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罪念.完結篇》(14)(2 / 3)

“聽說你倆是吳爽最好的朋友,那據你們所知吳爽有沒有男朋友,或者有沒有哪個男生特別喜歡吳爽?”戚寧開門見山問。

戚寧的話音剛落,坐在對麵的兩個女生迅速對望一眼,然後回頭,雙雙搖搖頭。

“是不知道,還是沒有?”方宇問。

“不知道。”

“沒有。”

兩個女生一張口,發覺口徑並不統一,用埋怨的眼神看了彼此一眼,然後一同低下頭,默不作聲。

戚寧看在眼裏,便知二人並沒有說真話,稍微思索了一下,語調溫和地說:“是這樣的,直播吳爽跳樓的那個女主播被人殺了你們應該聽說了吧?我們警方現在懷疑有可能是親近吳爽的人做的,我覺得你們倆作為吳爽的好朋友,一定很希望牽連到她的這些破事趕緊結束,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把知道的信息如實反饋給我們,配合我們把案件調查清楚,好盡快地讓逝者安息、生者釋然。當然我向你們保證,我們會絕對保護你們的隱私,不會把你們的身份暴露給任何人。”

“會是王海洋?”叫文麗的女生猛地抬起頭,脫口而出一個名字,顯然戚寧的話起了作用。

“吳爽,確實,確實交了一個男朋友。”眼見身旁的同伴沒沉住氣,叫趙娜的女生狠狠白了她一眼,吞吞吐吐地說,“他叫王海洋,是高三(4)班的學生,和吳爽住在一個小區裏。”

“原來我還沒往那方麵聯係,聽你這麼一說,王海洋好像確實是你們要找的人。”文麗接著說道,“吳爽自殺後過了一個多月,有一天我手機沒電了借他手機打了個電話,無意中翻開他的手機相冊,發現裏麵有很多張你剛剛說的那個網絡女主播的照片,而且看上去都是偷拍的。王海洋當時給我的解釋是,他在用業餘時間跟蹤那個女主播,想要拍到她不為人知的一些醜態,然後發到網上為吳爽出氣。”

“跟蹤”“偷拍”“住在同一個小區”,這個王海洋太可疑了。方宇趕緊追問道:“去高三(4)班能找到他嗎?”

“我們剛才過來的時候看到他在操場上打籃球。”文麗說道。

“咳,其實我們倆一開始不想說這個事,主要是怕吳叔叔知道了傷心,他一直認為吳爽是個無可挑剔的孩子,並引以為傲。我們覺得既然人不在了,那就讓她在吳叔叔心中留下個完美的印象吧!”趙娜使勁歎口氣說道。

“明白了,如非必要,我們也不會讓吳勝利知道王海洋的存在。”戚寧原本以為這倆女生不願配合問話,是擔心遭到報複,所以剛剛才特意提到保護隱私的話題,沒承想人家的境界如此高尚,心下不免一陣汗顏,隨即給了兩個女生一個大大的笑容。

經過兩名女生的指點,戚寧和方宇在操場上的籃球架下,一眼便認出了王海洋。他身材高大健碩,留著一頭幹淨帥氣的背頭碎短發,雖然是單眼皮,但眉毛濃密,外加鼻梁英挺,一張臉顯得格外陽光。

方宇喊住正在運球的王海洋,揮手將他招至場邊。王海洋一邊拭著臉上的汗珠,一邊抬眼打量兩人。方宇亮出警官證表明身份,然後說道:“你是王海洋?吳爽的男朋友?”

王海洋愣了一下,滿臉狐疑,機械地點了點頭。

“據說你跟蹤過那個叫美婷(何玉婷直播時所用的網名)的女主播,想為吳爽出氣?”方宇繼續問道。

王海洋又是一怔,思索了幾秒,聲音輕得不能再輕地說了聲“對”,隨即趕忙擺擺手,稍微提高音量道:“不過,她的死可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啊!”

“你的手機我們能看看嗎?”戚寧客氣地問道。

“那個……”王海洋不自覺地向後退了半步,右手立即插進運動棉服口袋裏,猶猶豫豫的,似乎很不情願把手機掏出來。

“如果你覺得這會侵犯你的隱私,那你隻能跟我們走一趟了。根據我們最新搜集到的線索,你已經被列為殺死女主播何玉婷的犯罪嫌疑人。”戚寧看出王海洋顧慮重重,盯著他的棉服口袋,故意把話往重了說。

“不,不,不……”王海洋一陣急赤白臉地猛搖頭,隨即謹慎地衝四下望了望,又壓低聲音說,“我知道你們肯定見過文麗和趙娜了,也隻有她倆知道我和吳爽的事,其實我對她倆說跟蹤偷拍美婷為吳爽出氣的話是胡謅的。”

“那真實原因是什麼?”戚寧追問道。

“我是……我是因為吳爽的事情開始關注美婷的。誰知道在網上看了她的幾場直播秀後,竟然鬼使神差地喜歡上她,就偷偷跟蹤她,想拍些照片收藏。”王海洋吞吞吐吐地說。

“你怎麼知道何玉婷住在吳爽家對麵?”方宇問。

“我家其實也住在豐源小區,與吳爽家隔著兩條街,也不算太近。起初我並不知曉美婷就住在她家對麵,後來有一天傍晚偶然在小區便民公園裏看到她在遛狗,那段時間我滿腦子全都是她跳舞的性感模樣,所以一眼便認出她。後來我隔三岔五便會在傍晚去公園裏看她遛狗,悄悄地跟在她後麵,用手機拍了些照片。真的就隻是這樣,而且有幾次她身邊還有個男的,估計是她男朋友。”王海洋急於解釋,又怕引起周邊同學注意而不敢大聲爭辯,臉上的表情和手上動作都略顯誇張,“我純屬單方麵迷戀她,能看到她已經很知足,絕對沒想過要傷害她!”

“何玉婷養過狗?”這話是戚寧衝方宇問的,因為案件調查至今,卷宗中並未提到何玉婷養狗的細節,不禁納悶地問,“狗呢?”

“狗在10月底死了。”王海洋替方宇解答道,“我親眼所見,那天美婷在馬路邊玩手機,不小心把狗繩撒開,小狗冷不丁躥到馬路中間,被疾駛而過的出租車撞死了。”

“11月18日晚你在哪兒?在做什麼?”方宇問。

“美婷就是那天晚上被殺的吧?我們小區裏都傳瘋了……”王海洋略微思索了下,“那天是周六,晚上我一直待在家裏看球賽,連看了3場英超,從8點半一直看到淩晨3點多。”

“有人證明嗎?”方宇問。

“我爸出差了,我媽可以證明,她陪我一起看來著。”王海洋說。

直係親屬的證詞在辦案過程中隻能作為參考,應用效力不高,方宇追問道:“你仔細想想,這中間還有沒有什麼人或者什麼事件能證明你一直待在家裏沒出過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