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活動技能簡介
組織活動,是指教師在課堂教學中精心設計具有教育性、探索性、創造性的以學生自主活動為主的學習活動方式,在這自主的學習活動中,學生主動參與、主動實踐、主動思考、主動探索、主動創造,從而實現認知、情感、個性等全麵和諧主動發展。當今課堂教學改革的一大趨勢就是改變以教師講授、學生傾聽和記憶為主的教學方式,創設豐富多彩的學習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與老師和同學交流,與學習環境、學習材料相互作用,在活動中實現學習和發展。
課堂教學組織活動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麵:
第一,促進學生學習主動性。學生由於擁有了學習的主動權和充分的自由,在學習活動中表現出濃厚的學習興趣和強烈的學習熱情,他們有意識地積極主動地參與學習活動,具有強烈的主人翁精神,不是教師的傳聲筒或教師意旨的執行者,真正實現了從“要我學”到“我要學”轉變。
第二,鍛煉了協作能力。開展活動需要小組分工協作,共同計劃、實施、評估活動過程,隻有小組各成員較好地互相配合、互相協作,才可能確保活動獲得成功。
第三,促進競爭意識。現代社會是競爭的社會,語文教學應培養學生良性競爭意識。課堂教學中的活動,一般都是小組內需要合作,小組與小組之間則形成學習的競爭,這種競爭是小集體的競爭,有利於培養學生良好的競爭精神。
第四,培養創造能力。課堂教學中的學生學習活動雖然是在教師指導下開展的,但活動的主體是學生,從活動的策劃到活動的開展,再到活動的評議,都充分發揮學生的能動性。學生在活動過程中能動腦思考,動手操作,親身體驗和探索。這樣,學習活動真正成為培育學生實踐能力和創造能力的良好環境。
二、組織活動技能的理論視野
(一)活動理論
活動理論最早源於前蘇聯心理學的文化曆史學派。1922年魯賓斯坦在《創造性自主活動的原則》一文中,首次將屬於哲學範疇的“活動”概念引入心理學,指出“活動”不僅僅是外顯的行為,實際上它與意識有著必然的聯係。之後,維果斯基、列昂節夫等人對此展開了研究,並在心理學相關學科的應用方麵獲得很大成功。1975年,列昂節夫的《活動·意識·個性》一書的出版,標誌著活動理論完整框架的形成。
所謂活動,是指主體與客觀世界的交互作用的過程,活動具有自己獨特的結構、自己的內部轉變和轉化,並且還有自己的發展係統。首先,活動包括兩個基本的過程:一是主體對環境的作用,二是環境對主體的反作用。主體在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既認識和改造著環境,又認識和改造著自身。主體要與客體發生作用,必須通過一定的中介。這個中介就是活動。其次,活動是一個由多種要素構成的、具有多重轉換關係的層級性係統。在這些構成因素中,主體、客體和目的是活動的三個基本要素。活動由行為構成,行為由具體操作實現。需要、動機與活動相關,目的與行為相關,而條件與實際操作相關。活動係統中包含著多重關係:一是主體與客體關係,二是主體與其他主體關係,三是主體與自身的關係。活動係統中包含多種單向作用以及雙向轉換的過程。單向作用過程包括外部活動與內部活動。雙向轉換過程包括外部活動的內化與內部活動的外化,活動與行為的相互轉化,行為與操作的相互轉化,需要、動機、目的、條件之間的相互轉化以及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相互轉化等過程。活動的多種要素、多重關係和多種過程,決定了活動的多種功能。
活動理論對學習有著獨到的解釋,認為學習是一種有目的、積極建構的、認知性的、社會性的實踐活動,意義的形成是參與一項活動的人們之間進行社會協商的過程,個體的知識建構過程是和社會共享的理解過程不可分離的。可見,活動在學習中具有重要的意義,活動是認識發生發展的內在機製,是意識、個性形成的真正基礎,人是通過活動與周圍環境發生聯係,不斷接受社會環境影響,積累經驗,內化人類文化成果的結果,實現著由“自然人”到“社會人”的轉變。
活動理論給教育的啟迪是,學校教育要創設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活動,為學生提供適合個性發展的條件,幫助學生挖掘潛力,引導學生在學習交往活動中分享理解和知識,合作建構意義,即一方麵是把自己的知識給同學們分享,另一方麵在同學和老師的接受、賞識、補充、評議中獲得進步,從而促使學生的智能和個性得到和諧全麵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