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之學,雖極博大精微,然溯其源,則自“心即理”一語來而已。故曰:“陽明之學,遠承象山之緒也。然其廣大精微,則實非象山所及。此亦創始者難為功,繼起者易為力也。”
人心不能無妄動。然真、妄原非二心,故苟知其妄,則妄念立除,而真心此即立現。故曰:“照心非動者,以其發於本體明覺之自然,而未嚐有所動也。妄心亦照者,以其本體明覺之自然者,未嚐不存於其中,但有所動耳。無所動即照矣。”夫妄心之所以能覺者,以良知無時而不在也。故曰:“七情順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但不可有所著。七情有著,俱謂之欲。”(有著即所謂動也。陽明又曰:“理無動者也,動即為欲。”然“才有著時,良知亦自會覺。覺即蔽去,複其本體矣。此處能看得破,方是簡易透徹工夫。”又曰:“雖妄念之發,而良知未嚐不在。但人不知存,則有時而或放耳。雖昏塞之極,而良知未嚐不明。但人不知察,則有時而或蔽耳。”又曰:“良知無過不及,知過不及的是良知。”夫如是,則為善去惡之功,實惟良知是恃。故曰:“一點良知,是爾自家的準則。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瞞他一些不得。爾隻不要欺他,實實落落,依他做去,善便存,惡便去。何等穩當?此便是致知的實功。”)
人心雖動於妄,而良知未嚐不知。故致知之功,實大可恃。良知雖無時不存,而不能不為物欲所蔽,故致知之功,必不容緩。以良知為足恃,而遂忘致之之功,則所謂良知,亦終為物欲所蔽耳。故曰:“良知之發,更無私意障礙,即所謂充其惻隱之心,而仁不可勝用。常人不能無私意,所以須用致知格物之功。”又曰:“知得善,卻不依這個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卻不依這個良知,便不去做。這個良知,便遮蔽了。”又曰:“天理即是良知。良知愈思愈精明。若不精思,漫然隨事應去,良知便粗了。”然“學以去其昏蔽,於良知之本體,初不能有加於毫末”,此義亦不可不知。
知是知非之良知,不能致即將昏蔽,於何驗之?曰:“觀於人之知而不行,即知之矣。蓋良知之本體,原是即知即行。苟知之而不能行,則其知巳非真知,即可知其為物欲所蔽矣。”徐愛問:“今人盡有知父當孝、兄當悌,卻不能孝、不能悌,知行分明是兩件。”曰:此已被人欲間斷,不是知行本體。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隻是未知。聖賢教人知行,正是要複那本體。故《大學》指個真知行與人看,說如好好色,如惡惡臭。見好色屬知,好好色屬行。隻見好色時,已自好了;不是見後,又立個心去好。聞惡臭屬知,惡惡臭屬行。隻聞惡臭時,已自惡了;不是聞後別立個心去惡。(龍溪曰:“孟子說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止曰知而已。知便能了,更不消說能愛能敬。”)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會得時,隻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隻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故曰:“知之真切篤實處便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便是知。”龍溪曰:“知非見解之謂,行非履蹈之謂,隻從一念上取證。”) 古人所以既說知,又說行者?隻為世間有一種人,懵懵懂懂,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維省察,隻是個冥行妄作。所以必說個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種人,茫茫蕩蕩,懸空去思索,全不肯著實躬行,隻是個揣摩影響。所以必說一個行,方才知得真。此是古人不得已補偏救弊的話。”“此已被私欲間斷,不是知行本體”一語最精。好好色、惡惡臭之喻尤妙。“見好色時,已是好了,不是見後又立個心去好;聞惡臭時,已自惡了,不是聞後別立個心去惡。”人之所知,一切如此,豈有知而不行之理?見好色而強抑其好之之心,聞惡臭而故絕其惡之之念,非有他念不能然。此即所謂間斷也。良知之有待於致,即欲去此等間斷之念而已矣。
真知未有不行者。知而不行,隻是未知。故欲求真知,亦必須致力於行。此即所謂致也。故曰:“人若真切用功,則於此心天理之精微,日見一日;私欲之細微,亦日見一日。若不用克己功夫,天理私欲,終不自見。如走路一般,走得一段,方認得一段;走到歧路,有疑便問;問了又走,方才能到。今於已知之天理不肯存,已知之人欲不肯去,隻管愁不能盡知,閑講何益?”
知行既係一事,則不知自無以善其行。陽明曰:“今人學問,隻因知行分作兩件。故有一念發動,雖是不善,卻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說個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就將這不善的念克倒,不使那一念不善,潛伏在胸中。”人之為如何人,見於著而實積於微。知者行之微,行者知之著者耳。若於念慮之微,不加禁止,則惡念日積,雖欲矯強於臨時,必不可得矣。《大學》曰:“小人閑居為不善。見君子,而後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正是此理。凡事欲倉促取辦,未有能成者。非其事之不可成,乃其敗壞之者已久也。然則凡能成事者,皆非取辦於臨時,乃其豫之者已久也。欲求豫,則必謹之於細微;欲謹之於細微,則行之微(即知)有不容不措意者矣。故非知無以善其行也。故曰:“知行是一也。”
四、“知行合一”之理
知行合一之理,固確不可易。然常人習於二之之既久,驟聞是說,不能無疑。陽明則一一釋之。其說皆極精當。今錄其要者如下:
徐愛問:“至善隻求諸心,恐於天下事理,有不能盡。”曰:“心即理也。此心無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麵添一分。以此純平天理之心,發之事父便是孝;發之事君便是忠;發之交友治民,便是信與仁。”愛曰:“如事父一事,其間溫定省之類,有許多節目,亦須講求否?”曰:“如何不講求?隻是有個頭腦,隻就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講求。此心若無人欲,純是天理。是個誠於孝親之心,冬時自然思量父母寒,自去求溫的道理;夏時自然思量父母熱,自去求的道理。譬之樹木。這誠孝的心便是根;許多條件,便是枝葉。須先有根,然後有枝葉。不是先尋了枝葉,然後去種根。”陽明曰:“聖人無所不知,隻是知個天理。無所不能,隻是能個天理。天下事物,如名物度數、草木鳥獸之類,不勝其煩。雖是本體明了,亦何緣能盡知。
陽明此說,即陸子所謂先立乎其大者也。“溫定省之類,有許多節目”,最為恒人所質疑。得此說而存之,而其疑可以豁然矣。(陽明曰:“聖人無所不知,隻是知個天理。無所不能,隻是能個天理。天下事物,如名物度數、草木鳥獸之類,不勝其煩。雖是本體明了,亦何緣能盡知但不必知的,聖人自不消求知。其所當知者,聖人自能問人。知得一個天理,便自有許多節文度數出來。”此說與朱子“生而知之者義理,禮樂名物,必待學而後知”之說,似亦無以異。然朱子謂人心之知,必待理無不窮而後盡。陽明則雖名物度數之類,有所不知,而仍不害其為聖人。此其所以為異也。)
枝葉條件,不但不必豫行講求也,亦有無從豫行講求者。陽明曰:“良知之於節目事變,猶規矩尺度之於方圓長短也。節目事變之不可豫定,猶方圓長短之不可勝窮也。舜之不告而取,豈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取者,為之準則邪?抑亦求諸一念之良知,權輕重之宜,不得已而為此邪?武之不葬而興師,豈武之前,已有不葬而興師者,為之準則邪?抑亦求諸一念之良知,權輕重之宜不得已而為此邪?後之人不務致其良知,以精察義理於此心感應酬酢之間,顧欲懸空討論此等變常之事,執之以為製事之本,其亦遠矣。”懸空討論變常之事愈詳,則致其良知之功愈荒。致其良知之功愈荒,則感應酬酢之間,愈不能精察義理。以此而求措施之悉當,是卻行而求及前人也。故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在性為善,因所指而異其名,其實皆吾之心也。吾心之處事物,純乎天理,而無人欲之雜,謂之善。非在事物上有定則可求也。”(又曰:“良知自然的條理,便謂之義;順這個條理,便謂之禮;知這個條理,便謂之智;終始這個條理,便謂之信。”)
學所以求是也。以良知為準則,以其知是知非也。今有二人於此,各準其良知,以斷一事之是非,不能同也。而況於多人乎?抑且不必異人,即吾一人之身,昨非今是之事,亦不少也。良知之知是知非,果足恃乎?陽明曰:“凡處得有善有未善,及有困頓失次之患,皆是牽於毀譽得喪,不能實致其良知耳。實致其良知,然後知平日所謂善者,未必得善。”或謂心所安處是良知。陽明曰:“固然。但要省察,恐有非所安而安者。”又謂:“人或意見不同,還是良知有纖翳潛伏。”此說與伊川“公則一,私則 萬殊。人心不同如麵,隻是私心”之說,若合符節。蓋良知雖能知是知非,然恒人之良知,為私欲蒙蔽已久,非大加省察,固未易灼見是非之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