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滅度七十年後,有東來菩薩,一在家菩薩修造寺舍,二出家菩薩重建我教。
七十年後的預言,與後文所記“至建中二年,計當七十一年”正相照應。作傳的人要這預言驗在自己身上,卻不料因此暗示成書的年代了。大概作者即是預言中的那位“出家菩薩”,可惜他的姓氏不可考了。
何以說作者是江東或浙中的和尚呢?因為預言中說是“東來菩薩”,而此本作於建中二年,到貞元二十一年(永貞元年,805)最澄在浙中抄得此傳時不過二十四年,當時寫本書流傳不易,抄書之地離作書之地未必甚遠;且越州、台州也都在東方,正是東來菩薩的家鄉。
最可注意的是《壇經》明藏本(《縮刷藏經》騰四)也有東來菩薩的懸記,其文如下:
吾去七十年,有二菩薩從東方來,一出家,一在家,同時興化,建立吾宗,締緝伽藍,昌隆法嗣。
此條懸記,今本皆已刪去,惟明藏本有此文。明藏本的祖本是北宋契嵩的改本。契嵩的《鐔津文集》中有郎侍郎的《六祖法寶記敘》,說契嵩得曹溪古本《壇經》校改俗本,勒成三卷。契嵩居杭州,也在浙中,他所得的“曹溪古本”大概即是這部《曹溪大師別傳》,故有七十年的懸記。
近年《壇經》的敦煌寫本出現於倫敦,於是我們始知道契嵩所見的“文字鄙俚繁雜,殆不可考”的俗本乃是真正古本,而契嵩所得古本決不是真古本。試即舉慧能臨終時的“七十年”懸記為例,敦煌寫本即無此文,而另有一種懸記,其文如下:
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師,大師去後,衣法當付何人?”大師官,“法即付了,汝不須問。吾滅後二十餘年,邪法繚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第佛教是非,豎立宗旨,即是吾正法。衣不合轉。”
此懸記甚明白,所指即是神會在滑台大雲寺及洛陽荷澤寺定南宗宗旨的事。神會滑台之會在開元二十二年(734),正是慧能死後二十一年。此條懸記可證敦煌本《壇經》為最古本,出於神會或神會一係之手,其著作年代在開元二十二年以後。神會建立南宗,其功績最偉大。但9世紀以下,禪宗大師多出於懷讓、行思兩支,漸漸都把神會忘了。契嵩之時,神會之名已在若有若無之間,故二十年的懸記已不能懂了。所以契嵩采取《曹溪大師傳》中的七十年懸記來替代此說。但七十年之記更不好懂,後來遂有種種猜測,終無定論,故今世通行本又把這七十年懸記全刪去了。
然而敦煌本的二十年後的懸記可以證《壇經》最古本的成書年代及其作者;《曹溪大師別傳》的七十年後的懸記和建中二年的年代可以證此傳的成書年代及其作者;而契嵩改本的收入七十年的懸記又可以證明他所依據的“曹溪古本”正是這部《曹溪大師別傳》。
我們試取敦煌本《壇經》和明藏本相比較,可以知道明藏本比敦煌本多出百分之四十。(我另有《壇經》敦煌本考證)。這多出的百分之四十,內中有一部分是宋以後陸續加進去的。但其中有一部分是契嵩采自《曹溪大師別傳》的。今依明藏本的次第,列表如下:
(1)行由第一自“惠能後至曹溪,又被惡人尋逐”以下至印宗法師講《涅槃經》,惠能說風幡不動是心動,以至印宗為惠能剃發,惠能於菩提樹下開東山法門,——此一大段,約400餘字,敦煌本沒有,是采自《曹溪大師別傳》的。
(2)機緣第七劉誌略及其姑無盡藏一段。敦煌本無,出於《別傳》。
又智瑝一段,約350字,也出於《別傳》的瑝禪師一段,但改瑝為智隍,改大榮為玄策而已。
(3)頓漸第八神會一條,其中有一段,“吾有一物,無頭無尾,無名無字,無背無麵,諸人還識否?”約60字,也出於《別傳》。
(4)宣詔第九全章出於《別傳》,約600多字,敦煌本無。但此章刪改最多,因為《別傳》原文出於一個陋僧之手,謬誤百出,如說“神龍元年(703)高宗大帝敕曰,”不知高宗此時已死了二十二年了!此等處契嵩皆改正,高宗詔改為“則天中宗詔”,詔文也完全改作。此詔今收在《全唐文》(卷十七),即是契嵩改本,若與《別傳》中的原文對勘,便知此是偽造的詔書。
(5)付囑第十七十年後東褰二菩薩的懸記,出於《別傳》,說詳上文。
又《別傳》有“曹溪大師頭頸先以鐵鰈封裹,全身膠漆”一語,契嵩采入《壇經》,敦煌本無。
又此章末總敘慧能一生,“二十四傳衣,三十九祝發,說法利生三十七載”,也是根據《別傳》,而稍有修正。《別傳》記慧能一生的大事如下:
三十四歲,到黃梅山弘忍處得法傳衣。
三十四至三十九歲,在廣州四會、懷集兩縣界避難,凡五年。
三十九歲,遇印宗法師,始剃發開法。但下文又說開法受戒時“年登四十”。七十六歲死,開法度人三十六年。
契嵩改三十四傳衣為“二十四傳衣”,大概是根據王維的碑文中“懷寶迷邦,銷聲異域,……如此積十六載,”之文。(適按,柳宗元碑也有“遁隱海上……又十六年”之語。劉禹錫碑說:“十一鑒生新州,三十出家,四十七而歿。”)又改說法三十六年為三十七年,則因三十九至七十六,應是三十七年。
以上所記,可以說明《曹溪大師別傳》和《壇經》明藏本的關係。我曾細細校勘《壇經》各本,試作一圖,略表《壇經》的演變史:
但《曹溪大師別傳》實在是一個無識陋僧妄作的一部偽書,其書本身毫無曆史價值,而有許多荒謬的錯誤。其中所記慧能的一生,大體用王維的《能禪師碑》(《全唐文》327),如印宗法師之事雖不見於《壇經》古本,而王維碑文中有之,又碑文中也說:
則天太後、孝和皇帝,並敕書勸諭,征赴京城。禪師子牟之心敢忘鳳闕?遠公之足不過虎溪。固以此辭,竟不奉詔。遂送百衲袈裟及錢帛等供養。
《別傳》敷衍此等事,捏造出許多文件。如印宗一段,則造出說法問答之辭;詔征不起一段,則造出詔敕表文及薛簡問法的一大段。試一考證,便可發現許多作偽的痕跡。如神龍元年高宗大帝(高宗早已死了)敕中有雲:
……安秀二德……再推南方有能禪師密受忍大師記傳,傳達摩衣缽,以為法信,頓悟上乘,明見佛性。……朕聞如來以心傳心,囑付迦葉,迦葉展轉相傳,至於達摩,教被東土,代代相傳,至今不絕。師既稟承有依,可往京城施化。……
如果此敕是真的,則是傳衣付法的公案早已載在朝廷詔敕之中了,更何用後來的爭論?更何用神會兩度定宗旨,四次遭貶謫的奮鬥呢?即此一端便可證明此書作偽的性質了。傳中記弘忍臨終付袈裟與慧能,並說:
衣為法信,法是衣宗。從上相傳,更無別付。非衣不傳於法,非法不傳於衣。衣是西國師子尊者相傳,令佛法不斷。法是如來甚深般若。知般若空寂無住,即了法身。見佛性空寂無住,是真解脫。汝可持衣去。
此一段全抄神會的《顯宗記》(敦煌有殘本,題為“頓悟無生般若頌”)的末段,而改為弘忍付法的話。這也是作偽的證據。
至於較小的錯誤,更是不可勝數。如傳中說慧能死於先天二年(713),年七十六,則鹹亨五年(674),慧能應是三十七歲,而傳中說:
至成亨五年,大師春秋三十有四。
此一誤也。推上去,鹹亨元年應是三十三歲,而傳作三十,此二誤也。神龍元年(705)高宗已死二十二年,而傳中有高宗之敕,此三誤也。神龍三年(707)武後已死二年了,而傳中仍有高宗敕,此四誤也。先天二年至建中二年(781),應是六十八年,而傳中作七十一年,此五誤也。傳中又說:
其年(先天二年)眾請上足弟子行滔守所傳衣。經三十五年。有殿中侍禦史韋據為大師立碑。後北宗俗弟子武平一開元七年(719)磨卻韋據碑文,自著武平一文。
先天二年即開元元年,至開元七年隻有六年,哪有三十五年?此六誤也。傳中又雲:
上元二年(761)十二月……敕曹溪山六祖傳法袈裟及僧行滔……赴上都。
乾元二年(759)正月一日滔和上有表辭老疾,遣上足僧惠象及家人永和送傳法袈裟入內。……滔和上正月十七日身亡,春秋八十九。
乾元在上元之前,今先後倒置,此七誤也。我疑心原文或作“乾元元年”下敕,重元字,寫作“元二年”,而誤作“二年”;但又無二年十二月敕召而同年正月表辭之理,故又改乾字為“上元二年”,遂更誤了。下文說袈裟留京七年,永泰元年送回。
從乾元二年(759)袈裟至京,到永泰元年(765),正是七年。此可證“上元二年”之當做“乾元元年”。此或是原文不誤,而寫者誤改了的。
又按王維碑文說:
忍大師臨終,遂密授以祖師袈裟,而謂之曰,“物忌獨賢,人惡出己。吾且死矣,汝其行乎?”
禪師遂懷寶迷邦,銷聲異域。眾生為淨土,雜居止於編氓。世事是度門,混農商於勞侶。如此積十六載。
弘忍死於鹹亨五年(674),是年慧能三十七歲。《別傳》說他是年三十四歲,固是錯誤。但《別傳》說他鹹亨五年三十四歲傳衣得法,儀鳳元年(676)三十九歲剃發受戒,中間相隔隻有兩年,那能長五歲呢?此八誤也。契嵩拘守十六年隱遁的碑文,故說慧能二十四歲傳衣,三十九歲開法,中間隱遁十六年,但弘忍死於鹹亨五年,若慧能24歲傳衣,則碑文不應說弘忍“臨終”傳法了。若依王維碑文,則慧能開法已在五十二三歲,開法二十三四年而死(適按:劉碑說他“三十出家,四十七年而歿!”),則《別傳》說他說法三十六年,《壇經》改本說他說法三十七年,又都是虛造的了。
總之,《別傳》的作者是一個無學問的陋僧,他閉門虛造曹溪大師的故事,裝上許多年月,儼然像一部有根據的傳記了。可惜他沒有最淺近的算學知識,下筆便錯,處處露出作偽的痕跡。不幸契嵩上了他的當,把此傳認作“曹溪古本”,采取了不少材料到《壇經》裏去,遂使此書欺騙世人至九百年之久!幸而一千多年前最澄大師留下這一本,保存至今,使我們可以考證契嵩改本的根據。我們對於那位渡海求法的日本大師,不能不表示很深的謝意。
《曹溪大師別傳》作者似是《別傳》中的“上足弟子行滔”的弟子惠象。《別傳》尾有“上元二年廣州節度韋利見奏僧行滔及傳袈裟入內。孝感皇帝依奏”。孝感皇帝即肅宗。上元二年為761.下文又說:
乾元二年(759)正月一日滔和上有表辭老疾,遣上足僧惠象送傳法袈裟入內。……四月八日後對。滔和上正月十七日身亡,春秋八十有九。
此處誤置“上元”於乾元之前。
下文又有乾元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敕書。乾元三年(760)閏四月已改上元了!
下文又有“寶應元皇帝送傳法袈裟歸曹溪敕書,‘永泰元年(765)五月七日下’”。永泰元年(765)去建中二年(781),隻有十六年了。
故我疑心“七十年後”的懸記,正是惠象自己的懸記。此《別傳》也是他偽作的。
二、記北宋本的《六祖壇經》
去年十月我過日本橫濱,會見鈴木大拙先生,他說及日本有新發現的北宋本《六祖壇經》。後來我回到北平,不久就收到鈴木先生寄贈的京都堀川興聖寺藏的《六祖壇經》的影印本一部。此本為昭和八年安宅彌吉所印行,共印二百五十部,附有鈴木大拙先生的“解說”一小冊。
興聖寺本為翻刻宋本,已改原來每半頁七行之摺帖式為每全頁二十一行之方冊本。但原本之款式完全保存,不過合並三個半頁為一全頁而已。每行22字。全書分二卷,上卷六門,下卷五門,共十一門。
末頁有興聖寺僧了然墨筆兩行跋,第一跋雲:
慶長四年(1599)五月上中旬初拜誦此經伺南宗奧義了次為新學加朱點而已了然誌之第二跋雲:
慶長八年三月朔日至八日一遍拜讀之次加和點了記者同前鈴木先生說,慶長四年到今年(去年),已有334年了。此本前麵有手抄《〈六祖壇經〉序》,看其筆跡,似是了然所補抄。序文27行半,不分段,首行雲:
依真小師邕羅秀山惠進禪院沙門惠昕述。
而序末題雲:
紹興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在奉議郎權通判蘄州軍州事晁子健記。
細分析之,這裏本是兩篇序,了然誤合為一。
第一篇為惠昕序,共161字:
原夫真如佛性,本在人心。心正則諸境難侵,心邪則眾塵易染。能止心念,眾惡自亡。眾惡既亡,諸善皆備。諸善要備,非假外求。悟法之人,自心如日,遍照世間,一切無礙。見性之人,雖處人倫,其心自在,無所惑亂矣。故我六祖大師廣為學徒直說見性法門,總令自悟成佛,目曰《壇經》,流傳後學。古本文繁,披覽之徒,初忻後厭。餘以太歲丁卯,月在蕤賓,二十三日辛亥,於思迎塔院分為兩卷,凡十一門。貴接後來,同見佛性雲。
第二篇是晁子健的後記,共288字:
子健被旨入蜀,回至荊南,於族叔公祖位見七世祖文元公所觀寫本《六祖壇經》,其後題雲:“時年八十一,第十六次看過。”以至點句標題,手澤具存。公曆事太宗、真宗、仁宗三朝,引年七十,累章求解禁職,以太子少保致仕,亨年八十四。道德文章具載國史。冠歲過道士劉惟一,訪以生死之事。劉曰:“人常不死”。公駭之。劉曰,“形死性不死”。公始寤其說。自是留意禪觀,老而愈篤。公生平所學,三教俱通。文集外,著《昭德編》十卷,《法藏碎金》十卷,《道院集》十五卷,《耄智餘書》三卷,皆明理性。晚年尚看《壇經》孜孜如此。子健來佐蘄春郡,遏太守高公世叟,篤信好佛,一日語及先文元公所觀《壇經》,欣然曰,“此乃六祖傳衣之地,是經安可闕乎?”乃用其句讀,鏤版刊行,以廣其傳。《壇經》曰,“後人得遇《壇經》,如親承吾教。若看《壇經》,必當見性。”鹹願眾生,同證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