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熱汙染:熱電廠等工礦企業向水體排放高溫廢水就會造成熱汙染。水體受熱汙染影響,溫度增高,可影響魚類的生存和繁殖。例如,鱒魚的繁殖溫度在14℃以下,一般水生生物生存的上限溫度為 33~ 35℃。此外,水溫增高還會使水環境的化學反應、生化反應的速度加快,造成水中溶解氧減少,一些有毒物質,如氰化物、重金屬離子等毒性增強。
第二節讓汙水變清
水是生命的搖籃。假如地球上沒有水,那麼地球母親就不會孕育出我們人類的子孫萬代。同樣,人類的日常生活也離不開水。人們每天做飯、洗菜、洗碗、洗衣服等都要用掉大量的水,這些用過之後的廢水就是我們常說的生活汙水。
生活汙水中所含的大量有機物進入水體後,以懸浮或溶解狀態存在於汙水中,可通過微生物的生物化學作用而分解為簡單的無機物質二氧化碳和水,在分解過程中需要消耗水中的溶解氧。水中溶解氧減少,影響魚類和其他水生生物的生長;水中溶解氧耗盡後,有機物進行厭氧分解,產生硫化氫、氨和硫醇等難聞氣味,使水具有惡臭味,水質進一步惡化。
人喝了被汙染的水或吃了被水體汙染的食物,就會給健康帶來危害。生活汙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蟲卵等,此類汙染物實際上可通過多種途徑進入人體,並在體內生存,引發人體疾病。因汙染物排入水體後,水生動物、植物就會慢慢對其吸收並在體內有所積累。如果是急性中毒則會使生物很快死亡,很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但是許多情況下水體中的中毒是慢性的,往往不能被人所注意,如果人吃了這些食物,毒物可以在人體內長時間的積累,最終造成人體患病。
隨著人口的快速增長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生活汙水的排放量劇增,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又跟不上城市化發展速度,汙水處理能力不足,大量生活汙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天然水體,致使城市生活汙水成為水汙染的一個重要來源。1997年,我國市政汙水排放量為 189×10 8立方米,其中化學需氧量為 684億噸。1999年,我國城市生活汙水汙染負荷首次超過了工業廢水汙染負荷,我國目前城市生活汙水處理率尚未達到10%,我國水汙染控製的重點已經從工業點源為主的控製,逐漸轉變到以城市生活汙水為主的控製。現階段對城市生活汙水的處理方式,主要采用的是集中處理與資源化利用。
1.城市汙水集中處理
《水汙染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城市汙水應當進行集中處理。城市汙水處理廠將居民生活汙水集中後通過一定的處理工藝,將汙水中高濃度的氮、磷等化學物質及部分細菌、病菌等不同程度減少或消除,達到水質淨化的目的。處理後的汙水直接進入自然水體或再生汙水用來灌溉、清潔等。所謂汙水集中處理,可以是多級集中處理,有能力的地方,如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可以采用小型的汙水處理裝置及中水係統,處理後的水質低城市汙水處理廠
於飲用水而高於汙水,可以在原地作為非飲用水循環使用,高一級的集中處理,是通過一個或數個公用汙水管道係統,由大型的汙水處理廠統一進行處理,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後排入地表水係統。
這種汙水處理方式要求當地必須具有長遠的規劃,大量的基礎投資,專人負責運營維修等。而我國各地長期以來僅強調工礦企業排汙的局部治理,忽視了對生活汙水配套管網設施的投入和運營,有的地方雖然建了不少集中處理生活汙水的處理廠,但是多處於“吃不飽”的狀態,又或者幹脆改建成工業汙水集中處理廠。這其中有很多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有四個:一是由於體製的問題,汙水處理企業和政府不分家,造成目前的規劃和管理滯後於實際的需要;二是汙水處理基礎建設,投資大、見效慢,缺少適當的投融資機製,資金不到位;三是配套的管網建設滯後,排水管網普及率低,影響運營效果;四是汙水處理費收繳製度與汙水處理設施有償使用製度不健全,而汙水處理成本高,補償不足,導致水資源企業盈利困難。
2.資源化利用
城市生活汙水具有水量大、水質穩定、來源可靠、開發成本低的優點,是一種潛在的水資源,如果經過治理後再運用到工農業生產中去,可以創造很大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汙水資源化是環保產業中的一個大的行業。城市供水采用分質供水方式,可以對城市生活汙水進行多層次綜合利用。如用化學方法淨化水質時,分離的固體物質經過提煉可成為肥料和飼料,用於園林綠化和家畜養殖;深度處理過的汙水引入到地麵水體,間接再次作為水資源利用;處理過的汙水回用還可以作為工業冷卻水、綠化、消防、市政雜用、洗車、建築、農業灌溉、漁業用水。以城市內部相對獨立管轄範圍和責任主體的一個城市功能區為單位,如居民區、學校、單位等,在單位內部進行汙水再生處理,在原地和附近加以利用,又稱中水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