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刺奇的方法跟這些卻截然不同,他先把他所能找到的一切文獻搜集起來,下一番扒羅剔括的工夫,選出比較重要的,可以映出性格的材料,然後再從一個客觀的立場來批評,來分析這些砂礫裏淘出的散金,最後他對於所要描寫的人物的性格得到一個栩栩有生氣的明了概念了,他就拿這個概念來做標準,到原來的材料裏去找出幾個最能照亮這個概念的鐵事同言論,末了用微酸的筆調將這幾段百煉成鋼的意思綜合地,演繹地娓娓說出,成了一本薄薄的小書,我們讀起來隻覺得巧妙有趣的故事象雨點滴到荷池上那麼自然地紛至遝來,同時也正跟蓮葉上的小水珠滾成一粒大圓珠一樣,這些零碎的話兒一刹那裏變得成個靈活生姿的畫像了,簡直是天衣無縫,渾然一體,誰會想到作者經過無窮的推敲,費了不盡的苦心呢?他所寫的傳記沒有含了道學的氣味,這大概因為他對於人們的性格太感到趣味了。而且真真徹底地抓到一個人靈魂的核心時候,對於那個人所有的行動都能尋出原始的動機,生出無限的同情和原諒,將自己也擲到裏頭去了,怎麼還會去扮個局外人,袖著手來下個無聊的是非判斷呢。Carlyle在他論Burns那篇文章裏主張我們應當從作品本身上去找個標準來批評那篇作品,拿作者有沒有完美地表現了所要表現的意思做個批評的指南針,卻不該先立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抽象主張,把每篇作品都拿來稱一稱,那是不懂得文學的有機性的傻人們幹的傻事。當代批評家Spingarn所主張的表現主義也是同樣的意思。斯特刺奇對於所描狀的人物可說持了同一的批評態度,他隻注意這些不世的英才沒有充分發揮他們特有的性格,卻不去理世俗的人們對於那些言行該下一個什麼判詞。這種尊重個人性格自由的開展的寬容態度也就是曆來真懂得人性,具有博愛精神的教育家所提倡的,從Montaigne一直到Betrand Russell都是如此;這樣兼容並包的氣概可說是懷疑主義者的物權,我們這位寫傳記的天才就從他的懷疑癖性裏得到這個純粹觀照的樂趣了。他又反對那班迷醉於時代精神的人們那樣把人完全當做時間怒潮上的微波,卻以為人這個動物太重要了,不該隻當做過去的現象看待。他相信人們的性格有個永久的價值,不應當跟瞬刻的光陰混在一起,因此仿佛也染上了時間性,弄到隨逝波而俱亡。其實他何嚐注意時代精神呢,不過他總忘不了中心的人物,所以當他談到那時的潮流的時候,他所留心的是這些跟個人性格互相影響的地方,結果還是利用做闡明性格的工具。他撇開這許多方便的法門,拈起一枝筆來素描,寫傳記自然要變成一件非常費勁的勾當了,怪不得他說把別人生活寫得好也許同自己生活過得好一樣地困難。我們現在來欣賞一下他在世上五十二年裏辛苦寫成的幾部書的內容罷。
他第一部出版的書是《法國文學的界石》(Landmarks in French Literature),屬於《家庭大學叢書》,所以照老例篇幅隻能有二百五十六頁。這書是於一九一二年與世人見麵的,當時他已經三十二歲了。文學批評本來不是他的專長處,他真是太喜歡研究人物了,每說到微妙的性格就有滔滔的談鋒,無窮的雋語,可是一敘述文學潮流的演進興致立刻差得多了。所以這本書不能算做第一流的文學史,遠不如Saintsbury的A Short History of French Literature同Dowden的History of French Literature,他們對於各代的風格感到濃厚的趣味,探討起來有說不盡的欣歡,因此就是幹燥得像韻律這類的問題經他們一陳述,讀起來也會覺得是怪好玩的。可是這本素人編的文學史也有特別的好處,通常這類書多半偏重於作品;對於作家除生死年月同入學經過外也許就不讚一詞,因為未曾念過多少作品的讀者有時象聽楚人說夢,給一大堆書名弄糊塗了,這本古怪的文學史卻不大談這些內行的話,單是粗枝大葉地將個個文學家刻劃出來,所以我們念完後關於法國文學的演變雖然沒有什麼心得,可是心裏印上了幾個鮮明的畫像,此後永遠忘不了那個徘徊歧路,同時具有科學家和中古僧侶精神的Pascal,那個住在日內瓦湖畔,總是快死去樣子,可是每天不斷地寫出萬分刻毒的文章的老頭子Voltaire,以及帶有近世感傷色彩,卻生於唯理主義盛行的時代,一生裏到處碰釘子的Rousseau。所以這本文學史簡直可說是一部文苑傳,從此我們也可以窺見作者才氣的趨向。還有從作者敘述各時代文學所用的篇幅,我們也可以猜出作者的偏好。假使我們將這本小史同Maurice Baring編的French Literature一比較,他這本書十七世紀文學占全書三分之一,十八世紀文學占全書四分之一,十九世紀隻占全書七分之一,Baring的書十七世紀不過占四分之一,十八世隻六分之一,十九世紀卻占三分之一了,這個比例分明告訴我們斯特剌奇是同情於古典主義的,他苦口婆心向英國同胞解釋Corneille, Racine, Le Fontaine的好處。為著替三一律辯護,他不惜把伊利沙伯時代戲劇的方式說得漏洞叢生,他詳論Boussett同Fontenelles整本書裏卻沒有提起Zola的名字!這種主張最少可以使迷醉於浪漫派同寫實主義的人們喝了一服清涼散。假使本來不大念法國作品的讀者想懂得一點法國文學的演進,那麼這本書恐怕要算做最可口的入門,因為作者絕沒有排出那種拒人於千裏之外的學究架子,卻好像一位親密的老師爐旁燈下閑談著。
《法國文學的界石》不大博得當代的好評,七年後《維多利亞時代的名人》(Eminent Victorians)出版了,那卻是一鳴驚人的著作,的確也值得這樣子轟動文壇。在序裏一劈頭他就說維多利亞時代的曆史是沒有法子寫的,因為我們知道得太多了。他以為無知是曆史家第一個必要的條件,無知使事實變成簡單明了了,無知會恬然地將事實選擇過,省略去,那是連最高的藝術都做不到的。接著他就說他對於這個題目取襲擊的手段,忽然問向隱晦的所在射去一線燈光,這樣子也許反能夠給讀者幾個凸凹分明的觀念。他又說英國傳記近來有點倒黴了,總是那種信手寫成的兩厚冊,恐怕是經理葬事的人們安埋後隨便寫出的罷!後來就舉出我們開頭所述的那兩要點,說他這本書的目的是不動心地,公平地,沒有更深的用意地將一些他所認識的事實暴露出來。這樣子一筆抹殺時下的作品,坦然標出嶄新的旗幟,的確是很大膽的舉動,可是這本書裏麵四篇的短傳是寫得那麼斬釘截鐵,好像一個大雕刻家運著斧斤毫不猶豫地塑出不朽的形相,可是又那麼冰雪聰明,處處有好意的冷笑,我們也不覺那個序言說得太過分了。他所要描狀的維多利亞時代的名人是宗教家Cardinal Manning,教育家Dr.Arnold,慈善家Florence Nightingale同一代的名將General Gordon。他一麵寫出這四位人英的氣魄,誠懇同威信,一麵卻隱隱在那兒嘲笑那位宗教家的虛榮心,那位教育家的胡塗,那位慈善家的壞脾氣,那位將軍的怪僻。他並沒有說出他們有這些缺點,他也沒有說出他們有那些優點,他光把他們生平的事實用最簡單的方法排列起來,用一種不負責任的詼諧同譏諷口吻使讀者對於他們的性格恍然大悟。詼諧同譏諷最大的用處是在於有無限大的暗示能力,平常要千言萬語才能說盡的意思,有時輕輕一句冷刺或者幾個好笑的字眼就弄得非常清楚了,而且表現得非常恰好。英國文學家常具有詼諧的天才,法國文學家卻是以譏諷見長(德國人文章總是那麼又長又笨,大概就是因為缺乏這兩個成分罷),斯特刺奇是沉溺於法國作家的英國人,所以很得了此中三昧,筆尖兒剛剛觸到紙麵也似地悄悄寫去,讀起來禁不住輕鬆地微笑一聲,同時卻感到隱隱約約有許多意思在我們心頭浮動著。斯特刺奇將一大半材料擱在一邊不管,隻選出幾個來調理,說到這幾段時,也不肯盡情講去,卻吞吞吐吐地於不言中泄露出他人的秘密,若使用字的經濟,真像斯賓塞所說的,見文章理想的境界,那麼我們談的這個作者該歸到第一流裏去了。他真可說惜墨如金。其實隻有像他這樣會射暗箭,會說反話,會從幹燥的敘述裏射出飄忽的鬼火,才可以這樣子三言兩語結束了一件大事。他這個筆致用來批評維多利亞時代的名人真是特別合適,因為維多利亞時代的大人物向來是那麼嚴重(難怪這時代的批評家Matthew Arnold一開口就說文學該具有high serioushess),那麼像煞有介事樣子,雖然跟我們一樣地近人情,卻自己以為他們的生活完全受過精神上規律的支配,因此難免不自覺裏有好似虛偽的地方,責備別人也嫌於太嚴厲。斯特刺奇扯下他們的假麵孔,初看好像是唐突古人,其實使他們現出本來的麵目,那是連他們自己都不大曉得的,因此使他們偉大的性格活躍起來了,不像先前那麼死板板地滯在菩薩龕裏,這麼一說他真可算是“找出這些偉人,把他們身上的塵土洗去,將他們放在適當的——不,絕不是柱礎上頭——卻是地麵上”。崇拜英雄是傻子幹的事情,憑空地來破壞英雄也有點無聊,把英雄那種超人的油漆刮去,指示給我們看一個人間世裏的偉大性格,這才是真愛事實的人幹的事情,也可以說是科學的態度。
三年後,《維多利亞女王傳》出版了,這本書大概是他的絕唱罷。誰看到這個題目都不會想那是一本很有趣味的書,必定以為天威咫尺,說些不著邊際的頌辭完了。就是欣賞過前一本書的人們也料不到會來了一個更妙的作品,心裏想對於這位君臨英國六十年的女王,斯特刺奇總不便肆口攻擊罷。可是他正是個喜歡在獨木橋上翻觔鬥的人,越是不容易下手的題目,他做得越起勁,簡直是馬戲場中在高張的繩於上輕步跳著的好漢。他從維多利亞是個小姑娘,跟她那個嚴厲的母親The Duchess of Kent同她那個慈愛的保姆Fraulein Lehzen過活,和有時到她那個一世英才的外祖父King Leopold家裏去說起,敘述她怎麼樣同她的表兄弟Prince Albert結婚,這位女王的丈夫怎麼樣聽了一位聰明忠厚,卻是極有手段的醫生Stocknar的勸告,從一個愛玄想的人變成為一個專心國務的人,以及他對於女王的影響,使一個驕傲的公主變成為賢惠的妻子了,可是他自己總是有些懷鄉病者的苦痛,在王宮裏麵忙碌一生卻沒有一個真正快樂的時光,此外還描寫曆任首任的性格,老成持重的Lord Melbourne怎麼樣匡扶這位年青的女王,整天陪著她,懷個老父的心情;別扭古怪的Lord Palmerston怎麼樣跟她鬧意見,什麼事都安排妥貼,木已成舟後才來請訓,以及怎樣靠著人民的擁護一意孤行自己的政策;精靈乖巧的Disralie怎麼樣得她歡心,假裝做萬分恭敬,其實漸漸獨攬大權了,而且花樣翻新地來討好,當女王印行一本日記之後,他召見時常說:“We, authors”使女王儼然有文豪之意;還有呆板板的GIadstone怎麼樣因為太恭敬了,反而招女王的厭惡,最後說到她末年時兒孫繞膝,她的兒子已經五十歲了,宴會遲到看見媽媽時還是怕得出汗,退到柱子後不敢聲張,一直講到女王於英國威力四震,可是來日大難方興未艾時悠然死去了。這是一段多麼複雜的曆史,不說別的,女王在世的光陰就有八十一年,可是斯特刺奇用不到三百頁的篇幅居然遊刃有餘地說完了,而且還有許多空時間在那兒弄遊戲的筆墨,那種緊縮的本領的確堪驚。他用極簡潔的文字達到寫實的好處,將無數的事情用各人的性格連串起來,把女王郡王同重臣像普通的人物一樣寫出骨子裏是怎麼一回事,還是跟“維多利亞時代的名人”一樣用滑稽同譏諷的口吻來替他們洗禮,破開那些硬板板的璞,剖出一塊一塊晶瑩玉來。有一點卻是這本書勝過前本書的地方,前本書多少帶些試驗的色彩,朝氣自然比較足些,可是鋒芒未免太露,有時幾乎因為方法而犧牲內容了,這本書卻是更成熟的作品,態度穩健得多,而出色的地方並不下於前一本,也許因為鎮靜些,反顯得更為動眼。這本書敘述維多利亞同她丈夫一生的事跡以及許多白發政治家的遭遇,不動感情地一一道出,我們讀起來好像遊了一趟Pompei的廢墟或者埃及的金字塔,或者讀了莫伯桑的《一生》同Bennett的《爐邊談》(Old Wive’s Tales),對於人生的飄忽,和世界的常存,真有無限的感慨,仿佛念了不少的傳記,自己也涉獵過不少的生涯了,的確是種黃昏的情調。可是翻開書來細看,作者簡直沒有說出這些傷感的話,這也是他所以不可及的地方。
過了七年半,斯特刺奇第三部的名著《Elizabeth and Essex:A Tragic History》出版了。這是一段旖旎溫柔的故事,敘述年青英武的Essex還不到二十歲時候得到五十三歲的女王伊利沙伯的寵幸,夏夜裏兩人獨自鬥牌,有時一直鬥到天亮,仿佛是一對愛侶,不幸得很,兩人的性情剛剛相反,女王遇事總是躊躇莫決,永遠在猶豫之中,有時還加上莫名其妙的陰謀,Essex卻總是趨於極端,慷慨悲歌,隨著一時的豪氣幹去,因此兩人常有衝突;幾番的翻臉,幾番的和好,最終Essex逼得無路可走,想挾兵攻政府,希冀能夠打倒當時的執政者Burghley,再得到女王的優遇,事情沒有弄好,當女王六十七歲的時候,這位三十四歲的幸臣終於走上斷頭台了。這是多麼絢爛奪目的題材,再加上遠征歸來的Walter Raleigh,沉默不言,城府同大海一樣深的Burghley精明強幹,替Essex買死力氣的Anthony Bacon,同他那位弟弟,起先受Essex的恩惠,後來為著自己的名利卻來落井下石,判決Esses命運的近代第一個哲學家Franc is Bacen,這一班人也袍笏登場,自然是一出頂有意思的悲劇,所以才出版時候批評界對這本書有熱烈的歡迎。可是假使我們仔細念起來,我們就會覺得這本書的氣味跟前兩部很不相同,也可以說遠不如了。在前兩本,尤其在《維多利亞女王傳》裏,我們不但讚美那些犀利的辭藻,而且覺得這些合起來的確給我們一個具體的性格,我們不但認出那些性格各自有其中心點,而且看清他們一切的行動的確是由這中心點出發的,又來得非常自然,絕沒有牽強附會的痕跡。在這部情史裏,文字的俊美雖然仍舊,描寫的逼真雖然如前,但是總不能叫我們十分相信,仿佛看出作者是在那兒做文章,把朦朧的影子故意弄得黑白分明,因此總覺得美中不足。這當然要歸咎於原來材料不多,作者沒有選擇的餘地,臆造的馬腳就露出來了。可是斯特刺奇的不宜於寫這類文字恐怕也是個大原因罷。有人以為他帶有浪漫的情調,這話是一點不錯的,可是正因如此,所以他不宜於寫戀愛的故事。譏諷可算他文體的靈魂,當他描寫他一半讚美,一半非難的時候,譏諷跟同情混在一起來合作,結果畫出一個麵麵周到,生氣勃勃的形象,真像某位博物學家所謂的,最美麗的生物是宇宙得到最大的平衡時造出來的。他這種筆墨好比兩支水力相等的河流碰在一起,翻出水花衝天的白浪。這個浪漫的故事可惜太合他的脾胃了,因此他也不免忘情,信筆寫去,失掉那個“黃金的中庸之道”,記得柏拉圖說到道德時,拿四匹馬來比情感,拿馬夫來比理智。以為駕馭得住就是上智之所為。斯特刺奇的同情正象狂奔的駿馬,他的調侃情趣卻是拉著韁的禦者,前這兩本書裏仿佛馬跟馬夫弄得很好,正在安詳地溜蹄著,這回卻有些昂走疾馳了,可是裏麵有幾個其他的角色倒寫得很有分寸,比如癡心於宗教的西班牙王,Philip, Essex同Bacon的母親都是濃淡適宜的小像。斯特刺奇寫次要人物有時比主要人物還寫得好,這仿佛指出雖然他是個這麼用苦心的藝術家,可是有一部分的才力還是他所不自覺的,也許因為他沒有那麼費勁,反而有一種自然的情趣罷。《維多利亞時代名人》裏麵所描寫的幾個次要人物,比如老淚縱橫,執筆著自辯辭的J.H.Newman狡計百出,跟Manning聯盟的Cardinal Talbot,以及給Nightingale逼得左右為人難的老實大臣Sidney Herbert,頑梗固執,終於置戈登將軍於死地的Gladstone,都是不朽的小品。我們現在就要說到他的零篇傳記了。
他於一九〇六同一九一九之間寫了十幾篇短文,後來合成一本集子,叫做《書與人物》(Books and character:French and English),裏麵有一半是文學批評,其他一半是小傳。那些文學批評文字跟他的《法國文學的界石》差不多,不過講的是英國作家,仿佛還沒有像他談法國文人時說得那麼微妙。那些小傳裏有三篇可以說是他最成熟的作品。一篇述文壇驍將的Voltaire跟當代賢王Frederickthe Great兩人要好同吵架的經過,一篇述法王外妾,談鋒壓倒四座,才華不可一世的盲婦人Madame de Duffand的生平,一篇述生於名門,後來流浪於波斯東方等國沙漠之間,當個駱駝背上的女英雄Lady Hester Stanhope的經曆。這三篇都是分析一些畸人的心境,他冷靜地剝蕉抽繭般一層一層揭起來,我們一麵驚歎他手術的靈巧,一麵感到寫得非常真實,那些古怪人的確非他寫不出來,他這個探幽尋勝的心情也是當用到這班人身上時才最為合式。去年他新出一本集子,包含他最近十年寫的短文章,一共還不到二十篇,據說最近幾年他身體很不健康,但是慘淡的經營恐怕也是他作品不多的一個大原因,這本集子叫做《小照》(Portraitsin Miniature),可是有一小半還是文學批評。裏麵有幾篇精致的小傳,像敘述第一個發明近代茅廁的伊利沙伯朝詩人Sir John Harrington,終身不幸的Muggleton,寫出簡短詼諧的傳記的Aubrey,敢跟Voltaire打官司的Dr.Colbatca,英國書信第一能手Horace Walpole,老年時鍾情的少女MaryBerry,都趕得上前一部集子那三篇傑作,而且文字來得更鋒利,更經濟了。最後一篇文章叫做《英國曆史家》(EnglishHistorians),裏麵分六部,討論六位史家(Hume, Gibbon, Macaulay, Carlyle, Froude, Creighton),雖然不大精深,卻告訴我們他對於史學所取的態度,比如在論Macaulay裏,他說:曆史家必具的條件是什麼呢:分明是這三個——能夠吸收事實,能夠敘述事實,自己能有一個立腳點。在論Macaulay的文體時候,他說這個曆史家的文字那麼純鋼也似的,毫無柔美的好處,大概因為他終身是個單身漢罷。這類的嘲侃是斯特刺奇最好的武器,多麼爽快,多麼有同情,又帶了嫋嫋不絕之音。他最後這本集子在這方麵特別見長,可惜這是他的天鵝之歌了。
我們現在要說到他的風格了。他是個醉心於古典主義的人,所以他有一回演講Pope時候,將這個具有古典主義形式的作家說得花天亂墜,那種浪漫的態度簡直超出古典派嚴格的律例了。他以為古典主義的方法是在於去選擇,去忽略,去統一,為的是可以產生個非常真實的中心印象。他討論Moliere古典派的作風時候說到這位偉大法國人的方法是抓到性格上兩三個顯著的特點,然後用他全副的藝術將這些不能磨滅地印到我們心上去。他自己著書也是采用這種取舍極嚴的古典派方法,可是他所描寫的人物都是很古怪離奇的,有些變態的,最少總不是古典派所愛的那種偉麗或素樸的形象。而且他自己的心境也是很浪漫的,卻從謹嚴的古典派方式吐出,越顯得燦爛光華了,使人想起用純粹的理智來寫情詩的John Donne同將幹燥的冥想寫得熱烈到像悲劇情緒的Pascal。斯特刺奇極注重客觀的事實,可是他每寫一篇東西總先有一個觀點,(那當然也是從事實裏提煉出來的,可是提煉的標準要不要算做主觀呢?)因為他有一個觀點,所以他所拿出來的事實是組成一片的,人們看了不能不相信,因為他的觀點是提煉出來的,他的綜合,他的演繹都是非常大膽的,否則他也不敢憑著自己心裏的意思來熱嘲冷諷了。他是同情非常豐富的人,無論什麼人經他一說,我們總覺得那個人有趣,就是做了什麼壞事,也是可恕的了,可是他無時不在那兒嘲笑,差不多每句話都帶了一條刺,這大概因為隻有熱腸人才會說冷話;否則已經淡於廣切了,那裏還用得著毀罵呢?他所畫的人物給我們一個整個的印象,可是他文章裏絕沒有輪廓分明地勾出一個人形,隻是東一筆,西一筆零碎湊成,真像他批評Sir Thomas Browne的時候所說的,用一大群龐雜的色彩,分開來看是不調和的,非常古怪的,甚至於荒謬的,構成一幅印象派的傑作。他是個學問很有根底的人,而且非常淵博,可是他的書一清如水,絕沒有舊書的陳味,這真是化腐臭為神奇。他就在這許多矛盾裏找解脫,而且找到戰勝的工具,這是他難能可貴的一點。其實這也是不足怪的,寫傳記本來就是件矛盾的事情,假使把一個人物的真性格完全寫出,字裏行間卻絲毫沒有雜了作者的個性,那麼這是一個死的東西,隻好算做文件罷,假使作者的個性在書裏傳露出來,使成為有血肉的活東西,恐怕又不是那麼一回事了,還好人生同宇宙都是個大矛盾,所以也不必去追究了。
跋
讀馭聰的文章每令人想起中世紀時拉丁讚美詩裏一句答唱:Medin vita in morte sumus。“死”似乎是我們亡友生時最親切的題目,是他最愛玩味的意境。但他所意識到的“死”卻不是那天早上在晨光晃耀之下八名綠衣的杠夫把他抬了出去的那回事,那場不了自了的結局原沒多大想頭,雖然我想他也知道是終不免於一次的,他所意識到的乃是人生希望的幻滅,無數黃金的希望隻剩下幾片稀薄的影子,正如他自己在《破曉》裏所說:“天天在心裏建起七寶樓台,天天又看到前天架起的燦爛的建築物消失在雲霧裏,化作命運的獰笑,仿佛《亞儷絲異鄉遊記》裏所說的空中一個貓的笑臉”。讀者也許因此就把他看做一個悲觀者,或相信命運說者,我卻不這樣想,至少我覺得無需拿這些費解的名詞來附會他。從他這集子裏我們就可以看出他是個生氣蓬勃的青年,他所要求於自己的隻是一個有理解的生存,所以他處處才感覺矛盾。這感覺似乎就是他的生力所在。無論寫的是什麼,他的理智總是清醒沉著的,尤其在他那想象洶湧流轉的時候。他自己也曾說過:“在上帝創造世界之前,宇宙是黑漆一團的,而世界的末日也一定是歸於原始的黑暗,所以這個宇宙不過是兩個黑暗中間的一星火花但是了解黑暗也不是容易的事,想知道黑暗的人最少總得有個光明的心地。生來就盲目的絕對不知道光明與黑暗的分別,因此也可以說不能了解黑暗。”惟其心地這樣明白,所以他才能意識到“所謂生長也就是滅亡的意思。”這點他在《善言》,《墳》,《黑暗》裏說得最透徹,這裏也無需我再來重複。他對於人生似乎正在積極的探求著意義,而壽命卻隻容他領悟到這生長的意思,不過單就這一點的真實已足夠我們想念他的了。馭聰平日看書極其駁雜,大致以哲學與文學方麵的較多。有一次他對我說,他看書像Hazlitt一樣,往往等不及看完一部便又看開別部了,惟有Lamb與Hazlitt的全集卻始終不忍釋手。在這集子裏我們也可以看出他確是受了Lamb與Hazlitt的影響,尤其是Lamb那種悲劇的幽默(tragic humour)。以他的環境而論,似乎不該流人這種情調,至少與他相熟的人恐不免有這樣想的。我想這倒不難解釋。所謂“環境”,或“生活”實在是沒有定義的東西,因為我們與外界的接觸往往產生含有極端複雜的經驗,這些經驗所引起的反應更是莫測深淺的問題。幼稚的心理學至少可以令我們相信它這一點點的虛心。Wordsworth的low living and high thinking當然是很可能的,不過也隻是一種可能的化合,反之固未嚐不可,但亦未必必然。這話,讀者要明白,全是活人閑著為理論而說的,其實馭聰的生活何嚐真是high living。他的文章可以說是他對於人生的一種討論,所謂人生當然是隻限於他經驗裏所意識到的那部分。經驗有從實際生活中得來的,有從書本子得來的;前者是無組織的,後者乃經過一種主觀情感所組織的。在一個作家的生活中大概這兩種經驗是互相影響著。它們如何的互相影響即是一個作家如何組織他的經驗的問題。關於這點,似乎沒有詳論之必要。我要簡略的說明這些,因為我感覺馭聰對於人生的態度多半是從書裏經驗來的,換言之,他從書本裏所感覺到的經驗似乎比他實際生活中的經驗更來得深刻,因此便占了優勝。這種經驗的活動也曾產生過偉大的作家,雖然馭聰未必就因此而偉大。所以,我覺得他的文章與他的生活環境並不衝突;他從平淡溫飽的生活裏寫出一種悲劇的幽默的情調本是不希奇的事。
馭聰作文往往興到筆流,故文字上也不免偶有草率的痕跡,唯寫《吻火》,《春雨》,和最後這篇論文卻很用了些工夫。《吻火》是悼徐誌摩的。寫的時候大概悼徐誌摩的熱潮已經冷下去了。我記得他的初稿有二三千字長,我說寫得仿佛太過火一點,他自己也覺得不甚滿意,遂又重寫了兩遍。後來拿給廢名看,廢名說這是他最完美的文字,有爐火純青的意味。他聽了頗為之所動,當晚寫信給我說“以後執筆當以此為最低標準。”Lytton Strachey這篇論文是他的絕筆。他最後那一年很用心的去看了許多近代傳記作品,尤注意Strachey和Maurois二人的方法,因為他自己也想於首寫一本長篇的傳記。Strachey死後,他又重把他的作品細讀一遍,然後才寫成這篇,前後大致用了三四個月的工夫。悼Strachey的文章長篇的我在英法文的刊物上也看過四五篇,(大概隻有這多吧,)我覺得馭聰這篇確比它們都來得峭核,文字也生動得多。我希望將來有人把它譯成英文,給那邊Strachey的朋友看看也好。
馭聰的翻譯共有二三十種。我聽說他所譯注的《小品文選》及《英國詩歌選》都已成為中學生的普通讀物。我是不愛多看翻譯的人,他的也隻看過這兩種,覺得它們倒很對得起原著人。他的遺稿中尚有半本Lord Jim的翻譯及零星隨錄數十則,其餘的他都帶走了。
二十二年除夕葉公超謹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