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歧路(2 / 3)

沒有一樣不想吃,沒有一樣不想玩,又沒有個用度,總是丁吃卯糧,青黃不接。每次寫信回去,都少不了含含糊糊地要錢。知道家裏的情況,要錢不忍心,不要又不行,往往十分地矛盾。

城裏同學過得有滋有味,玩得好,吃得好,成績又好。比起來,城裏長大的,會唱會跳,穿的是花紅柳綠,吃的是五花八門,聽的是新鮮震撼的國際新聞和高雅入流的言論,談的是港台電視劇,背的是汪國真情詩,看的是金庸武俠,追的是四大天王,唱的是流行歌曲風花雪月,對他來說都是新鮮事物。鄉裏長大的,呆頭呆腦,穿的是草綠藏青,吃的是一日兩餐,聽的是老掉牙的古老傳說和低俗下流的笑話,學的是學校發的課本,看是別人捐的舊書,趕的是牛羊犬馬,唱的是革命歌曲泉水叮咚。坐在一起聊上幾句都要帶上“你們鄉裏”、“我們城裏”的區別,雖然說的並沒有鄙視的意思,但聽的自覺寒酸,就連說一句話都土裏土氣,也少不了帶上“我們村裏”、“你們縣城”的差距。一乍來,和城裏的談不到一塊,玩不到一起,根本就不是一類人。

進縣城讀高中是鄉裏人夢寐以求的,每年一個鄉也隻有幾個人能考上,進了縣裏的高中,就是一隻腳進了大學校門。鄉裏也有高中,但那些高中一年也就是廖廖幾個學生能上大學,而且其中大部分還是複讀生,能直接上大學的真是鳳毛麟角,大家幹脆都把它當成四年製高中。有的學生吃得苦,橫下心來,甚至讀了七八屆。林濤能進入縣裏高中,家裏人已經抱了十二分希望。但他卻不想讀書了。認為物價上漲一年比一年凶,高中三年,大學四年,畢業分配當個幹部,物價上漲工資不漲,當個幹部有什麼用。眼看著初中每學期都要好幾百學費,弟弟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家裏肯定支持不了。於是,不顧父母的極力反對,要獨自去外麵闖世界。結果是偷偷央著母親向親戚借湊了一點路費,就跑出去了。

出去後,一直在一家酒店工作,當過保安,端過盤子,吃穿不愁了。平生第一次穿了皮鞋,才知道皮鞋真是牛皮做的;平生第一次將襯衣紮在褲子裏,才知道男人的襯衣是這樣穿的;平生第一次結了領帶,才知道領帶不是用來擦嘴的;平生第一次騎了鄉裏傳說的“電驢子”,才知道電驢子真的有蠻快;平生第一次喝了紅酒,才知道掛在山上一串串、青的紫的、晶瑩剔透、酸溜溜的葡萄也可以釀酒;平生第一次卡拉OK,才知道自己也能唱流行歌曲無病呻吟;平生第一次玩了電遊,才知玩電遊就是玩錢……。

他下意識地環顧車上,偷偷地把領帶扯了下來,塞進行李袋中。皮鞋上蒙著一層厚厚的灰,已看不出是真皮假皮。

兩年多來,吃了不少苦,卻沒有賺到所謂的大錢。那天,有一群高中畢業生來到自己打工的酒店畢業集會,鬧了一個晚上,那個哭哭鬧鬧、情意綿綿、難舍難分的場景讓他想起了自己的同學、朋友也到了高中畢業的時候,如果自己讀書,也未必不是這樣。同學三年甚至有的是六年,有人要上大學,有人要回家待業,有人可能會選擇複讀,各有各的前程,各有各的心思。但純真的友情,朦朧的愛情是堅定的、永恒的,令人纏mian難舍。

他也說不清楚自己為什麼下定決定回來,也許高中畢業在心底一直是一個心結,他要在這個時候回來看看。看看同學的情況,掂量掂量自己的選擇。也許,他決心此次回來隻是緩解思鄉的苦楚!看一眼馬上就走。決不會去見她。決不會,自己決定離開,就已經不配再找她了,他暗地裏跟自己說了好幾次了,不配了,她是大學生,而我不是。也不知道她怎麼樣,考上大學了嗎,是在複讀,還是找到工作了?他知道,她的父母是絕對不會讓她回鄉種地的,他們條件好,考不上就複讀,直到考上為止。

路旁,金黃一閃,ju花!那是久違的ju花!漫山的ju花!林濤的思緒突然凝住了。他突然感覺到無比的壓抑,無端的,從心底升起,如夏天午後的烏雲,越聚越濃。但遠遠地看見一個熟悉的岔口,他便激動地脫口大喊,“停車!師傅,停車!”因為喊得急了,聲音有點顫、有點大。師傅很不奈煩,“下車就下車,神氣個卵!”

雖然喊得急,但等師傅慢手慢腳地將車停下來,已過那個岔道口四五十米了。等那車門嘩啦一聲響地打開,匆匆地奪門下來,還來不及道謝,車又一溜煙跑出去很遠了。就好象從車上丟下一包東西一樣,他踉蹌地踏在熟悉的土地上,煙塵還未散盡。

又開始猶豫了。各種念頭都絞在一起:不是決定不見她的嗎?兩年多不見,她現在怎麼樣?她考上了大學沒有,又談了朋友沒有?他又不敢多想。猶豫再三還是決定算了,即然來了,就算是憑吊初戀罷了。於是又改變了主意,沒有沿著岔口走進去,而是繼續往前走,往家的方向走去。雖然此去還很遠,還要走三四個小時,但是隻有家才是最平靜的,家才是一個人的根,無論你如何地落魄,隻有家才不會嫌棄你。但縱使如此,他連回家的勇氣都漸漸失去了,他開始懷疑自己回家的動機,也許回家的衝動已到此為止。如何麵對父母,還從未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