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遇春 淚與笑(1)(3 / 3)

“空持羅帶,回首恨依依”,這真是我們這一班人天天嚐著的滋味。無數黃金的希望失掉了,隻剩下希望的影子,做此刻惘悵的資料,此刻又弄出許多幻夢,幾乎是明知道不能實現的幻夢,那又是將來回首時許多感慨之所係。於是乎,天天在心裏建起七寶樓台,天天又看到前天架起的燦爛的建築物消失在雲霧裏,化作命運的獰笑,仿佛《亞儷絲異鄉遊記》裏所說的空中裏一個貓的笑臉。可是我們心裏又曉得命運是自己,某一位文豪早已說過,“性格是命運”了!不管我們怎樣似乎坦白地向朋友們,向自己痛罵自己的無能和懦弱,可是對於這個幾十年來寸步不離,形影相依的自己怎能說沒有憐惜,所以隻好抓著空氣,捏成一個莫名其妙的命運,把天下地上的一切可殺不可留的事情全歸諉在他(照希臘神話說,應當稱為她們)的身上,自己清風朗月般在旁學潑婦的罵街。屠格涅夫在他的某一篇小說裏不是說過:Desiny makes every man, and everyman makes his own destiny.(命運定於一切人,然而一切人能夠定他自己的命運。)

屠格涅夫,這位旅居巴黎,後來害了誰也不知道的病死去的老文人,從前我對他很讚美,後來卻有些失戀了。他是一個意誌薄弱的人,他最愛用微酸的筆調來描繪意誌薄弱的人,我卻也是個意誌薄弱的人,也常在玩弄或者吐唾自己這種心性,所以我對於他的小說深有同感,然而太相近了,書上的字,自己心裏的意思,顛來倒去無非意誌薄弱這個概念,也未免太單調,所以我已經和他久違了。他在年青時候曾跟一個農奴的女兒發生一段愛情,好象還產有一位千金,後來卻各自西東了,他小說裏也常寫這一類飛鴻踏雪泥式的戀愛,我不幸得很或者幸得很卻未曾有過這麼一回事,所以有時倒覺得這個題材很可喜,這也是我近來又翻翻幾本破舊塵封的他的小說集的動機。這幾天偷閑讀屠格涅夫,無意中卻有個大發現,我對於他的敬慕也從新燃起來了。屠格涅夫所深惡的人是那班成功的人,他覺得他們都是很無味的庸人,而那班從娘胎裏帶來一種一事無成的性格的人們卻多少總帶些詩的情調。他在小說裏凡是說到得意的人們時,常現出藐視的微笑和嘲侃的口吻。這真是他獨到的地方,他用歌頌英雄的心情來歌頌弱者,使弱者變為他書裏惟一的英雄,我覺得他這種態度是比單描寫弱者性格,和同情於弱者的作家是更別致,更有趣得多。實在說起來,值得我們可憐的絕不是一敗塗地的,卻是事事馬到功成的所謂幸運人們。

人們做事情怎麼會成功呢?他必定先要暫時跟人世間一切別的事物絕緣,專心致誌去幹目前的勾當。那麼,他進行得愈順利,他對於其他千奇百怪的東西越離得遠,漸漸對於這許多有意思的玩意兒感覺遲鈍了,最後逃不了個完全麻木。若使當他幹事情時,他還是那樣子處處關心,事事牽情,一曝十寒地做去,他當然不能夠有什麼大成就,可是他保存了他的趣味,他沒有變成個隻能對於一個刺激生出反應的殘缺的人。有一位批評家說第一流詩人是不做詩的,這是極有道理的話。他們從一切目前的東西和心裏的想象得到無限詩料,自己完全浸在詩的空氣裏,鑒賞之不暇,那裏還有找韻腳和配輕重音的時間呢?人們在刺心的悲哀裏時是不會做悲歌的,Tennyson的In Memoriam是在他朋友死後三年才動筆的。一生都沉醉於詩情中的絕代詩人自然不能寫出一句的詩來。感覺鈍遲是成功的代價,許多揚名顯親的大人物所以常是體廣身胖,頭肥腦滿,也是出於心靈的空虛,無憂無慮麻木地過日。歸根說起來,他們就是那麼一堆肉而已。

人們對於自己的功績常是帶上一重放大鏡。他不單是隻看到這個東西,瞧不見春天的花草和街上的美女,他簡直是攢到他的對象裏麵去了。也可說他太走近他的對象,冷不防地給他的對象一口吞下。近代人是成功的科學家,可是我們此刻個個都做了機械的奴隸,這件事聰明的Samuel Butler六十年前已經屈指算出,在他的傑作《虛無鄉》(Erewhon)裏慨然言之矣。崇拜偶像的上古人自己做出偶像來跟自己打麻煩,我們這班聰明的,知道科學的人們都覺得那班老實人真可笑,然而我們費盡心機發明出機械,此刻它們反臉無情,踏著鐵輪來蹂躪我們了。後之視今,猶今之視昔,真不知道將來的人們對於我們的機械會作何感想,這是假設機械沒有將人類弄得覆滅,人生這幕喜劇的悲劇還繼續演著的話。總之,人生是多方麵的,成功的人將自己的十分之九殺死,為的是要讓那一方麵盡量發展,結果是尾大不掉,雖生猶死,失掉了人性,變做世上一兩件極微小的事物的祭品了。

世界裏什麼事一達到圓滿的地位就是死刑的宣告。人們一切的癡望也是如此,心願當真實現時一定不如蘊在心頭時那麼可喜。一件美的東西的告成就是一個幻覺的破滅,一場好夢的勾銷。若使我們在世上無往而不如意,恐怕我們會煩悶得自殺了。逍遙自在的神仙的確是比監獄中終身監禁的犯人還苦得多。閉在黑暗房裏的囚犯還能做些夢消遣,神仙們什麼事一想立刻就成功,簡直沒有做夢的可能了。所以失敗是幻夢的保守者,惘悵是夢的結晶,是最愉快的,灑下甘露的情緒。我們做人無非為著多做些依依的心懷,才能逃開現實的壓迫,剩些青春的想頭,來滋潤這將幹枯的心靈。成功的人們勞碌一生最後的收獲是一個空虛,一種極無聊賴的感覺,厭倦於一切的胸懷,在這本無目的的人生裏,若使我們一定要找一個目的來磨折自己,那麼最好的目的是製做“空持羅帶,回首恨依依”的心境。

救火夫

三年前一個夏天的晚上,我正坐在院子裏乘涼,忽然聽到接連不斷的警鍾聲音,跟著響三下警炮,我們都知道城裏什麼地方的屋子又著火了。我的父親跑到街上去打聽,我也奔出去瞧熱鬧。遠遠來了一陣嘈雜的呼喊,不久就有四五個赤膊工人個個手裏提一隻燈籠,拚命喊道,“救”,“救”,……從我們麵前飛也似地過去,後麵有六七個工人拖一輛很大的鐵水龍同樣快地跑著,當然也是赤膊的。他們隻在腰間係一條短褲,此外棕黑色的皮膚下麵處處有藍色的浮筋跳動著,他們小腿的肉的顫動和燈籠裏閃鑠欲滅的燭光有一種極相協的和諧,他們的足掌打起無數的塵土,可是他們越跑越帶勁,好象他們每回舉步時,從腳下的“地”都得到一些新力量。水龍隆隆的聲音雜著他們盡情的呐喊,他們在滿麵汗珠之下現出同情和快樂的臉色。那一架龐大的鐵水龍我從前在救火會曾經看見過,總以為最少也要十七八個人用兩根杠子才抬得走,萬想不到六七個人居然能夠牽著它飛奔。他們隻顧到口裏喊“救”,那麼不在乎地拖著這笨重的家夥望前直奔,他們的腳步和水龍的輪子那麼一致飛動,真好像鐵麵無情的水龍也被他們的狂熱所傳染,自己用力跟著跑了。一霎眼他們都過去了,一會兒隻剩些隱約的喊聲。我的心卻充滿了驚異,愁悶的心境頓然化為晴朗,真可說撥雲霧而見天日了。那時的情景就不滅地印在我的心中。

從那時起,我這三年來老抱一種自己知道絕不會實現的宏願,我想當一個救火夫。他們真是世上最快樂的人們,當他們心中隻惦著趕快去救人這個念頭,其他萬慮皆空,一麵善用他們活潑潑的軀幹,跑過十裏長街,像救自己的妻子一樣去救素來不識麵的人們,他們的生命是多麼有目的,多麼矯健生姿。我相信生命是一塊頑鐵,除非在同情的熔爐裏燒得通紅的,用人間世的災難做錘子來使他迸出火花來,他總是那麼冷冰冰,死沉沉地,惘悵地徘徊於人生路上的我們天天都是在極劇烈的麻木裏過去——一種甚至於不能得自己同情的苦痛。可是我們的遲疑不前成了天性,幾乎將我們活動的能力一筆勾銷,我們的慣性把我們弄成殘廢的人們了。不敢上人生的舞場和同伴們狂歡地跳舞,卻躲在簾子後麵嗚咽,這正是我們這般弱者的態度。在席卷一切的大火中奔走,在快陷下的屋梁上攀緣,不顧死生,爭為先登的救火夫們安得不打動我們的心弦。他們具有堅定不拔的目的,他們一心一意想營救難中的人們,凡是難中人們的命運他們都視如自己地親切地感到,他們嚐到無數人心中的哀樂,那般人們的生命同他們的生命息息相關,他們忘記了自己,將一切火熱裏的人們都算做他們自己,凡是帶有人的臉孔全可以算做他們自己,這樣子他們生活的內容豐富到極點,又非常澄淨清明,他們才是真真活著的人們。

他們無條件地同一切人們聯合起來,為著人類,向殘酷的自然反抗。這雖然是個個人應當做的事,並沒有什麼了不得,然而一看到普通人們那樣子任自然力蹂躪同類,甚至於認賊作父,利用自然力來殘殺人類,我們就不能不覺得那是一種義舉了。他們以微小之軀,為著愛的力量的緣故,膽敢和自然中最可畏的東西肉搏,站在最前麵的戰線,這時候我們看見宇宙裏最悲壯雄偉的戲劇在我們麵前開演了:人和自然的鬥爭,也就是希臘史詩所歌詠的人神之爭(因為在希臘神話裏,神都是自然的化身)。我每次走過上海靜安寺路救火會門口,看見門上刻有We Fight Fire三字,我總覺得凜然起敬。我愛狂風暴浪中把著舵神色不變的舟子,我對於始終住在霍亂流行極盛的城裏,履行他的職務的約翰·勃朗醫生(Dr.John Brown)懷一種虔敬的心情,(雖然他那和藹可親的散文使我覺得他是個脾氣最好的人,)然而專以殺微弱的人類為務的英雄卻勾不起我絲毫的欣羨,有時簡直還有些鄙視。發現細菌的巴斯德(Pasteur),發明礦中安全燈的某一位科學家,(他的名字我不幸忘記了)以及許多為人類服務的人們,像林肯,威爾遜之流,他們現在天天受我們的謳歌,實際上他們和救火夫具有同樣的精神,也可說救火夫和他們是同樣地偉大,最少在動機方麵是一樣的,然而我卻很少聽到人們讚美救火夫,可是救火夫並不是一眼瞧著受難的人類,一眼顧到自己身前身後的那般偉人,所以他們雖然沒有人們獻上甜蜜蜜的媚辭,卻很泰然地幹他們冒火打救的偉業,這也正是他們的勝過大人物們的地方。

有一位憤世的朋友每次聽到我讚美救火夫時,總是怒氣洶洶的說道,這個胡塗的世界早就該燒個幹幹淨淨,山窮水盡,現在偶然天公做美,放下一些火來,再用些風來助火勢,想在這片齷齪的地上鋤出一小塊潔白的土來。偏有那不知趣的,好事的救火夫焦頭爛額地來澆下冷水,這真未免於太殺風景了,而且人們的悲哀已經是達到飽和度了,燒了屋子和救了屋子對於人們實在並沒有多大關係,這是指那般有知覺的人而說。至於那般天賦與銅心鐵肝,毫不知苦痛是何滋味的人們,他們既然麻木了,多燒幾間房子又何妨呢!總之,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足下的歌功頌德更是庸人之尤所幹的事情了。這真是“人生一世浪自苦。盛衰桃杏開落閑。”我這位朋友是最富於同情心的人,但是頂喜歡說冷酷的話,這裏麵恐怕要用些心理分析的功夫罷!然而,不管我們對於個個的人有多少的厭惡,人類全體合起來總是我們愛戀的對象。這是當代一位沒有忘卻現實的哲學家Gcorge Santayana講的話。這話是極有道理的,人們受了遺傳和環境的影響,染上了許多壞習氣,所以個個人都具些討厭的性質,但是當我們抽象地想到人類的,我們忘記了各人特有的弱點,隻注目在人們真美善的地方,想用最完美的法子使人性向著健全壯麗的方麵發展,於是彩虹般的好夢現在當前,我們怎能不愛人類哩!英國十九世紀末葉詩人Frederich Locker Lampson在他的《自傳》(My Confidences)說道:“一個思想靈活的人最善於發現他身邊的人們的潛伏的良好氣質,他是更容易感到滿足的,想像力不發達的人們是最快就覺得旁人的可厭,的確是最喜歡埋怨他們朋友的知識上同別方麵的短處。”總之,當救火夫在煙霧裏衝鋒突圍的時候,他們隻曉得天下有應當受他們的援救的人類,絕沒有想到著火的屋裏住有個殺千刀,殺萬刀的該死狗才。天下最大的快樂無過於無顧忌地盡量使用己身隱藏的力量,這個意思亞裏士多德在二千年前已經娓娓長談過了。救火夫一時激於舍身救人的意氣,舉重若輕地拖著水龍疾馳,履險若夷地攀登危樓,他們忘記了困難危險,因此危險困難就失丟了它們一大半的力量,也不能同他們搗亂了。他們慈愛的精神同活潑的肉體真得到盡量的發展,他們奔走於慘淡的大街時,他們腳下踏的是天堂的樂土,難怪他們能夠越跑越有力,能夠使旁觀的我得到一付清心劑。就說他們所救的人們是不值得救的,他們這派的氣概總是可敬佩的。天下有無數女人捧著極純淨的愛情,送給極卑鄙的男子,可是那雪白的熱情不會沾了塵汙,水遠是我們所欣羨不置的。

救火夫不單是從他們這神聖的工作得到無限的快樂,他們從同拖水龍,同提燈籠的伴侶又獲到強度的喜悅。他們那時把肯犧牲自己,去營救別人的人們都認為比兄弟還要親密的同誌。不管村俏老少,無論賢愚智不肖,凡是努力於撲滅烈火的人們,他們都看做生平的知己,因為是他們最得意事的夥計們。他們有時在火場上初次相見,就可以相視而笑,莫逆於心,“樂莫樂兮新相知”,他們的生活是多有趣呀!個個人雪亮的心兒在這一場野火裏互相認識,這是多麼值得幹的事情。懦怯無能的我在高樓上玩物喪誌地讀著無謂的書的時候,偶然聽到警鍾,望見遠處一片漫天的火光,我是多麼神往於隨著火舌狂跳的壯士,回看自己枯瘦的影子,我是多麼心痛,痛惜我虛度了青春同壯年。

我們都是上帝所派定的救火夫,因為凡是生到人世來都具有救人的責任,我們現在時時刻刻聽著不斷的警鍾,有時還看見人們呐喊著望前奔,然而我們有的正忙於掙錢積錢,想做麵團團,心硬硬,人蠢蠢的富家翁,有的正陰謀權位,有的正摟著女人歡娛,有的正緣著河岸,自鳴清高地在那兒傷春悲秋,都是失職的救火夫。有些神經靈敏的人聽到警鍾,也都還覺得難過,可是又顧惜著自己的皮膚,隻好拿些棉花塞在耳裏,閉起門來,過象牙塔裏的生活。若使我們城裏的救火夫這樣懶惰,拿公事來做兒戲,那麼我們會多麼憤激地辱罵他們,可是我們這個大規模的失職卻幾乎變成當然的事情了。天下事總是如是莫測其高深的,宇宙總是這麼顛倒地安排著,難怪波斯詩人喊起“打倒這胡塗世界”的口號。

她走了

她走了,走出這古城,也許就這樣子永遠走出我的生命了。她本是我生命源泉的中心裏的一朵小花,她的根總是種在我生命的深處,然而此後我也許再也見不到那隱有說不出的哀怨的臉容了。這也可說我的生命的大部分已經從我生命裏消逝了。

兩年前我的懦怯使我將這朵花從心上輕輕摘下,(世上一切殘酷大膽的事情總是懦怯弄出來的,許多自殺的弱者,都是因為起先不顧惜生命了,生命果然是安穩地保存著,但是自己又不得不把它扔掉。弱者隻怕失敗,終免不了一個失敗,天天兜著這個圈子,兜的回數愈多,也愈離不開這圈子了!)——兩年前我的懦怯使我將這朵小花從心上摘下,花葉上沾著幾滴我的心血,它的根當還在我心裏,我的血就天天從這折斷處湧出,化成膿了。所以這兩年來我的心裏的貧血症是一年深一年了。今天這朵小花,上麵還濡染著我的血,卻要隨著江水——清流乎?濁流乎?天知道!——流去,我就這麼無能為力地站在岸上,這麼心裏狂湧出鮮紅的血。

“誰道人生無再少,門前流水尚能西。”但是我淒慘地相信西來的弱水絕不是東去的逝波。否則,我願意立刻化作牛矢滿麵的石板在溪旁等候那萬萬年後的某一天。

她走之前,我向她扯了多少瞞天的大謊呀!但是我的鮮血都把它們染成為真實了。還沒有湧上心頭時是個謊話,一經心血的洗禮,卻變做真實的真實了。我現在認為這是我心血惟一的用處。若使她知道個個謊都是從我心房裏榨出,不像那信口開河的真話,她一定不讓我這樣不斷地扯謊著。我將我生命的精華搜集在一起,全放在這些謊話裏麵,擲在她的腳旁,於是乎我現在剩下來的隻是這堆渣滓,這個永遠是渣滓的自己。我好比一根火柴,跟著她已經擦出一朵神奇的火花了,此後的歲月隻消磨於躺在地板上做根腐朽的木屑罷了!人們踐踏又何妨呢?“推枰猶戀全輸局”,我已經把我的一生推在一旁了,而且絲毫也不留戀著。

她勸我此後還是少抽煙,少喝酒,早些睡覺,我聽著我心裏歡喜得正如破曉的枝頭弄舌的黃雀,我不是高興她這麼掛念著我,那是用不著證明的,也是言語所不能證明的,我狂歡的理由是我看出她以為我生命還未全行枯萎,尚有留戀自己生命的可能,所以她進言的時期還沒有完全過去;否則,她還用得著說這些話嗎?我捧著這血跡模糊的心求上帝,希望她永久保留有這個幻覺。我此後不敢不多喝酒,多抽煙,遲些睡覺,表示我的生命力尚未全盡,還有心情來扮個頹喪者,因此使她的幻覺不全是幻覺。雖然我也許不能再見她的倩影了,但是我卻有些迷信,隻怕她靠著直覺能夠看到數千裏外的我的生活情形。

她走之前,她老是默默地聽我的懺情的話,她怎能說什麼呢?我怎能不說呢?但是她的含意難伸的形容向我訴出這十幾年來她辛酸的經驗,悲哀已爬到她的眉梢同她的眼睛裏去了,她不用得著言語嗎?她那輕脆的笑聲是她沉痛心弦上彈出的絕調,她那欲淚的神情傳盡人世間的苦痛,她使我凜然起敬,我覺得無限的慚愧,隻好濾些清淨的心血,凝成幾句的謊言。天使般的你呀!我深深地明白你會原宥,我從你的原宥我得到我這個人惟一的價值。你對我說,“女子多半都是心地極偏狹的,頂不會容人的,我卻是心地最寬大的。”你這句自白做了我黑暗的心靈的閃光。

我真的認識得你嗎?真走到你心窩的隱處嗎?我絕不這樣自問著,我知道在我不敢講的那個字的立場裏,那個字就是惟一的認識。心心相契的人們那裏用得著知道彼此的姓名和家世。

你走了,我生命的弦戛然一聲全斷了,你聽見了沒有?

(寫這篇東西時,開頭是用“她”字,但是有幾次總誤寫做“你”字,後來就任情地寫“你”字了。仿佛這些話遲早免不了被你瞧見,命運的手支配著我的手來寫這篇文字,我又有什麼辦法哩!)

苦笑

你走了,我卻沒有送你。我那天不是對你說過,我不去送你嗎?送你隻添了你的傷心,我的傷心,不送許倒可以使你在匆忙之中暫時遺忘了你所永不能遺忘的我,也可以使我存了一點兒瀕於絕望的希望,那時你也許還沒有離開這古城。我現在一走出家門,就盡我的眼力望著來往街上遠遠近近的女子,看一看裏麵有沒有你。

在我眼裏,天下女子可分兩大類,一是“你”,一是“非你”。一切的女子,不管村俏老少,對於我都失掉了意義,她們唯一的特征就在於“不是你”這一點,此外我看不出她們有甚麼分別。在Fichte的哲學裏,世界是分做Ego和non-ego兩部分;在我的宇宙裏,隻有you和non-you兩部分。我憎惡一切人,我憎惡自己,因為這一切都不是你,都是我所不願意碰到的,所以,我雖然睜著眼睛,我卻是個盲人,我甚麼也不能看見,因為凡是“不是你”的東西,都是我所不肯瞧的。

我現在極喜歡在街上流蕩,因為心裏老想著也許會遇到你的影子,我現在覺得再有一瞥,我就可在回憶裏度過一生了。在我最後見到你以前,我已經覺得一瞥就可以做成我的永生了,但是見了你之後,我仍然覺得還差了一瞥,仍然深信再一瞥就夠了。你總是這麼可愛,這麼像孫悟空用繩子拿著銀角大王的心肝一樣,抓著我的心兒。我對於你,隻有無窮的刻刻的願望,我早已失掉我的理性了。

你走之後,我變得和氣得多了,我對於人生總是這麼嘻嘻哈哈敷衍著,對於知己的朋友總是這麼露骨地亂談著,我的心已隨你的衣緣飄到南方去了,剩下來的空殼怎麼會不空心地笑著呢?然而,狂笑亂談後心靈的沉寂,隨和湊趣後的淒涼,這隻有你知道呀!我深信你是飽受過人世間苦辛的人,你已具有看透人生的眼力了。所以你對於人生取這麼通俗的態度,這麼用客套來敷衍我。你是深於憂患的,你知道客套是一切靈魂相接觸的緩衝地,所以你拿這許多客套來應酬我,希冀我能夠因此忘記我的悲哀,和我們以前的種種。你的裝成無情,正是你的多情;你的冷酷,正是你的仁愛;你真是客套得使我太感到你的熱情了。

今晚我醉了,醉得幾乎不知道我自己的姓名,但是一杯一杯的酒使我從不大和我相幹的事情裏逃出來,使我認識了有許多東西實在不屬於我的。比如我的衣服,那是如是容易破爛的,此如我的臉孔,那是如是容易變得更消瘦,換一個樣子,但是在每杯斟到杯緣的酒杯底我一再見到你的笑容,你的苦笑,那好象一個人站在懸崖邊際,將跳下前一刹那的微笑。一杯一杯幹下去,你的苦笑一下一下沈到我心裏。我也現出苦笑的臉孔了,也參到你的人生妙訣了。做人就是這樣子苦笑地站著,隨著地球向太空無目的地狂奔,此外無別的意義。你從生活裏得到這麼一個教訓,你還它以暗淡的冷笑,我現在也是這樣了。

你的心死了,死得跟通常所謂成功的人的心一樣地麻木;我的心死了,死得恍惚世界已返於原始的黑暗了。兩個死的心再連在一起有甚麼意義呢?苦痛使我們灰心,這真是“哀莫大於心死”。所以我們是已失掉了生的意誌和愛的能力了,“希望”早葬在墳墓之中了,就說將來會實現也不過是僵屍而已矣。年紀總算青青,就這麼萬劫不複地結束,彼此也難免覺得惆悵吧!這麼人不知鬼不覺地從生命的行列退出,當個若有若無的人,臉上還湧著紅潮的你怎能甘心呢?因此你有時還發出掙紮的呻吟,那是已墜陷阱的走獸最後的呼聲。我卻隻有望著煙鬥的煙霧凝想,想到以前可能,此刻絕難辦到的事情。

今晚有一隻蟲,慚愧得很我不知道它叫做甚麼,在我耳邊細吟,也許你也聽到這類蟲的聲音罷!此刻我們居在地上聽著,幾百年後我們在地下聽著,那有甚麼礙事呢?蟲聲總是這麼可喜的。也許你此時還聽不到蟲聲,卻望著白浪淊天的大海微歎,你看見海上的波濤沒有?來時多麼雄壯,一會兒卻消失得無影無蹤,你我的事情也不過中海裏的微波罷,也許上帝正憑欄遠眺水平線上的蒼茫山色,沒有注意到我們的一起一伏,那時我們又何必如此夜郎自大,狂訴自個的悲哀呢?

你走後,我夜夜真是睡得太熟了,夜裏絕不醒來,而且未曾夢見過你一次,豈單是沒有夢見你,簡直什麼夢都沒有了。看看鍾,已經快十點了,就擦一擦眼睛,躺在床上,立刻睡著,死屍一樣地睡了九個鍾頭,這是我每夜的情形。你才走後,我偶然還涉遐思,但是渺茫地憶念一會兒,我立刻喝住自己,叫自己不要胡用心力,因為“想你”是罪過,可說是對你犯一種罪。不該想而想,想我所不配想的人,這樣行為在中古時代叫做“瀆神”,在有皇冕的國家叫做“大不敬”。從前讀Bury的《思想自由史》對於他開章那幾句話已經很有些懷疑,他說思想總是自由的,所以我們普通所謂思想自由實在是指言論自由。其實思想何曾自由呢!天下個個人都有許多念頭是自己不許自己去想的,我的不敢想你也是如此。然而,“不想你”也是罪過,對於自己的罪過。叫我自己不想你,去拿別的東西來敷衍自己的方寸,那真是等於命令自己將心兒從身裏抓出,擲到垃圾堆中。所以為著麵麵俱圓起見,我隻好什麼也不想,讓世上事物的浮光掠影隨便出入我的靈台,我的心就這麼毫不自動地淒冷地呆著。失掉了生活力的心怎能夠弄出幻夢呢,因此我夜夜都嚐了死的意味,過個未壽終先入土的生活,那是愛倫·坡所喜歡的題材,那個有人說死在街頭的愛倫·坡呀!那臉容是悲劇的結晶的愛倫·坡呀!

可是,我心裏卻也不是空無一物,裏麵有一座小墳。“小影心頭葬”,你的影子已深埋在我心裏的隱處了。上麵當然也蓋一座石墳,兩旁的石頭照例刻上“春秋多佳日,山水有清音”這付對聯,墳上免不了栽幾棵鬆柏。這是我現在的“心境”,的的確確的心境,並不是境由心造的。負上莫名其妙的重擔,拖個微弱的身軀,蹣珊地在這沙漠上走著,這是世人共同的狀態;但是心裏還有一座石墳鎮壓得血脈不流,這可是我的專利。天天過墳墓中人的生活,心裏卻又有一座墳墓,正如廣東人雕的象牙球,球裏有球,多麼玲瓏呀!吾友沉海說過:“訴自己的悲哀,求人們給以同情,是等於叫花子露出胸前的創傷,請過路人施舍。”旨哉斯言!但是我對於我心裏這個新家頗有沾沾自喜的意思,認為這是我生命換來的藝術品,所以像Co1eridge詩裏的古舟子那樣牽著過路人,硬對他們說自己淒苦的心曲,甚至於不管他們是赴結婚喜宴的客人。

石墳上鬆柏的陰森影子遮住我一切年少的心情,“春秋多佳日,山水有清音”,這二句詩冷嘲地守在那兒。十年前第一次到鄉下掃墓,見到這兩句對於死人嘲侃的話,我模糊地感到後死者對於泉下同胞的殘酷。自然是這麼可愛,人生是這麼好玩,良辰美景,紅袖青衫,枕石漱流,逍遙山水,這哪裏是安慰那不能動彈的骷髏的話,簡直是無緣無故的侮辱。現在我這座小墳上撒但刻了這十個字,那是十朵有尖刺的薔薇,這般嬌豔,這般該毒地刺人。所以我覺得這一座墳是很美的,因為天下美的東西都是使人們看著心酸的。

我沒有那種欣歡的情緒,去“長歌當哭”,更不會輕盈地捧著含些朝露的花兒自覺憂愁得很動人憐愛地由人群走向墳前,我也用不著拿扇子去扇幹那濕土,當然也不是一個背個鐵鋤,想去偷墳的解剖學教授,我隻是一個默默無言的守墳蒼頭而已。

貓狗

慚愧得很,我不單是怕狗,而且怕貓,其實我對於六合之內一切的動物都有些害怕。

怕狗這個情緒是許多人所能了解的,生出同情的。我的怕狗幾乎可說是出自天性。記得從前到初等小學上課時候,就常因為惡狗當道,立刻退卻,兜個大圈於,走了許多平時不敢走的僻路,結果是遲到同半天的心跳。十幾年來踽踽地躑躅於這荒涼的世界上。童心差不多完全消失了,而怕狗的心情仍然如舊,這不知道是不是可慶的事。

怕狗,當然是怕它咬,尤其怕被瘋狗咬。但是既會無端地咬起人來,那條狗當然是瘋的。猛狗是可怕的,然而聽說瘋狗常常現出馴良的神氣,尾巴低垂夾在兩腿之間。並且狗是隨時可以瘋起來的。所以天下的狗都是可怕的。若使一個人給瘋狗咬了,據說過幾天他肚子裏會發出怪聲,好像有小瘋狗在裏叫著。這真是驚心動魄極了,最少對於神經衰弱的我是夠恐怖了。

我雖然怕它,卻萬分鄙視它,厭惡它。纏著姨太太腳後跟的哈巴狗是用不著提的。就說那馳騁森林中的獵狗和守夜拒賊的看門狗罷!見著生客就狺狺著聲勢逼人,看到主子立刻伏貼貼地低首求歡,甚至於把前麵兩腳拱起來,別的禽獸絕沒有像它這麼奴性十足,總脫不了“走狗”的氣味。西洋人愛狗已經是不對了,他們還有一句俗語“若使你愛我,請也愛我的狗罷”,(Love me, Love my dog.)這真是豈有此理。人沒有權利叫朋友這麼濫情。不過西洋人裏麵也有一兩人很聰明的。歌德在《浮士德》裏說那個可怕的Mephistopheles第一次走進浮士德的書房,是化為一條狗。因此我加倍愛念那部詩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