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不是件容易的小事(3 / 3)

閱讀了一篇作品,覺得淡而無味,甚至發生疑問:作者為什麼要采集這些材料,寫成這篇文章呢?這是讀者常有的經驗。這當兒,我們不應該就此武斷地說,這是一篇要不得的作品,沒有道理的作品。我們應該虛心地想,也許是沒有把它看懂吧。於是去聽聽別人的話。聽了別人的話,再去看作品,覺得意味深長了;這些材料確然值得采集,這篇文章確然值得寫作。這也是讀者常有的經驗。

我有一位朋友給他的學生選讀小說,有一回,他選了日本國木田獨步的一篇《疲勞》。這篇小說不過兩千字光景,大家認為是國木田獨步的佳作。它的內容大略如下:

篇中的主人公叫作大森。時間是五月中旬某一天的午後二時到四時半光景。地點是一家叫作大來館的旅館裏。譬之於戲劇,這篇小說可以分為兩場;前一場是大森和他的客人田浦在房間裏談話;後一場是大森出去了一趟回到房間裏之後的情形。

在前一場中,侍女阿清拿了來客中西的名片進來報告說,遵照大森的囑咐,賬房已經把人不在館裏的話回複那個來客了。大森和田浦正要同中西接洽事情,聽說已經把他回複了,躊躇起來。於是兩個人商量,想把中西叫來;又談到對付中西的困難,遷就他不好,對他太像煞有介事也不好。最後決定送信到中西的旅館去,約他明天清早到這裏來。大森又準備停會兒先出去會一會與事情有關的駿河台那個角色;當夜還要把叫作澤田的人叫來,叫他把“樣本的說明順序”預備妥當,以便對付中西。

在後一場中,大森從外麵回來,疲勞得很,將身橫倒在席上,成了個“大”字。侍女報說江上先生那裏來了電話。大森勉強起來去接,用威勢堂堂的聲氣回答說:“那麼就請來。”大森“回到房裏,又頹然把身子橫倒了,閉上眼睛。忽而舉起右手,屈指唱著數目,似乎在想什麼。過了一會,手‘拍’地自然放下,發出大鼾聲來,那臉色宛如死人”。

許多學生讀了這篇小說,覺得莫名其妙。大森和田浦要同中西接洽什麼事情呢?接洽的結果怎樣呢?篇中都沒有敘明。像這樣近乎無頭無尾的小說,作者憑什麼意思動筆寫作呢?

於是我的朋友向學生提示說:

你們要注意,這是工商社會中生活的寫生。他們接洽的是什麼事情,對於領會這篇小說沒有多大關係;單看中間提及“樣本的說明順序”,知道是買賣交易上的事情就夠了。在買賣交易上需要這麼鉤心鬥角,斟酌對付,以期占得便宜:這是工商社會的特征。

再看大森和田浦的生活方式,完全是工商社會的:他們在旅館裏開了房間商量事情;那旅館的電話備有店用的和客用的,足見通話的頻繁;午後二時光景住客大都出去了,足見這時候正有許多事情在分頭進行。大森在房間裏擬的是“電報稿”,用的是“自來水筆”,要知道時間,看的是“案上的金時計”。他不斷地吸“紙煙”,才把煙蒂放下,接著又取一支在手;煙灰盆中盛滿了埃及卷煙的殘蒂。田浦呢,匆忙地查閱“函件”;臨走時候,把函件整理好了裝進“大皮包”裏。這些東西好比戲劇中的“道具”,樣樣足以顯示人物的生活方式。他們在商量事情的當兒,不免由一方傳染到對方,大家打著“嗬欠”。在喚進侍女來教她發信的當兒,卻順便和她說笑打趣。從這上邊,可以見到他們所商量的事情並不是怎樣有興味的。後來大森出去了一趟再回來,橫倒在席上,疲勞得連洋服也不耐煩脫換。從這上邊可以見到他這一趟出去接洽和商量的事情也不是怎樣有興味的。待他接了江上的電話之後,才在“屈指唱著數目,似乎在想什麼”,但是一會兒就入睡了,“臉色宛如死人”。這種生活怎樣地使人困倦,也就可想而知了。

領會了這些,再來看作為題目的“疲勞”這個詞,不是有畫龍點睛的妙處嗎?

許多學生聽了我的朋友的提示,把這篇小說重讀一遍,差不多異口同聲地說:“原來如此。現在我們覺得這篇小說句句有分量,有交代了。”

1937年3月下旬作

挨次刊《新少年》半月刊3卷1、3、5、7期

署名聖陶

揣摩

一篇好作品,隻讀一遍未必能理解得透。要理解得透,必須多揣摩。讀過一遍再讀第二第三遍,自己提出些問題來自己解答,是有效辦法之一。說有效,就是增進理解的意思。

空說不如舉例。現在舉魯迅的《孔乙己》為例,因為這個短篇大家熟悉。

讀罷《孔乙己》,就知道用的是第一人稱寫法。可是篇中的“我”是鹹亨酒店的小夥計,並非魯迅自己,咱們確切知道魯迅幼年沒當過酒店小夥計。這就可以提出個問題:魯迅為什麼要假托這個小夥計,讓這個小夥計說孔乙己的故事呢?

用第一人稱寫法說孔乙己,篇中的“我”就是魯迅自己,這樣寫未嚐不可以,但是寫成的小說會是另外一個樣子,跟咱們讀到的《孔乙己》不一樣。大概魯迅要用最簡要的方法,把孔乙己活動的範圍限製在酒店裏,隻從孔乙己到酒店裏喝酒這件事上表現孔乙己。那麼,能在篇中充當“我”的唯有在場的人。在場的人有孔乙己,有掌櫃,有其他酒客,都可以充當篇中的“我”,但是都不合魯迅的需要,因為他們都是被觀察被描寫的對象。對於這些對象,須有一個觀察他們的人,於是假托一個在場的小夥計,讓他來說孔乙己的故事。小夥計說的隻限於他在酒店裏的所見所聞,可是,如果咱們仔細揣摩,就能從其中得到不少東西。

連帶想到的可能是如下的問題:幼年當過酒店小夥計的一個人,忽然說起二十多年前的故事來,是不是有點兒不自然呢?

仔細一看,魯迅交代清楚了。原來小夥計專管溫酒,覺得單調,覺得無聊,“隻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至今還記得,說給人家聽聽,那是很自然的。

從這兒又可以知道第一、第二兩節並非閑筆墨。既然是說當年在酒店裏的所見所聞,當然要說一說酒店的大概情況,這就來了第一節。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勉勉強強留在酒店裏當小夥計,這也“侍候不了”,那也“幹不了”,隻好站在爐邊溫酒,他所感到的單調和無聊可以想見。因此,第二節就少不得。有了這第二節,又在第三節裏說“掌櫃是一副凶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那麼“隻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的經曆,自然深印腦筋,曆久不忘了。

故事從“才可以笑幾聲”說起,以下一連串說到笑。孔乙己一到,“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眾人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說了兩回。在這些時候,小夥計“可以附和著笑”。掌櫃像許多酒客一樣,問孔乙己一些話,“引人發笑”。此外還有好幾處說到笑,不再列舉了。注意到這一點,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這篇小說簡直是用“笑”貫穿著的,取義何在呢?

小夥計因為“才可以笑幾聲”而記住孔乙己,自然用“笑”貫穿著他所說的故事,這是最容易想到的回答,但是不僅如此。

故事裏被笑的是孔乙己一個人,其他的人全是笑孔乙己的,這不是表明孔乙己的存在隻能作為供人取笑的對象嗎?孔乙己有他的悲哀,有他的缺點,他竭力想跟小夥計搭話,他有跟別人交往的殷切願望。所有在場的人可全不管這些,隻是把孔乙己取笑一陣,取得無聊生涯中片刻的快活。這不是表明當時社會裏人跟人的關係,冷漠無情到叫人窒息的地步嗎?為什麼會冷漠無情到這樣地步,故事裏並沒點明,可是咱們從這一點想開去,不是可以想得很多嗎?

第九節是這麼一句話:“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這句話單獨作一節擱在這兒,什麼用意呢?

最先想到的回答大概是結束上文。上文說孔乙己到來使酒店裏的人怎樣怎樣快活,這兒結束一下,就說他“是這樣的使人快活”,這樣回答當然沒有錯。但是說“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又是什麼意思呢?這不是說孔乙己來不來,存在不存在,全跟別人沒有什麼關係嗎?別人的生涯反正是無聊,孔乙己來了,把他取笑一陣,仿佛覺得快活,骨子裏還是無聊;孔乙己不來,沒有取笑的對象,也不過是個無聊罷了,這就叫“也便這麼過”。“也便這麼過”隻五個字,卻是全篇氣氛的歸結語,又妙在確然是小夥計的口吻。當年小夥計在酒店裏,專管溫酒的無聊職務,不是“也便這麼過”嗎?

還有不少問題可以提出,現在寫一些在這兒。

第一節說酒店的大概情況,點明短衣幫在哪兒喝,穿長衫的在哪兒喝,跟下文哪一處有密切的聯係呢?

開始說孔乙己的形象,用“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這些話是僅僅交代形象呢,還是在交代形象之外,還含有旁的意思要咱們自己領會?

為什麼“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呢?

孔乙己說的話,別人說的話,都非常簡短。他們說這些簡短的話的當時,動機是什麼,情緒是怎樣呢?

孔乙己的話裏有“汙人清白”“竊書”“君子固窮”“多乎哉?不多也”之類的文言。這除了照實摹寫孔乙己的口吻之外,有沒有旁的作用呢?

孔乙己到店時候的情形,有泛敘,有特敘,泛敘敘經常的情形,特敘敘某一天的情形。如果著眼在這一點上,是不是可以看出分別用泛敘和特敘的作用呢?

掌櫃看孔乙己的賬,一次是中秋,一次是年關,一次是第二年的端午,為什麼呢?

諸如此類的問題,幾乎是提不盡的。

幾個人讀同一篇作品,各自提出些問題,決不會個個相同。但是可能個個都有價值,足以增進理解。

理解一篇作品,當然著重在它的主要意思,但是主要意思是靠全篇的各個部分烘托出來的,所以各個部分全都不能輕輕放過。體會各個部分,總要不離作品的主要意思,提出來的必須是合情合理的值得揣摩的問題。要是硬找些不相幹的問題來摳,那就沒有意義了。

1959年12月作

刊於《語文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