公訴人員的建議,本庭對本案決定延期審理,下次開庭時間,擇日公告。”
法槌敲擊聲與“退庭”聲同時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