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裏根在回憶這件事時說,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承擔過失,使他懂得了什麼叫責任。
同學們,我們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人才,責任心是必不可少的。凡事推卸責任,找人代過,這種人我們是避而遠之的,更別說委以重任。勇於承擔責任,並用自己的勞動來補償,不僅會贏得別人的尊重和信任,更是對自己的一種考驗和鍛煉。
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因為找不到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與重要性,便會感到迷惘,而失去創造的動力,容易為其他一些物質性的、輕浮的事物所吸引,沉溺其中。我們今天的新一代享受著前所未有的物質文明等一切便利條件,獨生子女的優越的生活條件使我們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加重。雖然我們不斷地告訴自己,自己的成長關係著國家的命運、民族的長盛不衰,要為祖國而學,為人類進步而學,但由於沒有用更現實的目標來鼓舞、激勵自己,這些長遠的目標就顯得空洞,缺乏實際意義,需要我們和父母及社會教育工作者一同找出途徑與手段,來彌補我們在新的社會環境中所缺乏的重要一課,找出對成長有根本意義的家庭社會因素。
一個21世紀合格的公民應該具有健全行為責任的觀念。這一觀念不是天生的,需要教育與培養,特別是從小就從點滴的事情做起,逐漸懂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長期依賴別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人,在遇到沒有人能為他負責時,他就喜歡哀歎自己的“不幸”,抱怨別人的“無情”,在訴苦中曆數自己做出的努力,以及受到的不公。其實,所有的抱怨都是在做理智的減法。以解剖他人的精神來尋找自己的責任,才是做加法。否則就會像兩歲孩子“自己摔倒是地的錯”那樣荒誕可笑。
有個小學生,在開完“我有什麼責任”的班會之後,開始想這個過去很少想的問題。是啊,數學沒考好,不能怪爸爸沒有輔導、媽媽沒叫我起床、同學弄斷了我的鉛筆、老師偏心,而是因為自己沒有認真改正作業中的錯題,結果考試又做錯了。後來,他經常用“我有什麼責任”這句話問自己,不僅各方麵都很有起色,而且學會了促使自己進步的一種思想方法。
要知道,一個人即使非常聰明,有專門的知識與技能,如果缺乏責任心,那他也是一個不健全的人。
教你敢於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從而形成責任意識。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善於向好的榜樣學習
責任心和其他道德準則一樣,都不能單單靠口頭說教,而隻能從外界的吸收中取得。我們在生活的各種環境中,對自己喜歡的人進行模仿,從而塑造自己的品質。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對我們而言,父母具有絕對權威的作用,父母的言行會對我們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父母以身教創造了和諧的氣氛,那我們就要在自己的行動體驗中鞏固對父母的學習,這樣才能使責任心不斷增強。
對自己的過失負責
由於年幼,缺乏知識經驗,經常會造成一些過失,這並不奇怪。譬如,不小心打碎了花瓶,一時衝動傷害了別人,粗心大意造成了麻煩等。發生這類過失的時候,我們要勇敢地承認錯誤,承擔責任,哪怕這樣做給自己帶來懲罰,也要敢於麵對。
學會自己的事情自己去做,不能由父母包辦代替
隻有對自己切身的種種事情都能負責到底的時候,才能進一步要求自己對其他的事情負起責任。你應該有意識地找一些事情做,而且要認真去做,善始善終,不能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隻要對自己有信心,一點一點地培養,你就會養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習慣。
多參與管理事務
我們應明確自己的責任,讓自己生活得充實而有意義,且更多地參與家庭事務,在親自參與做事的過程中,體會到生活的樂趣,並從中感悟到責任的重要性及其價值,這樣有利於造就我們的使命感和責任心。
大多數父母經常會對我們講這樣的話:“現在我們生活好了,我們再也不需要你為家裏操一點心了,隻要你能做個好學生,將來有所作為,我們哪怕再苦再累也是心甘情願的。”
其實,像父母們的這種觀點是一種有誤區的想法。不讓我們為家裏操一點心,實質上就是在剝奪我們應有的責任心,一個沒有責任心的人,又怎麼能夠在將來有所作為呢?
在比父母成長的那個年代較為優越的物質條件中,有一些對我們成長是十分必要的因素被大人們遺漏了。
生活環境有所改善了,學校設施也更新了,新的教學法,各類課外輔導,父母的全力支持,這一切是否促進了我們去更發奮讀書,更自覺地要求自己呢?
真實情況並非如此,而是恰恰相反。我們的學習自覺性變差了,對自己的要求也降低了,然而更為主要的是我們發現自己的責任心被丟到腦後了。
針對上述情況,我們提出一個對自己責任心與榮譽感有幫助的倡議:無論是在家庭還是學校,都要去充當一些比較有意義的角色,多參與管理事務,同時也要學著培養自己戰勝弱點,增長各方麵能力的堅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