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二章(2 / 3)

先是司馬光言:“前代帝王升遐,後宮下陳者,盡放之出宮,還其親戚,所以遂物情,重人世,省浮費,遠嫌疑也。竊惟先帝恭儉寡欲,後宮侍左右、承寵渥者至少,而享國日久,歲增月積,掖庭之間,冗食頗眾,陛下以哀恤之初,未忍散遣。今山陵祔廟,大禮俱畢,謂宜舉前代故事,應先帝後宮非禦幸有子及位號稍貴並職掌文事之人,其餘皆給與妝奩,放遣出外,各令歸其親戚,或使任便適人。書之史冊,亦聖朝一美事也。”癸未,放宮人百三十五人。

甲申,禦邇英閣,諭內侍任守忠曰:“方日永,講讀官久侍對未食,必勞倦。自今視事畢,不俟進食,即禦經筵。”故事,講讀畢,拜而退,帝命毋拜,後遂以為常。

帝自即位感疾,至是猶未全安,每不喜進藥。呂公著講《論語》“子之所慎齋、戰、疾”,因言:“有天下者,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其於齋戒祭祀必致誠盡恭;古之人君,一怒則伏屍流血,故於興師動眾不可不謹;至於人之疾病,常在乎飲食起居之間,眾人所忽,聖人所謹,況於人君,任大守重,固當節嗜欲,遠聲色,近醫藥,為宗廟自愛,不可不謹。”帝為之動容。後因輔臣奏事,語及公著,歐陽修曰:“公著為人恬靜而有文。”帝曰:“比於經筵講解甚善。”

司馬光言:“伏見權禦史中丞王疇建言,乞陛下循真宗故事,幸諸寺觀祈雨,朝廷雖從其請,至今車駕未出。臣愚以為車駕暫出,近在京城之內,亦何必拘瞽史之言,選揀時日!伏望斷自聖心,於一兩日間,車駕早出,為民祈雨,以副中外之望。”甲午,祈雨於相國、大清寺、醴泉觀。帝久不豫,至是士庶瞻望,歡呼相慶。

五月,己亥,詔:“自今水旱,命官禱於九宮貴神。”從胡宿言也。

丁未,命天章閣待製呂公著同修起居注,邵必編集仁宗禦製。

戊申,皇太後出手書付中書,還政。先是帝疾稍愈,自去年秋,即間日禦前後殿視朝聽政,兩府每退朝,入內東門小殿覆奏太後如初。韓琦欲還政天子,而禦寶在太後所;乃因帝祈雨還,令禦寶更不入太後閣。嚐一日取十餘事稟帝裁決,悉皆允當。琦退,與同列相賀,因謂曾公亮等曰:“昭陵複土,琦即合求退;顧上體未平,遷延至今。上聽斷不倦如此,誠天下大慶。琦當於簾前先白太後,請一鄉郡,須公等讚成之。”於是琦詣東殿,覆奏帝所裁決十餘事,太後每事稱善。同列既退,琦獨留,遂白太後求去,太後曰:“相公安可退!我當居深宮,卻每日在此,甚非得已。”琦曰:“前代如馬、鄧之賢,不免貪戀權勢;今太後便能複辟,誠馬、鄧所不及。”因再拜稱賀,且言:“台諫亦有章疏乞太後還政,未審決取何日撤簾?”太後遽起,琦即厲聲命儀鑾司撤簾;簾既落,猶於禦屏後微見太後衣也。

庚戌,帝始日禦前後殿。

禦史中丞王疇上疏曰:“今陛下南向負扆以臨群臣,原其本始,由皇太後擁翊顧複而然;而推避威福,能以國柄專歸陛下,雖古之賢後,不能加也。請詔二府大臣講求所以尊崇母後之禮。若朝廷嚴奉之體,與歲時朔望之儀,車服承衛之等威,百司供擬之製度,它時尊稱之美號,外家延賞之恩典,凡可以稱奉親之意者,皆宜優異章大,以發揚母後之功烈,則孝德昭於天下矣。”帝從之。即日,詔中書、樞密院參議尊崇皇太後儀範以聞。

辛亥,帝問執政:“積弊甚眾,何以裁救?”富弼對曰:“須以漸厘改。”又問:“以寬為治如何?”吳奎對曰:“聖人治人固以寬,然不可以無節。《書》曰:‘寬而有製,從容以和。’”又問前代宗室,弼對曰:“唐時名臣,多出宗室。”奎曰:“祖宗時宗室皆近親,然初授止於殿直、侍禁、供奉官,不如今之過也;朝廷必為無窮計,當有所裁損。”

壬子,詔:“皇太後令稱聖旨,出入唯不鳴鞭,它儀衛如章獻明肅太後故事;有所取索,本使臣錄聖旨付所司;其屬中書、樞密院,使臣申狀,皆覆奏,即施行。”

丙辰,上皇太後宮殿名曰慈壽,加宣徽北院使、保平節度使、判鄆州曹佾同平章事。

初議除拜,帝以問宰相韓琦,琦曰:“陛下推恩元舅,非私外戚也。”以問樞密使富弼,弼對如琦。遂降製,而太後持其製弗下。帝固請,乃許。

學士院奏詳定改律敕官文書與禦名同者凡二十字,餘令依此以音義改避,從之。

壬戌,以帝康複,命輔臣謝天地、宗廟、社稷及宮觀。

癸亥,宰臣韓琦等奏請尊禮濮安懿王及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詔須大祥後議之。

司馬光上皇太後疏曰:“竊聞道路之言,近日皇帝與皇後奉事殿下,恭勤之禮,甚加於往時;而殿下遇之太嚴,接之太簡,或時進見,語言相接,不過數句,須臾之間,已複遣去。如此,母子之恩,如何得達?婦姑之禮,如何得施?推其本原,蓋由皇帝遇疾之際,宮省之內,必有讒邪之人,造飾語言,互相間諜,遂使兩宮之間,介然相失,久而不解。殿下浚發慈旨,卓然遠覽,舉天下之政歸之皇帝,此乃宗廟生民之福。然臣竊料讒邪之人,心如沸湯,愈不自安,力謀離間。願深察其情,勿複聽納,遠斥其人,勿置左右,使兩宮之歡,一皆如舊。則殿下坐享孝養,眉壽無疆,國家安,名譽光美;其與信任讒慝,猜防百端,終日戚戚,憂憤生疾者,得失相去遠矣。”

閏月,癸酉,步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知雄州趙滋卒,贈遂州觀察使。滋在雄州六年,遼人憚之。遼大饑,舊製,米出塞不得過三鬥。滋曰:“彼亦吾民也。”令出米無所禁,邊人德之。馭軍嚴,戰卒舊不服役,滋役使如廂兵,莫敢有言。繕治城壁樓櫓,至於簿書米鹽,皆有條法。性尤廉謹,月得公使酒,不以入家。然傲愎自譽,此其短也。

戊寅,帝問執政:“唐明皇治致太平,末年何以至此?”富弼對曰:“明皇初平內亂,厲精求理,為政得人,所以治安。末年任非其人,遂至禍亂。人主惟在擇人,決不可使奸人當國事也。”吳奎曰:“明皇用王忠嗣統製萬裏,可矣;安祿山之桀黠,亦令統製萬裏,安得不兆亂乎!”帝皆以為然。

己醜,以禦史中丞王疇為翰林學士。召樞密直學士、吏部郎中、知瀛州唐介為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帝麵諭介曰:“卿在先朝有直聲,今出自朕選,非由左右言也。”

先是翰林學士馮京,數請解開封府事補外,帝問輔臣曰:“京曷為求去?”韓琦曰:“京領府事頗久,必以繁劇故求去耳。”又問:“京為人何如?”琦曰:“京在開封歲餘,處事無過,求之高科中,有足嘉者。”又問:“賈黯何如人?”歐陽修曰:“黯為人剛直,但思慮或有不至耳。”琦因言:“群臣邪正,皆陛下所知,至於進退,實係天下利害,不可不察。”

六月,己亥,進封皇子淮陽郡王頊為潁王,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增置宗室學官。詔大宗正:“教授有不職者,輒舉以聞。”

癸卯,貢院奏:“準皇祐四年詔,娶宗室女補官者,不得應舉。按貢舉條製,進納及工商雜類有奇才異行者,亦聽取解。今宗室婿皆三世食祿,有人保任,乃得充選,豈可以姻連皇族,遂同贓私罪戾之人?乞許其應舉,以廣求賢之路。”從之。

丙午,宰臣韓琦等表請序位在潁王下,詔答不允。

帝既命增置宗室學官,以謂宗室數倍於前,而宗正司事亦滋多;丁未,複增置同知大宗正事一員,以左龍武衛大將軍、寧州防禦使宗惠為懷州團練使,領其職,且降詔申警之。宗惠,允升子也,帝在藩邸知其賢,故擢用焉。謝日,告以選任之意。宗惠乃即所居築堂曰聞義,日與學士大夫講肄其間,以身倡率宗屬。兩召對延和殿,許條奏朝政,由禦藥院進入。

戊申,詔:“大敕係位,皇子頊在富弼上,顥在宋庠下。”

辛亥,詔增邈川首領嘉勒斯賚年賜,又增其妻子孫及親信穹廬官封。

作睦親、廣親北宅於芳林園,徙密州觀察使宗旦等七人。其後有求徙者,又廣宅而徙焉。

知太原府陳旭言母老,請揚、湖、越一州,庶便奉養;以邊臣當久任,難於屢易,不許。

乙卯,帝謂宰臣曰:“程戡何如人?”對曰:“戡在鄜延已三歲,習邊事。”帝曰:“延州都監高遵教卒,戡數言其能績,乞加贈恤。此高瓊族子,朕知其為庸人也,戡必以後故耳。大臣苟如此,朕何所賴焉!”

戊午,以淮陽郡王府翊善王陶為潁王府翊善,賜金紫,記室參軍韓維為直集賢院、諸王府記室參軍,侍講孫思恭為直集賢院、諸王府侍講。時淮陽郡王進封潁王,而東陽郡王顥又將出,故遷陶,命兼翊善東陽,而維、思恭為兩王記室、侍講。

潁王性謙虛,眷禮宮僚;遇維尤厚,每事諮訪,維悉心以對,至於起拜、進止,緩急皆陳其節。一日,侍王坐,近習以弓樣靴進,維曰:“王安用舞靴?”王亟令毀去。帝始疾甚,時出語頗傷太後,太後泣告輔臣,並咎兩王,維等極諫曰:“上已失太後歡心,王盡孝恭以繼之,猶懼不逮;不然,父子俱受禍矣!”王感悟。它日,太後謂輔臣曰:“皇子近日殊有禮,皆卿等擇宮僚所致,宜召至中書褒諭之。”曹佾之除使相也,王欲使維等傳太後意於輔臣,維及思恭不可,王卒使陶言之。維及思恭戒王曰:“陛下親總萬機,內外上下,事體已正,王當專心孝道,均養三宮而已,它勿有所預也。”

辛酉,太白晝見。

太常寺奏:“仁宗配享明堂,奠幣用《誠安之曲》,酌獻用《德安之曲》。”

駕部郎中路綸獻其父振所撰《九國誌》五十卷,詔以付史館。振在真宗時知製誥;九國者,吳、南唐、閩漢、南漢、楚、西楚、吳越、蜀、後蜀也。

壬戌,歲星晝見。

癸亥,工部尚書、集賢院學士餘靖卒,贈刑部尚書,諡曰襄。

秋,七月,庚午,詔:“自今勿以孔氏子弟知仙源縣。”從京東提點刑獄王綱所言,以重長民之官也。

壬申,遼決諸道囚。

丙子,以邈川首領嘉勒斯賚子誠州團練使棟戩為順州防禦使。

辛巳,遼禁僧尼私詣行在,妄述禍福,誘取財物。

八月,壬寅,遼主如懷州,謁太宗、穆宗廟。

丙辰,以宣政使、入內都知、安靜軍留後任守忠為保信節度副使,蘄州安置。

初,帝為皇子,令守忠宣召,守忠避不肯行;及帝即位不豫,遂交構兩宮間。於是又擅取奉宸庫金珠數萬兩以獻皇後,因受賞賜,司馬光、呂誨交章劾之。光言:“守忠有大罪十,皆陛下所親見,眾人所共知,其餘欺慢為奸、恣橫不法事,不可勝言,伏望陛下盡發其罪,明示四方,斬於都市,以懲奸慝。”帝納其言,翼日,遂黜守忠。

丁巳,以上供米三萬石賑宿、亳州水災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