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搜集舊郵票吧!”她滿臉嚴肅地說道,“一定喔!”
後來她看到窗台有個核桃,就哢嚓一聲咬開,吃了起來。
“為什麼你不在那些書的後麵貼上標簽呢?”她瞅了一眼書架,問道。
“有什麼用?”
“喔!每本書都有編號。可是我該把書放在哪兒呢?你知道,我也有書。”
“你有些什麼書啊?”我問道。
薩莎揚起眉頭,想了一會兒,回答道:
“各種各樣。”
如果我問她有什麼想法、信念或目標,她照例揚起眉頭,想了一會兒,然後回答道:“各種各樣。”
以後,我照例送薩莎回家,離開她家,正式訂婚,就這樣持續到婚禮那一天。如果讀者允許我單憑個人經驗斷言,我會說訂婚之後很乏味,比結婚之後或者根本不訂婚要乏味得多。未婚夫啥也不是:他離開此岸,還沒到彼岸,還沒結婚,又不能說是單身漢,類似那個守夜人,似睡非睡、似醒非醒。
每天我隻要有空,就得趕往未婚妻家。去找她時,我總是帶著各種心願、期待、想法和建言。我總是想,隻要女仆開門,就會如釋重負、心情舒暢、煥然一新。但事實並非如此。每次到她家,就看見大家忙著準備愚蠢的嫁衣。(他們已經忙了兩個月,做出來的衣服還不值一百盧布。)到處都是熨鬥、蠟油、煤煙的味道,腳下踩著玻璃珠。兩個大房間都是麻布棉布,堆積如山。薩莎從布堆裏探出小腦袋,嘴裏銜著線。縫紉工歡呼我的到來,然後馬上把我送到餐廳,免得妨礙她們幹活,免得看見那些隻有丈夫才能看見的東西。我隻好坐在餐廳裏,和窮親戚皮緬諾夫娜說話。薩莎看起來很憂慮、很興奮,帶著頂針、一紮毛線或其他無聊的東西,就跑到我麵前。
“等一下,我馬上就來!”當我懇切地看著她,她就會說,“你猜怎麼著,可惡的斯捷潘妮達把那件薄紗裙的腰身弄壞了!”
我左等右等也不見她來,很生氣,於是帶著新手杖出門,在大街上遊蕩。有時候我想和未婚妻一起去散步,或者坐馬車兜風,不料她和嶽母站在大廳,穿戴整齊,拿著遮陽傘,準備外出。
“哦,我們要逛商場!”她說,“買點開司米,換一頂帽子。”
散步的計劃算是落空了!我隻好跟著兩個女人上街。陪女人購物,看她們討價還價,竭力馴服狡猾的店員,簡直無聊透頂。等薩莎翻遍一大堆布料,價錢砍到底限後,結果什麼也不買就走出商場,或者要店員剪一小塊布,我很難為情。
走出商場,她們又滿臉驚恐、忐忑不安、嘀咕不停,說什麼出錯了啊,東西沒買對啊,棉布印花顏色太深了啊,不一而足。
是啊,未婚夫很無聊。幸運的是,我算熬出頭了。
我已經結婚了。現在是傍晚。我坐在書房裏看書。薩莎坐在我背後沙發上,嚼著什麼東西,聲音很響。我想喝啤酒。
“薩莎,你找一下開瓶器……”我說道,“我不知道放在哪裏了。”
薩莎跳起來,在紙堆裏翻了一陣,火柴盒掉了,也沒找到開瓶器,然後坐下來,一言不發……五分鍾、十分鍾過去了……我口很渴,心裏很焦躁。
“薩莎,找一下開瓶器啊!”
薩莎又跳起來,把我旁邊的紙堆翻了一陣。她嚼東西翻紙堆很刺耳,就像在用銼刀……我站起來自己找。最後總算找到了,酒瓶打開了。薩莎坐在桌子旁邊,開始長篇大論。
“你最好讀點書,薩莎!”我說道。
她拿起一本書,在我對麵坐下,開始努嘴……看著她的小額頭和努嘴的樣子,我陷入了沉思。
“她快二十歲了……”我想,“如果和一個有文化的同齡男孩相比,會有什麼差異?男孩有學識、有信念、有頭腦。”
但我還是原諒她了,就像原諒了她的小額頭和努嘴的樣子。記得我以前追女人,隻要襪子有汙漬,說了句蠢話,或者牙齒不幹淨,就會拋棄她們。現在我原諒了一切:嚼東西的聲音啊,找開瓶器亂翻東西啊,邋邋遢遢啊,雞毛蒜皮的事情說個不停啊。不知不覺,我都原諒了,沒有勉強自己,好像薩莎的過錯都是我的過錯一樣。過去很多讓我煩惱的事情,現在反而讓我覺得很親切、很快樂。為什麼我能原諒這一切呢?那是因為我愛薩莎。愛情本身又該如何解釋呢?說真的,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