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把話說得讓人深信不疑(2 / 3)

說話替對方著想,我們既幫助了別人,也幫助了自己。例如,有一個推銷員姓萬,暫且稱他為“萬先生”吧。萬先生想到一個家具商場去推銷產品——優質進口床墊,沒想到商場經理看過樣品之後,說:“顧客對一種新品牌總要有個認識的過程。”萬先生並不勉強讓經理接受自己的產品,他站在商場增加銷量和盈利的角度,給經理出了個“金點子”——在樓梯口放一張優質進口床墊,再在商場大門旁立一塊告示牌,上麵寫著:“踩斷一根簧,送您一張床。”

結果,在商場門口,顧客進店先蹦床成為一道吸引人眼球的風景,許多人聞風而來,爭相蹦踏,笑聲不斷……那麼,接下來的經濟效益便可想而知了。後來,商場經理還專門宴請了萬先生並主動表示本商場願意加入其營銷計劃。

一個垂釣者,想要釣到魚,就要知道魚喜歡吃什麼。所以,我們與人交談的時候,想要釣到不同的魚,就要投放不同的餌——他們喜歡什麼?自己有什麼可以滿足他們的?靠什麼才能把他們吸引到自己的身邊來……當我們以真誠之心為對方打算時,對方必能感受到並相信我們的真誠,從而產生信賴感。

實話實說,不必掩飾自己的真實觀點

世上的聰明人很多,至少有一大批人是和自己一樣聰明的,那麼,我們憑什麼讓這一大批人都相信自己的話呢?

許多人可能都會說——用一種機智的語言。其實,這個方式不是不可取,隻是實施起來有些困難。

一個智者曾經指出事實和幻想的區別。他說:“事實就是事實,盡管我們喜歡用不同形式來偽裝,但不會有那麼多的事實和我們想象的一樣。”

觀點在他看來是幻想。他說:“我們有個壞習慣,喜歡把觀點看做事實,而實際上觀點僅僅是觀點,是我們可憐的想象。”所以他勸告人們:

(1)確認事實,不要偽裝不是事實的事實。

(2)當你陳述你的觀點時,讓人們知道那是你自己的觀點,不要掩飾它的真實性。

這個智者關於事實與觀點的看法,或許可以為我們的說話提供一種借鑒:實話實說,因為事實就是事實;不要掩飾自己的真實觀點,因為觀點是自己的,僅僅是觀點而已。

我們說話,至少要做到:語言中包含的信息應該是正確的,我們可以用自己的觀點來說明問題。

有一位大學生,畢業之後到一家大公司工作。這家公司是經營玉石的,規模很大。本來這位大學生應聘的是公司職員,可是有關領導卻把他分到了公司下設的店裏去做銷售,讓他賣玉石。

雖然當一名售貨員並不是這位大學生的理想,但是他想既然分到了這裏就應該安心地幹下去。幹了僅僅一個月,這位大學生賣的玉石竟然是全店售貨員中最多的。

那麼,這位大學生采用的是什麼樣的銷售方式呢?他采用的就是實話實說的方式。

當顧客來選購玉石的時候,一般的店員都會向客人介紹自己經營的玉石是多麼的好,價錢是多麼的合理。然而,這位大學生並不是這樣,他先是向對方說出這種玉石的價格,然後對客人說:“這種玉石是有些微瑕的。”同時向客人指出玉石的微瑕,再向客人講解一些鑒定玉石的技巧。

隨後,這個大學生便明確地表達出自己的觀點:“這是一種頂級玉石,如果沒有微瑕,那麼,它的價格就會比現在的價格高出許多。”

結果,客人總是高高興興地買下他推薦的玉石。

其實,從心理學上分析:如果一個人能把自己真實的想法或者願望清楚地表達出來,那麼,在他的內心就一定具有明確的目標與堅定的信心,與此同時,他的話語也會感染對方,從而吸引對方的注意力,一直到讓人們相信為止。

雖然,有的時候實話實說會影響對方的情緒,但是沒有人不喜歡真誠的,也沒有人不尊重事實的,雖然有的人為了麵子,也會在口頭上不承認事實,但是在他的內心還是會信服的。

例如,有個老師好心地提醒一名學生的家長說:“你應該回家好好地給你的孩子洗洗澡了,因為他的身上帶有一股難聞的異味,同學們都不願同他坐在一起。”

那位家長蠻橫地對老師說:“你真是多管閑事,我的兒子又不是玫瑰,我送他到學校來是為了讓他學習,不是送他來讓你聞的!”

這位老師采用的就是實話實說的方式,但是卻不被學生的家長所接受。

但是這位老師卻不慌不忙地笑著對那位家長說:“是啊,他確實不是送來讓我聞的。但是他身旁的同學因為無法忍受他的異味上課都用手捂著鼻子,以至於沒有空閑的手來寫字和回答問題。學校的規定是這樣的,如果一個學生擾亂了課堂,導致別的學生無法上課,那麼,可以讓這位學生回家去,你看你的孩子是不是這種情形呢?”

那位家長聽了之後默默不語,他答應回去之後就給孩子洗澡。

我們說話,一定要坦誠相待,實話實說,基於事實,誠實地表達自己的觀點,這樣,才能從心底裏讓對方信服。

巧打比方,點明對方未知的事理

戰國時的一天,寧國能說善辯的惠施來到梁國,想向梁惠王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他的車子剛到梁國的城門口,就有人向梁王說他的壞話:“惠施這個人講話總愛拐彎抹角打比方,你不讓他打比方,他就什麼意思都說不清了。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沒辦法達到了。”

惠施到後,未等開口,梁王就不悅地說:“我聽說你說話總愛打比方,往後你講什麼直截了當就好,不要打比方。”

惠施回答:“可以。不過,我能先問您兩句話嗎?”

梁王說:“你盡管問。”

惠施說:“現在有一個人,不知道什麼是‘彈弓’,如果他問您‘彈弓’是什麼樣子,而您告訴他‘彈弓’就是‘彈弓’的樣子,那人能聽明白嗎?”

“那還用說嗎?肯定不明白。”梁王回答說。

“如果您換一種說法,告訴他:‘彈弓’的形狀像把弓,它的弦是用竹條做的,是一種射具,這樣說他會明白嗎?”惠施又繼續問。

“這樣一說,他自然清楚是怎麼一回事了。”梁王承認說。

惠施接著說:“這就是用對方知道的事情來說明他不知道的事情,把人們感到陌生的東西變成熟悉的東西。您不讓我用您了解的事物來打比方,那麼,我要講一些您生疏的道理,您怎麼能聽明白呢?”

梁王一聽,方才恍然大悟。

其實,講道理有許多種方式,但是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傾聽他人的說教,更何況,有的時候,直白地說教還會產生誤解,或傷人自尊,或引發不必要的矛盾。

所以,我們說話的時候可以撇開事情或問題本身,打一個比方去說明這個事情或解決這個問題,用一個淺顯的為世人所一致認同的事理,至少能起到以下幾個方麵的作用:

第一,運用打比方來點明事理,對方更容易理解。

打比方可以化複雜為簡單、化抽象為具體、化深奧為通俗。在說話中運用打比方,能夠使我們的話深入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