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爸爸在送走對方後,應該好好地和蘇童聊一聊。注意,不是教導,是聊天。等孩子把事情都說出來了,爸爸可以給孩子提建議:“如果是我,我會這樣做……”這種和孩子分享的建議方式更容易引起孩子的共鳴,更容易被孩子接受。
學會對孩子“迂回作戰”。
“媽媽,我想去那上麵玩。”6歲的朱敏指著公園門口那座石獅子說道。
“不行,被管理員看到要罰款的。”
“媽媽,我要去那裏玩,我就要去嘛……”朱敏開始撒起嬌來。
“我說不行就不行!”媽媽煩了,斬釘截鐵地拒絕了孩子,拉著她往公園裏走去。
朱敏覺得委屈,不肯走,和媽媽僵持不下,媽媽用力一拽,她哇的一聲哭了起來。
如果爸爸媽媽表現得太專製,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孩子就會從內心中生出排斥感,就會和父母對著幹。其實,就像上麵說過的,父母總是認為孩子應該聽自己的,所以才會語言強硬。其實,媽媽完全可以“迂回作戰”,這樣勸說朱敏:“你想坐上去玩是吧,是不是覺得坐在上麵很威風?很好玩?”朱敏如果說“是!”媽媽可以繼續說:“可是管理員不允許小孩子坐到上麵去玩,這是規定啊!而且你想想,你坐上去了,然後管理員將你轟下來,是不是很沒麵子啊?”
這時,孩子的態度估計就會轉變了。
不要做“無能型”的父母。
12歲的小君在學校打架了,老師叫來了小君的媽媽。在和老師保證要好好教育小君後,媽媽將小君領回了家。
“算我求你了,讓我省點心吧!”媽媽語氣中流露出太多的無奈和傷感。
小君聽到後有些無所適從,隻覺得胸口一股氣憋著發不出來。
過了幾天,學校裏又傳來了小君打架的消息……小君當時聽到媽媽這樣說時,心裏可能是內疚的,也可能感覺父母很“無能”,竟然如此軟弱,還向自己“求饒”。無論孩子怎樣認為,他都很難真正改過來。所以,父母在教育孩子時,不要在孩子身上施加太多沉重的東西,不要顯示出自己的無奈與無能。
不要以為隻有罵孩子才是對孩子自尊的傷害,父母以孩子的行為為借口“自虐”,也是在傷害孩子的自尊。比如說:“我求求你,饒了媽媽,別給我惹事了,好嗎?”
孩子需要父母來確立他行為的規範。對孩子求饒意味著父母對孩子的行為徹底失控,拿孩子沒辦法。在父母這樣軟弱的表現麵前,孩子又怎麼能有決心改正自己的行為呢?
其實,小君的媽媽可以這樣說:“媽媽工作很忙,如果你總是在學校惹是生非,媽媽也很累。你已經長大了,那些道理你都懂,媽媽希望你能自我約束。你能做到嗎?”
溝通箴言
孩子的心靈很脆弱,父母如果說話時不謹慎,就很可能因為一句氣話,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傷害。要嗬護好孩子的心靈,父母就要控製好自己的情緒,不急躁,不動怒,慢慢和孩子溝通。隻要父母有耐心,總會找到合適的溝通方式。
“孩子,還記得我們上周的‘約法三章’嗎?”
隻是責罵孩子是無效的,要爭取到孩子合作的意願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矩可以說是人們生存和活動的前提和基礎,人們隻有在一定的活動範圍之內,人身安全和權利才能受到保護。
同樣的道理,孩子的成長一樣需要規矩。他心中應該有一把標尺,作為衡量對錯的標準。這樣,孩子才能在不受成人強製和懲罰的生活中,走上自由、快樂的成長軌道,親子間的溝通也才更順暢。可見,規則意識應該從小在孩子的思想裏紮根。
很多父母一聽到“規矩”便嚴肅起來,認為教育孩子就是“我說,你聽”。
實際上,不是這樣的。父母可以和孩子“約法三章”。
方晴上五年級,總的來說是一個優秀的孩子,但有時喜歡和媽媽“擰”著來。媽媽叫她寫作業,她非要看一會兒電視;媽媽叫她吃飯,她非要稍等一會兒。對她這樣的行為,媽媽有時也會大發雷霆。但是,媽媽仔細反省,應該努力培養她的好習慣才是關鍵。
一天,媽媽找女兒聊天,說:“晴晴,我們來個‘約法三章’怎麼樣?媽媽身上肯定有很多缺點,你提出來,隻要合理,我一定改掉。”方晴一聽,立馬來了精神,最後母女間經過協商達成一致。
媽媽要做到:
第一,進方晴房間前,一定要敲門,得到允許後才能進入;第二,不隨便翻看日記本、信件;第三,不逼迫方晴做不願意做的事情,不能亂發脾氣;第四,方晴每天完成任務後,不再限製她的自由。
方晴要做到:
第一,每天放學回家後,按時完成作業,不能拖拉;第二,凡事要講道理,不能亂使小性子;第三,每天看電視、玩電腦的時間不能超過半個小時;第四,出門前一定要讓媽媽知道去了哪裏和回來的時間。
規矩製定下來後,方晴興奮得不得了,把它抄下來,貼在了書桌前。每次,方晴要違反規則時,媽媽就提醒她:“記得‘約法三章’啊!”執行了一段時間後,方晴慢慢變得自覺了,媽媽也不用在她耳邊嘮叨了。
媽媽和方晴之間的“約法三章”規範著雙方的言行,體現著公平、平等的原則,往往這種製約更能讓孩子接受,也能讓她自覺地執行其中的內容。同時,媽媽也能在規矩中看到自身的不足,真正做到尊重孩子。當然,在使用這個方法時,父母一定要遵守規矩中的內容,孩子才會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