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經》考(2 / 3)

現在回到《四十二章經》本題。

梁僧祐《出三藏集記》雲:

《舊錄》雲:孝明皇帝四十二章。安法師所撰錄闕此經。

隋開皇十四年(594)法經的《眾經目錄》列《四十二章經》於“佛滅度後抄錄集”之“西域聖賢抄集分”之下:

四十二章一卷,後漢永平年竺法蘭等譯。

隋開皇十七年(597)費長房《曆代三寶記》著錄此經最詳:

《舊錄》雲:“本是外國經抄,元出大部,撮要引俗,似此《孝經》一十八章。”道安錄無。出《舊錄》及朱士行《漢錄》。僧祐《出三藏集記》又載。

梁任公先生很懷疑這部《舊錄》,他以為道安以前並無著經錄之人,但他又推定《舊錄》殆即支敏度的《經論都錄》。他說:

考祐錄《阿述達經》,《大六向拜經》兩條下引“舊錄”,長房錄所引文全同,而稱為“支錄”,則凡僧祐所謂“舊錄”,殆即支敏度之《經論都錄》。若吾所推定不謬,則《四十二章經》之著錄實自“支錄”始矣(適按,長房錄明說《舊錄》與朱士行《漢錄》均著錄此經)。支敏度履曆,據《內典錄》雲,“晉成帝時豫章沙門”,其人蓋與道安同時;但安在北而彼在南,然則此書(四十二章)或即其時南人所偽撰,故敏度見之而道安未見也。

《舊錄》即是支敏度的《經論都錄》,梁先生的考證似無可疑。支敏度本在長安,晉成帝(326-342)時與康僧淵、康法暢同過江(見《高僧傳》四)。其時道安(死385)尚在少年。支敏度的《都錄》作於道安《經錄》之前,故僧祐稱為《舊錄》。若安錄以前無著經錄之人,則《舊錄》之稱為無意義。道安之錄所以籠罩群錄,全在他首創新例,“銓品譯才,標列歲月”(僧祐錄自序中讚安錄之語),並不是因為以前無有經錄。僧祐《續撰失譯雜經錄》自序雲:“尋大法運流,世移六代,撰著群錄,獨有安公。”此可見安錄所以前無古人,在於考訂群錄,而不是因為他以前無著經錄之人。

今考僧祐所引《舊錄》著錄各經年代最晚者為晉成帝時康法邃抄集的《正譬喻經》十卷。成帝以後譯的經,無有引“舊錄”的。這可見《舊錄》確在道安經錄之前。其時北方屢遭大亂,而江左粗安,丹陽一帶本是後漢的佛教中心,故保存後漢譯經較多,或有支敏度見著而道安未見之本,亦不足怪(祐錄多有“安錄先闕”之經,並引安公自序“遭亂錄散,小小錯涉”以自解)。

《舊錄》說此經是“撮要引俗”之作,故法經目錄列為“抄錄集”。道安不著錄此經,也許是因為此經是“撮要引俗”之作而不是譯經。此可以見安錄之謹嚴,而不足以證明此經為道安所未見。《牟子》所記,可證後漢末年確有此經,僧祐著錄此經,其下雲:

右一部凡一卷,漢孝明帝夢見金人,詔遣使者張騫、羽林中郎將秦景到西域,始於月支國遇沙門竺摩騰,譯寫此經還洛陽,藏在蘭台石室第十四間中。其經今傳於世。

此段全用《牟子理惑論》之文。《舊錄》本明說此經係“撮要引俗”之作,而僧祐過信《理惑論》,故不用《舊錄》之說。費長房始全引《舊錄》之說,使我們知道《舊錄》也是很謹嚴的經錄,其態度謹慎過於僧祐。僧祐經錄自序中也有“孝明感夢,張騫遠使,西於月支寫經四十二章,韜藏蘭台”的話;序中又說,“古經現在,莫先於四十二章;傳譯所始,靡逾張騫之使”。他這樣尊崇此經,所以不能接受“撮要引俗”之說了。

費長房《經錄》於支謙條下亦列有《四十二章經》,注雲:

第二出,與摩騰譯者小異,文義允正,辭句可觀。見《別錄》。(《大唐內典錄》與《開元錄》皆引此文)

梁任公先生說,“此《別錄》即支敏度之《眾經別錄》,其他經錄無以別名者”。按《大唐內典錄》第九:

東晉沙門支敏度《經論都錄》一卷……又撰《別錄》一部。《眾經別錄》(二卷,未詳作者,言似宋時)上卷三錄:大乘經錄第一,三乘通教錄第二,三乘中大乘錄第三。下卷七錄:小乘經錄第四,篇目闕本錄第五,大小乘不判錄第六,疑經錄第七,律錄第八,數錄第九,論錄第十。都一千八十九部,二千五百九十三卷。

長房所見《別錄》,或是此錄,僧祐似不曾見此錄。

支謙譯經部數,諸經錄各不同:

僧祐錄隻載三十六部。

慧皎的《高僧傳》隻載四十九經。

長房此錄有一百二十九部,合一百五十二卷。

長房自己說:

房廣檢括眾家雜錄,自《四十二章》以下,並是別記所顯雜經,以附今錄。量前傳錄三十六部,或四十九經,似謙自譯。在後所獲,或正前翻多梵語者。然紀述聞見,意體少同;目錄廣狹,出沒多異。各存一家,致惑取舍。兼法海淵曠,事方聚滴,既博搜見聞,故備列之。而謙譯經典得義,辭旨文雅(皎傳作“曲得聖義,辭旨文雅”。此處“典”是“曲”之訛,又脫“聖”字),甚有碩才。

我們看長房所引“別錄”記支謙《四十二章經》的話,應該注意兩點:

第一,《別錄》明說此是“第二出,與摩騰譯者小異”。可見《別錄》作者實見此經有“小異”的兩個本子:其一他定為後漢譯,其一他定為支謙譯。

第二,《別錄》明說支謙譯本“文義允正,辭句可觀”。這又可見他所認為後漢譯本必是文辭比較樸素簡陋的本子。

湯錫予先生(文引見前)指出《高僧傳》說竺法蘭譯的《四十二章經》流行江左,其實即是支謙譯本,後人誤傳為漢譯。湯先生認現存之本即是支謙本,我很讚同;費長房已疑心他所得的支謙譯經“或正前翻多梵語者”,今本《四十二章》確可當“文義允正,辭句可觀”之讚辭,可定為支謙改譯之本。但依《別錄》所記,似江左確另有舊譯本,無可疑也。

1933年4月3日

附錄一寄陳援庵先生書

援庵先生:

前上短文中,有一段論現存後漢佛經均不稱佛為浮屠、浮圖。我提出三個解釋:(1)此諸經皆非漢譯?(2)皆是漢譯而已經後人改正?(3)後漢佛徒已漸漸一致用“佛”之名?三說之中,我取其第三說,甚盼先生教正。

昨夜點讀《弘明集》,見其第八卷中劉勰《滅惑論》引當時道士所作《三破論》雲:

佛,舊經本雲浮屠,羅什改為佛徒,知其源惡故也。所以名為浮屠,胡人凶惡,故老子雲,化其始不欲傷其形,故髡其頭,名為浮屠,況屠割也。至僧禕後改為佛圖。本舊經雲“喪門”,喪門由死滅之門,雲其法無生之教,名曰喪門。至羅什又改為桑門,僧禕又改為沙門。沙門由沙汰之法,不足可稱。(頁十)

此種議論可證我說的“佛”字所以獨被采用之故,正以浮屠等字皆有通行之別義,而佛字無義,故為最適者之生存。但《三破論》說此等新譯名,皆至羅什時始改定,此似非事實。羅什譯經已在五世紀之初年,豈五世紀以前之諸經皆此時所一一改定者乎?又如“桑門”之名已見漢明帝詔令,豈是羅什以後所改定?又如陳壽死於羅什譯經以前一百餘年(297),劉繇傳中所用“佛”字豈是羅什以後人所改乎?

引此一條,可見浮屠之稱雖久為佛徒所廢棄,而教外人偏要沿用舊名,其中往往含有惡意的詆毀,如《三破論》所說。

先生以為如何?

胡適上,1933年4月5日

附錄二陳援庵先生來書

適之先生撰席:

關於《四十二章經》,《牟子理惑論》,及漢明感夢等問題,近二十年來,中東西學者迭有討論,垣何敢置一詞?前函因大著發現《真誥》與《四十二章經》之關係,不禁狂喜,又因其中有一二語似過信《四十二章經》,故略陳管見。今來示謂欲為此問題結一總賬,甚盛甚盛。謹將前函未盡之意,再申明之。其有諸家已經論及者,恕不複及。

後漢詔令奏議,皆用“浮屠”,不用“佛”,具如前函。《三國誌》裴注引《魏略》天竺國一段,凡八用浮屠,亦未嚐一用佛。其中兩稱《浮屠經》,亦不稱《佛經》。至陳壽始以佛圖與佛參用(範書《陶謙傳》采《三國·劉繇傳》文,亦浮屠與佛參用)。至袁宏始純用佛,並以佛釋浮屠。至範蔚宗於漢詔議仍用原文,於自述則用佛。

不獨佛一名詞如此。沙門之初譯為桑門,魚豢曆舉桑門之異譯,曰疏問,疏聞(一本作疏間,當有誤衍),晨門,亦不及沙門。是魚豢所見之《浮屠經》,尚未有沙門之譯也。今《四十二章經》數言沙門,亦豈初譯所應爾?

根據以上史料,遂得有以下之標準:

一、後漢至魏中葉,尚純用浮屠。

二、三國末至晉初,浮屠與佛參用。

三、東晉至宋,則純用佛。

依此標準,遂有以下之斷定:

一、後漢有譯經,可信。後漢有《四十二章經》譯本,亦或可信。現存之《四十二章經》為漢譯,則絕對不可信。

二、襄楷所引為漢譯佚經,可信。襄楷所引為漢譯之《四十二章經》,亦或可信。襄楷所引為即現存之《四十二章經》,則絕對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