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e(1573~1631)——他也是史本塞詩派的反動者,他棄掉普通所謂的文字同詩的題目,專從枯索平凡的現實裏去找詩料。他能把臭蟲說得非常有趣動聽;這樣子不用詩的情調遮住現實,卻將現實加以詩化,是很近於近代人和現實肉搏的精神,所以他是近代人所喜歡的。他不單是熱情沸騰,而且思想玄妙,能夠挾著熱情一道兒奔馳。他被約翰生稱為玄學的詩人,他的詩裏每個意象,每個顯明的思想後麵都隱隱地現出人生同宇宙的最終神秘的閃光,使人們想入非非,所以玄學詩人於他倒是個好名稱。
十七世紀詩歌
Ben Jonson同John Donne既是一反伊利莎伯時代作風的詩人,他們自然而然地另開一種詩派,Jonson的古典主義,和Donne的用古怪的幻想溶入詩裏都成為第二代詩人的風氣。當時詩人專取一個很小的題目,堆砌上許多驚人的比喻,用嚴密的構造將四五佳句緊湊成一首完整的短詩。他們失去伊利莎伯時代雄偉壯麗的魄力,因為文藝複興的高潮已經退下去了,他們不能噴出火焰,隻能結些晶晶的露珠。雖然沒有什麼了不得的地方,但是在這類小慧可人的好玩的詩裏,他們不失為達到完善境界的聰明人了。但是這些情詩太斫琢了,弄得後來隻剩下形式,裏麵沒有什麼真情。懇摯動人的情歌暫時不再現於文壇了,一直等到十八世紀的勃萊克(Blake)彭斯(Burns)這般人出來,我們才又有一巢新的歌鳥,唱出牽情的相思曲。Herrick(1591~1674)——他和Donne一樣,也是一個牧師。他的抒情詩音調非常悅耳,好似清溪的歌聲。他唱著鮮花,茅亭,彩柱,暢飲。暮春和盛夜的好景,新婚的夫婦和他們的喜筵,以及天堂的歡娛。他是那時代寫短詩人們裏的最大詩人,他的詩裏存有永生的青春和不醒的幻夢。
Waller(1605~1687)這位十七世紀裏享有盛名的戀歌作家的特色是甜蜜。他在詩的形式上有個大貢獻,他把古代詩人的對句詩體裁(heroic Couplet)改良一下,就變為當時新詩最普通的形式,在詩壇上占有一百五十年的勢力。Lovelace(1618~1658)——他是個風度翩翩的美少年,才華又佳,所以當時人們都愛他。不幸得很,他因為忠於王事被反對黨囚閉起來,他的愛人,Lucy Sacheverell“Lucasta”——又以為他已經死了,就跟別人結婚,他後來窮愁潦倒得不堪,怪可憐地死了。
這個時期裏最大的詩人當然要推那《失樂園》的作者,米爾頓(Milton,1608~1674)。他在十七世紀的位置,正像莎士比亞在伊利莎白時代一樣。他用最美的形式把清教徒嚴正克己,虔信樸實的精神完全表現出來。他曾說過,“詩人自己應當是一首詩”(The Poet must be himself a poem)。他那高尚沉雄的人格正像一首慷慨偉大的詩歌。他生在文學批評開始洗滌英國詩壇的時候,他自己對於古典文學又有很深的研究,所以他的詩沒有伊利莎白時代詩人那種放肆同胡鬧,可是他的想象力是不弱於他們的。他雖然沒有他們的流利自然,可是他有一種更微妙的風格,對於自然也描寫得更深刻,詩的結構也更見謹嚴,最可佩服的是他那種宏大的風韻,蒼老勁遒,絕不是別人所能效顰的。無論詠什麼題材,用什麼格式,他總是具有獅子搏兔那樣的從容態度,所以他能將一種新的生命貫注到一切形式裏去。他的傑作《失樂園》是誰也知道的,尤以開頭兩卷最為偉大,有人說好像兩條大黃金柱子。他的十四行詩在文學史有很重要的位置,以前詩人做十四行詩多半是一寫就幾十首銜接著,內容又脫不了言情說愛,米爾頓卻指出給我們看,十四行詩是偶成的詩最合宜的形式。米爾頓的十四行詩內容是很複雜的,有的是歌夜鶯,有的是歎自己年華的消逝,有的是反抗強暴的呼聲,有的是贈朋友的溫語,因此給華慈華斯這般善於做十四行詩的人們開了一條大路。
他在大學畢業後在家閑居六年,專攻古典文學,後來投到政治的旋渦裏去,做Cromwell的秘書。他那偉大的人格在政治生活裏也是同樣地可欽敬的。他工作太勤,不久就成為盲人了。查理二世複辟後,這位盲詩人隱居著寫下他的傑作,寂寞地死了。
米爾頓是舊時代最後一位的大詩人,是無限好的夕陽。他和伊利莎白時代的詩人同樣地歌詠著人生的熱情,現在卻來了一個新的風氣了。理性同幻想變做詩歌的唯一題目。他們雖然也在做情歌,但卻不是由狂熱裏迸出來的火花,而是理智熔爐鍛冶成的。這般新時代的人們受了法國當時古典主義的文學批評的影響,老是講究剪裁,幹淨,精巧,無疵,明了,這些方麵。他們的詩是冷冰冰的,不過這類結晶的東西也有它的亮光,也有它的美處,也很值得吟味一番,並且約束住了前時代草率放縱的毛病,在訓練方麵來說,的確是很有益的。
Dryden(1631~1700)——是這新時代詩壇上的唯一的權威者。他是諷刺詩的能手,最善於做俏皮的句子。他的目的是想達到強壯有力的思索,微妙精確的形式,文雅無疵的辭句和完美流利的韻律,這幾點他全都成功了。有人說他缺乏同情和熱忱,這是有點冤枉的。他不是沒有強烈的情感,隻看這本集子裏他這首純摯的情歌就知道。他所以好似無情,那是因為他生在批評時代,理智時代,隻有他的理智得到完全的自由發展。所以他不單是個詩人,並且是一位大批評家。人們總跳不出時代,就說他帶些冷酷,那也是可以原諒的。
十八世紀詩歌
(一)古典主義
有些批評家把詩人分做兩類:“自然”的詩人(the poet of nature)和“技巧”的詩人(the poet of art)。前一類是史本塞,莎士比亞,米爾頓這般具有靈感的詩人。他們靠著自己的美麗的心境,偉大的氣魄,和強烈的熱情,來領會“自然”裏美麗,偉大同強烈的意味,他們真可說是和“自然”的靈魂有個神秘的感通。他們既是用想象力將“自然”和盤托出,凡是稟有天性的人們對於他們的作品當然會起共鳴,而感到一種神遊八極,與萬物一體的喜悅。他們從“自然”走到讀者的心裏,使讀者覺得他們的詩歌都是讀者自己心坎裏所蘊有的說不出來的真情。至於那班“技巧”的詩人就大異其趣了。他們是懂得世俗上人情的聰明人,善於觀察社會裏的微末色相,喜歡完整的藝術品,人工烘染過的自然景致,以及人生裏微溫的柔情。總之他們最怕過火,不敢任意奔馳,他們的目的在於合理的安閑生活,他們不求什麼奇觀,不想表示個人的性格,隻是聚精會神來琢磨出玲瓏的字句。他們不講生活內容的豐富,卻想創造溫文爾雅的生活。他們是俗世的俗人,沒有什麼狂夢地執著現實。但是他們在詩的技術上麵的確是費了苦心,那種斬釘截鐵,短小精悍的詩句在詩匠的工夫方麵是很值得讚美的。這類作品好像在一塊小象牙上刻下一篇筆劃清楚,字小於蟻的《滕王閣序》。沒有一個愛好藝術的人不會不嘖嘖稱美,雖然內中沒有多少人生的奧妙和高超的理想。這是假古典主義的妙處,Pope(1688~1744)就是這時代的驕子。他比Dryden更進一步,他詩裏絕沒有Dryden所不免的粗糙成分,也許是因為Dryden的心比他的還更具有力氣的緣故吧。Pope的長處是扮出一個毫無偏見和私心的人,對於事情下個似乎公正的判詞(他有名的長詩《批評論》屬這一類),或者用最刻薄的口氣,把他所厭惡的人物加以微妙的痛罵(他的諷刺詩屬這一類),或者將安閑的生活和人生裏通常家庭朋友的情愫用最雅致的辭句描繪得楚楚可人(他的“書信詩”和我們這集子裏的詩屬於這一類),或者用一種滑稽口氣將小事鋪張地敘述得令人不禁不斷地微笑。他真可說是一位最偉大的具有一切小聰明的詩人。在這類以趣味見長的詩裏,他可以稱王。他是個殘疾的人,脾氣很壞,這也許因為他具有慧眼吧。他才廿四歲就得到伏爾泰(Voltaire)的稱讚,認為“當時全歐的最大詩人”。他一生除卻做詩外沒有別的什麼大事情,不到六十歲就到Westminster Abbey和過去的詩人做永久的伴侶了。
(二)過渡時代
伊利莎白時代末年的詩歌任情寫去,草率粗糙的地方極多,因此失去了自然的美。古典主義起來糾正這個毛病,立下許多規則,他們的詩,雖然完整勻稱,卻太矯揉做作了,也絕不是自然流露的作品。到了十八世紀下半期有一般詩人出來,他們是崇拜史本塞,莎土比亞的,他們是注重熱情,想象力同大自然的,他們是感情主義(Sentimentalism)者,他們覺得“自然”就是“上帝”,那麼人的本性當然是善良的了,愛人類變為人們最重要的道德,愛自然做了他們宗教的信條,隻要人們能夠返到自然境界裏去,天國會頓然現在人間。他們既然懷了這麼一種天真的信仰,熱溢地做出詩來,他們的詩雖不如莎翁同時那些詩人的天馬行空,也都還有一種恬然自適的風姿,遠勝過假古典主義底下小詩人們的死板板的句子。他們多少總受些古典主義的影響。所以他們的作品仍然保留有嚴整完善的構造,這是古典主義唯一的遺產。
詩的作風變了,詩的題目當然也是一樣地換個方向了。前半期的詩人將所有的才華全化在去描摹刻劃上等社會種種的形相和發出尖酸刻薄的熱嘲冷諷,他們絕不去管這天青地碧的大自然,充其量也不過拿來做個背境,湊湊熱鬧罷了。現在感情主義這團火把這冷酷的譏諷溶得無影無蹤。人們離開那虛偽的社交,投身到大自然的懷中去了。起先還是不敢恣情地享受自然的美,卻好像學步的嬰兒,膽小地慢慢進;也可說是因為閉在暗室裏太久了,反受不了陽光的照耀,所以一麵還用手遮著眉頭,隻從手指縫裏偷向外望。到後來在自然裏跳躍飛奔,和自然拈花微笑,就鋪好往浪漫主義的路了。那時既已發現了自然,自然裏飛鳥鳴蟲,遊魚走獸也變為他們所喜歡的東西了,他們常用無限的同情和慈悲來替它們寫照。這種歌詠動物的心情此後在詩壇上老占有很大的勢力。同時他們對於尚在自然懷中的兒童也起了羨慕和驚奇。他們既棄了紳士淑女來讚美野外的風光,當然對於鄉下人的生活會感到濃厚的趣味,他們將村夫野老農婦和鄉裏小姑娘的樸素的生活和真摯的心境用簡明的辭句描繪,那種熙熙攘攘的氣象真仿佛樂園現於人間。但是他們還能看出窮人的辛酸,灑下同情的眼淚。他們一知道了去鑒賞平民生活的苦樂,就走進歌謠文學這叢落英繽紛的樹林。他們忽然知道,天下絕妙的詩歌是俯拾即是的,隻須把曬日黃的老村婦口裏唱的古歌謠記下,就是一首純出天籟的詩,前麵談英國歌謠時所說的Percy是這時候搜集歌謠的大家。總之,這是個過渡的時期,我們由不毛的瘠土將走到花笑葉舞的園中,漸入佳處了。
Henry Carey(1693~1743)——是Halifax公爵的私生子,他寫了幾本笑劇,他最有名的詩是,《Sallyinouralley》這首歌謠。
Gray(1716~1771)——這位害羞的,恬退的,神經銳敏的詩人是生性愁悶,善於說出自己胸中鬱著幽情的人。他旅行外國時寫回給他母親和二三知交的書信都非常可喜,我們現在讀那些信,仿佛有一個流連於意大利山光水色中的愁人現在我們的眼前。他耽於冥想,深有所感於人事的變遷,他那首《墓畔哀歌》(Elegywrittenina Counry Churchyard)是這類撫今追昔文學裏的傑作。但是他也瞧出人間世裏的滑稽情調,有時用他那奇妙的幻想,做出蘊有無限回甘意味的詼諧詩;他的好友說:“Gray除開滑稽文學外什麼東西都很費勁;滑稽是他天生的,特有的心情。”我們這裏所選的是一個好例子。他一生沒有什麼大事情,晚年做牛津大學近代史和近代文學教授,可是他沒有上過一次講堂;他的詩不多,卻都具有很高的價值。
高爾斯密士(Goldsmith,1728~1774)——這位詩人脾氣極好,心地極仁慈,自己做人卻胡塗到萬分。他在大學裏當苦學生,後來想做牧師,但是他的衣服太豔麗了,因此落選。他買好艙位預備渡重洋到美國去墾荒,可是當船離開英國時,他正逛得高興,就忘記按時上船了,隻好又回到家鄉去。他轉過念頭來去學法律,又沒有學好,最後到愛丁堡醫科學校裏念書。野性難馴,在那裏玩了兩年,他忽然想到大陸去,名義自然是去繼續學醫,他在荷蘭得到一個莫名其妙的學位,然後漫遊大陸,靠他的吹蕭本領來糊口。一年後回到祖國,當然還是一貧如洗的。他回來後幹許多無聊的事,當小學裏的助教師,當書店裏受雇的作家。他還掛過招牌當醫生,但是門可羅雀,他後來病死是他把自己醫壞了,那麼那般不來就珍的人們真有先知之明。他此後的生涯是花在著作,躲債,(他老是欠債,不管他掙了多少錢)和幹慷慨的事情之中。他死時還有許多未清的債。但是他性情的和藹,品行的純潔,思想的高尚是凡跟他接近的人們所異口同聲地讚美的。他終身行事老像個小孩,具有小孩的任性和小孩的天真。他是英國文學史中最可愛的人物的一個。
他寫有一篇小說《威克斐牧師傳》(Vicarof Wakefield)——許多小品文字,最有名的是The Citizen of the World那是假托一個僑居英國的中國人寫給住在北京的老師的許多書信,裏麵有描狀英國當時社會情形非常有趣。他還寫有兩本喜劇《詭姻緣》(She Stoops to Conquer)同《Thegood-natured Man》。他有兩篇長詩《荒村》(The Deserted Village)同《The Traveller》。他相信古典主義,但是他那愛自然,愛人類的天性和冷冰冰的古典主義實在是水火不相容的,所以他的詩形式上不管多麼古典派的,內容始終是新的精神——感情主義。他無論在哪種作品裏都十分顯明地流露他的性格,他那仁者之心是溢於言表,這點也是這新時代的精神。
勃萊克(Blake,1757~1827)——近代許多批評家認他為第一個說出十九世紀浪漫派的思想的人,因為他是第一個用想象的能力將我們從現實裏解放出來。他的想象力能使他現出萬千色相,一會是天真爛漫的小孩,唱出蘊有極美童心的短歌,一會兒化為世故老人,看到世界裏一切陰險和權謀,一會兒與自然為侶地領略大地的風光,一會兒看穿宇宙極深奧的神秘。他最可驚的天才是在能用極簡單的字句,幾乎一大半都是單音字的,將這許多意思傳弟出來。並且因為他用的是最易明了的短字,這些意思也更深刻印在我們的心裏。當他唱山羊,小花,春天和催眠歌時,他用的字句是這麼簡單,真好似一個牙牙學語的小孩倚在慈母膝下時說的囈語。他那種意思極分明的辭句說到神秘時,我們加倍地感到那真是宇宙裏最深的神秘,是剝蕉般找到人生的核心的作品,因為他的文字正好似一塊透明的玻璃,我們得到和神秘直目相視了。那班用莫名其妙的字眼來說神秘的人們說的不是神秘,倒是表現自己思想能力的薄弱。要這樣子況得明白萬分,而裏麵的神秘卻終是一個不可解的神秘,這才是真正的神秘詩人。他八歲時就常在白天裏看見天使,他一生裏和靈的世界總是相通消息的。他又是個善於鏤版的人,他用銅版畫來做他詩集的插圖,這種銅版雕刻是他所發明的,他那些書也正和他的詩一樣,具有空前絕後的美。可惜他死後,一位朋友說這類淫巧的技術是魔鬼指使的,把他的心血都付之一炬,隻剩一點兒下來,做我們讚美同悵惘的材料。他和Donne一樣都是現代人所樂道的詩人。
彭斯(Burns,1759~1796)——若使我們要找一個真正的出自田間的平民詩人,那麼不能不推這位貪酒好色的農夫彭斯了。他從十四歲一直到廿四歲老在他父親的田裏耕作,To A Mouse就是他耕田時的一點感觸。他的詩集發表後譽滿全國,他的生活也更放蕩,才三十七歲就因身體摧殘太甚而死了。從十七世紀以來,熱烈的戀歌已絕響於文壇許久了,彭斯的情詩卻能承接伊利莎白時代一往情深的情調,重燃起抒情詩的火焰。他不單是能寫出激越的詞句,他幾乎每句出口的詩都帶了這感奮的色彩。那時正需要這麼一個情感極濃的人來撥開理智的霧障,彭斯拿鄉下人的誠懇,衝破當時詩歌裏種種的虛偽同束縛。他還介紹給我們他對於自然那種親切同諸熟的態度,渾樸動人的蘇格蘭土語,以及許多新的材料,如鄉下的佳節盛會,愛動物的心情,地方色彩以及快樂入世,嘻嘻哈哈的人物。愛情,悲情,詼諧,大自然,總之凡是可以激動人心的東西都在他的詩裏找出。他這個多情多感的心靈拋棄了一切古典主義的桎梏,放口地用他家鄉的土語唱歌,到這時候,我們已走進波濤洶湧的浪漫時代了。
《英國詩歌選》序言(2)
十九世紀詩歌
(一)浪漫派時代
返於自然的呼聲,我們在前幾位詩人的詩裏已經隱約地聽到了,現在卻是自覺地說出。人們因為感到自然的偉大,就覺得最近於自然的鄉間生活是理想的生活,天天受自然的陶冶,和自然的精神息息相通,溶在自然裏麵的鄉下人是理想的人物。他們對於人們天生的熱情和性格也起了尊敬,覺得這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他們認為我們在大自然裏是平等的,同是大自然這位母親的兒子,所以一切國界,種界,階級界,貧富界,在他們眼裏都是無謂的區分。我們同樣地具有人性的尊嚴,越是平凡的生活,與自然越是接近。他們又看出自然裏有無限的神秘,自然是神的化身,因此他們都是偏於泛神論的。總之,他們所歌詠的是當我們與自然,與神奇,或者與平凡生活的哀樂接觸時所得的牽情的經驗。他們這種新鮮的題材已經夠值得我們的欣賞了。
他們的文字的富麗,音律的複雜,敘述裏所含的力量和烈火,情感的溫柔和濃厚,看到人們靈魂深處和大自然深意的識見,一種更廣大同更有智慧的仁慈心,都是極可驚人,差不多是任何時代也趕不上的。他們這樣子憑著想象力來對於一切做更深一層的觀察,的確另辟了一塊新的境地。在這塊新花園裏野花芳草任意燦爛地開著,絕不受古典主義種種的藩籬,他們的詩句乘一時詩興而抑揚頓挫,不去講死板板的和諧,結果倒產生一種更微妙的音樂。他們真可說是抓到詩的神髓了。自由是他們一切行動的理想目的。他們的確把詩歌解放了,使詩的精神得到自由的發展。這算是英國詩壇上的極盛的時代。
華茲華斯(Wordsworth,1770~1850)——這位湖畔詩人的幼年是在清秀的湖邊過去的,當他是個小孩子時,就喜歡那裏明媚的風景,後來也就死在這寂寞的地方。法國革命爆發的時候,他跑到法國參加活動,還有一段浪漫的戀愛,生了一個私生子。他的親戚斷絕他經濟的來源,他隻好回到英國來,這使他免得跟那般革命黨同上斷頭台去。他有一位患肺病的朋友死後留下給他九百金鎊,他就靠著這筆款到鄉下去,度個清貧的生涯。
當法國革命變為拿破侖專製的局麵,他很痛心,失望於一切了。這時他的妹妹Dorothy同他的好友Coleridge帶他回到詩的園地裏去。他們漸漸形成一個理想,那是用睜開的眼睛和敏捷的想象力去觀察自然和人。他對於“自然所取的態度和他以前的詩人是完全不同的。他認為自然是個活的東西,具有一個靈魂。這個靈魂浸潤到花草山水裏去,使它們各自具有靈魂。我們的心和自然的靈魂本來有個預先安排好了的和諧,所以自然能夠把她的思想傳給我們,我們也能深切地去體貼,等到最後自然和我們化為一氣了。他這樣子將自然人格化,他對於自然正像對於朋友或者對於姊妹那樣愛著。這是他對於自然那種親切的觀察,同熱情的描寫的來源。
他這個崇拜“自然”的宗教有力量來鍛煉同安慰人生。他看出簡樸生活的可敬,英雄的功業不能打動他的心,他所最讚美的倒是近乎白癡的鄉下人和看出自然的神秘的小孩子。他談著人事時總是這樣獨具隻眼,人生從他的詩裏放出一道又清醒又嚴肅的光輝。
他主張感情要經過一度恬然心境的洗滌後才能人詩,所以他不常做情詩,怕的是情歌的熱烈口氣會違背了這個原則。但是他那幾首情詩是極可愛的,真可惜不曾多做幾首。
辜勒律己(Coleridge,1772~1834)——華茲華斯的天才是在於將詩的精神貫注到簡明的真理裏去,辜勒律己的長處卻是使本來有詩意的東西會具有現實的力量,使人們不得不信。他的詩多半是關於縹緲神奇的事情,然而裏麵的個個意象都這麼有生氣,我們卻覺得這些幻想是比捉摸得住的東西還要更真實些。他使我們在空中樓閣時好像是足踏實地的。這樣子他提高了我們的心境,我們能夠容納荒誕的幻想了,不再像從前那麼心地褊狹,老執著眼睛看得見的事物。他是個辯才無礙的哲學家,凡是跟他談話過的人們都震驚於他的娓娓動聽的辭令,據說他能將最玄妙的理論說得非常分明。他又是個識見精確的批評家。有人說他是英國唯一的批評家,他能說出各門文學的精義,他那銳敏的眼光看出作品裏的藝術生命,絕不像當時斷章取義,肆口謾罵的批評家。他雖然有這麼多的天才,可是他的詩篇不多,這一半是因為他對於法國革命的失望,他的身體不康健和他的吃鴉片習慣,一半也是出於他天性裏的意誌薄弱,缺乏執行的能力,和不能耐勞。所以他自己的成就不多,——這些一點兒的傑作卻是極有魔力的詩歌,——而他激發別人的文學天才的功勞是非常大的,華茲華斯就是一個好例子。他的傑作也是當他和華茲華斯同住在一起互相勉勵那一年裏做成的。此後他和華茲華斯兄妹到德國去,回國後他們同騷西(Southey,他的妻子是騷西妻子的姊妹)同卜居於湖濱。他此時因為生病染上鴉片癮,這做了他終身的惡魔。他把妻子交給騷西去供給,自己就在英國和大陸遊蕩一生。華茲華斯說道:“當時別人雖然寫有奇異的作品,辜勒律己是他所知道的唯一的奇異的人物。”
Landor(1775~1864)——他是浪漫派裏得到古典文學的真精神的詩人。他將浪漫的空氣和古典文學的完整,文雅同節製合在一起。他的短詩很有希臘短詩(epigram)的風味,恐怕隻有Ben Jonson能夠和他相比。他詩裏的氣魄是任何人都趕不上的,好像盤空的蒼鬆,或者大海的波峰。他一生遭遇多半是不如意,喜歡同人家打官司,他一份很大的家產就在法庭裏花去一半,還有一半他揮霍得幹淨。老年時他的兒子不肯供給他生活費,若是沒有白朗寧的殷勤款待,他將受到饑餓的苦痛了。他的詩還不如他的散文那麼有名,那也是熔浪漫派的斑斕色調和古典派的優雅均勻於一爐的作品。他替後來散文家辟一條途徑,可說是最早的散文革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