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的電話(3 / 3)

她讓我坐在安樂椅上,自己則坐在我對麵的沙發上。

“茱莉是我唯一的孩子,十年前我丈夫過世後,我們倆相依為命。威廉斯一向如兒子一般待我,盡管沒有血緣關係。現在他和茱莉分居了,可能不會再對我那麼好了。我曾以為他們會和好,不過現在一切都太遲了。”她說。

她又一次擦淚時,我乘機插嘴說:“你女婿說,你女兒遇害時他正和你通電話。”

“是的,他打電話給我的時候,說到你可能會問這件事。”她抬起頭,詢問般地看著我,“你不會懷疑是他下的手吧?”

“發生人命案時,配偶總是被列為懷疑的對象,辛黛太太,我沒有指控威廉斯先生任何事情,假如你可以證實他不在場,我很樂於洗刷他的嫌疑。不過,你還記不記得是什麼時候打電話給他的?你們談了多久?”

“我可以告訴你,警官。因為我烤爐裏當時正在烤東西,6點10分出爐。我5點10分開爐子,然後立刻打電話給威廉斯。最先接電話的是萊爾,我不喜歡那個人,我覺得威廉斯很受那個人的影響。一個結了婚的男人和一個光棍交往太久,就會影響婚姻。那家夥沒有結過婚,對一位年過三十的人來說,這似乎不自然。威廉斯和我女兒分居之前,他總是去他們那兒,把威廉斯帶出去,打保齡球、打牌、玩撞球。我認為是他介紹那賤貨給威廉斯認識,才搞到今天這種地步。”

我開始明白她和威廉斯的電話為什麼會打那樣久。當她停下來換氣時,我趕緊插嘴:“你們什麼時候談完的?”

她吃驚地說:“我不是已經告訴過你了嗎?差10分6點的時候。我不停地注意手表,因為爐子裏烤著東西。5點50分,我告訴威廉斯我要掛電話了,也是那時候我的勸說才有了進展。他承認仍然喜歡我女兒,如果她有所改變,比如,她不再嘮叨他和那光棍出去,也許有破鏡重圓的可能。我本以為他們終於可以重新和好了,可也許就在那時候,我可憐的孩子正遇害。”這話很有意思。

威廉斯曾經對我說:“我正要和那女人離婚,警官,我並不希望她死,不過坦白地說,我受夠那婆娘的奚落。”然而兩小時之前,他竟暗示他的嶽母,仍有妥協的可能。當然,那也可能是搪塞她。

停頓一會兒之後,辛黛太太張嘴想說什麼,但我搶先問道:“你的手表現在幾點?”

她看看表說:“8點42分,我的表很準。”我的表也相當準,一樣是8點42分。

我站起來說:“辛黛太太,我想你的話已經足夠洗刷你女婿的嫌疑了。你女兒有什麼仇人沒有?”

她對這念頭感到震驚:“不可能每個人都愛她,但我相信是竊賊。”

“或許。”

我開車回總局,做記錄,記下到目前為止案情的進展。

現在我敢肯定,茱莉不是被行竊的竊賊所害,而是被另外一人殺害的。隻不過,現今我還沒有查出什麼眉目。

午夜回到家裏時,我太太已經睡著了。第二天早晨醒來,床頭的鬧鍾告訴我時間已是8點鍾。

起床後,我大叫著要太太煮咖啡,然後進浴室淋浴,刮胡子。

20分鍾以後,我穿好衣服走進廚房,太太正在為我倒咖啡。

這時,電話鈴突然響起,太太拿起廚房裏麵掛在煤氣爐旁的分機。我正好也是麵對那方向。

問過好之後,太太遮住話筒,衝我做出一個犧牲受難的表情,用低低的聲音說:“溫斯太太。”

天啊,溫斯太太是我太太討厭的那類囉唆的朋友之一。在太太簡單的應付對答聲和電話中傳出的溫斯太太的高尖談話聲中,我吃完了早餐。

我正要站起來再倒一杯咖啡的時候,太太示意我坐著別動。她徑自從爐子上拿起咖啡壺,走到桌邊為我倒。

“你怎麼甩掉那條裹腳布的?”我問。

太太示意我不要出聲,向電話機的方向擺擺頭,我順著方向望過去,發現話筒並沒有掛上,隻是放在灶台上。

“她永遠不會知道我已走開,她說話從不停下來讓人回答。”太太壓低聲音說。

她又拿起電話,接著聊起來。

我凝望她一會兒,放下第二杯咖啡,穿上外套離開家。我知道我已找到答案,但是要證明它可不容易。

威廉斯似乎不很聰明。事實上,他隻是幸運而不是聰明,因為他的殺人計劃相當粗率,它包含了太多漏洞,能夠成功純屬僥幸。

他嶽母可能會問他一個需要回答的問題;他的室友可能在他之前回到公寓;查爾斯太太可能早半分鍾到,正好看見他從後門離開。

能設計出這樣愚蠢殺人計劃的人,必然會愚蠢地落入我的陷阱。

我按響公寓門鈴時,不到上午9點。威廉斯自己來開門。他穿著睡衣,外麵披了一件袍子,但看得出已經起床很久,因為他的頭發已經梳好,胡子也刮好了。他冷淡地招呼我,沒有意外的表情。

當他關門的時候,我問:“你的朋友呢?”

“還在睡覺,昨晚你走後,他進城去了。請坐。”

“不,謝謝,威廉斯先生,我要請你到警察局裏走一趟。”

他張著嘴看了我半天,高聲問道:“你以什麼罪名逮捕我?”

“謀殺你太太。”我解釋說,“我認為你可能是一時衝動做的事,而不是處心積慮計劃的,因為一切都太巧合了。你和你的丈母娘在電話中談話時,即使你離開15分鍾她也不會知道;你的室友外出購物,他也不會知道你出去了;你還知道你太太到家的時間;你還有後門的鑰匙。你在你太太到家之前趕到,急忙拉開兩個抽屜,裝出是竊賊來過的樣子,她一進門你就刺上一刀,擦淨指紋,再神不知、鬼不覺地溜開。你快步走的話,來回用不了10分鍾。”

“你瘋了。”他急躁地舔舔嘴唇說,“你有什麼證據?”

“噢,我當然有,不是從你嶽母那兒來的,因為她到現在還以為一直在和你談話而不是自言自語。可你太太的對麵鄰居,剛好買了一架拍立得相機,站在後門廊上拍照,恰巧拍到你溜出後門的照片。他注意到時間,剛好5點32分。我這兒有張照片,你想看看嗎?”

當我把手伸進口袋假裝取照片時,他拔腿就想從後門逃走。我不知道他穿著睡衣、睡袍和拖鞋要往哪兒去。他一下就被廚房的椅子絆倒在地。

我用膝蓋壓住他的背部,銬上手銬再扶他站了起來。威廉斯,這個殺妻的凶手,被我唬得原形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