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有德為證(2 / 3)

8月25日早上11點左右,喬阿姆-達哥斯塔從這個房間被押解到審訊室(從前,它是修道院的公用大廳)。

雅裏蓋茨法官坐在辦公桌邊上的高背椅上,背對窗戶,這樣他的臉在暗處,而被告的臉則迎著光在亮處。書記官坐在桌子的另一頭,耳朵上別著筆,帶著一種司法人員特有的冷漠神情,準備記錄審問的內容。

喬阿姆-達哥斯塔被帶進屋中,法官示意帶他來的看守退下。

雅裏蓋茨法官打量了被告很久。喬阿姆對他鞠了一躬以示敬意,態度得體,不卑不亢,然後他靜靜地等著提問。

“您叫什麼名字?”雅裏蓋茨法官問。

“喬阿姆-達哥斯塔。”

“您的年齡?”

“五十二歲。”

“您的住址?”

“秘魯,伊基托斯村。”

“用什麼姓?”

“加拉爾,這是我母親的姓。”

“您為什麼用這個姓?”

“因為二十三年來,我一直想躲避巴西警方的追捕。”

回答非常明確,顯然,喬阿姆-達哥斯塔決心對過去和現在的事供認不諱,雅裏蓋茨法官不太習慣這種方式,他的鼻子比平時挺得更直了。

“為什麼,”他接著問,“巴西司法當局要追捕您?”

“因為在1826年,我因蒂如卡鑽石劫案被判處了死刑。”

“那麼,您承認您就是喬阿姆-達哥斯塔了?……”

“我就是喬阿姆-達哥斯塔。”

他極其平靜極其簡要地回答了這些問題。因此,雅裏蓋茨法官那雙隱藏在眼皮下的小眼睛仿佛在說:“這個案子進行得很順利!”

可是,馬上要提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所有的被告對這個回答都是千篇一律的,即聲稱自己是無罪的。

雅裏蓋茨法官的手開始輕輕敲打桌麵,發出細微的顫音。

“喬阿姆-達哥斯塔,”他問道,“您在伊基托斯做什麼?”

“我是莊園主,我管理著一座非常大的農場。”

“它很繁榮嗎?”

“極其繁榮。”

“您什麼時候離開莊園的?”

“大約九個星期前。”

“為什麼?”

“對此,先生,”喬阿姆-達哥斯塔說,“我找了一個借口。但是實際上我有自己的目的。”

“什麼借口?”

“將一船浮木和各種各樣的亞馬遜河的土產運到帕拉。”

“啊!”雅裏蓋茨法官問,“那麼什麼是您離開的真正動機呢?”

提出這個問題時他暗自想:“終於還是走到否認罪行和扯謊的老路上來了!”

“真正的動機,”喬阿姆-達哥斯塔堅定地說,“我決心向本國司法機關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法官大聲說,從椅子上跳起來,“投案自首……親自?”

“是的!”

“為什麼?”

“因為我厭倦了這種謊言構築的隱姓埋名的生活;厭倦了不能把我妻兒應得的東西還給他們的痛苦;最後,先生,因為……”

“因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