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型建築施工企業薪酬福利管理(3 / 3)

職工教育經費由建築施工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定自主支配使用,任何政府部門或者其他單位不得以統籌的名義,直接向建築施工企業收取職工教育經費。為保障建築施工企業職工的學習權利和提高他們的基本技能,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60%以上應用於建築施工企業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按規定向職工公開職工教育經費有關財務、會計信息。

三、建築施工企業工會經費

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有會員25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25人的,可以單獨建立或者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撤銷、合並工會組織。職工200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可以設專職工會主席。企業、事業單位研究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召開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會議,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建立工會組織的建築施工企業,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經費,並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建築施工企業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的,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5節建築施工企業年金基金

一、企業年金基金的定義和特征

企業年金基金,是指根據依法製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製度。企業繳費屬於職工薪酬的範圍,其確認、計量及列報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企業年金基金應當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確認、計量和列報。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其他為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主體,應當將企業年金基金與其固有資產和其他資產嚴格區分,確保企業年金基金的安全。

二、企業年金基金涉及的主要當事人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各方當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和中介服務機構等。各方當事人應當將企業年金基金與其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嚴格區分。

企業年金基金涉及的主要當事人包括(見表4-6):

三、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運作流程圖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運作流程,如圖4-1所示:

圖4-1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運作流程圖

四、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應當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

企業年金基金來自於企業和職工的繳費等,是受益人(職工)退休後的補充養老保障,其安全性要求高,同時年金繳費、支出和個人賬戶轉移等致使年金基金流入流出頻率較高且具有不確定性,所以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應當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充分考慮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

企業年金基金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投資運營。現行法規對於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投資範圍,限於銀行存款、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產品,包括短期債券回購、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和企業債、可轉換債、投資性保險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票等。

投資銀行活期存款、中央銀行票據、短期債券回購等流動性產品及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的20%。

投資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固定收益類產品及可轉換債、債券基金的比例,不得高於基金淨資產的50%,其中,投資國債的比例不低於基金淨資產的20%。

投資股票等權益類產品及投資性保險產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得高於基金淨資產的30%,其中,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得高於基金淨資產的20%。

五、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的初始計量、估值日及其後續計量

初始取得投資時,應當以交易日支付的價款作為其公允價值入賬,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及相關稅費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記入交易費用。購入股票、債券等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利息計入初始投資成本,增加交易性金融資產;實際收到發放的股利、利息衝減初始投資成本,即衝減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年金基金應當按日估值,或至少按周進行估值,即將每個工作日結束時或每周五確定為估值日。估值日對投資進行估值時,應當以估值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以此調整原賬麵價值,增加(或衝減)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與原賬麵價值的差額作為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六、企業年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的提取與補虧

投資管理人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當期收取的管理費的一定比例提取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作為專項用於彌補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虧損。

企業年金基金支付的投資管理人管理費,應當按照應付的實際金額計入投資管理人管理費,同時確認為負債(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提取比例為20%。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在托管銀行專戶存儲,餘額達到投資管理公司年金基金淨資產的10%時可不再提取。

企業年金基金取得投資管理人交納的風險準備金補虧時,應當按照收到或應收的實際金額計入其他收入。

七、企業年金基金繳費及其運營形成的各項資產

企業年金基金繳費及其運營形成的各項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證券清算款、應收利息、買入返售證券、其他應收款、債券投資、基金投資、股票投資、其他投資等。

企業年金基金在運營中根據國家規定的投資範圍取得的國債、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和企業債、可轉換債、投資性保險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產品,其初始取得和後續估值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

(1)初始取得投資時,應當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價款作為其公允價值。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估值日對投資進行估值時,應當以其公允價值調整原賬麵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麵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八、企業年金基金運營形成的各項負債

企業年金基金運營形成的各項負債包括:應付證券清算款、應付受益人待遇、應付受托人管理費、應付托管人管理費、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應交稅費、賣出回購證券款、應付利息、應付傭金和其他應付款等。

企業年金基金負債會計處理的特殊性主要是應付企業年金待遇和應付的各種管理費用,下麵簡要介紹應付受益人待遇、應付各種管理費用以及賣出回購證券款的會計核算。

>>1應付受益人待遇

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職工可以提取或轉移企業年金基金:

(1)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製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

(3)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上述待遇給付或轉移涉及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賬戶管理人和受益人,其一般運作流程如下:

第一,委托人向受托人發送企業年金支付或轉移的通知。

第二,受托人通知賬戶管理人計算支付待遇。

第三,賬戶管理人將計算支付待遇結果反饋給受托人,並與受托人核對。

第四,受托人通知托管人支付或轉移金額(如受托財產托管專戶有足夠餘額可直接支付或轉移;若不足,受托人可調減委托投資托管專戶,並轉入受托財產托管專戶),托管人將相應資金劃入受托人指定賬戶,並向受托人和賬戶管理人報告。

第五,受托人指令賬戶管理人進行待遇支付或轉移的賬戶處理,賬戶管理人與托管人提供的支付結果核對,扣減或轉移個人賬戶資產,並向受益人提供年金基金的最新賬戶數據或向新年金計劃移交賬戶資料。

>>2應付各種管理費用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受托人提取的管理費不高於受托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淨值的02%,托管人提取的托管費不高於托管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淨值的02%,投資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費不高於投資管理公司年金基金財產淨值的12%。上述三種費用均從企業年金基金中提取,一方麵形成企業年金基金的負債,另一方麵形成企業年金基金的費用。

>>3賣出回購證券款

賣出回購證券的一方主要目的是進行融資,到期後還要回購原來賣出的證券,因而收到的賣出回購證券款應作為負債處理。“賣出回購證券款”科目核算按規定進行證券回購業務賣出證券取得的款項,其貸方核算賣出回購證券收到的款項,借方核算賣出回購證券到期回購的證券,其貸方餘額反映賣出回購證券的實有數額。

九、企業年金基金運營形成的各項收入

企業年金基金運營形成的各項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處置收益和其他收入。

收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認和計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本金和適用的利率確定。

(2)買入返售證券收入,在融券期限內按照買入返售證券價款和協議約定的利率確定。

(3)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在估值日按照當日投資公允價值與原賬麵價值(即上一估值日投資公允價值)的差額確定。

(4)投資處置收益,在交易日按照賣出投資所取得的價款與其賬麵價值的差額確定。

(5)風險準備金補虧等其他收入,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確定。

十、企業年金基金運營發生的各項費用

企業年金基金運營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交易費用、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投資管理人管理費、賣出回購證券支出和其他費用。

費用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認和計量:

(1)交易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谘詢機構、券商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確定。

(2)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和投資管理人管理費,根據相關規定按實際計提的金額確定。

(3)賣出回購證券支出,在融資期限內按照賣出回購證券價款和協議約定的利率確定。

(4)其他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確定。

十一、企業年金基金的淨資產

企業年金基金的淨資產,是指企業年金基金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資產負債表日,應當將當期各項收入和費用結轉至淨資產。

淨資產應當分別企業和職工個人設置賬戶,根據企業年金計劃按期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各賬戶。

淨資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認和計量:

(1)向企業和職工個人收取的繳費,按照收到的金額增加淨資產。

(2)向受益人支付的待遇,按照應付的金額減少淨資產。

(3)因職工調入企業而發生的個人賬戶轉入金額,增加淨資產。

(4)因職工調離企業而發生的個人賬戶轉出金額,減少淨資產。

十二、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報表

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淨資產變動表和附注。

>>1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表(如表4-7)反映企業年金基金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應當按照資產、負債和淨資產分類列示。

>>2淨資產變動表

淨資產變動表(如表4-8)反映企業年金基金在一定會計期間的淨資產增減變動情況,應當列示下列信息:

>>(三)財務報表附注

附注應當披露下列信息:

(1)企業年金計劃的主要內容及重大變化。

(2)投資種類、金額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

(3)各類投資占投資總額的比例。

(4)可能使投資價值受到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