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銘臣被她的動作嚇了一跳,但很快笑出來,低下頭環住她的肩膀,悶悶的笑聲通過胸腔傳達給她:“怎麼?”
黎念的額頭埋在他的衣服裏,閉著眼揪住他後背的襯衫不鬆手。她的臉頰緊貼,甚至還可以感受到他的體溫,以及他固有的清香氣。
她維持著姿勢一動不動,長久也不說話。安銘臣輕輕地笑,手指撫過她的頭發,流連於她的臉頰,在上麵輾轉摩挲,就像是在欣賞一件精雕細琢的藝術品。
“下午和我去公司吧。”安銘臣良久出聲,“我開會你睡覺,晚上一起回家。”
“不行。”黎念抬起頭,“過一會兒我要去一個新戲試鏡,很重要。下午有雜誌封麵拍攝。”
安銘臣挑眉,垂下眼眸看著她,輕歎一口氣:“一定要去嗎?”
黎念回給他一個“當然”的眼神。
“好吧。”安銘臣抿了抿唇,終究怨念不過,伸出食指中指使勁夾了夾她的臉頰,“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呢?”
黎念拂開他的手:“你又沒有問。”
“……好吧。”
Ada來水晶莊園接黎念的時候,黎念再次遭到了某人的千叮嚀與萬囑咐。
她走得匆忙,隻穿了一件大衣。到門口的時候被他拽住,把手裏的手套帽子圍巾一一給她戴上。完畢後安銘臣還是在嘮叨:“帽子沒有捂嚴實。”
黎念對著鏡子看了看,分明是沒什麼大問題,但還是屏住氣按照他的意思整理了一下。
安銘臣又問:“手機電池是滿格?”
“……差不多是,怎麼了?”
他也不答,隻是走過去幫她撫平肩膀上一個小小的衣服皺褶,想了想又說:“……算了,沒什麼。”
他的表現太莫名其妙,明顯操心得過了分。黎念仰臉瞅著他,見他張嘴又要發表建議,終於忍不住,抬手捏住了他的下巴,然後輕輕向上一推。
安銘臣立刻沒了聲音。
“我隻不過是去十公裏外的攝影棚,又不是去西天取經,你今天怎麼這麼奇怪?” 黎念看了看窗外的車子,“我先走了,再見。”
她意圖繞過他,卻被安銘臣捉住了胳膊。他隻是抿唇瞧著她,一雙好看的眸子似笑非笑,卻並不放手。
黎念頓時就領悟了他的意思。咬了咬牙,猶豫了一下,還是轉過身,拖著他走到室外看不到的一角,然後踮起腳尖抱住他的脖子,湊到他的嘴唇上,蜻蜓點水一般落下了一個吻。
安銘臣低下頭配合她,眼睛微微彎起來,趁機抱住她的腰肢許久都不放開。黎念紅色的指甲在他的鎖骨處輕輕刮了刮,安銘臣有瞬間的失神,她則瞅準時機抬起腳尖踩了上去,趁著他吃痛的時候掙脫了他。
其實細細回想起來,他們兩人都是無聲又默契地在做戲。安銘臣不動聲色地看著她借著戲傷的理由回來,看著她生硬拙劣的迎合,看著她因為緊張糾結而失眠多夢,看著她聯手韓道設下圈套。而她也一聲不吭地看著他借著甜言蜜語和酒後醉言一遍遍試探她,看著他為掩飾眼底的探究而側開頭,看著他笑意清淺,看著他步入陷阱。
這些她早早就明白過來,她就不信安銘臣不懂。但這出戲還是以不可思議的順利唱到了最後,兩個人都假裝沉醉其中,假裝沒有事發生,或者會有奇跡出現。
黎念並不了解這其中真正的操縱過程。她費的腦筋不多,隻是給了韓道想要的文件,告訴了他安銘臣的行程。所以當韓道打電話告訴她“我們做到了”的時候,她也不曉得韓道已經將安銘臣打擊到了哪種地步。她曾經以為隻要目的達到,程度或其他都無所謂,所以也不曾關注和在意。
韓道曾經問過她三次相同的話。第一次是在最開始計劃的時候,他末了問她:“小念,你覺得到時候你會後悔嗎?”
她淡淡一笑,很是覺得荒誕的口氣:“怎麼會?!”
第二次是在她第一次給他某些資料的時候,他對她說:“小念,開弓沒有回頭箭。你要想好。我給你最後一次機會,想要後悔還來得及。”
黎念如今回想起自己當時的表情,已經有點兒模糊,但大抵應該還是沒有猶豫的:“不會。”
第三次是在她和安銘臣度假之前,韓道基本已經勝券在握,看到她當時淡淡蹙著眉,便笑著問她:“後悔了?”
她當時是如何反應的?遲疑了三秒鍾,才說了一個字:“沒。”
按照韓道的說法,隻要蓄了謀存了心,隻要她不後悔,隻要他肯吃虧,安銘臣手裏的任何東西他都可以讓它們變成曆史。如今他說到做到,她卻覺得心裏沒來由地有點兒泛疼。
第三天安銘臣依舊沒有回來,黎念在莊園裏再也待不下去。她開始著手整理自己的東西。她的專屬衣帽間在她今年回來的時候還空空如也,如今卻已滿滿當當。黎念看了又看,除去幾件十分喜歡的,把其他的都打包扔到了室外的垃圾桶裏。還有她用過的牙刷毛巾拖鞋等等個人物品,凡是她不想帶走的又不想留下的,都被她十分幹淨地處理給了那個標著“不可回收垃圾”的黃皮筒內。
最後清理完畢,她的行李箱裏隻有幾件衣物和一些化妝品。黎念歪著腦袋有些自嘲地想,這個宅子來的時候她就憂心忡忡,如今即將離開,她也一樣背著包袱。
她計劃的情景原本並不是這樣的。
黎念把所有的屋子都檢查了一遍,確認再沒有可以勾起回憶的東西,便拎了行李箱準備離開。
她緩步走下樓梯,真正離開前把宅子的門鑰匙放在了客廳茶幾最醒目的位置上。有陽光直射進來,映在上麵閃耀鋒芒,刺目得像是要晃花她的雙眼。黎念直起身,看著那枚鑰匙,感到了一種莫名的悲壯感。
茶幾上還很安靜地放著一本她從書房裏翻出來的管理書籍。外表看起來至少九成新,裏麵卻已經密密麻麻記滿筆記。安銘臣的字十分漂亮,下筆很重,又端正淩厲,是標準的楷體。看得久了,幾乎可以讓她聯想到他的那雙手,修長有力,骨節分明,掌心紋路清晰。伸手握住她的時候,會感到一陣暖意。
這本書不是她擅長的領域,內容又艱深,很是有點兒難懂。純粹是前兩天她在煩躁之下為了靜心,從安銘臣的書房裏隨便挑出來的一本。因為它放在書架最中央的位置,書名既難得是花體又難得不是英文,才勉強被她拿下來翻閱。後來看到內容後直覺想要放回去,但等看到那一段段堪稱賞心悅目的黑色字跡後,她又改了主意。
黎念瞥了它一眼,忽然產生一種莫名的想法,想要帶走它。
不過當她的手距離那本書隻有一厘米遠的時候,又慢慢收了回去。黎念想了一下,返回樓上,把書放回了原地,然後在安銘臣的衣帽間的某個格子裏找到了一堆袖扣,懷著一點隱秘的心理拿走了一對最舊的。
最後她出門,開車,離開。其間她的動作很幹脆,步子走得也十分快,戴著墨鏡沒有回頭。
黎念回到自己原來的住處,在複雜的心情中繼續失眠,在失眠中繼續心情複雜。她沒有外出,沒有看電視,刻意避開外界的某些消息,隻是在無聊地翻看過期了的時尚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