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士先器識而後文藝(3 / 3)

△白居易詩,“香餌”雲雲二句,係以魚喻彼自己,或諷世人,非是護生之意。其義寄托遙深,非淺學所能解。

乞勿用此詩作畫。

△研究《起信論》,譯佛教與科學之事,暫停無妨。禮拜念佛功課未嚐間斷,戒酒已一年,至堪歡喜讚歎。近來仁者諸事順遂,實為仁者專誠禮拜念佛所致。念佛一聲,能消無量罪,能獲無量福。惟在於用心之誠懇恭敬與否,不專在於形式上之多少也。

△網籃遲至年假時帶去,無妨。

△珂羅版《華嚴經》,乞贈李圓淨居士一冊。

△以後作畫,無須忙迫。至畫幅之多少,亦不必預計。

如是乃有佳作。

△倘他日集中畫幅再增多之時,則已刪去之畫,如《倒懸》《眾生》(又名《上法場》)等,或仍可配合選入,俟他日再詳酌。

△許居士如願出家,當為設法。

△明年大約仍可居住慶福寺。因公園以籌款不足,停止進行,故尚安靜可住。承諸友人贈送之資,至為感謝。

此次寄來之廿元,擬留充明年自己之零用。至於明年,尚需貼補寺中全年食費約六十元。又於地藏殿裝玻璃門,及《續藏經》書櫃之木架等費,朽人擬贈與寺中三十元。共計九十元。倘他日有友人送款資至仁者之處,乞為存積。

俟今年陰曆年底,朽人再斟酌情形,倘需用此款者,當致函奉聞,請仁者於明年春間便中彙下。此事須今年年底酌定,故所有款資,擬先存仁者之處,乞勿彙下。

△明年朽人能於秋間至上海否?難以預定。或不能來,亦未可知。因近來擬息心用功,專修淨業。恐出外雲遊,心中浮動,有礙用功也。統俟明年再為酌定。

△明年與後年,兩年之中,擬暫維持現狀。至於夏居士所雲建造房舍之事,俟辛未年,再行斟酌。

草草奉複。不具。

演音上

九月十二日

代朽人迎請弘祥師

(一九二九年十月三日,上虞白馬湖,致夏丏尊、豐子愷)

丏尊、子愷居士同覽:

前日寄奉一函,想已收到。至白馬湖後,承夏宅及諸居士輔助一切,甚為感謝。前者仁等來函,曾雲山房若住三人,其經費亦可足用雲雲。朽人因思,現在即迎請弘祥師來此同住。以後朽人每年在外恒勾留數月,則山房之中居住者有時三人,有時二人,其經費當可十分足用也。仁等於舊曆九月月望以後(即陽曆十月十七八日以後)來白馬湖時,擬請由上海繞道杭州,代朽人迎請弘祥師,偕同由紹興來白馬湖。弘祥師之行李,乞仁等代為照料。至用感謝。迎請弘祥師時,其應注意者, 如下數則:(一)仁等往杭州時,宜乘上午火車至閘口,即至閘口虎跑寺,訪弘祥師。仁等即可居住虎跑寺一宿。次晨,偕同過江,往紹興。所以欲仁等正午到杭州者,因可令弘祥師於下午收拾行李,俾次晨即可動身。

(二)仁等晤弘祥師時,乞雲:“今代表弘一師迎請弘祥師往他處閉關用功。其地甚為幽靜,諸事無慮,護法之人甚多,但不是寺院,亦不能供養多人。僅能請弘祥師一人,往彼處居住。倘有他位法師欲偕往者,一概謝絕。即請弘祥師收拾行李。所有物件,皆可帶去。明晨,即一同動身雲雲。”

(三)弘祥師倘問,其地在何處?仁等可答雲:“現在無須問,明日到時便知。”其餘凡有所問,皆不必明答。

朽人之意,不欲向他僧眾傳揚此事。因恐他僧眾倘有來白馬湖訪問者,招待對付之事甚為困難,故不欲發表住處之地址也。

(四)並乞仁等告知弘祥師雲:“此次動身他往,不必告知弘傘師。”恐弘傘師挽留,反多周折也。

(五)朽人自昔以來,凡信佛法、出家、拜師父等,皆弘祥師為之指導一切。受恩甚深,無以為報。今由仁等發起建此山房。故欲迎養,聊報恩德於萬一也。弘祥師所有錢財無多。其由閘口至白馬湖種種費用,皆乞仁等惠施,感同身受。

(六)朽人有謝客啟,附奉上一紙,托弘祥師代送虎跑庫房,令眾傳觀。

以上所陳諸瑣碎事,皆乞鑒察。種種費神,感謝無盡!

再者,朽人於今春,已與蘇居士約定,於秋晚冬初之時,往福建一行。故擬於陽曆九月底,即往上海,或小住數日,或即乘船而行。並乞仁等便中代為詢問,太古公司往廈門及往福州之輪船,其開行之時間,是否有一定之規例。(如寧波船決定五時開,長江船決定半夜開之例。此所詢問者,為時間,非是日期,因日期可閱報紙也。)瑣陳,草草不宣。

演音上

十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