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製度管理:以製度塑造職業規範(3 / 3)

5.手冊

手冊的作用是要把那些打算長期應用的組織慣例告訴組織成員。如果沒有它,長久性的政策就隻能留在組織老成員的心裏,而對組織工作不會產生很大影響。手冊的準備和修改,為的是確定組織成員對組織的結構和政策是否有一個共同的理解。

無論是在新成員培訓期使用的手冊,還是在其他時間單獨的使用手冊,其重要用途都是要讓新成員了解組織的政策。手冊的準備和使用,有一個幾乎是必然會產生的結果,那就是它加強了決策的集中化。擬定手冊的人出於對完善、統一的關心,差不多總是要把以前交給個人自己決定的事情,全都收入手冊,而且把它們同組織的政策聯係起來。這絕不是完全有益的,因為除非完善和統一是協調的,否則它們對組織沒有什麼特殊價值。

自律才能管理好他人

·今日茶點

隻有以身作則的管理者,才能調動其下屬的自覺性,並影響他們從而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

在執行規則時,管理者往往不自覺地拿各種要求、標準去管理成員,而很少會想到怎樣管理自己。其實律己才能律人,製度化管理首先要求管理者自己遵守製度。

一個普通的人要想獲得別人的尊重,就必須具有他人所沒有的優秀品質。作為一個管理者更是如此,如果不具有獨特的風格,就很難獲得下屬的尊敬,而在此特質中,最重要的就是管理者本人的自我約束。

約束自己的原則與方法不是一朝可成的。必須有“三軍可以奪帥,匹夫不可奪誌”的決心和毅力,在不斷的嚐試與努力中鍛煉自己,促使自己一步一步地走向優秀管理者的境界。

那麼,試問管理者對自己的要求遠甚於下屬嗎?偶爾管理者也會站在客觀的立場上,為下屬設身處地地想一番嗎?要知道這種態度和涵養是身為管理者所必需的。

一天到晚為自己打算的人,絕不是一個優秀的管理者,要知道在管理者做這些努力的過程中,他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下屬的眼睛,他的一切努力都不會白費。下屬的內心會如此想:

“這位管理者看來是足以信任的。”

“依此看來,他是值得尊敬的。”

讓人遺憾的是,多數管理者總是忽視或沒有能力做到這個自我約束,遇事總是喜歡歸咎於他人。一些荒謬透頂的事,他們做起來總會感到特別安心。

譬如一個公司應該開發新產品了,需趕緊召開員工大會,一個無能的經理常為自己大腦空空而坦然,卻在抱怨別人:“這些家夥都是窩囊廢,竟然拿不出一個新構想!”

其實新構想不能全靠下屬去構思,身為經理應該先動動腦筋,先製定個框架,或先指明個方向,然後再要求下屬全力籌劃,這樣靠著雙方的努力把目標順利達成!

如果隻是把全部責任推給下屬,即使事情成功了,你也會失去一個在下屬心中贏得信任的絕好機會。如果這樣的話,下屬們會怎樣看你呢?

要知道,如果你的下屬在心裏對你沒有好感,你就別想讓他們很好地服從你。公司裏有能力的下屬表麵是在為你拚搏,可暗地裏卻可能在想方設法取代你的位置呢。

在一個組織裏,下屬之所以服從你,其理由往往不外乎以下兩種:

因為經理地位既高,權力又大,不服從則會遭到製裁;

因為經理對事情的想法、看法、知識和經驗較自己高一籌,跟著他做事,不擔心出錯。

這兩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下屬都可能會離你而去,或者與你分庭抗禮、勢不兩立。

一句話叫作“善為人者能自為,善治人者能自治”。一個組織的業務能否在激烈的競爭大潮中得到發展,關鍵還在於它的管理者是否有正確的自律意識。管理者隻有身體力行、以身作則,才能建立起人人遵守的組織製度。

比如說,要求組織成員遵守時間,管理者首先要做出榜樣;要求下屬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管理者也必須明白自己的職責,並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隻有以身作則的管理者,才能調動其下屬的自覺性,並影響他們從而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管理者自己做不到的事,就不要要求下屬去做;要求下屬改掉壞毛病,自己就要先改掉壞習慣。

要培養良好的自律性,成為下屬的表率,最好能從這幾個方麵身體力行:一是要樂於接受監督,日本“康佳”電器株式會社采取的“金魚缸”式管理,就是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是加強自我約束的典型事例;二是要保持清廉儉樸的習慣;三是要戒掉不良嗜好。

必須兼具軟硬兩手

·今日茶點

管理者必須兼具軟硬兩手,實施起來堅決果斷。獎賞是件好事,懲罰雖然會使人痛苦一時,但絕對必要。

獎賞是正強化手段,即對某種行為給予肯定,使之得到鞏固和保持;而懲罰則屬於反強化,即對某種行為給予否定,使之逐漸減退。這兩種方法,都是管理者駕馭下屬不可或缺的。

管理者運用這些手段時,必須掌握兩者不同的特點,適當運用。一般說來,正強化立足於正向引導,使人自覺地去執行,優越性更多些,應該多用;而反強化,由於是通過威脅恐嚇方式進行的,容易造成對立情緒,故要慎用,將其作為一種輔助手段。

對違反規章製度的人進行懲罰時,必須照章辦事,該罰一定罰,該罰多少即罰多少,來不得半點仁慈和寬容。這是樹立管理者權威的必要手段,西方管理學家將這種懲罰原則稱之為“熱爐法則”,十分形象地道出了它的內涵。

“熱爐法則”認為,當下屬在工作中違反了規章製度時,就要像去碰觸一個燒紅的火爐一樣,讓他受到“燙”的處罰。這種處罰的特點在於:

(1)即刻性。當你一碰到火爐時,立即就會被燙傷。

(2)預先示警性。火爐是燒紅擺在那裏的,你知道碰觸則會被燙。

(3)適用於任何人。火爐對人不分貴賤親疏,一律平等。

(4)徹底貫徹性。火爐對人絕對“說到做到”,不是嚇唬人的。

管理者必須兼具軟硬兩手,實施起來堅決果斷。獎賞是件好事,懲罰雖然會使人痛苦一時,但也絕對必要。如果執行賞罰之時優柔寡斷,瞻前顧後,就會失去應有的效力。

管理者運用批評、懲罰手段應更富有技巧性,應牢牢掌握三字訣,即懲罰要做到“穩、準、狠”。

(1)穩。采用強硬手段懲罰一個人,也是要冒風險的。這主要是因為被懲罰者有時有良好的人際關係,有時掌握著關鍵技術信息,有時有著很硬的後台。

拿這樣的人開刀,就要對其背景多加考慮,慎重行事。懲罰不當終會帶來抵製和報複,因此在動手之前應先想到後果,能夠拿出應付一切情況的可行辦法。

(2)準。批評、懲罰都要直接幹脆,直指其弱點,直刺痛處,爭取一針見血。

有時某人總是犯同樣的錯誤,或者代表一類人的錯誤,這時的懲罰一定要選準時機,待其犯錯最典型、最明白、最有危害時痛下殺手。這時切忌無事生非,不明事實,也切忌小題大做。這才會做到讓受罰人心服口服,有苦說不出,也才會真正讓眾人引以為戒。

(3)狠。一旦看準時機,下定決心,便要出手利落,堅決果斷,毫不留情。切忌猶疑不定,反複無常。

“一旦采取堅決措施後,便變得冷酷無情”、“即使當他們不得不解雇某人時,也並不因強烈的內疚而變得猶豫不決”。這是一些傑出管理者的經驗。這樣做,也是在向眾人顯示:我們的做法是完全正確、適宜的,對這種做法我們決不後悔,充滿信心,這是最好的選擇。

要加強對下屬的約束,須有強化紀律的書麵規範,保證下屬受到公平的對待,避免一時衝動而對他們進行嚴厲的懲罰。強化紀律有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次犯錯,口頭警告。下屬必須知道他們哪裏錯了。你要記下給他們警告的時間、地點和周圍環境。

第二次犯錯,書麵通知他們,並警告說下次犯錯誤會受罰,如扣工資或者換工作。這封警告信一式三份,一份給犯錯誤的成員本人,一份給上司,一份存檔。

第三次犯錯,臨時停止工作。根據你們達成的協議和錯誤的性質及程序,給予長短不同的停職時間,停發一切報酬。

第四次犯錯,降職、降級,或者調換工作、開除。上述懲罰中,調換工作是最常見的,因為這樣既可減少解雇給他們造成的打擊,又可以使自己減少一個問題戶。實際上,整個組織並沒有因你的這一行為獲得任何好處,除非你確認他的表現不佳,確係工作不對,換一個工作會使他幹得更好,否則不要輕易這樣做。調換工作部門之後,你要將該人的資料全部移交過去。

堅決維護製度的公正性

·今日茶點

隻有堅決維護製度的公正性,製度才能真正落實到位,企業才能逐漸樹立起製度意識,即使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也能順利運行。

領導者一定要在企業中樹立製度意識。企業製度的製定不是為了擺樣子,而是要切實執行的。無論是普通員工還是領導者,一旦涉及製度問題就要按照製度說話,不能因為職位高低而搞特殊,更不能專門為某些人改變製度。管理者要堅決維護製度的公正性。

狄仁傑擔任的大理丞,相當於最高法院的法官,掌管著國家刑法大權。他在此任上的事跡被後人編撰成精彩的傳奇故事,這也是“神探狄仁傑”稱號的由來。雖然這些故事許多都是編造的,但狄仁傑在任期間不徇私枉法、堅決維護法律公正的精神卻絲毫不假。

狄仁傑在擔任大理丞時絕不徇私枉法,為了維護法律尊嚴,甚至不惜犯上直諫。

一次,左威衛大將軍權善才、右監門中郎將範懷義兩人誤砍了昭陵(唐太宗墓地)的柏樹,按照當時的法律論罪,最多是將兩人免官,但唐高宗卻下旨要將他們處死。

身為大理丞的狄仁傑據理力爭,認為權善才、範懷義罪不當誅。高宗一聽,火冒三丈:“他們兩人砍了昭陵裏的柏樹,讓朕落了個不孝的罪名,必須殺了他們!”朝廷大臣見皇帝在氣頭上,紛紛暗示狄仁傑不要再繼續頂撞。

狄仁傑卻毫不讓步,坦然對高宗說:“皇上,有人說,自古以來頂撞君主的人都沒有好下場,但臣並不以為然。在夏桀、商紂時代或許如此,而在堯、舜時期則不然。臣慶幸自己生在堯、舜一樣的時代,不怕皇上聽不進去我的良言相勸。

“今依照大唐法律,權善才、範懷義並沒有犯下死罪,陛下卻下旨要將二人處死,法令如此反複無常,以後還怎麼治理國家呢?你現在為了昭陵上一棵柏樹而處死兩位大臣,後世之人將如何評價陛下呢?”在狄仁傑曉之以理的勸諫下,高宗最終免了兩人的死罪。

公元681年,司農卿韋弘機在洛陽修建了華麗的宮殿,唐高宗想移住洛陽。狄仁傑上奏彈劾韋弘機,指出他的錯誤在於使皇帝生活腐化,會將皇帝引入歧途。高宗遂免了韋弘機的官職。

左司郎中王立本是朝廷的一位秘書,他倚仗皇帝的寵愛,在朝廷橫行霸道,大臣們都不敢得罪他。隻有狄仁傑上奏彈劾王立本的罪行,但唐高宗卻下旨寬恕了王立本。狄仁傑再次上奏說:“朝廷雖然缺乏人才,但也不缺少像王立本這樣的人,陛下為什麼為了寬大他而違反國家的法律呢?如果陛下一定要寬恕王立本,那麼就先把臣流放到荒野之地,以警告朝廷的忠貞之士。”高宗最後將王立本依法治罪,滿朝文武都佩服狄仁傑的膽量和勇氣,對他肅然起敬。

不難看出,高宗時期的狄仁傑是以一個諍臣的麵目出現在曆史上的。他的犯顏直諫猶如太宗時期的魏徵,他的鐵麵無私與剛正不阿幾乎讓高宗下不了台,卻也對高宗的統治助益良多。當然,他並非是一味剛直,在處理民政時也會給予適當的寬厚。

有一次,狄仁傑奉命巡視岐州,在路上遇到數百逃亡的士兵搶劫老百姓的財物,人們非常恐慌,四處逃散。地方官府拘捕了一部分士兵,並嚴刑拷打,有的甚至被折磨致死。狄仁傑看到這種情況,對地方官員說:“這種辦法不對,若是把他們逼得走投無路,就要發生災禍。因此,最好的做法就是對他們進行寬大處理。”

於是,岐州官府張貼了布告,聲稱搶劫財物的士兵隻要投案自首,官府可以寬大處理,已被抓獲的士兵隻要說明了情況,當場釋放。很快,這些士兵都主動前來官府自首,一次大的災禍得以避免。這件事傳到朝廷,高宗非常高興,連聲稱讚狄仁傑辦事得體、為政寬厚。

這件小事已經初步顯現出狄仁傑對迂與直的合理把握,為此後他在武周政權中立足並頑強生存奠定了基礎。

隻有堅決維護製度的公正性,製度才能真正落實到位,企業才能逐漸樹立起製度意識,即使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也能順利運行。當然,冰冷的製度並不排斥人情。這樣,會使員工更具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