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握著另外一個人的手,握了很長的時間還沒有收回,這是一種測驗支配力的方法。如果其中一個人先把手抽出、收回,說明他沒有另外一個人有耐力。相反,另外一個人若先抽出、收回手,則說明他的耐心不夠。總之,誰能堅持到最後,誰勝算的把握就大一些。
雖然在與人接觸時,把對方的手握得很緊,但隻握一下就馬上拿開了。這樣的人在與人交往中多能夠很好地處理各種關係,與每個人都好像很友善,可以做到遊刃有餘。但這可能隻是一種外表的假象,其實在內心裏他們是非常多疑的,他們不會輕易地相信任何一個人,即使別人是非常真誠和友好的,他們也會加倍地提防、小心。
在握手時,非常緊張,掌心有些潮濕的人,在外表上,他們的表現冷淡、漠然,非常平靜,一副泰然自若的樣子,但是他們的內心卻是非常的不平靜。隻是他們懂得用各種方法,比如說語言、姿勢等來掩飾自己內心的不安,避免暴露一些缺點和弱點。他們看起來是一副非常堅強的樣子,所以在他人眼裏,他們就是一個強人。在比較危難的時候,人們可能會把他們當成是一顆救星,但實際上,他們也非常慌亂,甚至比他人還要嚴重。
握手時顯得沒有一點力氣,好像隻是為了應付一件不得不做的事情,而被迫去做的。他們在大多數時候並不是十分堅強,甚至是很軟弱的。他們做事缺乏果斷、利落的幹勁和魄力,而顯得猶豫不決。他們希望自己能夠引起他人的注意,可實際上,其他人往往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會將他們忘記。把別人的手推回去的人,他們大多都有較強的自我防禦心理。他們常常感到缺少安全感,所以時刻都在做著準備,在別人還沒有出擊但有這方麵傾向之前,自己先給予有力的回擊,占據主動。他們不會輕易地讓誰真正地了解自己,如果是這樣,他們的不安全感更加強烈。他們之所以這樣,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自卑心理在作怪。他們不會去接近別人,也不會允許別人輕易接近自己。
像虎頭鉗一樣緊握著對方的手的人,在絕大多數時候都顯得冷淡、漠然,有時甚至是殘酷。他們希望自己能夠征服別人、領導別人,但他們會巧妙地隱藏自己的這種想法,而是運用一些策略和技巧,在自然而然中達到自己的目的。用雙手和別人握手的人,大多是相當熱情的,有時甚至熱情過了火,讓人覺得無法接受。他們大多不習慣於受到某種約束和限製,而喜歡自由自在,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他們有反傳統的叛逆性格,不太注重禮儀、社交等各方麵的規矩。他們在很多時候是不太拘於小節的,隻要能說得過去就可以了。識人的十大法則
一、切莫“先入為主”
我們與不相識的人初次見麵時,對方首先給我們留下印象的一般總是外貌。外貌(包括長相如何、風度怎樣等等)似乎決定著第一印象的好壞。
他人給我們留下的第一印象是相當深刻的。但是,我們認識人不能隻停留在第一印象上。第一印象隻是對一個人的認識的起點,而決不是終點。因為它畢竟是建立在信息不足、尤其是反映內在本質的信息不足的基礎上的,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表麵性和片麵性,有時還會有虛假性;並且,它也常常受我們的生活經驗、我們個人的好惡傾向所左右。須知,生活中,人是可以改變的。我們應該努力看得更深刻一點。
第一印象基本上是由直感得出的。我們對直感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直感往往是最純淨、最不被掩飾的,但是它也往往是最簡單、最膚淺的。因此,不要光憑直感,除非受過專門的訓練,已達到老練的偵探或者淵博的心理學家那樣的水平。記住:全然聽信“第一印象”是幼稚的,甚至是危險的。應當去驗證它。如果後來所觀察到的事實與第一印象不符,就應尊重事實。去除先入之見。
不了解事實真相,就不可能明智地思考問題。
有些人並不逃避思考,可是在分析問題時,總喜歡像獵犬追捕獵物似地,一個勁兒地捕捉那些足以能夠說明其先入為主的觀點和事實,而對其他情況不屑一顧。他們隻對那些說明其行為正確性的事實感興趣。
人們常根據聽到或知道的關於他人的情況,甚至不等見麵就對別人做出判斷,他們甚至疑心或無視自己的判斷力,以便符合原來的結論。
先入之見使人不可能有真正的洞察力,必須努力克服。克服先入為主的最好方法,是把感情和事實嚴格區分開來,努力做到對事實做客觀、公正和全麵的分析與判斷。
二、學會站在對方的角度看問題我國有句老話“看人挑擔不吃力”。仔細琢磨這句話,可以感到回味無窮,啟發不少。
有時候,我們常常百思不得其解,“這個人為什麼會這樣呢?”
其實,隻要你在內心假設處在此人那樣的位置和情況,你會怎樣做,就會明白此人的行為了。你也許會發覺,你也不得不和此人曾經做過的一樣,甚至還不如此人。
“設身處地”,這不僅有益於搞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是了解別人的最簡單的一個方法。
A當小科員時,常常在背後議論科長無能,“一件小事也要考慮再三”,“優柔寡斷”,宣稱如果有朝一日能“掌權執政”將如何如何,大有一番扭轉乾坤的氣勢。事有湊巧,不久A果然“上馬施政”;結果大豐年下來也不過如此而已。A深有感觸地說:“看人挑擔不吃力。現在才知道辦一件事是多麼難啊!看來前任科長不是優柔寡斷而實在是身不由己,何況在那樣的情況下還做了許多事,真是不簡單啊!”
將心比心,設身處地,有助於更加深入地認識一個人。三、保持適當的距離
西方有這樣一句諺語,說出了一個很平常但又深刻的道理:“英雄的妻子,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英雄。”
事實常是這樣,對於朝夕相伴的人,一方麵非常熟悉,閉上眼就能說上十幾條特點;但另一方麵,對其特點也容易漠然視之,有什麼新變化、新發展,也常常不注意了。
要深入了解一個人,就應該長時間與其接觸。但是,這又會造成習慣上的錯誤,有許多問題反而難以覺察,因為“臉挨著臉,就看不見臉”。
心理學研究表明,人對人恰如其分而正確的理解無需經過長期的、過分親密的熟悉。在時間長短、密切程度和恰如其分的認識等參數之間,最有可能存在著曲線關係。更準確地使人們彼此相互理解,必須有某種最適合的時間和適度的密切程度。這兩者是相互依存的。如有一方麵不合適,就會限製有關的必要信息,
與此同時,長時期的過於密切的相處,很可能歪曲相互理解的準確性,給對方憑空抹上許多色彩,或過高地估計了對方。要知道,“情人眼裏出西施”。兩個互相很要好的人,彼此在內心留下的都是對方美好的形象。這對於認識一個人是不利的。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熟知並非真知”。
因此,在與一個人的結識時間不過長、關係不過密時頭腦最冷靜客觀,這時對於正確地認識此人是最適合的。四、不妨進行大膽地猜測要認識、判斷一個人,不妨先根據此人留給我們的最初形象來進行分類,假設就是這麼一種類型的人;然後,再在實際生活中逐步去有意識地觀察,看看是否符合我們的假設。如果全部符合,此人就是我們原來假定的那種人;如果全部不符合,此人就是另外一種類型的人;如果部分符合部分不符合,此人就是具有這種類型的人所具有的某些特征,一般這種情況最多見。這樣,至少有助於我們的認識。
大數學家高斯曾說過:“如果沒有某種大膽放肆的猜測,一般是不可能有知識的進展的。”現實生活中也是這樣。當然,運用這種方法,首要條件是已具有了認識人的豐富的知識,而且還應注意不要落入定勢心理的陷阱,用先入為主的框架套人。分類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與實踐是否相符。要靈活,而不要偏執、死板。
記住,我們僅僅是假設。
五、用比較的方法認識人俗話說:“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認識人也是這樣。見的人多了,就會自然而然地感覺到張三與李四的差別,李四與王五的不同了。
比較,是我們認識周圍世界和思考問題的一個重要方法。比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例如,一個買魚的人說,“現在魚真貴。”所以認為魚貴,是和過去相比,過去幾角錢一斤的魚,現在幾元錢一斤。又如,“今天天氣真好”,這總是和過去有幾天不好對像比而言的。我們也時常這麼說:“老張家的兩個兒子長得挺相像,可老大老實,老二滑頭”,“老李的兩個女兒都長得水靈靈的,不過小女兒比大女兒更漂亮”。說某人聰明、漂亮、高尚,或者愚蠢、難看、卑劣,都是和別人對比而言的。
可以說,心理比較是人們普遍的心理狀態,沒有比較是不可能的,問題在於怎麼比。對比的方法正確,會收到良好的效果。“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如果隻有橫向視野,沒有縱向視野,或者隻看近不看遠,就會由此產生各種錯覺、猜疑和誤會。
比較是一個好方法。它對於認識人,分辨出人們之間的微小差異是有很大幫助的。
六、克服偏見,理性識人正確地認識一個人之所以極其困難和複雜,其主要原因就在於感情對於我們的理性的幹擾和影響,使我們常常迷失方向,走向歧路。
當我們認定某人是好人時,其一切就都變成好的了;當我們認定某人是壞人時,其一切就都又變成壞的了,甚至以前做的好事也說成“別有企圖”。感情,統治著人的內心,神秘而且無所不在,有時甚至可怕。
培根說:“情感以無數的、而且有時是覺察不到的方式來渲染和感染人的理智。”
《聖經·詩篇》中說,一個人情感激動時,“雖有耳朵,卻聽不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偏見,認識上的局限、感情上的偏愛。人們不會輕易就達到互相了解,即使有最美好的意願和最善良的目的。而且,惡意會把一切都破壞無遺。而如果當偏見蒙住了人的眼睛,想要去除是相當艱難的。無論是證據、常識還是理性都對偏見望而生畏。
“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隻有跳出感情的圈子,擺脫利益的束縛,心平氣和地觀察了解一個人,才會有更清楚的認識。
七、看看他周圍的人
認識一個人還有一個很簡便的方法,即隻要看看環繞著這個人的經常是些什麼人就行了。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人們總是喜歡與自己誌趣相投的人,也總是喜歡與自己相似的人。一個安靜、樂於思考、性格內向的人,一般不會喜歡與大吵大嚷、輕浮、外向的人交往,一個行為主動、辦事沉著的人也一般不會喜歡一個行為被動消極、辦事急躁慌張的朋友。由於各種原因,有時人們會結交與自己截然相反或者反差很大的人為友作伴,但隻要仔細分辨一下,真正從內心喜歡的,還是和自己相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