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過程中的財政》
〔美〕詹姆斯·麥吉爾·布坎南(JamesMcGillBuchanan)
華文導讀
《民主過程中的財政》一書初版於1967年。當時,財政理論通常隻是分析財政製度對個人和企業的市場選擇行為的影響,如所得稅對於個人在工作與閑暇之間進行選擇的影響、工商稅對於經營效率的影響等。至於個人如何選擇在個人使用與公共使用之間配置他的資源,財政製度又如何影響這一選擇等問題,當時的財政理論幾乎沒有涉及。布坎南在該書裏首先對這些問題進行了開拓性的研究,進而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對製度—規則本身的製定進行了探討。這些分析,構成了公共選擇理論的基本內容。1986年,布坎南以其在這方麵的貢獻一舉榮膺該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從而使公共選擇理論躋身於現代經濟學的殿堂。
《民主過程中的財政》被認為“也許是最為概括地論述了布坎南的公共選擇理論”。諾貝爾經濟學獎委員會在授予布坎南1986年度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時,還特別提到了這本書。也正由於此,這本書在1987年出了第2版。
布坎南於1919年出生於美國,現為美國弗古尼亞州喬治·梅森大學的經濟學教授及公共選擇研究中心主任。他在公共選擇理論方麵做了大量的開拓性工作,填補了傳統經濟學中的一個空白,開辟了前所未有的廣闊發展空間。如果說經濟學在他之前高高飄揚著哈耶克、維爾達爾這兩麵在經濟學科的發展中具有裏程碑意義、為經濟學引入人類關懷的偉大旗幟,那麼在他身後,新一代經濟學家在他的公共選擇理論之上,開始運用經濟分析的工具,向政治學、社會學、曆史學等領域做出意義遠大的深層掘進。
趣味延展
公共選擇理論是一門介於經濟學和政治學之間的新興交叉學科,它是運用經濟學的分析方法來研究政治決策機製如何運作的理論。
公共選擇理論的代表人物布坎南說:“公共選擇是政治上的觀點,它以經濟學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應用於集體或非市場決策而產生。”丹尼斯·繆勒的定義常被西方學者引用:“公共選擇理論可以定義為非市場決策的經濟研究,或者簡單地定義為把經濟學應用於政治科學。公共選擇的主題與政治科學的主題是一樣的:國家理論,投票規則,投票者行為,政黨政治學,官員政治,等等。”保羅·薩繆爾森和威廉·諾德豪斯在他們合著的流行教科書《經濟學》中的定義是:“這一理論是一種研究政府決策方式的經濟學和政治學。公共選擇理論考察了不同選舉機製運作的方式,指出了沒有一種理想的機製能夠將所有的個人偏好綜合為社會選擇;研究了當國家幹預不能提高經濟效率或改善收入分配不公平時所產生的政府失靈;還研究了國會議員的短視,缺乏嚴格預算,為競選提供資金所導致的政府失靈等問題。”通過這些定義,我們不難對公共選擇理論及其研究的主題有一個概要的了解。
公共選擇理論認為,人類社會由兩個市場組成:一個是經濟市場;另一個是政治市場。在經濟市場上活動的主體是消費者(需求者)和廠商(供給者),在政治市場上活動的主體是選民、利益集團(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員(供給者)。在經濟市場上,人們通過貨幣選票來選擇能給其帶來最大滿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場上,人們通過政治選票來選擇能給其帶來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製度。前一類行為是經濟決策,後一類行為是政治決策,個人在社會活動中主要是做出這兩類決策。該理論進一步認為,在經濟市場和政治市場上活動的是同一個人,沒有理由認為同一個人在兩個不同的市場上會根據兩種完全不同的行為動機進行活動,即在經濟市場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在政治市場上則是利他主義的,自覺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同一個人在兩種場合受不同的動機支配並追求不同的目標,是不可理解的,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這種政治經濟截然對立的“善惡二元論”是不能成立的。公共選擇理論試圖把人的行為的兩個方麵重新納入一個統一的分析框架或理論模式,用經濟學的方法和基本假設來統一分析人的行為的這兩個方麵,從而拆除傳統的西方經濟學在經濟學和政治學這兩個學科之間豎起的隔牆,創立了使二者融為一體的新政治經濟學體係。
理論精讀
1.各種製度對財政選擇的效應
個人或集體至少以兩種身份對資源使用做出決策:一是作為有組織的市場中物品和勞務的買者(賣者);二是作為有組織的政治過程的物品和勞務的買者(賣者)。傳統理論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有組織的市場的運行,但幾乎沒有解釋第二個決策過程中的個人行為。因此,我們首先要對集體決策中的個人參與進行探討,分析個人在參與這類決策時的成本——收益計算,建立一個“對集體物品的需求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