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許多年的催眠施術實踐與理論研究,我們有成功,也有失敗;有歡欣,也有苦惱;當然,更有一些心得與體會。這裏把這些心得與體會梳理出來,貢獻給大家,自認為可以讓讀者對催眠術有更深入地了解,也可為初學催眠者提供一些經驗與教訓。
1、催眠的效果存在很大差異
在我們前麵所講述的11個治療個案中,個個都很成功,效率顯著。但我們必須聲明,那隻是我們治療結果的一部分,非常成功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我們曾對催眠療效進行過評價。評價分為來訪者當場評價,即催眠結束之後根據來訪者的感受進行評價;其次是來訪者反饋評價,即來訪者回到生活實踐中以後通過各種形式反饋催眠的療效。療效評價的結果分為四個等級:無療效是指無法進入催眠狀態的,主要為受暗示性程度低和注意力難以集中的類別;有些療效是指對症狀沒有多少改善,但是能夠感到放鬆,有輕鬆之感的一類;療效良好的是指能夠對症狀進行緩解、調節,降低痛苦的程度,但還需要進一步自我調節的一類;療效很好的是指症狀得到徹底治愈。
評價結果如次:
無療效的:14.93%;
有些療效的:11.94%;
療效良好的:22.38%;
療效顯著的占50.75%;
這表明:催眠術不是對所有的人都適用,對所有的症狀都適用。誰也不能保證每一次的,對每一個人的催眠都能成功。和任何治療方法一樣,它也存在一個適應性人群的問題。究其原因,有以下幾條:
首先,不同的性別催眠的深度有差異。女性的催眠深度深於男性(平均秩,男=27.24,女=37.53,P=0.028*)存在顯著性差異。女性的催眠感受性高於男性(平均秩,男=24.00,女=31.50,P=0.042*)存在顯著性差異。不同性別在催眠療效及催眠程度轉化方麵不存在顯著性差異(P=0.068;P=0.646)。
其次,催眠感受性存在顯著性差異。除了那些幾乎完全不能接受催眠術的人以外,我們使用斯坦福催眠感受性評價量表,對能夠接受催眠的來訪者的催眠感受性進行評價,其中低感受性占29.82%;高感受性占70.18%,催眠感受性存在非常顯著性差異(P=0.002)。
再次,催眠深度與療效之間存在非常顯著性相關(r=0.923,P=0.000**,N=67),可以得出結論催眠程度越深療效越好;催眠程度轉化與療效存在顯著性相關(r=0.388,P=0.012*,N=67),即催眠程度加深有利於催眠的療效。
最後,催眠師的水平,催眠施術時催眠師自身的狀態(如精神是否飽滿,注意力集中程度,施術水平,人格魅力)也與催眠效果有直接的聯係。
2、催眠程度與心理治療療效的關係
有數據表明,催眠深度與心理治療療效之間存在0.9以上的高相關,也就是說,要取得好的治療效果當然是催眠程度越深越好。在治療過程中有的人是第一次接受催眠療法就能夠達到深度,這樣的人往往是具有高催眠感受性的,加之求治欲望強烈,一般會產生神奇的療效。不過,我們在實踐中的體會是,淺度、中度催眠對於心理治療也能夠產生一定的療效。而且也不是所有的人,所有的心理問題都需要很深的催眠深度。況且很深的催眠深度也不是完全沒有弊端,比如說,對催眠師的依賴程度就會加重,這可不是什麼好事。
淺催眠狀態中來訪者軀體肌肉處於鬆弛狀態,眼瞼發僵,思維活動減少,還不能按治療者的暗示行動,事後訴說未睡著,周圍一切都聽到,都知道,就是不能也不想睜眼,隻感覺全身沉重、舒適。在這種狀態下,被催眠者的心理防衛漸漸降低,能說出平常不願意流露的話,心情也比較平穩,適合進行一般的心理谘詢。催眠狀態下來訪者能夠達到徹底放鬆的程度,催眠過程中的放鬆與意識層麵引導的放鬆是存在本質差異的,意識層麵的放鬆需要長時間的訓練,需要從放鬆的反麵,即感受緊張來體驗放鬆,即使如此還是難以真正達到徹底放鬆的程度。而催眠狀態下隻要來訪者根據指令,通過對呼吸、肌肉等方麵的調節,很快就能夠達到放鬆的要求。所以即使淺催眠的來訪者同樣也能通過放鬆緩解心理壓力,產生舒適感,人群中絕大部分人都可以通過淺催眠達到此效果。
中度催眠狀態來訪者瞌睡加深,皮膚感覺遲鈍,痛閾值提高,順從。事後病人說他開始突然睡著了,後來又醒了,問他:“治療者跟他說了些什麼?做了些什麼”?病人隻能記起催眠初期治療者的言語和行動。此種催眠狀態被催眠者身心放鬆,也能夠對於催眠指令作良好反應,同時,被催眠者意識清醒,甚至比平常更清醒。這時候,意識與潛意識搭起了一道橋梁,催眠師可以直接對潛意識下指令,潛意識可以直接把特定的訊息送到意識層麵,被催眠者能夠回想起遺忘的內容,甚至重臨其境。台灣催眠大師廖閱鵬先生的大部分催眠治療都是在這個狀態下進行的。廖先生認為在心理治療時,深度催眠狀態並不需要,尤其心理治療常常著重在當事人對於過往經驗的重新詮釋、人生經驗的統整,都需要清醒的意識狀態來參與,所以中度催眠狀態是最合適的。在我們的治療實踐中發現,中度催眠也可以達到很好的治療效果,其原因主要是幹預了無意識,甚至可以說是和無意識直接對話,這比意識層麵的心理谘詢效果要好得多,即使谘詢師說的是同樣的話,意識層麵的接受往往會產生阻抗作用,而無意識由於阻抗作用小,接受的可能性就大。
深度催眠狀態是指,被催眠者身心放鬆,對於催眠指令反應良好,但是,他的意識不清醒,甚至不知道當時四周的狀況,沉浸在非常主觀的個人世界裏。當結束催眠時,很可能也無法記住催眠中發生過的那些事情。催眠舞台秀就是刻意將參與者催眠到深度催眠狀態,誇張地表現出“完全被催眠師擺布”的娛樂效果。在心理治療時,深度催眠狀態並不一定需要,要根據具體人、具體情況而定。
3、什麼人不能接受催眠術
在我們所做的催眠個案中,約有15%人無法被催眠。他們也是治療心切來尋求催眠術幫助的,態度也是積極、主動,相當配合。為什麼就不能成功呢?我們對這些不成功的個案進行了分析,發現這些個案的共同特點是受術者具有強迫症狀或者是強迫傾向嚴重而注意力無法集中。當接受催眠師的指令時,注意力非常容易渙散,頭腦裏不由自主地冒出種種雜念,盡管來訪者一再力圖排除這些與催眠指令不相應的念頭,但是結果卻適得其反,越是排除雜念越多,最終使得催眠無法進行。通過對這些個案的SCL-90強迫症狀分的測定,強迫症狀因子分在2.8~3.7範圍之內,即存在不同程度的強迫。並且均為強迫觀念,而非強迫行為,有較強的治療欲望,普遍感到痛苦而無法自行解除。接受催眠的次數平均為3.6次,催眠程度均無任何改變,連淺催眠也無法達到。目前較多地看到網絡上的有關內容,對催眠治療強迫症比較樂觀,並且有一定的實證效果,而我們在非藥物性催眠過程中發現,強迫症患者或強迫傾向者由於注意力無法集中是不能進入催眠狀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