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漢文帝:身世如謎(3)(1 / 2)

一是文帝於前元元年十月下詔,肯定陳平、周勃、灌嬰、劉章、劉揭、劉興居、紀通等人在誅滅諸呂過程中的功勞,並各益封戶和賞賜黃金。二是文帝於前元元年十二月,封被呂後殺害的趙幽王之子劉遂為趙王,徙封琅邪王劉澤為燕王,並把諸呂所奪齊、楚等國的故地歸還齊、楚。三是文帝於前元元年六月,給“列侯從高帝入蜀漢者六十八人益封邑各三百戶。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潁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淮陽守申屠嘉等十人五百戶,衛尉足(《史記·孝文本紀》作“足”為“定”)等十人四百戶”;同時又“封淮南王舅趙兼為周陽侯,齊舅駟鈞為靖郭侯,故常山丞相蔡兼為樊侯”。這既是優寵宗室,又是安撫老臣列侯。四是文帝於前元二年三月,又詔趙王之子劉辟強及朱虛侯劉章、東牟侯劉興居“有功,可王”,並立即分別被封為河間王、城陽王和濟北王,這顯然屬於旌寵劉氏宗族中有誅諸呂之功者。五是文帝於前元三年十二月,以太尉潁陰侯灌嬰為丞相;次年,灌嬰死,文帝又以張蒼為丞相,直到文帝後元二年張蒼被免相時,文帝欲用皇後弟竇廣國為丞相而不果,“而高帝時大臣又皆多死,餘見無可者”,最後不得已“乃以禦史(申屠)嘉為丞相”,原因是申屠嘉曾“以材官蹶張從高帝擊項籍”,足見文帝仍在堅持“將相公卿皆(高帝時)軍吏”的一貫原則,這是文帝尊寵高帝老臣、宿將的典型反映。六是文帝於前元四年五月,詔“複諸劉有屬籍,家無所與。賜諸侯王子邑各二千戶”,這顯然是優待所有劉氏宗親和諸侯王子的措施。七是文帝於前元四年九月,又“封齊悼惠王子七人為列侯”;前元八年夏,“封淮南厲王長子四人為列侯”;前元十二年正月,“賜諸侯王女邑各二千戶”;直到前元十六年五月,文帝還在“立齊悼惠王子六人、淮南厲王子三人皆為王”。這既是尊寵劉氏宗親,又與回報誅諸呂功臣有關。所有這些措施,對於安定社會、鞏固政局和維護西漢王朝的傳統都起了作用。

綜上可見,文帝依靠與重用劉邦時期的老臣、宿將和尊寵優待劉氏宗親及誅諸呂有功列侯的舉措,從時間上說,幾乎終文帝之世未曾中止;從範圍來說,幾乎包括追隨過劉邦的所有老臣、宿將和全部劉氏宗親、列侯;從程度上來說,封王侯、賜爵級、益封戶、拜丞相、賞錢財和免租稅徭役,幾乎無所不包。因此,文帝時期是尊寵劉氏宗親和依靠劉邦時期老臣、宿將最為突出的時期。究其原因,一方麵在於這些人誅諸呂和迎立有功,另一方麵同文帝想極力維護劉邦所確立政治原則有密切關係。如果說文帝除亡秦苛法****和實行輕徭薄賦、放寬禁令等措施給他塑造了“仁者”和改革者的形象的話;那麼,他的一係列尊寵劉氏宗族和依靠老臣、宿將的措施,就賦予他以因循守舊和固守劉邦政治原則的形象。造成這種形象上矛盾的原因,在於他為老臣、宿將及劉氏宗親所迎立,從而使報恩的思想束縛了他的手腳,出現了人格上的二重性。四曆史的進程是複雜的。許多因素的交互作用,往往使曆史的進程發生為人們所意想不到的後果。特別是剝削製度下,一些本來有益於勞動人民的措施,卻會轉化為對剝削階級有利的政策;一些本來是為了發展經濟的作法,卻會引導出嚴重的社會經濟危機;一些本來可以收鞏固政權、安定社會和維護政治傳統的舉措,卻會產生嚴重的消極後果。漢文帝的一係列改革措施的結果是這樣,他的一係列以鞏固政權和維護傳統為主旨的依靠老臣、宿將和劉氏宗親的措施也是這樣。這種以為善始而以禍害終的曆史進程,是漢文帝所始料未及的,這是漢文帝的曆史悲劇所在。